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夕阳染红了屋脊上的天边。

宋长乐超额完成了任务,上午送完一家家具店的活动宣传单,下午送完一家健身房的打折广告。赚了一百块钱,他去宠物商店买点狗粮,屁颠屁颠地往家跑。

阿欢是一只血统纯正的柴犬,今年三岁,是爸爸送给他的生日礼物。爸爸躺在**对他说:“长乐啊,从此以后你要和阿欢相依为命,不过有一天爸爸想念阿欢的时候,就会叫他来陪我,就像我想念你的时候,也会让你来陪我,到时候,我们三个,又可以团聚了。”

阿欢被爸爸抱回家的时候,还是个毛茸茸的狗崽子,谁知道现在居然长这么大了。关于它离开这件事,宋长乐并没有多想过,因为阿欢还很健壮,一点都不像要离开的样子。离开是有预兆的,就像爸爸一样,会一天天衰弱下去,没精神,身上插满管子,等到管子都拔掉,就是真的离开了。

海风悠悠地吹,墙檐上的野草闲闲地摇,离阿欢离开的日子好像还远得很。宋长乐趿着凉拖,又在巷口的旧书摊上拎回了一捆《七龙珠》,然后像平常一样,吹了声口哨。

但是他没有听到阿欢一贯的回应。今天,清水町安静得有点过分。

他的脚步颠簸蹒跚起来,拖鞋跟不上脚,被甩飞了好几次。他光着一只脚飞快地开了锁,推开了门。

阿欢还在,只是有点不对劲,它用前爪刨着坚硬的墙脚,脑袋使劲往里挤,似乎想钻进一条并不存在的缝隙里。屡屡受挫而跌倒,又屡屡站起来重新钻探,姿势僵硬而怪异。

“阿欢,你怎么了?”

阿欢听到了主人的声音,扭转了脑袋,想向他扑过来,没走两步,脑

袋不由自主地偏向一边,重重摔倒在地。

宋长乐吓傻了,上前抱住它,却止不住它身体的**。他好像感觉到有种恶毒的力量在阿欢体内奔突,要将它整个占为己有,带进深不可测的深渊里去。他用尽全身的力气也约束不住那股力量,只好让它从怀抱里溜走。阿欢朝门奔过去,冲进了门外的阳光,却没有跑远,而是钻进了巷子里的下水沟。

下水沟的入口还算大,里面铺的排水管极为窄小,阿欢肥墩墩的身子奋力往里头挤,卡在了里面。

宋长乐放声大哭。他蹲在下水道的洞口,把胳膊伸进里面,想把阿欢拽住来,可是阿欢陷得很深,进退两难。

清水町的几扇门开了,探出几个白发苍苍的脑袋。

“阿哥阿姐,阿欢在里面,救救它吧。”

可是一只狗的哀嚎已经不太容易勾起那些老人见惯生死后的悲悯,他们把头缩了回去,缩回了自己的洞穴。只有宋长乐一个人,跪在越来越昏沉的暮色中悲泣。

阿欢在洞里面奋力挣扎,凄苦地叫着。

天完全黑下来的时候,宋长乐蒙住耳朵,冲回屋子里,冲到楼上,冲进了他的“熊屋”。

宋长乐有一间熊屋,里面堆满了各种各样的玩具熊,那是从他小时候起每年生日父亲送给他的礼物,最大的一只和他一样高,一样胖,是一只黑白相间的熊猫,目光炯炯,简直和真的一样。父亲说熊猫是国宝,每一只熊猫都有个名字,这只熊猫叫米福。在阿欢到他家之前,米福是他最好的朋友。宋长乐一直都喜欢搂着米福睡觉,后来长大了,长成了一个胖子,两个胖子挤不下一张床,他只好抱着那些小熊睡。

父亲后来专门清理出一间小屋,专门放他的熊。他说:“长乐啊,如果有什么不开心的事,就到这间熊屋里来,和你的熊宝贝们说吧,它们会转告给我的。”

