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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LL线始于第八大道,沿着十四街穿过曼哈顿,然后一路蜿蜒,在卡纳西开出地面。它过河后来到布鲁克林,第一站位于贝德福大道和北第七街的路口。我在那儿下车,走了一圈,最后总算找到他家。找他家花了我不少时间,我拐错了几个弯,不过天气不错,挺适合散步,阳光普照,晴空万里,空气中还有一丝暖意,与前几天大不相同。

车库右边有一扇没有窗户的沉重大门。我按门铃,但没人应门,我也听不见屋里有门铃在响。他是不是说他切断了门铃?我又按了一下,还是鸦雀无声。

门上有个黄铜门环,我拿起来叩了叩。依然毫无反应。我拢起手喊道:“钱斯,开门!是我,斯卡德。”然后我继续敲门,既用门环,也用拳头。

门无论看上去还是摸起来都非常结实。我试着用肩膀顶了顶,觉得自己没法踹门而入。我可以打破一扇窗户爬进去,但这儿是绿点区,邻居多半会报警,甚至拿起枪,自己过来解决。

我接着砸门。忽然响起了马达声,绞盘开始提起按钮控制的车库门。

“这边走,”他说,“别他妈把我的门砸坏了。”

我从车库进去,他按了个按钮,重新放下车库门。“我的前门打不开的,”他说,“我没给你看过吗?用铁条什么的彻底封死了。”

“要是失火那可就太棒了。”

“失火我会跳窗的,但你听说过消防站失火吗?”

他还是我上次见到他的那身打扮,浅蓝色牛仔裤和海军蓝的套头衫。“你忘拿咖啡了,”他说,“或者是我忘记给你了。前天,还记得吧?你本来要带几磅回家的。”

“哦,对,我忘了。”

“给你女朋友,那个好看的女人。我煮了咖啡,要喝一杯吗?”

“谢了。”

我跟着他走进厨房。我说:“你这家伙可真难找。”

“哦,我就是不再查我的应答服务了。”

“我知道。这两天你听过新闻节目吗?或者看报纸了吗?”

“这两天没有。你喝黑咖啡,对吧?”

“对。钱斯,到处都是这个消息。”他闻言望向我,“我们逮住那家伙了。”

“那家伙,也就是凶手。”

“对。我觉得应该过来一趟,亲口告诉你。”

“哦,”他说,“我很乐意听一听。”

我讲了一遍前后经过,细节相当完满。现在我已经习惯了。此刻是下午三四点,自从凌晨两点我把四颗子弹打进佩德罗·安托尼奥·马奎斯的胸膛以来,就一直在各个地方讲述这个故事。

“所以你杀了他,”钱斯说,“有什么感想?”

“现在还太早,很难说。”

但我知道德金的感想。他不可能更加高兴了。“这种人死了,”他是这么说的,“你知道他们不会过个三年就回到街上,然后再次犯案。而且这次这个是他妈该死的禽兽。他尝到了血的味道,发现他很喜欢。”

“是同一个人吗?”钱斯想得到确认,“没有任何疑问?”

“没有。鲍哈顿汽车旅馆的经理做了指认。潜指纹也对得上两份样本,一份是在鲍哈顿采的,一份是在银河酒店采的,因此确定了他和两起杀人案的关系。另外,那把大砍刀就是两起杀人案的凶器。警方在刀身与刀柄相接的地方找到了微量血迹,血型符合金或小饼干的,我忘记具体是谁了。”

“他是怎么混进你住的旅馆的?”

“大摇大摆穿过大堂,坐电梯上楼。”

“警察不是在监视那地方吗?”

“是的。他就从他们面前走过,到前台取钥匙,上楼回房间。”

“他是怎么做到的?”

“全世界最简单的办法,”我说,“他前一天就登记入住了,免得有什么意外。他在做各种准备工作。他收到风声说我在找他,就回到我住的旅馆,上楼去他的房间,然后去我的房间,自己开门进去。我那个旅馆的门锁算不上什么挑战。他脱掉衣服,磨好大砍刀,等我回来。”

“险些就成功了。”

“也应该成功的。他可以等在门背后,我还没反应过来就被他砍死。他也可以在卫生间里再待几分钟,等我上床再动手。然而杀人对他的刺激太大了,结果毁了他。他希望他杀我的时候我和他都赤身**,因此他守在卫生间里,但他等不及我上床了,因为他过于兴奋,根本按捺不住。当然了,假如我不是手边刚好有枪,肯定会死在他手上。”

“他不可能是单独作案的。”

“就杀人而言,他确实是单独作案的,走私祖母绿方面他肯定还有同伙。警察在找他们,也许能有结果,也许不会有。但就算查到了,恐怕也很难针对任何人立案。”

他点点头:“那个哥哥后来呢?就是金的男朋友,所有事情的起点?”

