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仇

一整夜,他们都行在扑朔迷离,岩石交迭成的隘路上行进。他们不止一次地迷了路,幸亏霍普斯对山路了如指掌,这才使他们又找到了原路。破晓时,他们看到眼前是一片苍野但却十分壮丽的美景。四周环绕着白雪皑皑的山巅,山峦跌宕,横亘到遥远的地平线上。两边陡峭矗立的悬崖上,松柏像是悬吊在他们头顶,一阵风似乎就可以把松树刮落,压在他们头上。惧怕并不完全只是一种幻觉,荒凉的山谷,草木丛生,乱石林立。巨石滚落的方式都大致相同。曾经有一次,他们刚刚走过,一块巨石雷鸣般滚落,震得山谷回音隆隆,把疲惫不堪的马吓得狂奔起来。

太阳在东边地平线冉冉升起,群峰一个接一个披上了霞光,就像节日里的灯火,一盏一盏地点亮。渐渐地,所有山峰都变得一抹微红,最后,金光灿灿。这壮丽辉煌的景色使三个逃命者振奋起来,给他们又注入了新的活力,一条湍急的河流穿过深壑,他们小歇下来,给马饮水,匆匆吃了几口早饭。露西和她父亲真想再多休息一会儿,但是,杰斐逊·霍普斯却执意要走。“这会儿他们肯定正沿着我们的足印追上来。一切就取决于我们的速度了。只要平安到达卡森城,我们就是休息一辈子都可以。”

那一整天,他们在乱石丛中艰难跋涉。到了晚上,他们估计已逃离敌人三千多英里了。夜里,他们在一块突兀的崖壁下找了个能避风寒的地方安顿下来。他们紧紧挤在一起,相互取暖,睡了几个小时。但是,天还未亮,他们又动身上路了。一路上,没有看见追踪者的蛛丝马迹。杰斐逊·霍普斯便认为他们已完全逃脱了敌人的魔掌。然而,他全然不知,那个魔掌究竟能伸多远,更不知道它很快就会伸向他们,把他们捏碎。

大约逃命的第二天中午,他们仅有的一点粮草就要吃完了。然而,猎人并没有因此而感到不安,因为山里有的是飞禽走兽可以捕猎,他以前常常靠来福枪捕猎谋生。他选了一处隐蔽处,堆起了一些干树枝,点燃一堆火。这样,那父女俩就可以取取暖,因为他们现在已在海拔五千尺的高山上,这里空气寒冷刺骨。他拴好马,和露西告别,扛上来福枪,出发去找点撞在枪口上的猎物。他回头望了望,只见老人和姑娘坐在火堆旁,后面两匹马和一匹骡子一动不动地站着。走了几步,岩石便挡住了他们。

他下沟上壑,走了约莫两英里路,可是却一无所获。但是,从树上的印记和其他一些迹象来看,附近肯定有数头野熊。搜寻了两三个小时,还是毫无收获,最后,他失望了,想转回去算了。就在这时,他抬头一望,不觉心花怒放。在一处突兀的山崖上,离他大约三、四百英尺高,站着一个貌似绵羊的野兽,但是,头上却长着一对巨角。巨角兽——先暂且这么称呼它——大概正在为一群霍普斯所看不见的兽群当哨卫。但幸运的是,它正看着相反的方向,没有察觉霍普斯。他趴在地上,把来福枪架在一块岩石上,慢慢瞄准后才扣动了扳机。那个野兽一下蹿了起来,在崖边摇晃了几下,接着,一头栽进深壑里。

这只猎物又大又重,无法扛起来,霍普斯只好砍下一只腿,割下一些肉。这时,已是暮色苍茫,将近黄昏了。他扛起战利品,急忙寻找来时的足印。然而,他这才发现自己已陷入困境。刚才由于捕猎心切,他已远远走出了所熟悉的那片山谷。现在,要想找到回去的路已经难上加难了。他发现自己完全置身于千沟万壑的山谷里,每一条沟堑都如此相似,难以分辨。他沿着一条山沟走了一英里多,来到一条他确信来时根本没有见过的山涧。确认自己走错了路后,他又选了一条路,结果还是如此。夜幕降临,等他终于找到一条所熟悉的山路时,天色已完全黑了。即便如此,要一直沿正道走仍然极其困难,因为这时月亮还未升起,路两旁的峭壁陡岩使夜色愈加浓重,道路愈加难辨。肩上的重负,沿途的劳顿使他踉踉跄跄,跌跌绊绊。但是,他一直想着他每走一步就离露西近一步,而且他还带去足够的食物保证余下的旅途。

