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晚上十点半左右,我走进西七十二街的普根夜总会,又走了出来。差不多一小时前,细雨开始纷纷扬扬地洒落。街上的大多数人打着雨伞。我没带伞,但我有帽子,我在人行道上站住,扶正帽子,拉直帽檐。

街对面停着一辆水星轿车,引擎没有熄火。

我向左转,走向鸟冠。我看见丹尼男孩坐在里面的一张台子旁,但还是走到吧台前问他在不在。我的嗓门肯定太大了,因为人们都在扭头看我。酒保指了指店堂后面,我走过去在他旁边坐下。

他已经有伴儿了。同一张台子旁有个狐媚子脸的苗条姑娘,头发和丹尼男孩的一样白,但要为她的白发负责任的不是大自然。她的眉毛都快被拔得一根不剩了,额头闪着亮光。丹尼男孩介绍说她叫布莱娜。“和安吉娜(angina,心绞痛)押韵,”他说,“当然还有其他的娜。”她微笑,露出细小尖利的犬牙。

我拖出一把椅子,重重地坐下。我说:“丹尼男孩,替我传个话。金·达吉南的男朋友的事情我全都知道了。我知道是谁杀了她,也知道她为什么被杀。”

“马特,你没事吧?”

“我很好,”我说,“你知道打听金的男朋友的消息为什么这么困难吗?因为他不喜欢出来活动,这就是原因。不去夜总会,不赌博,不在外面瞎混,没有关系网。”

“马特,你喝酒了是吧?”

“你算老几,宗教裁判所?我喝没喝酒关你什么事?”

“你嗓门很大,我好奇而已。”

“好,我想告诉你金的事情,”我说,“还有她的男朋友。你看,他是做珠宝生意的。他没有发财,但也饿不死。他靠这个过日子。”

“布莱娜,”他说,“不如你去补个妆吧,几分钟就好。”

“哎,让她坐着好了,”我对他说,“我看她的妆好得很。”

“马特——”

“丹尼男孩,我告诉你的这些又不是秘密。”

“随你便。”

“这位珠宝商,”我继续道,“要是我没弄错,刚开始他只是金的嫖客,但后来情况不一样了。总而言之,他爱上了她。”

“这种事经常发生。”

“确实如此。总而言之,他坠入爱河。但另一方面,有些人找上了他。他们有一些珍贵的宝石,但不是通过海关进口的,也没有供销售用的证书。是祖母绿,哥伦比亚产的祖母绿,真正的高品质货色。”

“马特,我求求你,你能不能告诉我,你他妈为什么要跟我说这些?”

“因为这个故事很有意思。”

“你不只是在对我说,整个店堂都听得见你说的话。你知道你在干什么吗?”

我看着他。

“行啊,”过了一会儿,他说道,“布莱娜,亲爱的,你好好听着,这个疯子想给大家讲一讲祖母绿。”

“金的男朋友担任中间人,那些人把祖母绿带进美国,他负责销售。他以前也做过这种事,为自己挣了几个小钱。但现在他爱上了一个花钱如流水的女人,他有理由要搞一笔真正的大钱,所以他动了背叛的念头。”

“怎么做?”

“我不知道。也许他调换了部分宝石,也许他雁过拔毛,也许他决定劫走一批货逃之夭夭。他肯定告诉了金一些情况,因为她受到鼓舞,才会去对钱斯说她想退出。她再也不接嫖客了。要我猜,他应该是调包了,然后出国去销赃。他不在的时候,金切断了她和钱斯的联系,等他回来,他们就可以天长地久到永远了。但他这一走就再也没回来。”

“要是他再也没回来,那她是谁杀的呢?”

“他背叛的那些人。他们骗她去银河酒店的那个房间,她多半以为她去了酒店会见到爱人。她已经不卖身了,去酒店不会是为了会嫖客。事实上,她本来也很少‘送外卖’去酒店。不过,假如她接到一个电话,自称是她男朋友的朋友,说她男朋友不敢去她家,因为他认为有人在跟踪他,所以她能不能来酒店找他?”

