第三十四章 莲朵的故事

“我们这是去哪里?”齐家福蜷缩在一辆牛车的车厢里,头顶是潮湿的稻草,脸边是凌子冲的臭脚。牛车本来走得就慢,这时候停了下来,外头人声喧哗,似乎在争吵。

“南营,水门在南营下面。”四个人都换了一身普通士兵的衣服,只有少一事的不太合身,圆滚滚的肚皮撑得扣子总要崩开。

齐家福透过车厢的裂缝向外看,入眼的是一具吊在辕门上的尸体,随风摇摆,似乎挣扎着要离开。

“那是谁?”齐家福的角度不好,看不清楚,随口问。

“纵海怀。”凌子冲回答。

“纵海怀?我知道这个人,他是怎么死的?”

“你在西关还真是自在。纵海怀昨天辞了官,临走上了封万言书,说要想根除时局之弊,还是要废奴什么的。贺佩瑜恼了,杀一儆百,叫高战拿根烧红的铁钎,从他嗓子眼捅到了屁眼。”凌子冲的脚尖勾了勾齐家福的下巴,“别看了,你要是落到贺佩瑜手里头,更惨。”

“我死一百次也落不到他手里。”齐家福的眼睛一直盯着纵海怀,他轻声重复了一遍杀人者的名字:“高战,狼牙七纵的高战。”

“哦,那小子是个狠手,听说纵海怀的女人是青城的老师,还揣着陆展眉的手信,啰嗦了几句,被一刀砍掉了头。”

“我知道秦岚,也去过他们那儿,不错的地方,聂家几口人都挺好的。”

“唔?你见过聂家那几位?”

“怎么了?”

“没怎么,咱们这趟去得把他们弄出来,他们一家五口也给高战带到南营了。”

“你们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大慈大悲了?”

“他们姓聂。”

“那又怎么了——你是说!”

“嗯哼。”

“那你刚才怎么不跟聂小桃说一声?”

“白天安排了人进去,当家的担心那老两口年纪大了,在里面不一定熬得住,万一有个万一,她还是迟点知道好。”

“嘘,有人来了!”

其实有人来了也没什么大关系,这样的天气,耳鬓厮磨都要大声叫唤才互相听得到。运粮车队完全堵塞在了南门之外,天黑,雨大,车行艰难,运粮的牛、驴子和奴隶都在雨水中照顾车辆,让本来宽阔的路面挤成一团。来的人不少,他们全在大喊大叫,南营的主簿们在高声呵责这样的天气为何还要运粮,运粮的书记们在厉声回复这正是南营要求的“风雨无阻”,清点的在叫着粮车受潮,押运的在解释着半路遇雨,又一路让道,后退更加麻烦。

“放进去!先放进去!这时候还点什么数!”有将领这样大骂着。

于是车队又动了。一路向前,一路骂声不绝于耳。贺佩瑜点了四个营的冗兵出城作战,拿尸体给狼牙七纵铺路,这让整个南营都有了兔死狐悲的愤怒,这样的天气,那样的对手,四个营的冗兵能回来的不到十分之一。老南营的愤怒连压都压不住,将领们不得不抓了几个带头嚷嚷的,军令处决以儆效尤。

“乱得真是恰到好处。”少一事对这种局面很满意,南营里乱得一塌糊涂,贺佩瑜和他的主要将领一时半会又不会下城头,这正是兴风作浪的绝佳时机,他翻身爬起来,布置任务:“阿冲,你和少根筋一路,去把聂家那几口子带出来,咱们埋在里头的眼线以后是藏不住了,一起带出来。你们俩的任务就是救人,乱子我和阿福来做,路上留神,女人要是叫,想法子让她别叫,要是有人死了,尸首也背上。马厩和洗衣房之间有个小过道,咱们在那儿碰头,走。”

少一事撬开车底,无声无息地就滚了下去。外面照样是乌黑一团,雨水满鼻子满脸,少一事的行动丝毫不见阻碍,时而慢行,时而疾走,摸着墙壁和地面的暗记,皮球一样弹地滑行,暴风雨中的暗记找不到也不要紧,两次迷了路,少一事就很自然的随便找了个人打听,打听完了还老远嚷嚷了一声小心路滑。南营到处都是没头苍蝇,少一事就是没头苍蝇之中最起劲的一个。他没有回头招呼齐家福,他知道齐家福一定是跟得上的。

