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星期二我睡了个懒觉,醒来时伊莱恩已经出去了。厨房桌子上有张字条,说我愿意待到几点都行。我给自己做早饭,看了会儿CNN。然后我出去溜达了一个小时左右,来到花旗银行大楼的时候刚好赶上戒酒会的午间活动。散场后我在第三大道看了电影,出来后走到弗里克博物馆看画展,然后坐公共汽车沿着莱克星敦大道去下城区,在离中央车站还有一个街区的地方参加五点半的戒酒会活动,看着下班的通勤人员狠心拒绝餐车的**。

这场活动的主题是“第十一步”——通过祈祷和冥想知晓神的旨意。大多数发言都是没完没了的灵性探讨。好不容易等到散场,我决定款待自己叫个出租车。两辆车从我面前驶过,第三辆刚停下,一个穿定制礼服、扎漂亮领结的女人用胳膊肘挤开我,抢先钻进车里。我没有祈祷和冥想过,但没费什么力气就知晓了神在这件事上的旨意:他老人家要我乘地铁回家。

前台有三通留言,分别要我给约翰·凯利、德鲁·卡普兰和凯南·库利回电。这让我想到姓氏第一个字母都是K的人还真是多得出奇,更别提还没算上K兄弟呢。第四张字条上没有名字,只有一个号码;就当我这人拧巴好了,我回的第一个电话就是它。

我拨打号码,但听见的不是铃声,而是一个电子音。我以为电话断了,于是放下听筒。我突然反应过来,于是再次拨号,听见电子音后,我输入我的号码,然后挂断电话。

没过五分钟,我的电话就响了。我拿起听筒,TJ说:“嘿,马特,我的好哥们儿。什么事?”

“你有寻呼机了。”

“吃了一惊,对吧?哥们儿,我突然有了五百美元,你觉得我会干什么,买储蓄债券吗?最近刚好有特价活动,寻呼机加三个月服务费只要一百九十九美元。你想买的话,我可以陪你去,保证店里不会宰你。”

“我过一阵儿再说吧。过了三个月呢?公司把寻呼机收回去?”

“不,哥们儿,寻呼机是我的。只是我需要付月租费了。不付月租费,寻呼机还是我的,但你打我的号码就不会有任何动静了。”

“那有个寻呼机也没用了。”

“但很多人有这玩意儿。成天带在身上,但你从来没听见它响过,因为他们不付月租费。”

“月租费多少?”

“他们说了,但我没记住。不重要。按照我的看法,等三个月到了,你会替我付账单,确保我能随叫随到的。”

“我为什么要这么做?”

“因为我不可或缺啊,哥们儿。对于你的行动,我是一项关键资产。”

“因为你很有办法。”

“你看,你明白过来了。”

我打给德鲁,但他不在办公室,我也不想打搅他的家庭生活。我没有打给凯南·库利和约翰·凯利,觉得让他们等一等也无妨。我在路口的小店就着可乐吃了块比萨,然后去圣保罗教堂参加当天的第三场戒酒会活动。我不记得上次我去得这么勤快是什么时候了,但肯定已经有段时间了。

原因不是我觉得我有开戒的危险。喝酒的念头离我的脑海从没这么遥远过。也不是因为形形色色的难题在滋扰我,而我无法下定决心。

我意识到,我感觉自己在经历某种损耗和枯竭。在福隆特纳克酒店熬的那一夜固然让我付出了代价,但两顿饱饭和九小时不间断的睡眠已经抵消了它的影响。然而案件本身对我的影响还没有过去。我费尽心力办案,完全沉浸在这个案子里,但现在一切都过去了。

但是,当然了,案件并没有结束。凶手的身份还没有被查明,更别说落网了。我自认我的侦探工作做得非常出色,也产出了令人瞩目的成果,但案子本身离结案还差得远呢。因此我感觉到的疲惫并不是那种光荣的成就感。无论劳累与否,我的承诺都还没有完成。前路漫漫,道阻且长。