“他始终没有露面。很可能已经死了,也许还在亡命天涯,他会活到被他的哥伦比亚朋友找到为止。”

“他们会找到他吗?”

“多半会。他们出了名地不屈不挠。”

“那个酒店前台呢?叫什么来着,卡尔德伦?”

“对。嗯,假如他躲在皇后区的某处,就会在报纸上读到消息,然后回去要求重新上班。”

他想说什么,想了想又停下,他带着我俩的杯子去厨房倒咖啡。他端着两杯咖啡回来,给我一杯。

“你熬夜了。”他说。

“一整夜。”

“一直没睡?”

“还没有。”

“我坐在椅子里一阵一阵打瞌睡,但上床就睡不着了,连躺着都不行。我去健身,洗桑拿,冲澡,又喝一杯咖啡,然后坐着发呆。就这么周而复始。”

“也不再打给你的应答服务了。”

“对,也不再打给我的应答服务了。我不再出门。我好像吃过东西,从冰箱里翻出些东西,不知不觉吃了下去。金死了,桑妮死了,那个小饼干死了,她哥哥,也就是金的男朋友,叫什么我忘记了,他大概也死了。还有你开枪打的那家伙,我忘了他叫什么。”

“马奎斯。”

“马奎斯死了,卡尔德伦失踪了,露比在圣弗朗西斯科。现在的问题是钱斯在哪儿,答案是我实在不知道。我在哪儿无所谓,反正不在这个行当里了。”

“姑娘们都挺好。”

“多谢你告诉我。”

“玛丽露不打算再接客了。她很高兴有过这段经验,从中学到了很多,但她准备好进入人生新阶段了。”

“好,很好,我给她打过电话了。我没在葬礼后告诉你吗?”

我点点头:“唐娜认为她能申请到基金赞助,还能通过读书会和工坊挣钱。她说她已经到了瓶颈期,出卖自身开始破坏她的诗性。”

“唐娜,她挺有天赋的。要是她能靠写诗过日子,那可就太好了。你说她在申请赞助?”

“她认为机会很大。”

他咧嘴苦笑:“是不是还有剩下那个要说?好莱坞刚签下了小可爱弗兰,她将成为下一个戈尔迪·霍恩。”

“也许明天吧,”我说,“目前她只想住在村里,嗑得精神恍惚,招待华尔街的好男人。”

“所以我至少还有弗兰。”

“一点不错。”

他先前一直在房间里踱来踱去,此刻他又坐回坐凳上。“我眨眨眼就能再搞来五六个姑娘,”他说,“你都不知道这有多容易。这是全世界最容易的事情了。”

“你以前告诉过我。”

“千真万确,哥们儿。有那么多女人就等着别人告诉她们该怎么过日子。我从这儿走出去,用不了一个星期,就能再给自己找来一个排的女人。”他黯然摇头,“然而有个问题。”

“什么问题?”

“我觉得我再也做不下去了。”他再次起身,“妈的,我是个多么优秀的皮条客。我喜欢这个行当。我为自己打造了一种人生,它像我自己的皮肤一样合身,但你知道我怎么了吗?”

“怎么了?”

“我长大了,它不合身了。”

“常有的事。”

“一个拉丁崽子发疯拿刀乱砍,我就没生意做了。但你知道吗?这种事无论如何都有可能发生,对吧?”

“迟早的事。”就像我肯定会离开警队,哪怕我的子弹没有杀死爱斯特丽塔·里维埃拉。“人生会改变,”我说,“顽抗似乎没什么意义。”

“那我该去做什么?”

“你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比方说?”

“你可以回去念大学。”

他哈哈一笑:“学习艺术史?妈的,我可没这个兴趣重新坐在教室里。想当年我就觉得那纯属放屁,我他妈去参军就是为了逃避。你知道我前两天晚上想到什么吗?”

“什么?”