“于是她就去了。”

“她当然会去。她精心梳妆打扮,穿戴起男朋友送她的礼物,貂皮夹克和祖母绿戒指。貂皮夹克算不上特别值钱,因为那男人并不富裕,他没钱可烧,但他有能力给她一颗好得出奇的祖母绿,因为宝石不需要花钱。他是做这一行的,他可以偷一颗走私进来的宝石,然后镶在戒指上送给她。”

“于是她就去了,结果丢掉性命。”

“没错。”

丹尼男孩喝了一口伏特加:“为什么?你觉得他们杀她只是为了取回那枚戒指?”

“不。他们杀她就是为了杀她。”

“为什么?”

“因为他们是哥伦比亚人,”我说,“他们就是这么做事的。假如他们有理由做掉一个人,那么就会灭他满门。”

“我的天。”

“也许他们觉得这是某种威慑,”我说,“我能想象他们的思路。类似的案子经常上报纸,尤其在迈阿密。一家人被连锅端,就因为一个人在可卡因交易里蒙骗了另一个人。哥伦比亚是个富裕的国家,他们出产最好的咖啡、最好的大麻、最好的可卡因。”

“还有最好的祖母绿?”

“没错。金的那位珠宝商不是个已婚男人。我本来以为他是,所以才打听不到他的消息,但他根本没结过婚。也许他在爱上金之前甚至没爱过别人,也许这就是他想斩断一切重来的原因。总而言之,他是个单身汉。没有妻子,没有孩子,没有在世的父母。你想灭他满门,你会怎么做?只能杀了他的女朋友。”

布莱娜的脸色已经和头发一样白了。她不喜欢故事里有女朋友被杀。

“人杀得相当专业,”我继续道,“因为凶手处理证据非常用心。他掩盖踪迹的手法相当出色,但某些因素使得他把受害者开膛破肚,而不是仅仅掏出无声手枪飞快地开两枪。也许他对妓女有什么情结,也可能是对所有女人。总而言之,他在金身上好好发泄了一通。

“然后他清洗干净,把脏毛巾连同大砍刀一起收拾好,悄悄离开酒店。他没碰毛皮夹克和她包里的钱,但拿走了她的戒指。”

“因为戒指特别值钱?”

“或许吧。戒指算不上什么要命的证据,说不定只是一块工艺玻璃,她自己买来消遣的。然而也有可能真的是祖母绿,就算不是,凶手还是有可能认为它是。放着死者的几百块钱不拿,表示你杀人不为抢劫,这是一码事。但放着一块有可能价值五万美元的祖母绿不管,那就是另一码事了,尤其是这块祖母绿本来就属于凶手。”

“我明白你的意思了。”

“银河都会酒店的前台是个哥伦比亚年轻人,名叫奥克塔维奥·卡尔德伦。也许仅仅是巧合,现如今纽约到处都是哥伦比亚人;也许凶手选择银河酒店就是因为他认识在那儿工作的某个人。这个并不重要。卡尔德伦很可能认出了凶手,至少他足够明智,知道该闭嘴不说话。后来警察回去又找卡尔德伦谈话,他立刻消失了。有可能是凶手的朋友命令他消失,也可能卡尔德伦觉得他换个地方待着比较安全。比方说回卡塔赫纳老家,或者皇后区另一个地方的另一套寄宿公寓。”

也可能已经被杀,我心想。这个可能性同样存在,但我不这么认为。这些暴徒杀人后,喜欢把尸体留在光天化日之下。

“还有一个妓女也丢了性命。”

“桑妮·亨德莱克斯,”我说,“她是自杀的。也许是金被杀引发的,所以杀死金的凶手要为桑妮的死负上一些道德责任。但她确实是自杀的。”

“我说的是那个站街的。那个变性人。”

“小饼干布鲁。”

“就是她。她为什么被杀?为了误导你?但你本来就没跟对方向。”

“是啊。”

“那为什么呢?难道前一次杀人搞坏了凶手的脑子?打开了他的某个开关,让他想要再来一次?”

“我认为这是一部分原因,”我说,“除非第一次乐在其中,否则谁会第二次还把人大卸八块呢?我不知道他和两个受害者有没有发生性关系,但他从杀人过程中得到的刺激肯定与性有关。”

“所以他选中小饼干只是为了追求刺激?”