因此我又去参加了一场戒酒会活动,那是个安全平静的场所。茶歇时间,我和吉姆·法布尔聊了聊天,散场后一起离开。他没时间陪我喝咖啡,于是我送他走到离他公寓不远的地方,告别前我们站在路口聊了几分钟。然后我回到家,但依然没有打给凯南·库利,不过我打了个电话给他哥哥。我和吉姆聊天的时候提到了他,过去这一周我们都不记得见过他。于是我打给彼得,但没人接电话。我又打给伊莱恩,我们聊了几分钟。她说帕姆·卡西迪打过电话,说她不会再打电话来了,因为德鲁请她暂时不要和我或伊莱恩联系,她想通知伊莱恩一声,免得她担心。

第二天上午,我先打给德鲁,他说一切都很顺利,他觉得凯利这人很固执,但也算通情达理。“要是你想祈祷点儿什么,”他说,“就祈祷那家伙是个有钱人吧。”

“凯利?在凶杀科可发不了财。没有油水可捞。”

“我的天,我说的不是凯利,是雷。”

“哪个雷?”

“凶手呗,”他说,“我的天,还能是谁?你都不听你的委托人说话的吗?”

她不是我的委托人,但他不知道。我问他我们倒是为什么要希望雷是个有钱人。

“这样就可以起诉他,让他赔光家底了。”

“我希望他一辈子都能烂在牢里。”

“当然,我也这么希望,”他说,“但咱们都知道刑事法庭上有可能发生什么。不过有一点我可以肯定,只要他们能起诉他,我就能在民事法庭上掏光他的最后一分钱。但除非他口袋里有钱,否则就不值得了。”

“谁能说得准呢。”我说。但我知道,住在日落公园地区的百万富翁恐怕少之又少,但我不想向卡普兰提到日落公园,更何况我也没有理由认定那两个家伙(或者三个,说不定团伙确实有三个)真的住在日落公园。根据我知道的情况,雷说不定住在皮埃尔饭店的套房里。

“我希望能找到一个什么人起诉一下,”他说,“也许那伙浑球儿用的是公司货车。我希望能在这个方向找到一个有连带责任的被告,这样至少能给她搞到一笔像样的和解金。她遭了那么多罪,应该得到些补偿。”

“这样你的公益活动到头来就能计算投入产出率了,对吧?”

“那又怎样?我不能考虑效率吗?不过我告诉你,这个案子里我最在乎的并不是我的利益。说真的。”

“好的。”

“她真是个好姑娘,”他说,“既坚强又勇敢,但骨子里还有一股天真,明白我的意思吗?”

“明白。”

“但那帮浑球儿让她经历了什么?她给你看他们对她做的事情了吗?”

“她告诉我了。”

“她也告诉我了,但她也让我看了。你以为知道情况能帮你做好思想准备,但相信我,那种视觉冲击太惊人了。”

“不用你说,”我说,“她有没有给你看剩下的另一边,好让你理解一下损失究竟有多么严重?”

“你的思想太肮脏了,你知道吗?”

“我知道,”我说,“至少别人都是这么说的。”

我打给约翰·凯利的办公室,对方说他出庭做证去了。我报上我的名字,接电话的警察说:“噢,他想和你谈一谈。把你的号码给我,我打他的寻呼机。”没过多久,凯利打电话给我,我们约好在一家叫诉讼记录的餐厅里见面;从区政府出来,拐过路口就是那地方。我没听过这个名字,但感觉肯定是曼哈顿下城区遍地开花的那种酒吧兼餐厅,客户群体以警察和律师为主,装潢上大量使用黄铜、皮革和深色木料。

凯利和我没碰过面,我们在电话里都忘了这一点,不过我不费吹灰之力就认出了他。他和他父亲像是一个模子里铸出来的。

“这话我从小听到大了。”他说。

他去吧台拿了杯啤酒,我们到最里面找了张桌子坐下。女招待长着狮子鼻,脾气好,很有感染力,她认识我的这位同伴。他问今天的五香熏牛肉怎么样。她说:“对你来说不够瘦,凯利,你还是吃烤牛肉吧。”我们要了黑麦面包的烤牛肉三明治,肉切得很薄,堆得高高的,配的薯条炸得酥脆,芥末酱辣得能让雕像流泪。