齐家福跟得上,寒冷和雨水先是让他打了几个哆嗦,之后就很快适应。他正处于靠身体吃饭的年龄,又有一副在黑夜中淬炼出来的好筋骨,敏捷度、爆发力和柔韧性都在逐步靠近巅峰,他欠缺的只是面对不同对手与不同局势的经验,而他乐于学习——

少一事是渗透的高手,他会把每一个眼线安排到最关键又最不显眼的位置上,粮仓的书记员、赶车的奴隶、扫地的下人……像是一条龙的暗雷。到了需要行动的时候,他依次引爆暗雷,就拥有了一条畅通无阻的道路。每个内应只使用一次,一旦可疑,立即整线撤离,不泄露任何秘密。

如果说齐家福的行动是靠着蛮力和速度强行突进的,少一事的行动就显得游刃有余。齐家福遇到一张铁丝网,会寻找最薄弱的地方撕开,遇到下一张网,接着撕开,直到力尽为止;少一事不是,少一事会用几个月的时间松动固定铁丝网的木桩,为自己创作出一条道路来。

他不需要太快,太快和太慢一样,只会招人耳目,显得与众不同。他始终保持着和周围一样的节奏,一样的衣着,像一条蛇在满是水草的流水中一样轻松。

绕了一个大圈和无数个小圈之后,少一事撩开一道帐门,回手一招,猫腰就钻了进去。

他们的目的地是一间**的帐篷,帐篷正中摆着一张厚羊毛毯,一个**的女人俯卧在毯子上,反翘着脚,一对浑圆的小腿交叉着,一个女奴正把罐子里的香蜜推涂到她背上,另一个女奴则在她的脚边轻轻弹着七弦琴,少一事和齐家福闯进来的时候,女人正在低声唱一首仿佛来自遥远异乡的歌谣:“我的父亲是个异乡人呵,我也是……”

少一事举起手,那两名女奴倒了。

女人抬起头来,美丽的眸子里有惊讶一闪而过。齐家福认识她,他们已经见过两次了,一次是在地丁会的地下宫殿里,一次是在贺府,贺佩瑜的身边,他喊出女人的名字:“小藓?”

“你没有死,真好。”小藓坐起来了,她的一头长发遮住了胸膛和小腹,长发间偶尔露出的皮肤有诱人发狂的光泽。她屈着双膝坐在白毯上,像朵莲花,微笑地打着招呼,有一种充满了****的纯洁,“当家的,你也来了。”

“穿上衣服,带上你能看见的食物,跟我们走。”少一事匆匆吩咐着,剥去了一个女奴的衣服,丢到小藓身边。

小藓更惊讶地张大了眼睛,她的眼睛里有狂喜,也有悲哀。

他?齐家福记得,小藓要去找一个奴隶。

“别愣着,怎么了?”少一事发现小藓的目光停留在那罐香脂上,他捧起那闻了闻,“咦?这是什么?”

“朱蛇涎和醉人蜂蜜混合成的香膏,每天涂一遍,不然就会死。”小藓匆匆穿上衣服,轻声介绍着那东西:“这是成为贺佩瑜姬妾的代价,他喜欢我的皮肤,想让它更滑也更美。”

齐家福和少一事对望一眼——外面是瓢泼大雨,而且他们要泅过护城河。

“希望我来得及见到他。”小藓找了个皮口袋,把帐篷里的吃的塞进去,罐子也塞进去,口袋抱在怀里,“我们走吧。”

“小藓!”齐家福伸手拦住她:“当家的,这不行,她会死在路上。”

“她要见的那个人是李劼。”少一事简短地回答了他。

南营比刚才肃静得多了,看来短暂的骚乱已经被控制住。一列列的士兵整装、开拔,向城门走,号角声变成了三长两短,贺佩瑜要出动狼牙七纵了,那是个令对手和自己人都会安静下来的名字。

少一事的速度也加快了,偶有泄露行藏的风险他也不那么在乎。贺佩瑜的决心在很多人的意料之外——多数人都以为,他会坚守到雨停再做致命攻击。

前方是马厩,夜雨里有新鲜牧草的香气和马奴铡草的嚓嚓声。

“我去对付马奴,你去对付马。”少一事解开外衣,解下捆在肚皮上的一个袋子,递给齐家福,“一路跑过去,每十匹马嘴里塞一颗,快。”