布莱娜的脸色又变得煞白。听见一个姑娘因为选错了男朋友而被杀已经够糟糕了,听见一个姑娘无缘无故被凶手选中就更加糟糕了。

“不,”我说,“小饼干被杀是有原因的。凶手特地去找她,经过了一群站街女,最后才选中她。小饼干是家人。”

“家人?谁的家人?”

“金的男朋友的。”

“这个珠宝商有两个情人?一个应召女郎,一个变性站街女?”

“小饼干不是他的情人,而是他的弟弟。”

“小饼干——”

“小饼干布鲁原名马克·布劳施泰因。马克有个哥哥叫艾德里安,是做珠宝生意的。艾德里安·布劳施泰因有个女朋友叫金,还有几个来自哥伦比亚的生意伙伴。”

“所以小饼干和金确实有关系。”

“当然有关系。我确定她们从没见过面。我不认为马克和艾德里安这几年有过联系,这也许能解释为什么凶手过了这么久才找到小饼干。但我知道两名被害人之间肯定存在联系。先前我对别人说,她们是骨子里的姐妹,几乎被我说中了。她们险些成为姑嫂。”

他沉思片刻,然后请布莱娜让我们单独待一会儿。这次我没有阻止。她从桌边走开,丹尼男孩示意女招待过来。他要了威士忌,问我喝什么。

“这会儿什么都不想喝。”我说。

女招待端着伏特加回来,他小心翼翼地尝了一口,然后放下酒杯。“你找过警察了。”他说。

“没找警察。”

“为什么?”

“就是还没走到那一步。”

“但你先来了这儿。”

“没错。”

“我可以守住秘密,马特,但布莱娜不知道怎么闭嘴。她觉得事情压在脑袋里不说出去就会炸开头壳,而她绝对不会冒这个险。再说你说话嗓门太大,半屋子人都能听见你的话。”

“我知道。”

“我猜到你知道。你想干什么?”

“我希望凶手知道我知道了。”

“用不了多久。”

“我要你替我传话,丹尼男孩,我很快就会出去,然后我会走回我的住处。我有可能会在阿姆斯特朗酒馆待两个小时,然后出来拐个弯,回我住的旅馆。”

“马特,你会送命的。”

“这个狗娘养的只会杀姑娘。”我说。

“小饼干只算半个姑娘,也许他很快就能杀男人了。”

“也许。”

“你要他对你下手。”

“看着像,对吧?”

“看着像是你在发疯,马特,你一进门我就想拦住你,想劝你冷静下来。”

“我知道。”

“现在大概已经来不及了。我传不传话都一样。”

“早就来不及了,我来这儿前先去了趟上城区。你认识罗亚尔·沃尔德隆吗?”

“我当然认识罗亚尔。”

“我和他聊了一阵。大家都知道罗亚尔和几个哥伦比亚人有生意往来。”

“可想而知,”丹尼男孩说,“他毕竟是做那一行的。”

“所以他们多半已经知道了。不过,为了保险,你还是去传个话吧。”

“保险,”他说,“生命保险的反义词是什么?”

“不知道。”

“死亡保险。马特,他们说不定正在外面等你呢。”

“有这个可能。”

“你为什么不拿起电话打给警察?他们可以派车来接你去某个地方录口供。那帮狗娘养的不能光拿钱不干活。”

“我要找那个凶手,”我说,“我要他和我单挑。”

“你又不是拉丁裔,耍什么男子汉派头?”

“丹尼男孩,你就替我传话吧。”

“你稍等一下,”他凑近我,压低声音,“你不能不带家伙就从这儿出去。你等一下,我去给你搞个防身武器。”

“我不需要枪。”

“不,当然不需要。谁需要枪呢?你可以抢过他的大砍刀,逼着他吃下去,然后打断他的两条腿,扔他在小巷里等死。”

“差不多吧。”

“不需要我给你搞把枪?”他盯着我的眼睛,“你本来就有,而且带在身上。对吧?”