“地方不错。”我说。

“一等一的。我每天都在这儿吃饭。”

他就着第二瓶摩森啤酒吃三明治。我点了杯香草汽水,女招待摇头,我说那就可口可乐好了。我意识到凯利注意到了这一点,但他没有立刻说什么。等女招待端来饮料,他说:“你以前喝酒。”

“你父亲告诉你的?我认识他的时候喝得还不算凶。”

“不是听他说的。我打了几个电话,询问你的情况。听说你喝出过事情来,后来戒酒了。”

“可以这么说。”

“听说你在参加匿名戒酒会。了不起的组织,每个人都这么说。”

“它有它的优点。但要是想喝点儿好的,那就不是你的去处了。”

他花了两秒钟才意识到我在开玩笑。他哈哈一笑,然后说:“你是在那儿认识他的吗?她的神秘男友?”

“我不会回答这个问题。”

“你不打算向我透露他的任何情况。”

“是的。”

“没关系,我不会在这个话题上难为你。你说服了她来见警察,我欠你一个人情。但见到证人拉着律师的手出现,我就不怎么开心了,然而就她的情形而言,我不得不承认她做得对。另外卡普兰也不是个真正的讼棍。要是他愿意,他能在法庭上把你当猴耍,但没什么,那是他的工作,律师全都是这个德行。你能怎么做呢?吊死整个行当的从业人员?”

“有些人会认为这是个好主意。”

“你指的是现在店里的一半人,”他说,“而另一半人就是律师。不过无所谓。卡普兰和我都同意向媒体隐瞒这些情况。他说他确定你也会赞成的。”

“当然。”

“要是能给两名罪犯好好画个像就好了,我给她安排了一个画家,但顶多只能证明他们各有两只眼睛、一个鼻子和一张嘴。她对耳朵不太确定,认为每人各有两只,但不敢保证。那就像在《每日新闻》第五版登一张笑脸符号,然后问:‘你见过这个人吗?’我们现在只知道三个案件有联系,警局已经正式并案按连环凶杀案处理了,但向大众公开这件事能有什么意义呢?除了吓得人们屁滚尿流,你说还能做到什么?”

吃过午饭,我们没有逗留。他必须在两点前赶回法院,在一起与毒品有关的谋杀案审判中做证,正是因为这种事情,他的办公桌才永远清静不下来。“你很难在乎他们你杀我我杀你,”他说,“也懒得劳神费力去抓他们归案。”

“我死也不会想到会听见警察这么说。”

“最近每天都会听到了。警察、检察官、所有人。禁毒署当然还在唱他们的老调:‘我们正在毒品战争中取得胜利。给我们需要的工具,让我们施展拳脚。’谁知道呢,也许他们真的相信,但你还不如去相信牙仙女呢,至少牙仙女会在你枕头底下放个两毛五。

“我知道,那东西会死人。比如天使尘,一个生性和平的普通人去嗑点儿天使尘,一闭眼睛就失去了意识,然后大开杀戒。几个小时后他醒来,发现有人死了,而他连个屁都不记得,他甚至没法告诉你他有没有享受快感。我愿意看见路口的糖果店卖天使尘吗?天哪,我不敢说我愿意,但在店里卖难道就会比现在卖得多吗?你知道毒贩就在糖果店门口当街兜售呢。”

“我不知道。”

“没人知道。事实上,现如今天使尘的销量并不好,但不是因为人们不嗑药了。快克抢占了天使尘的大量市场。所以各位运动迷,请听来自毒品世界的好消息:快克在帮助我们打赢这场战争。”

我们平摊账单,在人行道上握手告别。我保证要是想到什么应该告诉他的就立刻联系他,他说要是案件有所进展就立刻通知我。“我可以告诉你,局里会投入一些人力,”他说,“他们是我们真的想从街头清除的那种垃圾。”