宋长乐在阳光下永远都是高高兴兴的,沮丧或者悲伤的时候才把自己关在熊屋里,跟每一只熊说话。

但这一次他什么也没说,只是把门死死关上,在绝对的黑暗中缩成了

一只犰狳,但没有坚硬的壳,不能隔绝声响,阿欢的悲鸣依然顺着门缝渗透进来,隔不到几秒钟就要狠狠地敲打他一次。

恍恍惚惚中,阿欢的叫声微弱了下去,他什么也听不见了。时间在这里仿佛停滞了一般,他想推开门出去看看,可是不知道门外是黑夜还是白天。

终于,墙壁和玩具熊的表面长出一层淡淡的光,像是某种讯号,昭示着一天的到来。他战战兢兢地出了门,看到阳光挥洒进来,像是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他揉了揉眼睛左右端详,狠狠掐了掐自己的胳膊,告诉自己这一切不过是个梦,阿欢此刻一定正在楼下睡觉,或者在玩他买的毛绒小狗玩具。啊,这只懒狗。

他吹了声口哨,可是没有动静。

忽然想起来,杂物间里有一把爸爸当年用过的铁锹。

他扛着铁锹出了门,抡起来狠狠地砸向铺在下水沟上的水泥板,“哐当”一声,震得虎口生疼,水泥板上只多了一道白印。冷寂寂的巷子里,经过的人被这一声巨响吓了一跳,看到他的样子,又摇摇头加快脚步离开。他分明听到他们的议论声:“宋教授那个傻儿子,又犯病了。”

“你这样是不管用的。”一个声音忽然说。

宋长乐顺着声音看过去,被径直射过来的十万道晨光照得睁不开眼。一个纤细的影子被阳光裹紧,边缘处有金色的锋芒,美丽得像是一种幻觉。等到他适应了强光,才发现那其实是一个女人。

宋长乐不自觉地说了句:“那怎么办?”

“要从底下撬开。”女子说。

在她的指导下,宋长乐换了一种操作,他把铁锹的一段插进洞口,抱着另一端使劲往上抬,这个办法果然神奇,水泥板松动了些,但需要很大的力量才能搬走。那女的走过来,帮着他移掉水泥板,然后如法炮制,搬走了第二块。

阿欢的下半身在水泥管口的外面,脑袋和前肢在里面,卡得很紧。它的身体已经硬了,对宋长乐的哭喊无动于衷。宋长乐把它的身体拽出来,看到它的嘴角还在流血。

宋长乐想要抱起它,女子摁住了他的手:“你要干吗?”

“我要给它洗澡,它这么脏,一定很难受。”

“你不能这样碰它,这样很危险,你有手套吗?”

宋长乐想了想,想到杂物间里有他父亲栽花用的棉线手套,点了点头。他虽然想象不出阿欢会有什么危险,但是在整条清水町唯一给他帮助的女人,还是获得了他起码的信任。

“你要找一个足够大的蛇皮袋,戴上你的手套,拎着狗的后腿,把它装进去。”

“然后呢?”

“它已经死了,当然是找个地方埋起来。”

“它是去天上了。”宋长乐摇摇头,拒绝把“去天上”和“死”这两件事混为一谈。死是一件很可怕的事,那是卡通片里的大反派才会有的下场。

“所以你更要把它给埋了,它才会走得安生。”女人说道。

现在,宋长乐觉得她不仅亲切,而且很有眼光了。因为爸爸也说过,阿欢离开的方式可能有两种:一种是失踪,就是说,出了家门一去不回,如果是这种情况,就无须管它,因为它是自己长上了翅膀,找到了一个没人的地方飞向了天国;另一种是羽化,这个过程就比较艰难,它可能走得比较痛苦,但是痛苦之后就是永恒的安宁。针对后面一种情况,爸爸强调说,等到阿欢的呼吸停止,长乐应该做的,就是将它埋起来。

爸爸早就预料到了这一天,把用来埋阿欢的工具,放在了杂物间里,包括铁锹、蛇皮袋、手套、绳索,还有一个小推车。这个小推车是以前爸爸买菜用的,看到它,他就想起以前在阳台上看到爸爸回来的情景,那个头发花白的老头,把推车拖在身后,手里拿着他在路边顺手买来的小玩意儿。现在他已经走了,阿欢也走了,他该怎样去度过接下来的日子呢?