这时,他来到了离开他们的那个山谷口。即使四周一片漆黑,他仍然能分辨出周围的岩崖轮廓。他们一定在焦急地等着他,因为,他已离开近五个小时了。他满心欢喜地把双手放在嘴上,利用山谷的回声“喂”地喊了一声,告诉他们,他回来了。他停下来听了听,没有回声。只有自己的声音在静寂的荒谷里叠加回旋,最后变成无数个“喂”传回他耳中。他又响亮地喊了一声,从他离开不久的朋友那里还是没有一丝回声。一种莫名的恐惧隐隐约约地袭上心头。他匆匆奔向前去,慌乱中,把宝贵的猎物也扔了。

他一转到那个角落,便看见刚才生火的地方,一堆木炭灰还在一明一暗地发着光,但是,显然自他离开后就再也没有添过柴火。四周一片死寂。他的担心全都变成了现实。他又急忙寻找,可是,火堆附近没有任何有生命的东西:马匹、骡子、老人和少女都没了踪影。毫无疑问,他不在时肯定发生了什么横祸。这场灾难卷走了所有的人和牲畜,没有留下一丝一毫的痕迹。

这一打击使杰斐逊·霍普斯顿时昏头转向,不知所措。他只觉得天旋地转。只好用枪支撑着,以免倒下去。然而,他并不是一个懦弱的人,很快,他便从这短暂的旋晕中清醒过来。他从将熄的火堆中抓起一段半焦的木棍,把它吹燃,借助它的光亮仔细查看这块小小的营地。地上满是马匹的乱蹄印,看得出是一大队骑着马的人掠走了他们,蹄印的方向表明他们转回了盐湖城。他们把父女俩都带走了吗?就在杰斐逊·霍普斯几乎确信他们把父女俩都带走了时,他的眼光突然落在一堆东西上,他的每一根神经都顿时绷紧了。营地不远处,有一个带血的小土堆,这土堆先前肯定是没有。这堆土不是别的,肯定是新挖的坟墓。年轻猎人走了过去,发现上面插着一根棍子,棍子杈口里夹着一张纸条,上面的碑文简短,但却一目了然:

约翰·费里尔

生前住在盐湖城

死于1860年8月4日

一个他刚刚才离开的,活生生的老人就这样死去了,而且,这竟是他一生的墓志铭。杰斐逊·霍普斯发疯似的四处查看是否还有第二个坟墓,但是,什么也没有。露西被这帮穷凶极恶的追踪者带回去完成注定的使命。去做其中一个长老的小妾。小伙子一想到她的命运已定,而他却无能为力去阻止时,他真想也同老人一起长眠在他最后歇脚的地方。

然而,他那种搏击的天性使他从绝望的麻木中摆脱出来。如果他什么也没有了,那么他至少可以不惜生命去复仇。杰斐逊·霍普斯不但有耐心和恒心,而且,具有一种百折不挠的报复心。这也许是从他长期与之生活在一起的印第安人那里学来的。站在令人凄楚的火堆旁,他觉得唯一能减轻悲哀的就是报仇雪恨,而且,要亲手惩罚他的敌人。他下决心要把自己的顽强意志和无穷精力全部投入到复仇上,直至了却这个夙愿。他脸色惨白,满面怒火,沿着刚才回来的路转回去寻找掉了的猎物,然后,把奄奄一息的火堆挑燃,烤了足够吃几天的食物。他把烤熟的肉打了个包,虽然,他已精疲力竭,但是,还是挣扎着起身往回走,穿过大山追寻那帮报复者的足印。