我对凯南·库利说过那天下午晚些时候我要出去,因此我不想食言。诉讼记录餐厅位于乔拉勒姆街上,布鲁克林高地在这儿一屁股撞上了科布尔山。我向东走上法院街,然后沿着法院街向南朝大西洋大道而去,经过德鲁·卡普兰的事务所和彼得·库利带我去吃饭的餐馆。我拐上大西洋大道,这样可以从阿尤伯的店门口走过,在现场(in situ)想象一下绑架的全过程,这又是一个拉丁文词组,德鲁可以把它和pro bono放进同一个篮子。我打算坐公共汽车往南走,但等我走到第四大道,一辆公共汽车刚好开走,再说那是个春光明媚的好日子,走一走让我觉得很愉快。

我走了两个小时。我没打算一口气走到湾脊区去的,但最后我确实就这么做了。刚开始我以为我只会走八九个街区,然后跳上见到的第一辆公共汽车。但等我来到第一条以数字编号的街道时,我意识到一英里外就是格林伍德公墓了。我拐上第五大道走到公墓,在墓碑之间溜达了十分钟至一刻钟。草色艳丽,只有在初春才能见到这种色彩,墓碑周围春花绽放,映衬着人们放在墓前的其他鲜花。

公墓占地很大,我不知道莱拉·艾尔瓦雷斯的尸体被扔在哪块区域,不过新闻报道里应该提到过。然而就算读到过,我也早就忘记了,再说即便知道,那又有什么用处呢?我不会通灵,没法从弃尸的那块草地感应到她发散的电波。我愿意相信有人能做到,他们手持柳枝就能找到遗失的物品和下落不明的孩子,我甚至相信他们能看见我见不到的灵光(我不确定“丹尼男孩”最近的那个女朋友有没有这种能力)。但我做不到。

不过,在实地走一走,说不定真能撬动某个线索,接上某条很可能永远无法打通的思路。天晓得你的大脑是怎么运转的。

也许我去那儿是想感受一下那个姓艾尔瓦雷斯的姑娘。也许我只是想在草地上走个几分钟,欣赏一下美丽的花朵。

我从二十五街拐进墓地,在南边半英里外拐上三十四街。这时我已经穿过了整个公园坡,来到了日落公园的北侧边缘,再走两条马路就是这块区域因其而得名的小公园。

我走到公园,从中间穿过。然后我从新乌得勒支大道和四十一街路口的电话亭开始,依次走过凶手用来给库利家打电话的六部投币电话。我最感兴趣的那部电话在第五大道上,位于四十九街和五十街之间。他们在那儿打了两次电话,因此可以推断它离他们的大本营最近。与其他的投币电话不一样,这部电话不在街上,而是在一家二十四小时洗衣房的进门处。

店里有两个女人,都很胖。一个正在叠洗好的衣物,另一个翘起椅子腿背靠水泥墙坐着,她手里那本《人物》杂志封面上是桑德拉·迪。我往电话里投了一枚硬币,打给伊莱恩。她接起电话,我说:“所有的自助洗衣房都有公用电话吗?到处都是这样?你总能在自助洗衣房里找到投币电话?”

“你知道我等你问我这个已经多少年了吗?”

“什么?”

“你以为我什么都知道,真是太看得起我了,然而我不得不告诉你,我好几年没进过自助洗衣房了。事实上,我甚至怀疑我以前有没有去过。我这幢楼的地下室有洗衣机。因此我无法回答你的问题,但我有个问题想问你。为什么问这个?”

“绑架案发生的当晚,库利接到的两个电话都来自日落公园一家自助洗衣房里的投币电话。”

“而你这会儿就在那儿,正在用那台电话打给我?”

“对。”

“然后呢?其他洗衣房有没有装电话有什么关系呢?别告诉我,让我自己想。算了,我想不出来。为什么?”

“我在考虑他们会不会就住在附近,因此才会想到要用这台电话。你从街上看不见它,除非你住在一两个街区之内,否则当你想打电话的时候,首先想到的肯定不会是它。除非现在每一家洗衣房里都装了电话。”

“好吧,我不了解自助洗衣房。我们公寓楼的地下室里反正没电话。你的脏衣服是怎么处理的?”

“我?我那儿路口有个洗衣房。”

“他们有电话吗?”

