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华生回忆录续

我们的罪犯疯狂的反抗显然不是冲着我们本人来的,当他发现自己已无能为力时,他和蔼地笑了笑,说他希望这场扭打没有伤着我们任何一个人。“我想你们打算把我送到警察局吧,”他对夏洛克·福尔摩斯说。“我的马车就在门口,如果你们把我的腿松了绑,我会自己走下去的。我很重,不像过去那样容易被抬起来了。”

格雷格森和莱斯特雷德交换了一下眼色,似乎认为这个要求太大胆了一点。但是,福尔摩斯立刻接受了犯人的要求,把原来绑在脚腕上的毛巾解开了。犯人站起身,伸了伸腿,像是想证实它们是否真的又获得了自由。记得,我当时看着他,暗自想到我还从未见过这么结实强壮的人。他那被太阳晒得黝黑的脸膛与他强壮的体力一样有着令人生畏的坚毅与活力。

“如果警察局有空缺的话,我想你是最佳局长人选了,”他一面说,一面毫不掩饰对我的同寝室人的钦佩,“你跟踪我的方式真是严谨周密,滴水不漏。”

“你们俩最好还是和我一起走。”福尔摩斯对两个侦探说。

“我给你们开车。”莱斯特雷德说。

“好吧,格雷格森可以坐在我车里。还有你,医生。你对这宗案子饶有兴趣,最好还是和我们去一趟吧。”

我欣然同意了,我们一起下了楼。我们的犯人没有任何逃跑的企图,而是平静地坐进曾属于他的马车,我们也跟着上了车。莱斯特雷德爬上车夫座,扬鞭策马。不一会儿,我们就到达了目的地。我们被引进一间小屋,一个警官记下犯人的姓名和指控犯人所谋杀者的姓名。这个警官面色白皙,冷若冰霜,履行职责时机械呆板。他说:“该犯人本周内必须提交地方法院,杰斐逊·霍普斯先生,在此期间,你还有什么想说的?我得告诫你,我们会记录下你的话,而且,可能用你的话来反驳你。”

“我有很多话要说,”我们的犯人慢条斯理地说,“诸位,我想把一切都告诉你们。”

“等到审讯时说不是更好吗?”警官说。

“我也许永远不会受到审讯,”他回答:“你们不必惊奇。我没有想到自杀。你是医生吗?”他转向我,褐眼炯炯,向我提出了这个问题。

“是的,我是医生。”我答道。

“那么,你把手放在这里。”说着,他面带笑容,用带着镣铐的手往胸口指了指。

我照做了,立即感觉到他胸腔内一种异常的搏动。他的胸腔壁嗡嗡震颤,犹如一幢摇摇欲坠的大楼里面有一台大马力的发动机在工作一样。静寂无声的屋里,我听得见从他胸腔里发出的一种沉闷的嗡嗡声。

“怎么,你得了动脉血管瘤症!”我叫了起来。

“他们是这么说的,”他平静地说,“我上星期去看了医生,他告诉我,这个血管瘤过不了多少天就要破裂。这些年来,这个病越来越重。这个病就是由于在盐湖城的大山里,风吹日晒,饮食不调引起的。现在,我的事也干完了,我不在乎我即将离去,但是,我要在临死之前把这件事有个交代。我不愿在人们记忆中留下一个普通的杀人犯的印象。”

警官和两个侦探匆匆交换了意见,商量让他说明真相是否合适。

“医生,你认为他会马上有危险吗?”警官问。

“很可能随时有危险。”我回答。

“这样的话,为了维护真理,我们的责任显然是先取他的口供,”警官说,“先生,你现在可以自由地交代了,我再告诫你一遍,口供是要记录下来的。”

“如果你允许的话,我想坐下来,”犯人说着就坐了下来,“这个血管瘤很容易使我疲乏;而且,半小时前我们的扭打使我感觉更糟。我现在是坟墓边上的人了,不可能向你们说谎,我字字句句都是真言,你们怎样看,那就与我无关了。”

说着,杰斐逊·霍普斯靠在椅背上,开始了下面这番惊心动魄的陈述。他有条有理,沉着冷静,犹如他所叙述的事情再平凡不过了。我敢保证这篇供词准确无误,因为我是伺机从莱斯特雷德的笔记本上抄下来的,他的记录是按犯人的口供一字一句记录的。

