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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后,我出发了,据蒙放卿说,卫夫人已经到了范阳郡,只等与我会和。他塞给我一个十分女人气的首饰,是状如半只蝴蝶翅膀的琉璃步摇。

“卫夫人也有相同的一半,这是我找能工巧匠打造的,你们的蝴蝶能严丝合缝地对上,便可相信对方。”

武人的想法总是带着些许梦幻的天真。我笑着摇了摇头,把蝴蝶收入怀中,便坐上那辆青骢马拉着的油壁车,如一位文弱公子般上路了。只是我的同路人有些奇怪,一个是抱着利剑,不发一言的少年;一个是筋肉发达,高如小山的壮汉。

车夫对这两位怪人恍若未见,轻轻赶着马匹。车轮碌碌,很快便将那座南方的水城抛至身后。

“先生,阿朱没能跟来,我们是不是该再寻个打探消息的人?”抱着剑的少年叫眠狼,他倚在车厢的角落,好心提醒我。

“别着急,待到草木茂盛的地方,会找到合适的魔物。”我笑了笑,假装担心地摸着自己的胸口,“又要分给别人我的血了,真是心痛。”

壮汉也被我逗笑了,他叫熊男,是个憨厚的汉子。但是因为他太厚道了,我永远不敢放他出去一个人行动,生怕他被什么居心叵测的人骗走了。

“我已经想好这次要怎么下手了。”眠狼跃跃欲试,少年般俊秀的脸庞上满是期待,“待耳目探好道路,我就一人杀进去,熊男只需为我护着后方即可。我们定能全身而退,取公子宣的首级回来复命。”

我没有说话,这个英气勃发的少年,总是把事情想得太过简单。但是少年不就该如此吗?单纯而热烈!

所以我拿出烧肉和烈酒,跟他们喝了起来。

这两个人越喝越沉默,最终不省人事。

恰好我们此时投宿在驿站之中,我在客房里洗了个澡,换了件显眼的吴缎白袍,拎着一盏灯笼,便离开客栈,向荒地里走去。

北方多朔风,胡天八月既飞雪。

即便还未到北方,这无处不在的萧瑟秋风,也令我身上的吴绫软缎显得单薄。我提着灯笼,走到荒草之中,找了一块空地坐下。

天上一弯新月,如白玉雕就,遥遥挂在秋夜清朗的碧空上,如惊鸿照水般好看。

我从怀里掏出小刀,割破手指,浓腥的血珠,缓缓流淌而出,一簇簇的,珊瑚般娇艳。而与这艳色一起迸发的,还有潜藏在草丛中、树林里的,一双双贪婪的眼睛。

很快一个妖冶的白衣女子自林中走出来,她婀娜多姿,摇曳如蛇,带着媚笑款步迎向我;但她突然被一名身着黑色短袍的女人扑到了,两个绝色美女,在长草中啃咬厮打起来,身手迅捷,出招毒辣,简直像两只漂亮的兽。

越来越多的人出现了,他们有男有女,大多体态轻盈,身手矫捷,往往还没走到我的身边,便被竞争对手缠住,陷入了争斗。

其中最吸引我的,是一个瘦弱的女孩。她大概十一二岁,身材矮小,面黄肌瘦,穿着一件褴褛的短衫,头发蓬乱如草。她一次次想靠近我,但是却总是被更强大的敌人阻住。有人踢了她一脚,还有人扇了她一个耳光,更有人想抽刀砍死她。

但是女孩总是机灵地避过那些狠手,承受下不致命的痛击,像是只灵巧的小兽般默默地接近我。

可惜这荒原上的比她强大的人太多了,她很快就被打得鼻青脸肿,只有一双眼睛,却仍然散发着不屈的眸光。

那视线始终像是一把剑,牢牢地指向我的所在。

最终我看不下去了,长叹口气,站起来走到她的面前。所有争斗厮杀的人,都沉默地让出一条路,他们用充满羡艳和妒忌的眼神,望着我牵住了女孩的手。

“你叫什么名字?”我用衣袖擦干她脸上的血污,朦胧的月色照着她的脸,眉目清秀,带着恹恹的黄。

“没有名字。”她怯怯地回答。

“可曾习武?”

“不曾。”

“那为何还要来?”我无法理解方才这双黑色眼睛里散发着的,咄咄逼人的目光。

她抿了抿嘴,并不回答。但我知道那大约是因为恨,只有满怀怨恨的人,才有那样凌厉如刀的眼神。

我拉起女孩的手,提着灯笼,向驿站的方向走去。有风吹来,使满地的长草,如海浪般此起彼伏,滔滔翻滚着。

我一身白衣,仿若白马,在这情天孽海中踏波而行。

“以后你就叫玲珑吧。”风中遥遥送来我们轻缓闲适的对话。

“好。”

“当我的眼睛,我要透过你的身体,看到我想要看的一切。”

“好。”

“可是那样的话你就没有隐私了啊,女孩子们最看重这个,你不会介意吗?”