在把阿欢装进蛇皮袋的过程中,那个女子正在那些挂着“有房出租”招牌的人家门口打听。她进去又出来,脸上写满失望和无助,但还是给了他一个苦涩的微笑:“首先你得挖一个洞。”

“我知道。”宋长乐说。他把装着阿欢的蛇皮袋放在了推车上,又试图用绳子把阿欢和小推车绑紧,以免它滚落下来。但是他连鞋带都不会系,这个结又怎能打好?他把推车的把手往下按,推着往前走,阿欢身体一端就会滑落,在地面上拖蹭。

又是那个女人,走过来帮他打好了结,将阿欢牢牢地固定在推车上:

“你知道埋在哪里吗?”

宋长乐当然知道,因为爸爸已经带他去过那个地方,就在清水町巷尾那棵榕树下。当初宋长乐在上面搭过秋千,也在树下埋过一只捡到的死麻雀。这个巷子里所有活过的猫啊狗啊,几乎都埋在那里。

这棵榕树现在已经被一圈栅栏包围起来。他拖着小推车到达栅栏外面,想把阿欢和工具先丢进去,一个戴着红袖章的老头出现,呵斥了他,并让他去看竖在一旁的牌子。宋长乐读过小学,认得上面的字:“禁止掩埋动物尸体,禁止乱扔垃圾。”

怎么办,怎么办?他跺着脚,觉得自己快要控制不住了。

“你可以换一个地方啊。”

又是那个女人,她刚好走出了巷口,站在那里看着他:“当然是土壤软一点的地方,软一点才好挖洞。”

宋长乐抽泣起来,他哪里知道哪里土壤软,哪里土壤硬?他又想把自己藏进他的熊屋里去了,这样那些棘手的麻烦就能远去。他想沉沉地睡一觉,如果醒来后世界没有恢复如初,那就再睡一觉。

“最好离大海近一些,因为海水会渗透进来,泡软那里的土壤。”女人同情地看着他说,“我可以陪你一起去。反正我也没什么事。”

“嗯。”宋长乐说。

两个活人,一条死狗。这个奇怪组合缓缓往海的方向移动。这是爸爸离开后宋长乐第一次去海边,他非常喜欢大海,但是摸不着海的脾气,看见那浩瀚的海面时心中没有着落,不敢一个人去。

沿着接近海岸线的地方,他们一直往前走,终于找了另一棵榕树。这棵榕树庇佑着零星的屋舍,在远远的海边,有简陋的水泥灯塔,和废弃的船;戴着纱巾的妇女正在沙滩上晾晒鱼干;榕树繁盛的根隆起在泥土地上,其规模不见得比亭亭如盖的枝叶逊色。

“埋在这里,你的狗会非常满意的。”那女的说,“它会和树长在一起。”

宋长乐也满意,一锹一锹铲起潮湿的泥土,海水浸泡着沿岸的沙壤,使它松软千年。那女子也不闲着,帮他把碎石子和贝壳捡出来。

阿欢面目安详,躺进挖好的坑洞里,仿佛正在酣睡,这给了宋长乐些许安慰,让他明白自己唯一的朋友已经永远告别了痛苦,没准此刻正和他

爸爸在天国之上看着他。他抬头看了看天,却看到一张布满汗水又明媚动人的脸。

“我叫安晴,你呢?”那女的主动介绍自己。

“我叫长乐,宋长乐。”

“好吧,长乐,再见喽。”

宋长乐却说不出再见,讷讷地说:“你要走了吗?”

