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桧山在川越站转乘东武东上线时,已经超过晚上10点了。车内挤满了脸颊泛红的醉客和下班的上班族,混合着蒸发的汗味与酒精味的浓重空气向桧山扑面而来。

爱实拉着桧山的袖子站着,困倦地揉着眼睛。坐在面前的一位小姐挤出一个爱实坐得下的空间。桧山向对方点头致谢,让爱实坐下。爱实一脸随时会睡着的样子。

打烊后,桧山匆匆把剩下的工作收拾好,便到青草绿幼儿园接爱实。

“爱实,我们现在去外婆家好不好?”

对于桧山突如其来的提议,爱实睁着惺忪的双眼,回答:“坂户的婆婆?”

“是啊。很困吗?”

“我要去,可是明天要去游泳池,所以今天要早点睡喔。”

爱实再次确认。

桧山已经很久没有带爱实到澄子家了。虽然命案发生后曾暂时借住澄子家,但三周后便搬到莲田的公寓,后来每年大概只见两三次面。

电车进入埼玉县的乡村地带,行驶了十分钟左右。车窗外一片漆黑,桧山望着映在玻璃窗上的自己,思索着等一下见到澄子该怎么谈泽村的命案。

他不认为澄子与这次的命案有关。祥子遇害时,澄子对少年的情感与桧山的憎恨截然不同,他觉得那比较像忧心。祥子的命案刚发生时,每次遇到媒体要求他们发言,澄子便与桧山形成对照:态度平静、为犯罪青少年的未来感到忧虑。澄子的神情中见不到对凶手的憎恨,看来似乎一心只求少年们能真的重新做人。

桧山觉得澄子的这种态度有些反常。祥子遇害时她是那么悲伤,就算凶手是青少年,但澄子竟能如此宽容,令桧山略感讶异。

少年们的保护处分裁定后,桧山曾经考虑过对少年们的家长提起民事诉讼。在《少年法》修正之前,被害者家属若想知道案件记录,唯一的办法便是提起民事诉讼。而且案发后,少年的父母们一味逃避、不负责任,根本没有在桧山面前出现过,桧山希望能设法制裁他们。

钱,他不在乎,钱对于填补失去重要的人的悲伤毫无用处。这一点桧山有切身之感。

桧山初三的时候,双亲因车祸过世。

一个下雨的夜晚,双亲正走在斑马线上准备过马路,却遭大学生所驾驶的跑车撞击。父亲当场死亡,母亲也于一周后过世。身为独生子的桧山则由伯父收养。

过了一阵子,有保险公司的人来到伯父家。桧山问起:“撞死父母的大学生不来吗?”那位保险业务员说他代表加害者来谈判,然后在客厅里与伯父促膝而坐,提出预估的理赔金额。

他们用不知道是霍夫曼计算法还是什么东西,就这么用算式加加减减计算出父母的人生价值,至于桧山本应和双亲拥有的幸福快乐,和他对父母的感情,则完全没有介入的余地。

听着伯父和保险业务员的对话,桧山只觉得完全待不下去。就算得到高额保险金,桧山的心既不会满足,也不会得到安慰。如果他能够看到肇事的大学生在双亲灵前流泪忏悔,自己的心会获得多大的救赎呢?至今他仍这么想。

这次绝对不放过他们。再度失去最爱家人的桧山咬着牙坚定地想:我不要保险公司代付那种就算付了也不痛不痒的金额,我绝对要向少年的家庭索取高额赔偿,让他们在衣食住行都无法满足的生活当中,一辈子为自己所犯下的沉重罪孽感到后悔。只有这样,桧山才能报仇。

他怀着这样的想法前往律师事务所,却深刻感受到法律在这方面对被害者的不公。

即使官司胜诉,获判损害赔偿,也几乎没有家庭能够在短时间内付得出赔偿金,结果只能以二十年或三十年分期付款,每个月支付数万日元而已。而且,加害者的家庭要不就是只付了前几年便消失无踪,要不就是判决结果一出炉便申请破产,不管赔偿金或慰问金均可免责。律师说几乎都是这几种形式。