“我为什么憎恨这两个人,这对你们无关紧要,”他说,“重要的是他们有罪,因为他们害死了两条人命——一个父亲和一个女儿——因此,他们罪有应得。从他们犯罪到现在,时间已久,我不可能向任何法庭控告他们。我知道他们有罪,我决定我应该集法官、陪审团和行刑手为一身,判处他们,如果你们是男子汉,如果你们处于我的境地,也会这样干的。

“我刚才提到的那个姑娘,二十年前就该嫁给我。她是被迫嫁给这个德雷伯,伤心致死的。她死后,我把结婚戒指从她手上取下。我当时发誓让德雷伯看着这只戒指去死,而且让他临毙命时知道,他是为此而遭报应的。我一直随身带着这只戒指,跟踪他和他的帮凶,足迹踏遍两大洲,直至最后追上为止。他们原想把我拖垮,但是,他们没能成功。如果我明天就死,这非常可能,我死时知道自己在这个世上的事情已经了结,而且干得很漂亮。我亲手结果了他们,我再也没什么要希望,要企求的了。

“他们很有钱,而我却身无分文,所以,追踪他们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我到达伦敦时,几乎囊空如洗,因此,我必须找点活儿干,以谋生计。驱车赶马对于我犹如平地行走,所以,我向一家马车厂提出了申请,我很快就谋到了职。我每周得交一定数目的钱给老板,不管剩下多少,我还可能留下一点自己用。剩下的总是极少,但是,不管怎样我还是能勉强维持生计。最难的事还是熟悉街道,我觉得在所有街道复杂的城市中,伦敦的街道再复杂不过了。我随身带着地图,直到我熟悉了主要旅馆和车站的位置后,我的工作才顺利起来。

“找到这两位绅士的住所着实花了不少时间,但是,我不厌其烦地到处打听,直到终于有一天撞见了他们。他们住在泰晤士河对岸,坎伯威尔的一家公寓里。我知道,只要一旦发现他们,他们就逃不出我的掌心。我已蓄了胡须,他们无法认出我来。我紧紧跟踪他们,伺机下手。我下决心不能让他们再溜掉了。

“尽管如此,他们还是差一点溜掉了。不管他们走到伦敦的什么地方,我总是随后紧跟。我有时赶着马车追随其后,有时步行。不过,赶马车跟踪是最好的,因为那样他们没法逃脱。我只有在清晨或深夜挣钱,这样,我开始拖欠车主的租金了。不过,我不在乎,只要能亲手将这两个人处死就行了。

“然而,他们十分狡猾。他们肯定想到有被跟踪的可能,所以,他们从不单独外出,晚间也绝不出门。两个星期以来,我每天赶着马车跟在他们后面,但是,从未见他们分开过。有一半时间,德雷伯喝得醉醺醺的,而斯坦格森却从不打个盹。我从早到晚监视着,但就是找不到一丝鬼机会。不过,我没有沮丧,我有某种预感,报仇的时刻就要到来了。我唯一担心的就是我胸腔里的这个东西会过早地破裂,使我前功尽弃。

“终于,有一天晚上,当我正赶着马车在他们住的那条叫特勒斯的街上徘徊时,我看见一辆马车驶到他们门口。有人立刻搬出一些行李,德雷伯和斯坦格森随后也出来了,接着驶车离去。我策马尾随,密切跟踪。当时我非常紧张,唯恐他们又要迁居。他们在尤斯顿车站下了车。我叫了一个小男孩帮我看着马车,然后,跟着他们到了月台。我听见他们打听去利物浦的火车,站上的人说刚刚开走了一班车,几小时之内不会有第二班车了。听到回话,斯坦格森似乎很沮丧,而德雷伯却比什么都高兴。我混在人群中,离他们很近,所以,他们的每一句话我都能听见。德雷伯说,他还有一点私事要办,如果斯坦格森能等一等他的话,他很快就会转回来。斯坦格森阻拦他,并且,提醒他说,他们曾说好不能单独行动的。德雷伯说,是一件很微妙的事,他必须单独一人去。我没听到斯坦格森是怎样回答的,但是,只听得德雷伯破口大骂,说斯坦格森只不过是他雇佣的仆人而已,竟敢放肆地支配起他来。听到这话,这位秘书先生知道自己有所冒犯,便只好放弃原来的主意,让步说,如果德雷伯没有赶上最后一班火车,就到哈利迪私人旅馆找他。这样,德雷伯答应十一点以前赶回月台,然后,就径自出了车站。