“不知道。我早上把脏衣服送过去,晚上去取洗干净的。其他一切都交给店里。”

“我打赌他们不分颜色。”

“什么?”

“当我没说。”

我离开自助洗衣房,在路口的古巴小餐馆喝了杯拿铁。那伙杂种,他们用过洗衣房里的电话。我离他们就有那么近。

他们肯定就住在附近。不只是在这块城区内,而且就在洗衣房一两个街区的半径内。要我相信我能感觉到他们离我只有几百码并不困难,但那只是自欺欺人。我不会感应电波,我能做的仅限于推测当时发生了什么。

她离开家,他们盯上她,尾随她来到达戈斯蒂诺超市,拎袋小弟送她上车,因此他们没有出击;接下来他们尾随她来到大西洋大道。她走出阿尤伯的店,他们抓住她塞进车厢,然后扬长而去。接下来去了哪儿呢?

无数个地方之中的一个。红钩区的某条小道、某个仓库背后的小巷、某个车库。

从绑架发生到绑匪第一次打电话之间隔了几个小时,我猜这几个小时的大部分时间他们都在折磨她,就像折磨帕姆·卡西迪那样。她死后,他们直接回家,把车停在平时的泊位上,也可能车一开始就停在那儿。那辆货车现在需要化个妆了,因为车身文字显示它属于皇后区的一家电视修理店。他们用喷漆盖住文字——也可能直接洗掉,因为那些字有可能本来就是用可洗涂料写上去的。要是他们的车库里有合适的工具,还可以给整辆车换个颜色。

然后呢?飞快地复习一下《屠宰分割技术入门》?他们有可能立刻碎尸,也有可能等到事后。这个细节不重要。

然后,下午三点三十八分,第一通电话。四点零一分,第二通,是雷从自助洗衣房打的。然后是另外几通电话,直到八点零一分,第六通电话差遣库利兄弟去送钱。打完这个电话,雷或另一个人埋伏在弗拉特布什大道和法拉格特街路口的投币电话附近,见到凯南接近就拨号。

不过,有这个必要吗?他们要求凯南八点半赶到那儿。他们可以从指定时间前几分钟开始,每隔一分钟打一次电话。无论库利几点钟赶到那儿接电话,他都会认为绑匪是在他们开车到那儿的时候打电话的。

不重要。无论他们是怎么安排的,总之他们打了电话,凯南接听后赶往韦特兰斯大道,而一名或多名绑匪很可能已经就位。绑匪再次打电话,很可能是见到库利兄弟抵达后才打的,因为这次他必须在附近,看着库利兄弟从赎金旁离开。

等两兄弟离开后,一旦他们不再碍事,而且能确定没有留下任何人监视车辆,雷和他的一名或多名同伙就去拿钱,然后逃之夭夭。

不对。

至少有一个人留在附近,看着库利兄弟在车里寻找弗朗辛但没有找到,然后打给投币电话,命令他们回家,说她会在他们之前到家。然后,等库利兄弟真的回到殖民路,绑匪也回到了大本营。停好货车,然后——

不对。不,货车一直停在车库里。他们还没完成伪装,况且弗朗辛·库利的尸体很可能就在车里。他们开另一辆车从大本营前往韦特兰斯大道。

那辆福特天霸,是为这个用途而偷的?有可能。或者还有第三辆车,他们偷走天霸藏在某处,只有一个用途:运送尸块。

无数的可能性……

但无论如何,到了这个时候,他们把天霸取了出来,装上弗朗辛的尸体。先分尸,用塑料袋包裹,再用胶带捆扎好。破坏后车厢的锁,把后车厢当肉店的冷柜,开着两辆车来到殖民路,拐过路口驶向停车地点。停好天霸后,开车的人到另一辆车上和伙伴会合,然后一起回家。

去享受四十万美元和天衣无缝地完成犯罪计划所带来的满足感。

现在只剩下一件事了:打电话让库利拐过路口去找那辆福特。任务圆满完成,你高兴得满脸红光,但你还必须羞辱他一把。拿起你自己的电话,就在你面前桌上的那部电话,这是个莫大的**。库利不可能报警,他没有任何后援,他二话不说就给了钱,因此他怎么可能查到最后一通电话是从哪儿打来的呢?