此外,日本的法律对于不履行民事诉讼与和解的支付命令,没有任何惩罚规定,再加上加害者行踪不明时,被害者必须自己寻找。那位律师说,目前为止他实在看过、听过太多这种例子了。

而且,原告也必须承担极大风险。一旦提起诉讼,便会产生诉讼费、律师的委任费等大笔费用,也无法避免长期诉讼。虽然可依地方法院的职权取得家庭法院审理的事件记录,但又要付出高额的誊写费。也就是说,被害者家属必须花钱买案件的相关情报。

即使付出了庞大的金钱与时间,费心费力缠斗下来,对方也有数不清的路可逃,就是那些名为“不负责任”的路。

澄子反对提起民事诉讼,她说与其将精神耗费在漫长的诉讼程序,疏忽了对爱实的关怀,不如只想着爱实,将她养育成人,这样才能安慰在天上的祥子。

澄子的话让桧山丧失了斗志。他放弃了抗争,选择与爱实重拾平稳的日常生活。

尽管已经很晚了,澄子还是欢迎桧山与爱实的来访。好久没看到外孙女,端出西瓜的澄子脸上满是笑容。

爱实一面吃着西瓜,一面得意地说“明天我要和爸爸去游泳池”。外孙女开朗的笑容似乎也让澄子感到放松,微笑着说“真好呢”。看着这番情景,桧山有些内疚,因为他从澄子的笑纹中感觉到一丝阴影。虽然他在电话里什么都没说,但澄子似乎知道他的来意。

过了一会儿,大概是说话说累了,爱实倒在榻榻米上睡着了。澄子为爱实盖上毛毯,将盘子端到厨房的台子上。桧山的目光追随前往厨房的澄子的背影,寻找开口的时机。

“要不要来点啤酒?”

澄子似乎察觉到了桧山的心思,回头问他。表情是灰暗的。

“那我就不客气了。”桧山恭敬地回答。

澄子端来一大瓶啤酒和两只玻璃杯,然后往桧山的玻璃杯里倒酒。

“他们也来过这边了吧?”换桧山为澄子倒酒,他边倒酒边问。

“来过了,那位刑警先生,还为祥子上了香。”

他们并没有干杯。看澄子喝了啤酒,桧山也拿起杯子。三枝刑警,和啤酒一起吞下肚的名字,让喉头感到比平时更浓郁的苦味。

“他问了什么?”

“问了很多。祥子遇害的时候,明明什么都不肯说的。”仿佛有些难以启齿似的,澄子把视线从桧山身上移开,“也问了贵志你最近的状况。”

“泽村和也在大宫公园被杀了。”澄子点点头。

“真让人讶异。那位刑警先生问了我的不在场证明。那天晚上,正好有公司同事的欢送会。”

“所以已经确认过您的不在场证明了。”

桧山放心了。澄子是川越一家保险公司的业务员,在祥子还小的时候便离了婚,一手将祥子抚养长大。

“贵志你呢?”

澄子好像就是担心这一点,但桧山对她摇摇头。

“那个时间我一个人在店里。因为只要走十分钟就能到大宫公园,所以警方好像怀疑我。”

“真可笑。有这么可爱的孩子,怎么可能会去杀人呢?你说是不是?”

澄子看着睡在一旁的爱实,桧山也转头看向爱实。

“我恨他们是事实,也难怪警方会怀疑。”

“自己心爱的人被人夺走了性命,任谁都会心生憎恨。”

桧山缓缓地将视线转向澄子。

“想让那些人尝尝心爱的人所受的苦,这样的心情是很诚实的;但是,几乎所有的人都压抑着这份心情,那是因为他们不想再失去重要的东西了。被害者家属这辈子都得怀着撕心裂肺的痛苦活下去。我是这样跟他说的。”

澄子的话说出了桧山的心情。澄子虽显得宽容,但失去独生女的悲伤也许至今仍毫不停歇地在她内心肆虐。

“三枝刑警怎么说?”