“我等待已久的时刻终于来到了。我的仇人已在我的掌握之中。两个人在一起时,他们可以相护相助,但是,一旦单枪匹马,他们就不是我的对手了。然而,我并没有莽撞行事。我早已胸有成竹。除非仇人明白是谁杀死了他,否则,报仇就毫无意义。我的计划是得让对我犯下了滔天罪行的仇人有机会明白是他罪有应得。前几天,碰巧有一位先生坐我的马车在布里克斯顿路查看几幢房子,他把其中一处的钥匙忘在我的车里。虽然,他当晚就来取回了钥匙,但我趁空印了个模子,并且配制了一把钥匙。这样,我在这个偌大的城市中至少有了一个去处,在那里我可以不受打扰,从容行事。而现在的问题是怎样才能把德雷伯弄到那幢房子去。

“他沿街走着,走进几家酒店,在最后一家酒店中大约呆了半个小时。出来时已步履蹒跚,踉踉跄跄,显然已醉得够呛。我前面正好有一辆双轮小马车,他上了车。我一路紧追不舍,我的马鼻子离他的马车夫只有一码远。我们经过滑铁卢大桥,在街上跑了好几英里路。使我吃惊不已的是,我们最后又回到了他原先住的地方。我想像不出他转回这里的目的何在,但我还是继续跟踪,把马车停在离房子约一百码远的地方。他走进房子,双轮小马车走开了。你能给我喝杯水吗?我的口都讲干了。”

他把我递过去的一杯水一饮而尽。

“这就好些了,”他说,“我们接着说吧。我等了大约十五分钟,突然,从屋里传来一阵像是有人打斗的声音。紧接着,门砰的一声开了,走出两个人,一个是德雷伯,一个是我以前从未见过的小伙子。小伙子抓着德雷伯的衣领,当他们走到台阶边时,小伙子猛一推,又踢了一脚,德雷伯一下子就摔到街中央。“你这个混蛋!”他晃着手中的棍子对他大喊大叫,“我看你还敢不敢欺负良家妇女!”他怒火冲天,要不是德雷伯拔脚沿街就跑的话,我想这个小伙子肯定要用棍子把这个坏蛋痛打一顿。德雷伯一直跑到拐角处,一看见我的马车,跳上来就招呼我说,‘把我拉到哈利迪私人旅馆。’

“等他坐进马车,我的心高兴地怦怦直跳,我真担心就在这最后时刻,我的血管瘤出毛病。我慢慢地赶着马车往前走,心中权衡着最佳方案。我完全有可能把他径直拉到乡间,找个僻静的小路,和他最后结账。我正打算这样干时,他倒替我找到了办法。他酒瘾又发了,叫我在一家大酒店处停下。他一面往里走,一面吩咐我等着他。他在那里一直呆到打烊。等他走出酒店时,已经醉得昏天黑地,我知道我已经稳操胜券了。

“别以为我会冷不防给他一刀。这样做只不过是公正刻板的判决而已,我才不会这样干的。我早就决定如果他抓住机会,他将会有一线生机。在美国的流浪生涯中,我干过各种各样的活儿,我曾在约克学院当过实验室的看门人和清洁工。一天,有一位教授给学生上有关毒药的课,他把一种叫生物碱的毒药拿给学生看。这种毒药是他从南美洲极毒的箭毒中提取出来的,只需很少一点就可以立即致死。我记住了装毒药的瓶子,等他们走后,我悄悄倒了一点。我擅长配药,于是,我把这种生物碱做成易溶解的小药丸。每一粒小药丸与一个完全相似的无毒药丸一起放在一个小盒里。我那时决定,一旦我有复仇机会,就让这两位先生在两个盒子里各选一粒药丸,我吃剩下的两粒。这样,与枪口蒙上手绢一样致命,但却要安静得多。从那天起,我便随身带着这两个药盒,现在,用它们的时候到了。