马厩比普通营房更宽敞,骏马低头吃着夜草,看得出来,是千里之外特地运过来的紫苏苜蓿、蚕豆和新谷,得以享受这种待遇的,大概就是贺佩瑜重金购来的那批山地矮脚纯血马了,也就是狼牙七纵的坐骑。齐家福摸了摸袋子里,是蚕茧大小的硬硬颗粒,他不知道是什么,但知道少一事拿出来的必定没有好货,他按照吩咐,每一匹塞一颗,一边塞一边飞跑,身后喀喇一声,那东西被嚼碎了,然后砰的一声轻炸,战马扬蹄,发出难以言状的狼一样的嘶鸣。

看来这小东西里藏着锋叶、尖刺或者更可怕的东西,战马的口腔被刺坏了,疼痛程度在逐渐加剧,马群开始骚乱,头马踢着栏门,踢着水槽,挣着缰绳,受伤的马疯了一样撕咬着同伴——这是南营最大的一座马厩,马厩里大约有接近一千匹纯血马,都是足以佩裹重甲、并且供重骑兵驰骋的良驹,马群的骚乱逐渐变成了暴乱,马厩的柱子被拉倒,更多的马受惊,肆无忌惮地乱冲乱撞。很快,士兵们来了,但他们既无力控制马匹又不敢擅自杀戮,他们不得不退开以避免被踩踏而死——不过从惨叫声里判断,还有人没来得及躲开。

这样的混乱,已经足够遮掩一些小小麻烦。

齐家福掠过最后一匹战马的时候,是从正在倒塌的屋顶和倾斜的木柱间钻过去的。他一落地,就听到了几声稀稀落落的掌声。

凌子冲和少根筋已经到了,他们的行程显然也很顺利,背后,五个士兵装扮的人分别背着聂家五口,裹着油布,看不出是死是活。少一事扯下其中一道油布披在小藓身上,右转,挤进另一个窄巷。

窄巷后,是南营的洗衣房,这样的暴雨天没有人洗衣服,十几道水槽里有堆积如山的烂靴子和脏衣服,大概泡得很久了,不再有刺鼻的馊臭味。少一事示意,少根筋跑到最角落的水槽边,刨开衣服,半个身子钻进去,摸索了一会儿,他湿漉漉的抬起头来,“是这儿了,过来”——水槽随着他手臂的动作移开了,露出一个只供一人出入的小洞来。

少一事当先跳了下去,底下传来噗通一声重物落水声,他们一个接一个地跳下去,然后把聂家五口送下去,最后少根筋滑进洞里,松手,水槽转回到原先的位置。

水很凉,奇寒刺骨,少一事却双臂把着石壁,泡在温泉里一样,赞美着他一手制造出来的麻烦:“高战回来的时候,重骑兵就要变成重步兵了。”

“我更希望他回来的时候是个死人。”小藓这样说着,她声音恬美,但仇恨是渗进灵魂里的。

“哦,我知道,因为是他把李劼赶到深山里去的,那是狼牙七纵的成名战。”少一事的评论很公允,“李家兄弟带着十万人,被几个小毛孩子打退到山里,至今还听见三长两短就腿软,这事你怪不得贺佩瑜,狼牙七纵的名气就是打李劼打出来的。”

“那是因为他们是一群魔鬼!”小藓在愤怒。

“把自己扔到战场上的人,就应该变成魔鬼。”少一事从肚皮上又解下一个小圆筒,递给齐家福,“这是平安火,你该知道怎么用,蓝的一头表示顺利,就是可以合作的意思,红的一头表示危险,就是不能合作的意思。这东西我不想看到,但是……如果你们回不来,给我报个信。”

“你肚子上还有什么?”

