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丹尼男孩举起他那杯俄国伏特加,端详穿过酒杯的光线。“纯粹,透明,精确。”他吐出这几个词,准确地咬着每个字的读音,“马修,最好的伏特加就像剃刀,就像一把锋利的手术刀,握在技艺娴熟的外科医生手里,割出的边缘不可能参差不齐。”

他抬起酒杯,咽下一盎司左右的纯粹和透明。我们在普根夜总会,他身穿海军蓝的正装,衣服上有一条红色条带,在酒吧的朦胧灯光下几乎看不清。我在喝加酸橙的苏打水。点另外一轮饮料时,长着雀斑的女招待说我喝的东西叫酸橙利克水,我觉得我好像从没用这个名字点过这种饮料。

丹尼男孩说:“我概括一下。她叫金·达吉南,金发,高个子,二十出头,住在默里山,两周前在银河都会酒店被杀。”

“没两周前那么久。”

“好的。她是钱斯手下的姑娘之一,她还有个男朋友,你想找的就是他,那个男朋友。”

“一点不错。”

“无论是谁,只要能给你问来消息,你就会付钱。多少钱?”

我耸耸肩:“一笔钱吧。”

“比方说?一百?五百?到底多少?”

我又耸耸肩:“我不知道,丹尼。这取决于消息的内容,还有它从哪儿来和指向哪儿。我没有一百万美元供我挥霍,但也算不上赤贫。”

“你说她是钱斯的姑娘之一。”

“对。”

“马修,两周以前,你在找钱斯,然后你请我去看拳赛,好让我把他指给你看。”

“没错。”

“然后过了几天,你那位高个子金发女郎的照片上了报纸。你去找她的皮条客,然后她死了,现在你又在找她的男朋友。”

“所以?”

他喝完剩下的伏特加:“钱斯知道你在干什么吗?”

“知道。”

“你和他谈过?”

“谈过。”

“有意思。”他拿起空酒杯对着光,眯起眼睛透过酒杯端详。毫无疑问,他在查看酒杯,寻找纯粹、透明和精确。他说:“你的委托人是谁?”

“那是保密的。”

“真好笑,寻找情报的人从来不愿意提供情报。没问题,我可以打听一下,去某些场所散播消息。你想要的就是这个?”

“就是这个。”

“你对这位男朋友有什么了解?”

“比方说?”

“比方说他是老是少,是正是邪,是已婚还是单身,走路上学还是自带午餐。”

“他有可能送过她礼物。”

“这真是缩小了搜寻范围。”

“我知道。”

“行吧,”他说,“我们能做的仅仅是尝试。”

我能做的无疑只有尝试。戒酒会活动结束后,我回到旅馆,发现有条留言在等我。留言叫我打给桑妮,附带我先前打过的那个号码。我从大堂的电话亭打给她,却无人接听。她没有自动答录机吗?如今不是人人都有答录机吗?

我上楼回房间,却没法待在那儿。我不累,打盹消除了疲惫带来的倦意,我在戒酒会那儿喝的咖啡害得我坐立不安,精神紧张。我翻阅笔记本,重读唐娜的诗,我忽然想到,我寻找的答案很可能早就有人知道了。

在警务工作中,这种情形司空见惯。想找到一个问题的答案,最简单的办法就是去问知情者,然而难就难在如何搞清楚知道答案的究竟是谁。

金有可能向谁坦白秘密?肯定不是已经和我谈过的那些姑娘,也不是三十七街公寓楼里的邻居。那么,会是谁呢?