他沿着来时骑马走过的路,在山谷里艰难跋涉了五天。他走得腰酸腿痛,疲惫不堪。夜间,他就躺在岩石堆里,随便睡上几个小时,天还不亮他就早已上路了。第六天,他到达了鹰谷。他们就是从这里出发,开始了这次结局悲惨的逃亡。从这里他可以俯视摩门教徒的家园。现在,他已是神衰力竭,疲惫至极。他倚着枪,对着脚下这片寥廓宁静的城市,凶狠地挥了挥他已干枯的拳头。他再仔细看时,注意到一些主要街道上悬挂着旗子和其他一些节日的标志。他正想看看是怎么回事时,就听得一阵马蹄声传来,只见一个骑马人朝他奔来,等那人走近时,他认出是一个名叫考珀的摩门教徒,霍普斯以前曾帮过他几次忙。因此,那人走近时,霍普斯迎上去和他谈话,想打听露西·费里尔目前的处境。

“我是杰斐逊·霍普斯。还记得我吗?”

这个摩门教徒无不惊奇地看着他。确实,很难辨认出眼前这个面容惨白,眼露凶光,衣衫褴褛,蓬头垢面的流浪汉就是往日潇洒英俊的年轻猎人。可是,当他终于确信自己没认错人时,他顿时变得惊恐万状。

“你疯了,怎么来这里,”他喊了起来,“要是被人看见我在和你讲话,我就没命了。由于你帮费里尔一家外逃,四圣正在通缉你。”

“我不怕他们,管他什么通缉的。”霍普斯焦急地问,“考珀,这事儿你肯定知道些什么。我求求你发发慈悲回答几个问题。我们一直是好朋友,看在上帝份儿上,别拒绝我。”

“你想知道什么?”摩门教徒惶惶不安地问,“快点儿,每块岩石都长着耳朵,每棵树都长着眼睛。”

“露西·费里尔现在怎么样了?”

“她昨天嫁给了小德雷伯。站稳了,小伙子,支持住。你魂不守舍了。”

“别管我,”霍普斯有气无力地说。他嘴唇惨白,一下子就瘫在刚才靠着的石头上,“你是说,结婚了?”

“昨天结的婚。新房上挂着的那些旗子就是为这事儿。小德雷伯和小斯坦格森还为究竟谁娶她吵了起来呢。他们俩都去追过逃亡的父女俩,斯坦格森开枪杀死了她父亲,这使他似乎有了最好的理由。但是,当他们在四圣会上争执不休时,德雷伯派的势力更大,所以先知就把露西给了德雷伯。不过,不管谁占有她,时间都不会太长了,因为,昨天我看见她已经是一脸死灰色。根本不像个女人而像个鬼了。好了,你打算走了吧?”

“是的,我要走了。”杰斐逊·霍普斯站起身说。

他的脸就像大理石雕刻,表情坚毅而呆滞,只有眼睛露着凶光。

“你要去哪儿?”

“你别管。”他说着把枪背上肩,大步流星地走下山谷,消失在野兽出没的深山里。而在所有兽群中,也许要数他最凶残最危险了。

那个摩门教徒的话果然毫厘不差地应验了。不知是由于父亲的惨死,还是由于逼她就犯的可憎婚姻,可怜的露西再也没有振作起来,而是日渐憔悴,不到一个月就死了。她那个嗜酒成瘾的丈夫毫不悲痛露西的去世,他娶她完全是为了约翰·费里尔的家产。只有他的妻妾按照摩门教的风俗习惯对她表示了哀悼,下葬前一天,整夜守灵。第二天一早,她们正聚在棺材周围,屋门突然被冲开,吓得她们惊恐万状,一片愕然。只见一个衣衫褴褛,面目蛮横,历尽风霜雨雪的男人闯了进来。他一言不发,无视这些吓得魂不附体的女人,径直朝那个曾附着露西·费里尔纯洁灵魂的苍白安静的躯体走去。他弯下身,用双唇在她冰凉的额头上深深地吻了一下,然后,拉起她的手,把结婚戒指从手上取了下来,“她不该戴着这个东西下葬。”他嚎叫了一声。还没等人们发出惊叫声,他就已经冲下楼梯,销踪匿迹了。这一切发生得如此突然,如此迅猛,连目击者自己都难以置信,更无以劝服别人相信了。可是,这一事实却是不容否认的:那个标志着她曾做过新娘的金戒指失踪了。

