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变法的前奏

卫鞅的“强国之术”就是要变革当时使秦国停滞不前的旧法度,秦孝公赞同卫鞅的观点,却又有疑虑,因为在秦国的贵族与官员中,有相当一部分人是顽固地反对变法的。依照秦国的惯例,凡国君一时难以决断的大事,应当在朝廷上展开讨论和争议。于是,秦孝公三年(公元前359年),在一次朝廷会议上,围绕变法问题爆发了一场激烈的辩论。

秦孝公首先抛砖引玉说:“卫鞅劝我说只有变革目前的旧法度,国家才能有希望强盛。我担心变法会遭到天下人的非议和反对,一时拿不定主意。不知诸爱卿有何高见?”

卫鞅说:“行动犹豫不决,就不会成名;事业迟疑不定,就不会成功。况且比一般人高明的行为,本来就会受到世人的非难;具有独到见解的人,必定会遭人厌疑。愚蠢的人对既成的事实还看不明白,聪明的人在事前就看到了结果。老百姓不能够在事前跟他们讨论,只能够在事情成功之后跟他们享乐。做事高明的人不迎合习俗,成就大功业的人不跟众人商量。因此,圣人只要能够使国家富强,就不必效法旧的法规;只要能够有利于人民,就不必遵循旧的礼制。”

秦孝公说:“好!”

甘龙反驳说:“不是这样。圣人不改易民俗来教化人民,聪明的人不变更法规来治理国家。因循民俗而教化,不费力却能成功;沿袭成法治理国家,官吏习惯,百姓相安。”

卫鞅说:“甘龙所说的是世俗的话。一般人习惯旧风俗,学者们沉溺于自己的见闻。因此这两种人做官守法是可以的,但不能跟他们谈论常法以外的事情。三代不同礼制都能成就王业,五霸不同法度却都能成就霸业。聪明的人制定法度,愚蠢的人被法度制约;贤能的人更改礼制,平庸的人受礼制束缚。”

甘龙哑口无言。另一个反对变法的人杜挚又说:“没有百倍的利益,不变革法度;没有十倍的功用,不改换器物。效法古制,可以没有过错;遵循旧礼,可以避免偏差。”

卫鞅说:“治理天下不是只有一种办法,为了利于国家发展,就不能效法古制。因此商汤、周武王不效法古制却都能成就王业,夏桀、殷纣不改易礼制却灭亡了。反对古制的人无可非议,而遵循旧礼的人不值得称赞。”

秦孝公于是说:“好!”

经过这场辩论,秦孝公终于下定决心,任用卫鞅实行变法。得到孝公的指示后,卫鞅立即着手制定改革秦国制度的法令。为了使法令能够取信于民,行之有效,在法令公布之前,卫鞅搞了一次“南门徙木”的试验。

一天,卫鞅派人在都城栎阳(今陕西临潼栎阳镇东北)的南门竖起一根三丈长的木杆,并宣布,有能将木杆移到北门者,“赏予十金”。消息传开,来看热闹的人越围越多,大家都窃窃私语,疑惑不解,不相信照此做了真会得到十两黄金。隔了一个晌午,没人动手。卫鞅又宣布,谁能移动木杆,“赏予五十金”。这时,终于从人群中走出一个人,抱着试试看的心理,将木杆移至北门口。卫鞅果然当众赏给此人五十两金子,以表明令出必行,不欺骗民众。

“南门徙木”一事迅速在秦国传开了,大家都知道卫鞅令出必行,有禁必止。于是新法便顺利地推行了下去。

废井田,开阡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