桑妮?有可能,但桑妮不接电话。我又打了一次,从房间请旅馆交换台帮我拨号码。

没人接。也无所谓。我并不怎么想把下一个钟头花在和又一个妓女喝姜汁汽水上。

金和她面目不清的男朋友,他们究竟做了什么?假如他们一有时间就关门厮混,上床打滚,发誓相爱永不渝,从来没和其他人说过任何话,那我多半就会撞个满鼻子灰。但也许他们会一起外出,也许他在某个圈子里炫耀过她;也许他告诉了某个人,而那个人又告诉了其他人,也许——

只是待在旅馆房间里,不可能让我找到答案。妈的,这个晚上挺怡人的。雨在戒酒会活动期间停了,风也小了不少。现在该挪动我的屁股,叫几次出租车,花掉一点钱了。我似乎不想把这笔钱存进银行或塞进募捐箱或寄到赛奥西特给前妻,还不如去到处花光呢。

我确实这么做了。普根夜总会大概是我拜访的第九个地方,丹尼男孩贝尔是我聊过的第十五个人。有几个地方是我寻找钱斯时去过的,但其他地方不是。我试过村里的酒馆、默里山和海龟湾的低档场所、第一大道的单身酒吧。离开普根夜总会后我继续这么做,在出租车和点饮料上花小钱,雷同的对话重复了一遍又一遍。

没有人知道任何情况。你像没头苍蝇似的乱撞,心里怀着的只有希望。可能性永远存在:你说完你那通话,交谈对象一转身指着某个人说:“就是他,那就是她的男朋友,角落里的那个大块头。”

然而这种好事几乎从不发生。一般来说,假如你运气够好,消息会传播出去。这座该死的城市有八百万人没错,但真正令人惊诧的是他们如何彼此交谈。如果我操作得当,那么用不了多久,这八百万人就会有相当可观的一部分知道某位死去的妓女有个男朋友,而一个叫斯卡德的家伙正在找他。

接连两辆出租车拒绝去哈莱姆。有规定说他们不得拒载。假如一名服装整齐的乘客要求去纽约市五大区内的任何一个地点,驾驶员都必须送他前往。我懒得向他们引用相关法条,走一个街区去搭地铁更加简单。

这个车站是个地区性的小站,月台上空****的。售票员坐在上锁的防弹岗亭里,我不知道她在里面感觉安不安全。纽约出租车有厚实的树脂玻璃隔板保护驾驶员,但我拦下的司机无论有没有隔板都不肯去上城区。

不久前,一名售票员在一个这种岗亭里心脏病突发。急救人员无法进入上锁的岗亭,给他做心肺复苏,可怜的倒霉蛋就死在了里面。然而话说回来,我猜它们保护的人还是比杀死的多。

当然了,它们没能保护A线宽水道站的那两个女人。一位售票员举报了几个跳闸门的年轻人,年轻人对她怀恨在心,于是用汽油灌满灭火器,把汽油喷进岗亭,然后点了根火柴。整个岗亭顿时爆炸,两个女人被烧成灰烬。又多了一种死法。

一年前的报纸登过这条消息。当然了,没有规定说我必须读报。

我换了些代币。要搭的车来了,我上车去上城区。我在凯文·斯茂酒吧和莱诺克斯大道的另外几个地方问了问。我在一家肋排店撞见了罗亚尔·瓦尔德隆,和他谈的话与我和其他人谈的毫无区别。我在一二五街喝了杯咖啡,走完剩下的路去圣尼古拉斯大道,在喀麦隆俱乐部的吧台喝了杯姜汁汽水。

玛丽露的公寓里有一尊来自喀麦隆的雕像。祖灵雕像,镶嵌着玛瑙贝。

我在吧台前没找到和我熟得能聊几句的人。我看看手表,时间有点晚了。星期六晚上,纽约的酒吧提前一小时关门,三点,而非四点。我从不明白为什么。也许是为了让喝过量的人醒酒,赶得及星期天去教堂。

我向酒保打听超时营业的地方,他只是瞪着我,面无表情。我不由自主地对他说出了老一套,说我在找有关金的男朋友的消息。我知道我不可能从他嘴里问出答案,知道我连现在几点钟都没法从他嘴里问出来,但我还是把消息传播了出去。他能听见我说话,我左右两边的人也都能,他们都会和别人交谈,消息就是这么传播的。

“抱歉,我帮不了你,”他说,“无论你在找什么,在上城区都找得太远了。”