“还有这个,凑合凑合。”少一事又递过来一柄匕首,“我护送他们回西关,少根筋送你们出水门,走吧,咱们回头见。”

他们没有再说话,就这样分成两拨人,一路逆水而上,一路顺流而下。

越往前游,水流越急,水位越高,空气越稀薄。少根筋拉着凌子冲,凌子冲拉着齐家福,齐家福抱着小藓,向尽头水声最响的深渊冲过去。很快,三个人就只能都闭上眼睛,把自己托付给少根筋了,水越来越高,很快头顶就触到甬道的穹顶,再之后就完全裹在水流里。他们的身体被高高抛起来,接着下坠,无穷无尽地下坠,齐家福感觉到小藓的身体在怀里挣扎,皮口袋似乎脱手,他放开凌子冲,抱住小藓和她的救命袋子,然后一只手拉住了他。

那只手是少根筋的,粗,短,平,像个小铲子,结实有力。那只手引着他的手,握在一根胳膊粗的铁栏杆上,在他手背上拍了拍,离开。

栏杆摇动,带着淤泥、水草和七七八八的垃圾缓缓升起,升起到一尺高的时候,齐家福把小藓推了出去,自己也钻了出去。

同样巨大的浮力和冲力带着他向上,他的头撞上了硬物,摸一摸,是石头,他找不到小藓了,胸口憋闷,气息和力气都用尽。他一再上浮,一再碰壁,头晕脑胀的时候,有一只手拉住了他,把他提了上去。

齐家福难以想象,那只手居然是小藓的。

她身上的香脂完全溶化了,嘴被冻得乌青,脸却烧得通红,她虚弱得像个幽灵,却还对齐家福笑了笑,一头潜下去,又把同样晕头转向的凌子冲也带了上来。

凌子冲一头冲出水面,大口大口吸着气,好半天缓过来,不好意思地对小藓说,“我、我是漠河的,我们那儿是沙漠……跟你们那儿不一样。”

小藓低着头说:“我知道的。”

是啊!齐家福恍然大悟,她是楚河谷人,生长在大峡谷中的民族,河神的儿女。

似乎是为了迎接她,很远很远的地方,暴雨和号角声中,有风笛悠扬,调子就和她刚才唱的那首歌一样。

“那是我们的招魂曲。”小藓闭上眼睛,泪满脸,她双臂抱在胸前,零星浮动的油火在身边飘着,像是族人的魂魄在簇拥着她,她的嘴角露出一个深深的微笑,那是从心的最深处绽放出来的微笑,她喃喃,呓语一样的,一遍、一遍、又一遍地说:“我回来了,河神啊,我是莲朵,我回来了。”

她的声音像是吟唱,轻轻的,柔柔的,是大河的波浪卷着顽皮孩子脚丫的声音,是峡谷的清风吹着女孩子长发的声音,她在唱一个故事,楚河谷人没有文字,他们的一切故事都靠歌声流传。

那是一个叫托尔烈的青年和一个叫莲朵的姑娘的故事。

故事是这样的:

大河是从天而降的,千丈的峭壁和祖先们一样,永永远远地矗立在那里。

大河是愤怒的,像青年人雄浑的舞步,直到一个大转弯才温柔下来,像青年人遇到了他心爱的姑娘。

木制的小楼在山坡上鳞次排列,那是最美的家乡。

一根粗粗的鱼线系在石头上,鱼线绷得笔直,破开水浪,看起来有一条大鱼正在奋力挣扎,男孩子们赤着脚,伸着头,拍手叫着:“托尔烈!”

一个十一二岁的健壮男孩从水里冒起来,乱蓬蓬的半长头发挡着眼睛,他抱着大鱼,吃力地向岸上走,一个背摔,把那条几乎和他一样长的鱼摔在沙地上,举着细细的胳膊叫:“阿萨!”

阿萨是最勇敢年轻人的称号,是英雄和头人的意思。

“烧火烧火!”男孩子们起哄。

“不行,阿妈说了,今天捕上来的鱼要做礼物的。”男孩子挤着眼睛说。

一声不怎么嘹亮的啼哭从某间木楼里传出来。

男孩子背着大鱼,神气活现地走过去。

这种手忙脚乱的情形下,男孩子是不受欢迎的生物,鱼被接走了,他被赶出来,男孩子跳着脚往里看,边看边说,“呀,真丑!”