玲珑没有说话,过了许久,才轻轻答复我。

“先生,以后我的命都是你的了,又要什么隐私呢。”她十分乖顺。

我知道自己选了个好手下,身手厉害的有很多,容貌漂亮的有更多。但是坚毅而听话的人,最是难得。

那晚客房的灯火亮到很晚,我完成了跟她的契约。至此玲珑的腹中有我的心头血,我们变成了共生的存在,她能让我目及千里,而我让她力量倍增。

这是关于人和妖魔的传说。

次日我们上路了,车厢里多了一个瘦弱如枯柴的玲珑。眠狼看着她焦黄的头发,消瘦的脸颊,连连叹气。但是他仍然挑起肩上的责任,教玲珑刀剑功夫。

我在随身携带的兵器匣中,为她挑了一把匕首。那匕首是乌钢铸就,又轻又薄,可以贴在胸口收藏,对于女孩子来说,防身再好不过。

眠狼便只教了她一招,掏出匕首,直刺而出。她认真地苦练着,当半月后,我们抵达幽州时,她已经把那一刺练得炉火纯青,乌光在她手中幻化为闪电,即便是再厉害的敌人,三尺之内,便躲不开那一刺。

玲珑并不爱说话,也只吃很少的肉,每天都小心翼翼地啃着馒头。而且不管她吃多少,那瘦弱的身体始终不见丰盈,只是脸上多了些血色。

狭小的车厢里,颠簸不停,眠狼和熊男,甚至都不愿对她投去一瞥。我知道他们在怨我,因为这次的大生意,他们都打算为我慷慨赴死,可是我却为他们挑了这样一个无用的同伴。

只有我,会在不练功的闲暇时分摸摸她的头,抱抱她窄窄的肩膀,仿佛安抚一只小动物般对待她。

玲珑啊,千万不要让我失望!

当我这样想时,总能看到她漂亮的大眼睛里,泛出一层晶亮的水光。她因消瘦而显得过分大的头,也像秋天金黄色的稻田中成熟的麦穗般,随风轻点着。

范阳郡到了!车夫出示了赵欲为为我准备的凭证,我变成了一个商号的账房先生,此次入城,是来收位于范阳的分号的账的。

这个身份我十分满意,入城前我就遣走了跟随的三个同伴,甚至连车夫都被我打发了。我就像一个真正的账房先生一样。找了个小客栈住下,去花街酒巷里逍遥快活地喝花酒去了。

“我在街上,看到好多百姓在斗蟋蟀,这是本地的风俗吗?”当晚月凉如水,我好奇地问陪我喝酒的姑娘。

“当然,一只好的斗虫,能卖千两黄金呢。这风潮都是由公子宣而起,先是在贵族和商人间流行,渐渐便在民间繁盛。”

“还不如出去骑马打猎,可惜了这广阔平原。”我实在不懂,看那虫子撕咬,又有什么乐趣。

“北地苦寒,外面太冷了,竟日窝在家里,实在无趣。而这斗虫若养好了,足足可以玩乐一冬。”那穿着花夹袄的女孩纤腰一扭,坐到我膝上,羞红着脸说,“公子,要不我们也找两只来斗?我若赢了,你就给我五十两银子?当然,你要是赢了的话,我就凭你发落。”

门外传来“哒”的一声轻响,似乎有冒失的蝙蝠,撞在了窗檐上。

我笑着轻咳了两声,丢给那姑娘一小块碎金子,便推门走了出去。朗朗秋月下,只见门外正站着一个身穿灰色夹袄,淡蓝色烫金长袍的虬髯美男。

他看起来已过而立,唇边和下颌的胡须经过精心修理,丝毫不乱,更添英姿。与年轻人不同的是,他周身都散发着一种无法描摹的大气,当你看到这个人,只会联想到青山大海,这种高远广阔的存在。

此时这稳重英伟的中年人,朝我笑了笑,从高挽的发髻上,摘下了一支琉璃蝴蝶步摇。

我从怀里掏出自己的那只凑过去,两个一半的蝴蝶,便严丝合缝地对上了。通体碧绿,栩栩如生,仿佛周遭稍有动静,它就会振翅而飞一般。

“老头子?”他扬了扬眉,“没想到,你一点也不老。”

“彼此,彼此!卫夫人,你也不是‘夫人’吗。”我揶揄地回应着他。

我并未看到他的手下,他也是孤身一人来的。我们就像两个推牌九的人,不到关键时刻,谁也不会亮出自己的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