我猜那小子跟着我走出了酒吧。我没注意到,我应该注意到的。你必须时刻注意这种事情。

我顺着马路向前走,我的思绪在四处乱跳,一会儿是金神秘莫测的男朋友,一会儿是捅死了情人的发言者。等我觉察到身旁有动静,已经来不及做出反应了。我刚开始转身,那家伙的手就抓住我的肩膀,把我推进了巷子口。

他直接扑向我。他比我矮一两英寸,但蓬松的爆炸头不但弥补了差距,还高出去一截。他十八或二十甚至二十二岁,留着海象八字胡,一侧面颊上有块烧伤的疤痕。他穿着拉链口袋的飞行员夹克和紧身的黑色牛仔裤,他手里拿着一把小手枪,枪口指着我。

他说:“狗娘养的,狗他娘养的。把钱给我,狗娘养的。给我,全给我,不给我就死,狗娘养的。”

我心想,你说我为什么不去银行呢?我为什么不留一部分钱在旅馆里呢?我心想,天哪,米基这下没法箍牙矫正了,圣保罗教堂也收不到什一税了。

而我可以忘记明天这回事了。

“狗娘养的白鬼子,狗娘养的畜生——”

因为他会杀死我。我伸手到口袋里拿钱包,我看着他的眼睛,望向他扣在扳机上的手指,我知道他会杀死我。他在积蓄勇气,他的引信已经点燃,无论我拿出多少钱都没法满足他。他要抢一票大的,而不是区区两千块,然而无论我身上有多少钱,这下都死定了。

我们所在的巷子宽不及五英尺,仅仅是两幢砖木公寓楼之间的一条缝。路灯的光线洒进巷口,照亮了我们背后另外十到十五码的狭窄通道。满地都是泡在雨水里的垃圾:纸片、啤酒罐、碎瓶子。

倒是个赴死的好地方,也是一种不错的死法,尽管没什么创意。被劫匪开枪打死,街头犯罪,社会版尾巴上的一小段文字。

我从口袋里掏出钱包。我说:“给你,全都给你,欢迎来拿。”我知道这还不够,知道他下定决心要打死我,无论我身上有五块还是五千块。我把钱包递给他,我的手在颤抖,我松手扔下钱包。

“对不起,”我说,“非常抱歉,我去捡。”我弯腰去捡,希望他也会向前俯身,我猜他必定会这么做。我弯曲膝盖,双脚收在身体底下,我心想:就现在!然后用尽全力以最快速度站起来,脑袋狠狠地撞在他下巴上,同时挥手拍开他的枪。

枪走火了,狭窄空间中的枪声震耳欲聋。我以为子弹肯定打中了我,但我没有任何感觉。我抓住他,又给他一记头槌,然后使劲一推,他踉跄后退,摔在背后的墙上,他眼神呆滞,枪松垮垮地挂在手上。我一脚踢中他的手腕,枪飞了出去。

他从墙上起身,眼睛里杀气腾腾。我左手佯攻,右拳重重地击中他的心窝。他发出干呕的声音,弯下腰去,我抓住这个狗娘养的,一只手揪着尼龙飞行员夹克,另一只手插进他的蓬乱头发里。我把他往墙上撞,三个快速的步骤把他的脸拍在墙上。我抓着他的头发向后拉,然后把他的脸往墙上捣,一口气来了三四下。我松开手,他像木偶被切断线绳似的倒下,四仰八叉地瘫在地上。

我的心脏怦怦乱跳,就好像我以最高速度爬了十层楼。我几乎喘不上气来。我靠在墙上,大口吸气,等待警察现身。

但没人出现。刚才有一阵闹哄哄的扭打,妈的,还开了一枪,但没人来,也不会有人来。我低头看年轻人,要是他有机会,就会杀死我。他躺在地上,张着嘴,露出从牙龈折断的几颗牙齿。他被撞平的鼻子贴在脸上,鲜血像小河似的往外淌。

我检查了一圈,确定我没中枪。据我所知,有时候尽管你中枪了,但当时什么都感觉不到。惊骇和肾上腺素中和了疼痛。但他没有打中我。我查看我背后的墙壁,发现砖墙上有个新鲜的弹痕,子弹在反弹前打出了一个凹坑。我回忆先前我站立的位置,意识到他只差一点就会击中我。

现在怎么办?