“事情做完了,当然要走了。”

“可是我不认识回去的路。”宋长乐额头上冒着冷汗。

“是哦。”安晴环顾四周道,“这里是挺荒凉,好像连东南西北都不太容易分辨……那好吧,我们一起回去。”

“好啊。”宋长乐高兴起来,拖着小推车跟在她后面。“你去清水町干什么?”他挑起这个话题,是为了展现一下自己的聪明,不等她回答就抢着说道,“让我来猜,一定是租房子的对不对?”

安晴露出惊讶的表情:“是啊,你怎么知道!”

“到清水町来的,都是来租房的。”宋长乐得意地笑起来,又问了句,“你找到合适的了吗?”

“没有。”安晴的目光向海面上飘去,忧伤地说,“哪有那么容易找呢?”

真糟糕。宋长乐想,如果她在别的地方住下来,他们大概就会很难再见到面了。“其实清水町的房租好便宜,你要是去别的地方,可能找不到这么便宜的。”他试着说服她。

“可那些房子都太阴暗了,而且有一股莫名其妙的味道。我女儿肯定不太喜欢。”

原来她是有女儿的。既然有女儿,那就一定有丈夫了。这想法让长乐没来由地落寞起来。是啊,所有人都有家人陪伴,除了他。

“我和我女儿相依为命,她生病了。她爸爸娶了别的女人,我只好独自带她来看病。她的病比较难治,不是短时间就可以看好的,所以需要找个能住得久一点的房子,最好便宜一些。只有先安定下来,我才可以回去把她接过来。”

“住我家啊。”宋长乐不假思索地说道,随即被自己的话吓了一大跳,四面望去,像在找操纵他舌头的人。

“你……”安晴有些心动的样子,却又有几分不信任,“你做得了主吗?”

“我……”宋长乐很犹豫,但一种美好的可能在脑子中逐渐清晰,让他欲罢不能。他的房子那么大,那么空,腾一间出来给她住,又有什么不好?

“我当然能做主。你可以住楼上,那里的房子又大又好,还能看到海,你女儿一定会喜欢。”他打定主意,又说道,“而且我的房子很便宜,你知道有多便宜吗?一分钱房租也不要。”

“不行。”安晴坚定地拒绝。

“不行?”宋长乐的脑子转不过来,唯一能找到的解释是她在嫌弃他,由此嫌弃他的房子。这样也很正常,谁愿意跟一个傻瓜住在一起?

“你不要胡思乱想。”安晴仿佛看穿了他的思想,“我不想占你便宜,我一定要付房租的。”

“可是阿欢搬到我家,又吃又喝的,也没交房租啊。需要房租的人才会收房租,我不需要房租。”宋长乐压低声音神秘地说道,“我有钱,有好多好多钱。”

“那好吧,那以后的家务活儿都由我来做,你不能跟我抢。”

“我不抢,你也不用做。”宋长乐咧着嘴,口水从嘴角滴出一条晶莹的线,濡湿了他的胸口。他一激动就会流口水,捂也捂不住。

“那我晚上请你吃饭。等我把行李拿去你家,顺道买点菜,你喜欢吃什么?鱼、虾还是肉?”

“不用,到了我家,自然会有好吃的。”

“怎么会?”安晴的眼睛睁得很大。

“嘿嘿,我会变戏法。”宋长乐卖起关子,又征询起她的意见,“我能不能陪你一起去拿行李?我怕你拿不动。”

“我拿得动。”安晴说,“不过你要是愿意陪我也可以。”

去安晴落脚的小旅店取了行李,两人在正午时分满身是汗地回到清水町。推门而入后,安晴果真被眼前的景象吓了一跳——餐桌上摆放着两菜一汤,鲜嫩的春笋炒豆干、西红柿炒鸡蛋和海带葱花汤;沙发上叠好的衣服摆放得很整齐,所有的陈设都很干净,散发着阳光的香味。

“是请了钟点工吗?”安晴问笑得合不拢嘴的宋长乐。

“没有啊。”宋长乐继续卖着关子,又怕安晴不高兴,立刻解释说,“是梅姨。”

梅姨的来历,宋长乐也说不清楚,只知道她是父亲请来照顾他的。父亲说过,饮食上一定要听梅姨的安排,切不可贪嘴暴饮暴食。

“你爸爸为你想得可真周到。”安晴羡慕地说道。

“那是当然,你不知道他有多厉害。”宋长乐很神奇地炫耀道,“我告诉你一个秘密,你千万不要告诉别人,我正在练一门武功,叫飞天神功。”

“飞天神功?”