“我不需要枪。”我说。

我确实不需要枪。走出鸟冠,我把手伸进口袋,抚摸点三二小枪的枪身和枪管。谁需要这东西呢?这么一把小枪本来也谈不上有多少威力。

尤其是你还没法逼着自己扣动扳机。

我走出酒吧。外面还在下雨,但没先前那么大了。我拉正帽檐,仔细扫视周围。

水星轿车停在马路对面。我从撞弯的保险杠认出了这辆车。我站在那儿的当口,司机发动了引擎。

我走向哥伦布大道。等红灯的时候,我看见水星轿车掉了个头,正在向我开近。绿灯亮了,我穿过马路。

我手里握着枪,手揣在口袋里。我的食指放在扳机上。我记得不久前扳机在我的手指下如何颤抖。

当时我也在这条街上。

我走向下城区。我几次回头张望,水星轿车一直跟在我背后,保持不到一个街区的距离。

我一直没有放松下来,但走到我上次拔枪的那个街区时,我变得格外紧张。我忍不住要回头看,总觉得会见到一辆车开足马力冲向我。有一次我听见刹车的吱嘎声响,不由自主地原地转身,随即意识到声音来自足足两个街区之外。

神经过敏。

我经过上次我卧倒翻滚的位置,我看了看酒瓶摔碎的地方。那儿还有几块碎玻璃,但我无法确定是不是上次那些碎玻璃。每天都有很多人摔碎酒瓶。

我一直走到阿姆斯特朗酒馆。来到店里,我点了山核桃馅饼和咖啡。我的右手一直揣在口袋里,眼睛扫视房间,仔细端详每一个人。吃完馅饼后,我把右手又放回口袋里,用左手喝咖啡。

过了一阵,我又点了一杯咖啡。

电话响了。翠娜接听,然后走向吧台。吧台前有个暗金色头发的壮汉,翠娜对他说了句什么,他走过去接电话。他和对方谈了几分钟,环顾四周,然后走向我的桌子。他的双手都放在我能看见的地方。

他说:“你是斯卡德吗?我叫乔治·莱特纳,咱们应该没见过。”他拖出一把椅子坐下,“刚才是乔打过来的。外面没动静,完全没有。他们躲在水星车里盯着,他还在街对面二楼的窗户里安排了两个神枪手。”

“很好。”

“这儿有我,前面的一张桌子还有两个弟兄。我猜你进来时就认出我们了。”

“我认出他们了,”我说,“我猜你不是警察就是凶手。”

“我的天,好想法。这地方不错。你经常在这儿消磨时间?”

“没以前那么常来了。”

“这儿很舒服。等我除了咖啡还能喝其他东西的时候,我一定会再来坐坐。他们今晚卖掉了很多咖啡,有你,有我,还有前面那两位。”

“他们的咖啡挺好喝。”

“对,确实不错,比分局的狗屁东西好多了。”他用Zippo打火机点了支烟,“乔说其他地方也没动静。有两个弟兄在下城区守着你女朋友,东区的三个妓女也有人盯着。”他咧咧嘴,“我们也只能保护到这一步了。不可能面面俱到,对吧?”

“我看也是。”

“你打算在这儿待多久?乔估计那家伙要么已经准备好了,要么今晚就不会动手了。从这儿到旅馆的每一步我们都能罩着你。当然了,我们不能保证没有狙击手从屋顶或高处的窗口开枪。早些时候我们扫过一遍屋顶,但没法打包票。”

“我不认为他会从远处下手。”

“那咱们也就没什么可担心的了,再说你还穿着防弹背心呢。”

“对。”

“肯定有用。当然了,是网眼型的,未必能挡住刀子,但我们不会允许他靠你那么近。我们估计假如他要动手,多半是在从这儿到你旅馆的门口之间。”

“我也这么估计。”

“打算什么时候上火线?”