管他的……

不,等一等,迄今为止,你的每一步都尽善尽美,你完全是个职业老手,所以现在为什么要破例呢?没有这个道理,对吧?

另一方面,你也不想搞得太夸张。在此之前,你每次打电话都会换个地方,而且确保每两部电话之间总是相隔至少五六个街区,就是为了防止有人追踪,防止他们会监视那些投币电话。

但他们没有。现在可以确定了,他们没有做这种事情,因此没必要采取必需之外的预防措施。当然应该用投币电话,对,这个没错,但就用附近最方便的那一部好了。那是你的第一选择,你自己第一次打电话就是从那儿打的。

既然要去打电话,那就顺便洗个衣服好了。你做了见血的活儿,弄脏了衣服,那就全扔进洗衣机洗洗干净好了。

不,应该不是这样。四十万美元摆在厨房的桌子上,你用不着费神洗衣服。你会扔掉这一身,回头去买新的。

我走遍了自助洗衣机周围两个街区内的每一条街道,矩形的边界分别是第四和第六大道、四十八和五十二街。我不知道我具体在搜寻什么,但碰到车身上有手写文字的蓝色厢式货车肯定会多看几眼。我的主要目的是感受一下这块区域,看会不会有东西吸引我的视线。

这块区域在经济水平和人种民族方面都极为多样化,散落的房舍情况各不相同,有的因为年久失修而破败不堪,有的则被其高消费阶层的屋主翻新改建成了独门独户的住宅。这儿有成片的排屋,有些还被铝合金和沥青毡包得严严实实,有些已经拆掉翻建的成果,重新砌上了红墙。这儿也有彼此分开的框架式房屋,门前是小小的草坪。有些草坪被用来停车,另一些屋子则自带车道和车库。我在这里见到了大量的街头生活,有很多母亲带着幼儿,很多小孩看起来精力过剩,还有很多男人在洗车修车,或者坐在门廊上用棕

色纸袋包着酒瓶喝酒。等我走完那儿的每一条街道,我也不知道自己获取了什么信息。但我有理由相信,途中我经过了他们行凶的那座屋子。

没过多久,我站在了另一座屋子的前面,这里曾经发生过一起凶案。

看完六十街和第五大道路口的那部最南端的投币电话之后,我走到第四大道,从达戈斯蒂诺超市门前经过,终于进入了湾脊区。走到参议员街,我忽然想到两个街区外就是汤米·蒂拉里杀死他妻子的屋子。过了这么多年,我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找到那儿,刚开始我确实遇到了困难,在另一个街区找来找去。还好我及时意识到了错误,很快就找到了正确的地方。

它比我记忆中小了一圈,就像你的小学教室,但除此之外,它完全就是我记忆中的模样。我站在屋前,仰望三楼的阁楼窗户。蒂拉里把妻子藏在那儿,然后搬下楼,杀害了她,将现场布置得像是劫匪逞凶。

玛格丽特,她叫这个名字。我全想起来了。玛格丽特,但汤米叫她佩格。

他杀妻子是为了钱。我一向觉得对于杀人而言,求财是个糟糕的理由,但也许是因为我太不看重金钱,却把生命看得太重。不过我还是要承认,相比为了取乐而杀人,求财已经算是个比较好的动机了。

我在办那个案子的时候认识了德鲁·卡普兰。他在第一起凶杀指控中担任汤米·蒂拉里的律师。警方释放了蒂拉里,但后来他再次被捕,理由是谋杀他的女朋友,这次卡普兰就让他另请高明去了。

屋子看上去维护得很好。不知道现在的屋主是什么人,知不知道它的历史。假如这栋屋子在这些年里转了几次手,目前的屋主很可能不知道那段往事。不过这是个相当稳定的住宅区。人们并不喜欢搬来搬去。

我在那儿站了几分钟,回想我酗酒的那段时光,我认识的那些人,我往日的那种生活。

很久以前了。也可能并不久,取决于你怎么数日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