“嗯。”宋长乐推开饭碗,站在餐桌旁,开始表演他的绝技。他先是慢慢转动胳膊,然后逐渐加快,以两肩为轴心,大臂带动小臂,越转越快。因为每天早晨都勤于练习,他已经能够转得比任何人都快,快到不能再快时,胳膊的速率才开始放缓,最后垂在身体两侧,微微摇摆,大概是刚刚吃了饭的缘故,宋长乐远没有每天早晨练功时那样轻松,这让他很不满意:“要是我没吃饭,可以转得更快。”

安晴啼笑皆非地问:“你想练到多快呢?”

“快到能够飞起来。”

宋长乐说,满足能飞起来的条件有两个,一个是两只手臂能飞快转动,就跟直升机的螺旋桨一样;另一个是身体要轻盈,否则胳膊无论转得多快,照样带不动。

“你是听谁说的?”安晴问。

“当然是我爸。”宋长乐又到房间拿出相册给她看,和相片上的他相比,现在的他确实已经瘦了很多。“我爸说,只要我坚持练习,就一定能够练成‘飞天神功’。”

“好吧,我相信你。”安晴很认真地说,“祝你早日练成神功。”

吃完了饭,宋长乐带安晴参观了他的家,他把她安排在二楼,就是他以前的房间,在熊屋隔壁。他现在住的是楼下爸爸原来的房间,那个房间很小,只摆得下一张床和一张桌子,但是充满了爸爸的味道。他的隔壁是爸爸的书房,书并不算太多,因为大多数已经捐给了图书馆,只剩下一些童话故事和小说。那是爸爸专门留给他的,大概是希望他能够读一读。

“为什么要看书?我还是喜欢看动画片。”宋长乐很快地离开了书房,

他不喜欢书本堆积起来的沉重感。可是安晴似乎很感兴趣,在书架上不断地翻寻摸索。

“我看看,有没有适合我女儿看的。”她笑着说。

宋长乐很快就困了,生物钟也是爸爸替他调好的,每天中午他都要睡一觉,睡到两点。但是今天中午睡眠遇到了障碍,总是不由自主地想安晴在做什么。安晴住的房间就在他上面,只隔了一层屋顶。屏住呼吸的时候,宋长乐隐隐约约能听到她说话的声音,想来她是在跟人通电话,声音很温柔很低沉,应该是在跟她女儿聊天吧。

两点半,宋长乐被闹钟叫醒,到了上班时间了。昨天就有人预约了他今天下午的时间,是人民广场风剪云美发屋的促销广告,他很想找安晴说说话,可是答应好的工作,绝对不能反悔。

为了把广告单快点发完,他比以往更加勤快,朝每个人都点头哈腰,终于在五点半发掉了最后一张单子。回到清水町,安晴正在把一盆脏水泼到门外的阴沟里。

“安晴,你在干什么?”

“我在打扫卫生。”安晴的鼻尖映出夕阳,“你看,沙发底下都被我拖干净了,这些家具下面的犄角旮旯都很脏,容易滋生螨虫,我得好好打扫一下,顺便把桌椅也换个摆法,你看是不是好看多了?”

看到略显陌生的家他有点蒙,老半天都不敢踏进去。

“你不是怕我偷你家东西吧?”安晴见他不说话,问了一句。

“没……”他急忙摇头,“我觉得原来的样子也挺好的,而且搬来搬去好累的。”

“我不累,我总该做点什么,要不然我心里也会不安的。”安晴弯腰去捡拾地上的碎屑,“你家的狗毛太多了,沙发底下全是。你的那位梅姨难道没有说过?”