“当时已近午夜一点。那天夜里,风雨交加,暴风骤雨。虽然车外天气阴霾,可是,我在车里却乐滋滋的,我高兴得真想狂欢乱叫。如果你们中间哪一位先生曾对某一件事耿耿于怀,并且,日思夜想了二十年,突然,你发现它伸手可得,那么,你们就会理解我当时的心情了。我点了一支雪茄,吸着烟以平定我的紧张情绪,但是我的手却在发抖,太阳穴也由于兴奋而突突地跳个不停。我赶着车,眼前出现了老约翰·费里尔和甜美的露西,他们在夜幕中微笑地看着我,仿佛和我现在在这间屋里看见你们一样清楚。一路上,他们一直在我眼前,马的两旁一边走着一个,直到我把马车停在布里克斯顿路的那所房屋前。

“四周静悄悄地看不见一个人影,只有雨在淅淅沥沥地下着。人从车窗往里一看,发现德雷伯缩作一团,醉得睡觉了。我拉着他的手臂摇着说,‘该下车了。’

“‘好的,车夫。’他说。

“我想他以为我们到了他说的那家旅馆,因为他二话没说就下了车,跟着我走进了花园。他仍然头重脚轻,我只好扶着他,以防他摔倒。走到门口,我打开门,把他领进了前屋。我敢向你们保证,那父女俩一路上一直走在我们前面。

“‘见鬼,怎么这么黑?’他一面四处用脚探路一面说。

“‘过一会儿就有灯了,’说着,我便划亮了一根火柴,点亮了一支我随身带来的蜡烛。‘现在,伊诺克·德雷伯,瞧瞧我是谁?’我一边把蜡烛照近自己的脸,一边转向他说。

“他醉眼惺忪地看了我一会儿,突然,眼睛里流露出一种恐惧,继而,整个面部抽搐起来。他认出我来了。他吓得脸色发青,直往后缩,额头上沁出了汗珠,牙齿格格发抖。一见此状,我靠在门上大声笑了个够。我早就知道报仇会很痛快,可是,我从未想到当时我内心会感到如此满足。

“‘狗东西!’我喝道,‘我从盐湖城一直追到圣彼得堡,总是让你们逃脱了。不过,现在你们的逃亡终于结束了,不是你就是我再也看不到明天的日出了。’随着我的话音,他愈加往后缩。从他脸上看得出,他认为我疯了。当时,我确实发狂了。太阳穴像锤子敲打似的突突乱跳。若不是血从鼻孔涌出来,使我的兴奋得到舒缓的话,我想我当时肯定发病了。

“‘你现在想起露西·费里尔了吗?’我一边锁门一边喊道,并把钥匙在他眼前晃了晃,‘惩罚来得太慢了,不过,它最终还是落在你头上了。’听着我的话,他的嘴唇嚅嚅颤动。他原本想求饶的,但是,他非常清楚这已无济于事了。

“‘你想谋杀我吗?’他结巴着说。

“‘谈不上什么谋杀。杀一条疯狗能叫谋杀吗?你把可怜的露西从她惨死的父亲身边拖走,像赢得战利品似的把她抢到那可恶污秽的新房时,你曾有过一丝怜悯吗?’

“‘不是我杀死她父亲的。’他叫了起来。

“‘但是,就是你使她天真无邪的心破碎了的,’我尖叫起来,把药盒一下放在他面前。‘让上帝在我们之间作出抉择吧。选一粒吞下去。不是你死就是我活。你选剩下的我吃。看看这世上究竟有没有公道,要么,就让命运来决定吧。’

“他狂叫着往后缩,求我饶命,我拔出刀来,逼着他的喉咙,直到他服从了我。接着,我吞下了一粒。我们面对面无言地站了约一两分钟,看到底谁死谁活。第一次阵痛让他明白自己拿了有毒的一粒,我永远也不会忘记他脸上的表情,看到这种情景,我放声大笑,并把露西的结婚戒指拿到他眼前。生物碱的药力非常迅猛,不一会儿,他便痛苦地扭歪了脸。他拖着脚步,双手伸向前方,紧接着,一声惨叫,便重重地倒在地板上。我用脚把他翻过来,把手放在他心口上。心跳停止了。他死了!