“再过几分钟,”我说,“让我喝完这杯咖啡。”

“听着,”他站起身,“管他妈的,好好享受。”

他回到吧台前的座位上。我喝完咖啡,起身走向卫生间。我在卫生间里检查那把点三二,确定击铁底下有一颗子弹,后面还有三颗等着上阵。我可以找德金再要两颗子弹,填满剩下的空弹仓。说到枪,他可以给我一把火力更强劲的大枪,但他不知道我身上有一把点三二,我也不想告诉他。按照目前的布置,我不会有机会朝任何人开枪。凶手会径直扑进我们的怀抱。

但事情不会那么发生。

我付账,留下小费。我们的布置不会奏效。我能感觉到。那个狗娘养的不在外面。

我走出店门,雨势又小了些。我望向水星轿车,扫视街对面的建筑物,琢磨警方的神枪手会埋伏在哪儿。无所谓。他们今晚不会有任何事情可做,我们的猎物不会上钩。

我向南走到五十七街,我贴着路沿走,免得他埋伏在某个黑黢黢的门洞里。我走得很慢,希望我猜得对,他不会尝试远距离暗杀,因为防弹背心未必能挡住所有子弹,况且假如对方瞄准的是头部,那就更加毫无用处了。

不过没关系。他不在这儿。妈的,我知道他不在。

话虽如此,我走进旅馆大门时还是松了一口气。我一方面或许有点失望,但另一方面也如释重负。

旅馆大堂里有三个便衣警察。他们立刻表明身份,我和他们站着聊了几分钟,然后德金单独走进旅馆。他和他们之中的一个交头接耳谈了几句,然后走向我。

“我们扑空了。”他说。

“似乎是的。”

“妈的,”他说,“我们没留下多少漏洞。也许他闻到了什么异样,但我不知道他是怎么做到的。也许他昨天就飞回波哥大老家去了,咱们设陷阱想抓的人已经在另一块大陆了。”

“有可能。”

“总而言之,你去睡一觉吧,只要你还没紧张到没法休息的地步。喝两杯,不省人事睡个八小时。”

“好主意。”

“弟兄们一整个晚上都守着大堂。没人来访,也没人登记入住。我会留个人在楼下过夜。”

“你觉得有这个必要?”

“我觉得反正没坏处。”

“随你便。”

“我们已经尽力了,马特,要是咱们能把那个狗娘养的骗出来,这么折腾一场当然很值得,因为天晓得全城搜捕祖母绿走私犯能有什么结果。运气这东西,有时候有,有时候就是没有。”

“我知道。”

“我们迟早会逮住那个王八羔子。你知道的。”

“当然。”

“很好。”他说,尴尬地换只脚站着,“呃,那什么,你去睡一觉吧,好吗?”

“当然。”

我乘电梯上楼。凶手不在南美洲,我心想。我他妈打心底里清楚,他不在南美洲。他就在纽约,他还会杀人,因为他喜欢杀人。

也许他以前也杀过人;也许金是他的第一次,让他发现杀人的感觉很好。但他确实喜欢杀人,因为他以同样的方式再次行凶,而下次他就不需要借口了。只需要一个猎物、一个旅馆房间和他忠实可靠的大砍刀。

喝两杯吧,德金是这么建议我的。

但我根本不想喝酒。

十天了,我心想。你滴酒不沾去上床,那就是十天了。

我从口袋里掏出枪,放在梳妆台上。象牙手链还揣在另一个口袋里,我把它拿出来,放在枪的旁边,手链还用金的厨房纸巾包着。我脱掉长裤和上衣,挂在衣柜里,然后脱掉衬衫。防弹背心脱起来麻烦,穿起来不方便,我认识的大多数警察都不喜欢穿它。但另一方面,也没人喜欢中弹。

我脱掉防弹背心,搭在梳妆台上,紧挨着枪和手链。防弹背心不但笨重,而且隔热,我在它底下汗流浃背,内衣的腋窝底下有两团汗渍。我脱掉内衣、短裤和袜子,有什么东西咔嗒一响,我脑袋里的警报器顿时狂叫,我转向卫生间,它的门刚好被踹开。

他扑了出来。一个魁梧男人,橄榄色的皮肤,眼神狂乱。他和我一样浑身**,手里抓着一把大砍刀,一英尺长的刀锋寒光闪烁。

我抓起防弹背心扔向他。他挥动大砍刀,拍开防弹背心。我从梳妆台上抓起枪,躲开他的攻击。刀锋划着弧线下落,与我擦身而过,他再次举起手臂,我把四颗子弹打进他的胸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