“他没说话,一直点头。”澄子说着,又往桧山杯里倒酒,“不必担心,你的嫌疑很快就会洗清的。”

“嗯。”桧山无力地附和。

“可是,泽村为什么会被杀啊?”

看着喃喃低语的澄子,桧山心里感到困惑。澄子眼中,有着和失去祥子时同样的悲叹。为什么她能露出那样的眼神呢?那不是杀死她心爱女儿的人吗?一种突兀感再次在桧山心中升起。

桧山得知泽村的死时,一点也不觉得难过或心痛,只是有一股难以言喻、类似不甘心的东西盘桓心头。

“那件事发生到现在已经快四年了,那些孩子也都十七八岁了吧。”澄子的视线在空中飘移,“他的人生才正要开始而已啊。”

桧山看着澄子眼波的流转,但仍无法窥知她内心悲哀的真面目。

“会不会是受到什么案子牵连?还是……”澄子似乎陷入沉思。

桧山明白澄子的意思。自从得知泽村的死讯后,桧山也一直在想象:泽村会不会又做了什么遭人怨恨的事?他是不是没有从祥子的命案中得到教训,反而过着和反省与改过自新相差十万八千里的生活?

“难道那孩子最后还是无法重新做人吗……”

澄子忧虑的视线转向桧山。

桧山不知如何作答,也无从回答。因为泽村在案发后过着什么样的生活,他也不得而知。

《少年法》高度提倡对少年的保护,为了让他们能够健全成长,并不追究少年所犯的罪行,而是以教育代替刑罚。理念虽然崇高,但少年们后来如何改过自新,桧山等受害者并不知道。只要对方不主动告知,他们心中如何反省、之后会成为什么样的人,被害者是无法得知的。被害者只能任由心被一片片撕碎,而撕扯他们心的加害者,则消失于黑暗中。

桧山忽然想到一件事,因为他似乎能稍稍体会澄子心中悲哀的真面目了。澄子会不会是一面对抗着失去独生女的痛苦,一面寻找心灵的寄托?无论再怎么憎恨那几个少年,死去的祥子也不会回来了。澄子是不是早就认清了这悲哀的现实?

也许澄子在等待。等待某一天,少年们会正视自己所犯的罪,重新做人,等到重回社会后再来面对他们。失去的永远不会再回来,但也许只有加害者本人才能多多少少治疗被害者的痛苦。

“好想知道……”桧山低声说。

他想了解他们。他们在机构中过着什么样的生活?有什么样的想法?回到社会后,他们对杀害祥子的罪行有什么感觉?是不是视为过去的失败加以忘却,当作什么都没发生过,继续过着每一天?

“他们早就已经重回社会了。我想知道泽村他们是不是真的洗心革面了。”

“你说你想知道,要怎么知道?”澄子担心地问。

“我想到后来收容泽村的机构看看,明天就去。”

桧山无法压抑激动的情绪,将啤酒一口饮尽。

澄子默默地看了桧山一会儿,然后温柔地抚摸睡得正甜的爱实。

桧山极度疲劳的视线落在爱实身上。好幸福的睡脸,会不会正在做和游泳池有关的梦呢?他想和爱实快快乐乐地度过每一天,但是在那之前,无论如何他都要确定一件事。

桧山对着爱实的睡脸,在心中低声说着“抱歉”。

[1] 日本法院之一,专门负责家庭纠纷事件的审判、调解以及少年保护案件的审判。——编者注(本书中注释如无特别说明,均为编者注)

[2] 坪是面积单位,1坪约3.3平方米。

[3] 日本的儿童咨询所是根据日本《儿童福祉法》第12条设立的儿童福祉专业机构。主要职能有未成年人各种问题咨询、心理指导、触犯法律行为判定和临时保护等。

[4] 少年鉴别所是根据《少年鉴别所法》设立的少年收容机构之一。主要负责收容家庭法院移交的少年,对其身心进行鉴别和再教育。

[5] 指1993年日本山形县明伦中学发生的一名男性学生死亡的事件。此案显示了校园霸凌的严重性,促成了日后《少年法》的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