“我要生一堆火。把所有面具堆在房间中央,浇汽油,擦根火柴扔上去。像维京人似的自我了断,带走我的所有财宝。我不敢说这个念头我琢磨了很久。知道我能怎么做吗?我可以卖掉所有的东西,屋子、艺术品、汽车,换来的钱应该能让我过一段日子了。”

“应该吧。”

“但之后我该做什么呢?”

“要么你去做中间商吧?”

“你疯了吗,哥们儿?我去贩毒?我他妈连皮条都没法拉了,而拉皮条比做中间商干净一万倍。”

“我说的不是毒品。”

“那是什么?”

“非洲的那些东西。你似乎有很多这种玩意儿,我猜它们的品质都相当高。”

“我从不收藏垃圾。”

“你这么说过。你可以把它们当存货,帮你走上这条路。你对这个领域的了解足以让你入行吗?”

他皱起眉头,思考片刻。“早些时候我也考虑过这个。”他说。

“然后?”

“有很多事情我不了解,但也有很多是我了解的,而且我对这东西有感觉,你在教室或书本里都学不到这种感觉。可是,妈的,想当中间商,你需要的可不只是这个。你需要一整套举手投足的风格,一个与之相配的人格。”

“你不是凭空制造出了钱斯吗?”

“所以呢?哦,我懂了。我可以凭空制造出一个黑鬼艺术品中间商,就像我把自己塑造成一个皮条客那样。”

“你做不到?”

“当然能做到。”他又想了一会儿,“说不定能成功,但我必须学习。”

“你有时间。”

“有大把时间。”他看着我,目光灼灼,金色斑点在棕色眼睛里闪闪发亮。“天晓得我为什么会雇你,”他说,“我对天发誓,我不知道。也许是我想给自己脸上贴金,超级皮条客为手下横死的妓女复仇。要是我知道会引出什么结果——”

“很可能救了几条人命呢,”我说,“不知道这个算不算一点安慰。”

“但没能救金或桑妮或小饼干的命。”

“金本来就死了,桑妮是自杀的,出于她本人的选择。至于小饼干,马奎斯一找到她,她就必死无疑了。但假如没有我阻止他,他还会继续去杀别人。警察也许迟早会逮住他,但在此之前还会有人丧命。他自己绝对不会罢手。杀人对他的**实在太大了。他举着大砍刀冲出卫生间的时候,那玩意儿硬邦邦的。”

“你说真的?”

“千真万确。”

“他硬邦邦地扑向你?”

“呃,但我更害怕的是大砍刀。”

“呃,哦,”他说,“我明白你想说什么了。”

他想给我奖金。我说没必要,他出的钱买我的时间已经绰绰有余,但他坚持要给我。别人坚持要给我钱的时候,我通常不会反对。我说我从金的公寓拿走了她的象牙手链。他哈哈一笑,说他早就忘了还有那东西,欢迎我拿走,希望我的女朋友喜欢。就当那也是我的奖金好了,他说,再加上一些现金和两磅他的特调咖啡。

“要是你喜欢那咖啡,”他说,“我可以告诉你去哪儿搞。”

他送我回城区。我本来想搭地铁,但他说他反正要去曼哈顿找玛丽露、唐娜和弗兰聊聊,收拾剩下的残局。“趁现在再享受一下我的赛威,”他说,“我多半会卖掉它,用来筹措运营资金。屋子很可能也会卖掉。”他摇摇头,“但我敢发誓,住在这儿很适合我。”

“你可以找政府借创业贷款。”

“你在开玩笑吗?”

“你是少数族裔,有些机构就等着把钱借给你呢。”

“何等了不起的念头。”他说。

他在我住的旅馆门口停车,说:“那个哥伦比亚浑球,我还是没记住他叫什么。”

“佩德罗·马奎斯。”

“对,就是他。他在你住的旅馆登记时用的是这个名字吗?”

“不是,这是他证件上的名字。”

“我猜也是。就像他当过C. O. 琼斯和M. A. 里科内一样,不知道他在你身上用了什么骂人话。”

“他用的是斯塔鲁多先生,”我说,“托马斯·爱德华·斯塔鲁多。”

“T. E. 斯塔鲁多?Testarudo?这是西班牙语的骂人话吗?”

“不是骂人话,但确实是个单词。”

“什么意思?”

“顽固,”我说,“顽固,一根筋。”

“嗯,”他大笑道,“唉,妈的,他这么说你可没法怪他,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