杰斐逊·霍普斯在山里徘徊了数月,他过着野人般的生活。复仇雪恨的强烈的愿望一直萦绕于怀。城里传说有人看见一个出没在深沟壑谷的怪人总在城边徘徊。有一次,一颗子弹呼啸穿过斯坦格森家的窗户,击在离他不到一英尺的墙上。还有一次,德雷伯正走过一悬崖下时,一块巨石朝他滚落下来,他连忙趴下,才幸免一死。这两个小摩门的教徒很快就发现了这些谋害事件的原因,他们不断进山追剿敌人,但总是两手空空。后来,他们只好谨慎提防,从不单独或天黑后出门,而且,在房屋四周严加防范。过了一段时间,对手销声匿迹了,他们想,也许时间冲淡了他的复仇心,因此,他们开始松懈下来。

然而,事实却恰恰相反,这仇不但没有消,反而更深了。猎人生就坚强不屈,强烈的复仇心一直占据着他的整个身心,他根本不可能再想别的事情。而且,最重要的是,他很实际。他很快意识到尽管他有钢铁般强壮的体格,也经不住这种长期不断的疲劳和紧张。风餐露宿的生活使他渐渐虚弱下来。如果就像一条狗死在山里,那么,报仇雪恨的夙愿怎么实现呢?如果再这样坚持下去,他无疑会死去,那不是中了敌人的计。因此,尽管不情愿,他还是回到了旧日在内华达呆过的矿上,到那里养精蓄锐,积攒钱财,以备完成他的复仇计划。

他原来打算最多在矿上呆一年,但是,由于种种意料之外的事情却使他一呆就是近五年。五年过去了,犹如站在约翰·费里尔坟前那个记忆犹新的夜晚一样,往日的悔恨与渴望报仇的决心仍然丝毫未减。他乔装打扮,改名换姓,又回到了盐湖城。他把生死置之度外,但求使正义得以伸张。然而,他却发现等待着他的是恶讯。几个月前,摩门教徒中发生了一次分裂,一些年轻的摩门教徒起来反对长老的统治,结果相当一部分教徒叛逆了摩门教,离开了犹他,成为异教徒。其中就有德雷伯和斯坦格森。谁也不知道他们的下落。流传德雷伯把大量家产变卖成钱财,离开犹他时腰缠万贯,而他的同伙斯坦格森相比之下显得寒酸窘迫。但是,对他俩的去处却无人知晓。

一般人面对这样的困难,即使报仇心切,恐怕也心灰意懒了。然而,杰斐逊·霍普斯却从未动摇过。他带着仅有的一点钱,在美国各地逐城寻找仇人的下落,沿途打短工,以勉强口。年复一年,他的黑发渐渐花白了,但是,他仍然像一只猎犬,穷追不舍。他继续流浪,把全部身心都倾注到这件他为之献身的复仇事业上。终于,金石为开,他从一个窗户中瞥见一张脸,虽然,只是一瞬间,但这足以告诉他,他一直在找寻的两个人就在俄亥俄州的克利夫兰城里。他回到简陋的寄宿处,把复仇计划准备就绪。可是,碰巧德雷伯从窗户往外看时,也认出了街中的流浪汉,而且,看出了他眼中的杀机。在斯坦格森的陪同下(斯坦格森现在是他的私人秘书),匆匆找到了一个负责治安的法官。呈报他们旧日一个情敌,由于嫉妒和憎恨正在威胁他们的生命。当晚,杰斐逊·霍普斯就被拘留。由于找不到担保,他被拘留了好几个星期。等到他终于被释放时,德雷伯的房子已人走屋空,他和秘书早就离开去了欧洲。

复仇计划又一次落空了,而心中的强烈仇恨又一次激励他继续紧追不舍。然而,他手头很紧,因此,他得停下来去工作一段时间,节约每一块钱,为行将起程的旅途作准备。他终于攒够了足以维持生活的钱,于是,便动身去欧洲。他又开始逐城寻找仇人。一路上,他什么低三下四的活儿都干,但是,却一直没有追上两个逃命者。当他抵达圣彼得堡时,他们又刚刚动身去了哥本哈根。到达丹麦首都时,他又晚了几天,他们已跑到了伦敦。而他终于在伦敦把这两个仇人逼到了穷途末路。至于在伦敦发生了什么事情,我们最好还是引用老猎人自己的陈述吧。这个故事华生已准确无误地记录在日记里,我们在前面已经读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