“说过的,她不喜欢阿欢,每次打扫都说阿欢掉毛。”

“我要是天天给你打扫卫生,也会抱怨的,太惹脏了。”安晴继续用手指拈取边边角角里的碎毛,忽然抬头问他,“长乐,阿欢是怎么……变成那样的?”

宋长乐愣住了。他没想过这个问题。

“我猜——”安晴表情变得很严肃,拉长了声音,“它是食物中毒。”

“食物中毒?”宋长乐脸色瞬间煞白,他看过《名侦探柯南》,知道中毒是一件很可怕的事,“不会的,阿欢不会中毒的,它很乖,就待在家里,从来不偷跑出门。”

安晴点点头,“如果不是吃了什么脏东西,怎么可能无缘无故地死掉?”

“是上天。”宋长乐纠正她的口误。

“嗯。”安晴点头说,“就算是上天,也是因为中毒,否则不可能那样。你想想,会不会有人偷偷跑到你家?”

“我锁了门,没钥匙怎么可能会进来?”说到这里,他想起什么,眼睛发直说道,“梅姨有我家钥匙。”

“是么?”安晴也凝神思考了几秒,“也不一定是她了,就算是没有钥匙也可以下毒,从窗子外面扔个肉包子进来就行了。不过阿欢总是乖乖待在家里,谁会想害它?”

宋长乐嗫嚅着说不出话。

“我今天下午见到梅姨了。”安晴又说,“她来做晚饭。我让她休息一下,晚饭我来做,她好像不太高兴。”

“是啊,她老是不太高兴的样子。”宋长乐有些忐忑。说实话,他确实有些畏惧总是不苟言笑的梅姨,她总是皱着眉头,对宋长乐的一切都颇有微词,不是说他尿湿了床单,就是批评他偷吃干脆面。以前爸爸在的时候经常给他买干脆面吃,为什么到她这里就变成大逆不道了呢?

尿湿床单这件事,当然不能跟安晴说。只怪那天晚上太冷,他实在是不太想起床,迷迷糊糊就尿在了**。奇怪的是,有一天他拉肚子,放个屁弄脏了裤子,她反而没说什么。

“你别……别惹她。”他只好这么跟安晴说。

“我没惹她啊。”安晴委屈地说道,“我在房间里待着,她推门进去看到我,问我是来干吗的,我跟她解释了一下,她让我最好离开。”

“她让你离开?”宋长乐生气了,“为什么?”

“你都不知道,我又怎么会知道?”安晴叹了口气说,“可能她觉得我对你有什么企图吧。是不是你家里面藏了什么好东西,她以为我想占为己有?老实说,如果你家中有什么不能碰的地方,一定要跟我说清楚啊,

不然梅姨会更加误会我。”

“没有没有,绝对没有。”宋长乐急着说。

“真的没有吗?”安晴问道,“我听邻居说,你爸爸不仅是个很了不起的大学教授,还是个收藏家,他不会藏了什么很重要的东西在家里吧。我怕我不知道,万一给弄坏了,那不是……”

“没有没有。”宋长乐抢着说道,“我爸爸把东西都送走了,一件都没有留的。”

安晴继续审视着他,就像分辨他是不是在说谎,终于长吁一口气道:“那我就放心了。长乐,晚上的时候,我能不能到你家书房去看看书?”

宋长乐本来要邀请她一起看动画片,听她这么说,有些失落,但仍然很大方地说:“当然可以,我家里的一切,你都可以随便使用。”

“那可不行,我是房客,你和梅姨才是主人啊。我得乖一点,不然她再说我,我可就没脸再住下去了。我自己倒无所谓,可是我女儿不懂事,不晓得会不会惹她不高兴呢。”安晴的眉头拧在一起,忧心忡忡地往楼上走去。

梅姨热好的饭菜就放在桌子上,安晴说她吃不下,宋长乐便也觉得索然无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