我找到钱包,放回口袋里。我四处搜寻,直到发现那把枪,点三二口径的左轮手枪,一个弹仓里有枚空弹壳,另外五个里都填着实弹。他用这把枪杀过其他人吗?他看上去很紧张,也许我是他计划中的第一个。但话说回来,也许有些人在扣扳机前总是很紧张,就像有些演员上台前永远焦虑。

我单膝跪下,搜他的身。他一个口袋里有一把弹簧刀,袜筒里插着另一把刀。没有钱包,没有证件,但屁股口袋里有厚厚的一卷钞票。我拿掉橡皮筋,飞快地数了数。这个小杂种,他有三百块钱。他抢我不是为了付房租或买毒品。

那么,我他妈该拿他怎么办?

报警?给他们什么?没有证据,没有证人,况且受到伤害的是地上这家伙。没有足够的理由能送他上法庭,甚至没法拘押他。警察会送他进医院,给他治伤,说不定连钱都会还给他。没法证明那些钱来路不正,没法证明那些钱从法律角度来说不属于他。

他们不会把枪还给他,但也无法指控他非法持有武器,因为我无法证明他持有那把枪。

我把那卷钞票塞进我的口袋,取出刚才揣进口袋的枪。我在手里转动那把枪,一圈又一圈,努力回忆上次我用枪是什么时候。似乎是很久以前了。

他躺在地上,呼出的气息在鼻孔和喉咙里的鲜血中吹出气泡,我在他身旁蹲下。过了一会儿,我把枪管插进他血糊糊的嘴巴,用手指钩住扳机。

有何不可?

某些原因阻止了我,但不是对惩罚的恐惧,无论是在现世还是来世。我不确定那究竟是什么,但似乎过了很长一段时间,我叹了口气,从他嘴里拔出枪管。枪管上有血迹,在小巷里柔和的光线下闪着黄铜般的光芒。我就着他的上衣前襟擦了擦枪,把枪放回我的口袋里。

我心想,妈的,狗娘养的,我该怎么处理你?

我没法杀他,也没法把他交给警察。我能怎么做呢?就把他扔在这儿?

还能怎么样?

我站起身。眩晕袭来,我踉跄一步,抬起手臂,撑住墙壁上保持平衡。眩晕很快过去,我一切都好。

我深吸一口气,慢慢吐出来。我再次弯下腰,抓住他的双脚,把他往巷子深处又拖了几码,在一英尺高的壁架前停下,那是一扇带栏杆的地下室窗户的上窗框。我让他横着平躺在巷子里,双脚搁在壁架上,脑袋靠在对面墙上。

我用尽全力跺他一条腿的膝盖,但没能折断它。我跳到半空中,用双脚使劲一跺。我一下就弄断了他的左腿,但试了四次才踩断右腿。他从头到尾都昏迷不醒,呻吟了几声,但在右腿折断时忽然惨叫。

我绊了一下,摔倒,单膝跪地,再次起身。又一阵眩晕袭来,这一阵伴着反胃,我贴着墙,放弃抵抗,干呕了几下。眩晕和反胃很快就过去了,但我依然难以呼吸,像风中树叶似的颤抖。我把手举到面前,看着手指颤抖。我从没见过这样的情况。我掏出钱包和扔掉钱包时曾假装颤抖,但此刻的颤抖是百分之百真实的,我无法用意志力控制它。我的双手有了自己的意志,它们就是想颤抖。

我内心颤抖得更加可怕。

我转过身,最后看了他一眼。我又转过身,踩着满地的垃圾走向街道。我还在颤抖,情况没有丝毫好转。

嗯,倒是有办法能止住颤抖,无论是身体还是内心的颤抖。这种特定的疾病有种特定的疗法。

马路对面的红色霓虹灯对我眨眼。它说: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