那是个女孩,叫莲朵,莲花一样的姑娘。

莲朵在哭着长成小女孩,托尔烈在笑着长成小伙子。

跳舞跳得最好的姑娘,是青年们眼珠子里的宝,莲朵七岁了,走路还是容易跌跤。

楚河谷的青年人都能游过大河,托尔烈却能游出一条腰斩长河的直线。

托尔烈在欢声笑语中被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叫做“阿萨”。

忽然有那么一天,几个异乡人来了,他们在河对面不怎么肥沃的土地上新盖了又扁又平的房子,他们管那个叫做酒馆。

酒是好东西啊,年轻人那样互相说着,喝下一碗又一碗的烈酒,就能跳出更好看的舞步来。

于是托尔烈总是喝得醉醺醺的回来,去参加姑娘家的舞会。小莲朵总是跟在他身后,摇摇晃晃地跳。大家笑,说是一只呆头大鹅带着一只呆头小鸭。托尔烈生气了,这么点大的小丫头缠着他,搞得他没法追女孩子,他酒气熏天地凶莲朵:“喂,你这么矮,走开嘛,我会踩到你。”

“不么。”莲朵伸出胖嘟嘟的手,“托尔烈哥哥,抱抱。”

抱起来就可以跳舞了。

抱起来也可以爬山了。

抱起来还能过河。

“莲朵,你是个懒姑娘,老人家都说呢,人一辈子走的路都是一样长的,你小时候这么懒,长大了要多走好多路呢。”

“不么,抱抱。”

托尔烈游到一半,忽然松手,莲朵一屁股往水底下沉,也不喊也不叫,托尔烈把她捞起来,她微微地笑。

“托尔烈哥哥,顺着河游下去,是哪里呢?”

“听异乡人说,是一条更大的河。”

“再游下去呢?”

“大海。”

“你背我游到大海好不好?”

“莲朵,你是个笨姑娘,根本没有人能游过去的呀。”

托尔烈又长高了,他老长高,肩膀宽宽的,腿长长的,眼睛像河心里的微光一样温柔,笑声像山顶的风一样爽朗。大家都说,他是未来的阿萨,他要娶那个跳舞跳得最好的姑娘。

莲朵着急了,也要学跳舞。

托尔烈嘲笑她:“你路都走不好,还跳舞?”

“那我学会了呢?你娶不娶我?”

“莲朵你太小了,等你长大了,我都老了。”托尔烈认真地回答,他是那么的年轻,年轻得以为三十岁已经老得不成样子。

“你娶不娶我?”

“娶不娶我?”

“娶不娶我嘛!”

“好啦好啦,等你学会了我就娶你,快去吧,喂,别哭呀,喂!”

托尔烈蹲在莲朵左边:“别哭?”

托尔烈蹲在莲朵右边:“求你了别哭。”

托尔烈托着腮蹲在莲朵前面:“好啦好啦,莲朵,你愁死我了,怎么你才不哭啊?”

莲朵伸手:“抱抱。”

“你快要变成大姑娘了,不能随便要人抱抱……好吧好吧,这样总可以了吧?”

莲朵破涕为笑了。

莲朵要学跳舞了,她要比最好的姑娘跳的还好,她爬到高高的山顶上,把白云和晚霞当做老师。

她太小了,总是跌倒。

年轻人都笑,托尔烈不笑了。

托尔烈要和那个跳舞最好的姑娘成亲了,这回是认真的。

围着篝火跳舞的那天晚上,他喝得醉醺醺的,说着最下流的话。

姑娘生气了。

托尔烈仗着酒劲说:“爱嫁不嫁。”

莲朵摔得鼻青脸肿的,还是跳不好。

托尔烈安慰她:“算了,有什么关系呢。”

莲朵不高兴:“都怪你,小时候你老抱我!”

托尔烈坐下来喝酒。

莲朵推推他:“你等等我呀,我就要长大了。”

托尔烈恼了:“去去去,你知道人家怎么笑话我,跟个小丫头耍。”

莲朵哭了。

托尔烈最怕她哭,把头发挠得乱蓬蓬的。

“我怎么等你啊?”他揉揉莲朵的脑袋,小辫子枯黄,一点女孩样子都没有,“长得慢死了。”

莲朵回家问阿妈,女孩子怎么才算长大呢?

