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为汉奸“异样的喝彩”

国民党以道德主义面孔对付沦陷区的百姓,结果是迅速丧失了人心。民众在审判时为汉奸喝彩,其实是在给统治当局喝倒彩。

中国这个道德主义泛滥的国度,事到临头,外人逼到头上,会不会屈膝投降,放在谁身上都不好说。但对汉奸的仇视,却是一种普遍的情绪。子虚乌有的潘仁美人神共愤,实有其人的秦桧不仅人神共愤,而且夫妻俩居然被铸成铁人跪在岳飞坟前。男的享受了几百年的吐沫,女的被摸了几百年的**。

所以,如果有机会公开审判汉奸,民众的反应,按道理应该是一边倒的唾骂。如果放出来搁在街上,估计被人割碎了吃掉,都有可能。当年的袁崇焕,不就是被当成汉奸逮问,最后被北京的市民活活吃掉的吗?

但是,1946年10月,南京国民政府南京高等法院在公开审理周佛海的时候,却出了意外。这场审理,南京高等法院为了扩大声势,特意将南京朝天宫(孔庙)的大成殿改成临时法庭,以求增加旁听人数。并在朝天宫内外两处广场,安装新式扩音设备,吸引更多的旁听者。结果,不仅法庭席位早满,连四周庑廊和阶下的空地,都站满了人。朝天宫的两个广场,也都满员。据当时在场的记者估计,这个超大的法庭,旁听的人差不多有一万。法院之所以弄这么大的排场,估计事先想的跟我们平常想的一样——审理当代秦桧,让民众解解气。

但是,在审理的过程中,却发生了意外。旁听的民众根本不为法官叫好,反而为大汉奸周佛海喝彩。而且声音一浪高过一浪,让法官极为尴尬。是周佛海很得人心吗?当然不是。如果这个审理放在抗战刚结束那阵儿,场面肯定会反过来。周佛海无论说什么,都会人人痛骂,个个唾弃。在异族统治下,民众的日子并不好过,而跟异族统治者合作而耀武扬威的汉奸头子,哪里会有什么人缘?那个时候,最有人缘的是抗战领袖蒋介石。刚刚还都那阵儿,他走到哪儿,都有粉丝欢呼,警卫人员稍不留神,就会被狂热的人群拥到角落里。但是,审理周佛海的时候,距离抗战胜利已经过了一年。在这一年里,以胜利者的姿态返回沦陷区的国民党人,对沦陷区老百姓干了太多的坏事。

首先是接收。所谓接收,名义上是接收敌伪资产。但是,抗战中间已经腐败的国民党人,在接收过程中不仅大肆贪腐,接收大员五子登科(房子、票子、条子、车子和女子)者,不是一两例。他们把所有跟敌伪沾边的民营企业,也一并接收。中国人做生意的习惯,在什么情况都会跟权力结合,沦陷区当然也不会例外。如果一个商人,只因为他做生意过程中跟伪政权有点勾连,就把他的企业当敌产收了,当然没有道理。所以,接收成了劫受,给人印象极坏。

其次,以征服者的姿态看待沦陷区老百姓。在沦陷区政府工作的人视为伪职,还勉强说得过去,但做教师、教授的,也被称为伪教师、伪教授。傅斯年接收北大,凡是北平“伪北大”的教授一律被排斥。著名学者容庚,就这样不得不离开。在沦陷区上大学的学生,一律成了伪学生,再次入学,得经过甄别考试。连唱戏的,也只推崇那些罢演的人,比如梅兰芳和程砚秋。反过来,那些在沦陷期间还唱戏谋生的人,就灰溜溜地抬不起头。

最可怕的事情,要算货币兑换。抗战期间,国统区和沦陷区用的都是法币,但沦陷区的法币,人称中储券。因为汪伪政权的中央银行,叫作中央储备银行。抗战胜利的时候,沦陷区的经济状况好于国统区,法币的通货膨胀明显比中储券要厉害。当时1元中储券,大抵可以顶30元法币。但是,南京国民政府强行要把中储券收回,退出流通。硬性规定,1元法币兑换200元中储券。而且限期换完,过期不候。有一阵儿,黑市上的兑换率,竟然达到1法币换3000中储券。有点经济学常识的人都知道,这样的兑换,实际上是对沦陷区民众的一次掠夺,而且是公开的掠夺。

抗战八年,大片国土沦丧,并非沦丧国土上的民众所愿。依当时的情形,他们根本没有办法跟着国民政府西撤。在异族统治下,他们也必须谋生,即使做个一般的伪政权的公务人员,其实也无非是谋生。不找个职业,全家人就得饿死。同样,学生得上学,商人得做生意,戏子得唱戏。敢于罢演的人,是因为家底厚,否则也得出来唱戏。至于听戏的人中间有没有日本人,其实都没有关系,因为他们也是买票听戏。

以道德主义面孔对付沦陷区的百姓,结果是迅速丧失了人心。民众为汉奸喝彩,其实是在给统治当局喝倒彩。这样的倒彩多了,统治也就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