“我的鼻子一直血流如注,不过,我没管它。我不知道是什么使我想起用血在墙上写字的,也许是某种让警察上圈套的恶作剧的想法吧。因为,我当时心情非常轻松愉快。我想起纽约有个被杀的德国人旁边的墙上就用血写了‘雷切’这两个字。当时,报纸上对此争论不休,认为肯定是黑社会干的这件事。我想使纽约人迷惑不解的这两个字也会使伦敦人困惑难解的。于是,我用手指蘸着自己的血,在墙上不费力的地方写下了这两个字。然后,我回到马车上。外面仍是狂风骤雨,四周无人踪影。走了一段路,我伸手到往常放露西戒指的衣袋里一摸,戒指不见了。我顿时如雷轰顶,因为,这是露西给我留下的唯一纪念物。我想,可能是弯腰查看德雷伯的尸体时掉的。于是,我又驱车转回去,把马车停在一条侧街上,鼓起勇气,走上台阶。我宁愿冒险也不愿丢失戒指。我刚到门口,便与一个出来的警官撞个满怀,为了避免怀疑,我只好假装酩醉大醉。

“这就是伊诺克·德雷伯被结果的过程。我当时所要做的就是让斯坦格森遭到同样下场,讨还约翰·费里尔的血债。我知道,他那时正在哈利迪私人旅馆。我在周围转悠了一天,他没有出门一步。我猜,他大概是对德雷伯没能及时赶回来起疑心了。他很狡猾,总是防范严密,要不然就不叫斯坦格森了。如果他以为足不出户就能防我的话,那他就大错特错了。我很快就弄清楚了哪一扇是卧室窗户。次日清晨,我利用旅馆后面小巷里的梯子,天刚蒙蒙亮,就爬进了窗户。我叫醒他,告诉他,很久以前他杀了人命,现在是偿命的时候了。并让他知道德雷伯是怎样死的,然后,让他做同样的选择。他不但没有抓住我给他的逃生机会,反而从**一跃而起,扼住了我的喉咙。出于自卫,我一刀戳进了他的心脏。反正他都是同样的下场,因为上帝只会让他罪恶的手挑选有毒的那粒药丸。

“我没有什么要说的了,而且,我的时辰快到了。后来,我赶了一两天马车,打算存够钱回美国去。那天,我正站在车场上,一个衣衫褴褛的小青年打听是否有一个叫杰斐逊·霍普斯的车夫,说贝克大街221B号有位先生要雇佣他的车。我毫无疑心,驱车就过来了。接下来,我所知道的就是这里的这位年轻人轻而易举地用手铐铐住了我,干得如此干净利落,是我平生少见的。先生们,我要讲的就是这些。你们可以把我看作是杀人犯,但是,我坚信像你们这些法官一样,我是公正的。”

他的叙述令人毛骨悚然。他的言谈举止深深地吸引了我们,大家都静坐无言。甚至那两位有丰富探案经验的职业侦探也听得津津有味。他讲完后,我们静悄悄地坐了几分钟,莱斯特雷德在速记纸上打上句号时铅笔的沙沙声才打破了寂静。

“我只想在这一点上再问一个问题,”夏洛克·福尔摩斯终于开口说,“我登广告招领戒指时,来认领戒指的那个同谋是谁?”

这个犯人对我的朋友幽默地挤挤眼说,“我自己的秘密我毫不隐讳,但是,我不想把别人牵连进来。我看到了你的广告,我想,要么这是个圈套,要么真是我在找的戒指。我的朋友自告奋勇帮我去探探情况。我想,你一定认为他干得漂亮。”

“是的,干得漂亮。”福尔摩斯诚心诚意地说。

警官庄严地说,“现在,先生们,法律程序必须遵守。本星期四犯人将提交地方法庭审讯,请诸位届时出席。在这之前,犯人由我负责。”说着,他按了一下铃,杰斐逊·霍普斯被两个看守带走了。我和我的朋友出了警察局,坐上马车回到贝克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