阿妈笑眯眯告诉她。

莲朵脸羞红了,跑开。

她每天都对着河水说:“河神啊,我要长大。”

她等啊等啊,没有等到长大,等到了酒馆堆积如山的账单,还有许多许多忽然闯过河的、拿着刀枪和铁链的异乡人。

火烧起来了,莲朵在山顶向下看,托尔烈在山下向上看。

一根绳索勒在他的脖子上,铁棍和木棍打在他的腰上、腿上、膝盖上……他天旋地转,莲朵也天旋地转。

“跑啊——”托尔烈仰着头,血流进眼睛里,他这样大叫。

异乡人发出异口同声的嘲笑,还有谁能跑呢?男女老少都在这里了。

火烧得更旺了,那是他们的小木楼,他们的家,如今火堆里在烧着烙铁。

托尔烈是第一个。

“跑啊——”他被倒吊在一棵枯树上,天和地翻过来了,头顶是愤怒的咆哮,脚下是血红的火海,他不再挣扎了,他要等待。

“跑啊——”莲朵捂着嘴巴蹲了下去,她学会最好看的舞步了,可再也没有机会跳给他看。

她哭啊,哭啊,哭得昏死过去,又在夜风里醒过来,这一次没人抱她了,她紧紧抱着自己,抖得像风里的草。

莲朵一路向东南走,一家坐在大篷车里的杂耍班子要了她,她给人跳舞,她跳得很好。

莲朵一路向东南走,她黑漆漆的眼珠盯着那个压过来的男人。她没有哭,长大之后她再没有哭了,哭给谁看呢?

她小时候太懒了,所以长大之后,要比别人多走许多的路。

她走了三年,知道了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样子;又走了三年,知道了李家的胶园在哪里。

于是她头也不回地向那儿去了。

托尔烈现在叫做李劼了,即使是奴隶,他一样很有名,很好打听。

装树胶的大木桶很深,树胶会烧伤手,只有奴隶们钻进去清理胶桶。

李劼在每一个木桶的底部刻上闪电符号,向每一个奴隶传递着消息:自由。

他默默地挨鞭子,默默地握紧拳头,默默地记下每一处地形。

他变得更强壮,也更聪明。

他的名字和他兄弟的名字开始在奴隶们嘴里秘密流传。

他变得更驯服,干活的时候有了越来越多逃跑的机会,可他从没想过要逃跑。

有一天,主人家弄来一大桶好酒,搬酒的时候,他在钢箍的锈迹上看到了一个隐约的闪电图案,他知道,他等的回应来了。

现在他等的是一个机会而已。

终于有一天,打仗了。

到处变得混乱,这是河神赐给的良机,他把命令传了出去:第一场暴风雨到来的时候,我们一起动手。

那一天越来越近了,所有奴隶的眼睛里都有了异样的光彩。

南方的夏天是暴雨的季节,随时随地,大雷雨都可能降临。

一个热得发烫的中午,他去巡视胶园,发现胶园的深处,两只狗围着篱笆叫。

篱笆后面站着个美丽的姑娘,默默地望着他,好像已经等了一生。

那个姑娘相貌变得有些陌生了,可他一口叫了出来:“莲朵。”

他第一次冒险翻过了作为界限的篱笆,他们彼此拥抱,微笑,哭泣,抚摸,接吻。

他的脸上和身上多了许多伤疤,她的心里也多了许多。

莲朵说:“我长大了,你娶我吧。”

李劼说:“不行。”

莲朵说:“跑吧。”

李劼说:“不行。”

莲朵说:“你对我说过的,跑啊——”

李劼说:“真的不行。”

他现在是一个有着刚毅下巴和浓眉大眼的男人,是奴隶中的阿萨。

莲朵哭起来了,她抽泣着:“抱抱。”

李劼抱住了她,他现在不止想要抱抱了。

莲朵长大了,莲朵微微地笑。

她的手勾着他的脖颈,做最后一次努力:“告诉我你爱我。”

李劼摇头,这是他一辈子最难挣脱的刑具,他还要挣脱。

第一滴雨落下来了,大大的,砸在脖子上甚至有点微微的疼,这不会是一场小雨。

莲朵不肯放手。

李劼不知道,如果再抱住她,他会做出些什么,他狠下心肠,扯下了脖子上那只手,跳起来翻过了篱笆。

“别再来找我,我们不会再见面了。”他头也不回地这样说。

在那之后,李家三兄弟的名字开始在木兰州流传,接着,在整个西相国流传。

他定了契约,也打破了契约,他根本不在乎所谓的契约,奴隶和贵族的契约只有手腕上的烙印而已。

莲朵听说贺佩瑜到了长相城,于是她也去了那个地方,如果不能跟随爱人,就跟随仇人好了。

在城门外,她埋葬了自己的名字和往事。

直到,所有楚河谷人的名字随着闪电一起复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