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道光十九年(1839),龚自珍四十八岁,终于觉得在北京混不出什么名堂了。

这种困顿官场无所施展的“一山突起丘陵妒,万籁无言帝座灵”的感觉,他早就在词中表现出来:

“纵使文章惊海内,纸上苍生而已。似春水,干卿何事?”“如梦如烟,枝上花开又十年。十年千里,风痕雨点斓斑里。莫怪怜他,身世依然是落花。”

现在,是到了他必须作出抉择的时候了。或者,跟着同僚继续在衙门混吃等死;或者,不再百无聊赖地呆下去。

无奈苍狗看云,红羊数劫,惘惘休提起。客气渐多真气少,汩没心灵何已?千古声名,百年负担,事事违初意。

于是,他决定辞官离京,回到家乡仁和,也就是现在的杭州。

另有一说,龚自珍之所以南下,很大程度上是为了逃避风流债。一位大概有着蒙古血统的贵妇,一位令他惊艳不已的漂亮女人,一位十分欣赏他才华的女诗人,一位与他有了暧昧关系的上司老婆,使他欲罢不能,难舍难分。可是,桃色新闻从来就是不胫而走的,社会舆论从来倾向于正经,而不赞成浪漫,尽管那是相互倾心的爱情,第三者也会遭到谴责,何况那是有皇帝的封建社会。

据说,在友人的劝告下,我们的诗人卷起铺盖,仓皇出走。

我不大相信在诗文中惟恐不石破天惊的龚自珍,在个人感情生活上,会是这样的孱头。他怕吗?大概不,如果他真的为了避祸,应该尽其可能地销声匿迹才是,可恰恰相反,他“猖狂”得很,肆无忌惮,自由来往。两下杭州,两返京师,一次是卸任以后,体会无官一身轻的滋味,一次是彻底罢了东山再起的念头,将住在北京的家眷接回,当然也包括他那浪**儿子。

可以肯定,他绝非避祸而逃,而是厌倦了死气沉沉的官场,才出走的。

这一年,他风尘仆仆于京杭道中,往返四个单程。放在今天,这事好办,即使坐火车,一个礼拜也就妥了。但龚自珍那次旅行,竟然用了一年功夫。途中写的诗,仅七绝一种,达三百多首。

这就是他的一阕以生命写就的绝唱——《己亥杂诗》。

现在重读这些七绝,就会发现走出樊笼、立现新天的诗人,境界较之与才艺双绝的贵妇缱绻时的诗篇,更有飞跃。我们会被他那屈原《天问》式的忧世感时的精神所激**,会被诗人爆发出的震撼衰世的启蒙呐喊所冲击。侏儒,只求苟活,足矣足矣。真正的诗人,他选择站立着的自由,哪怕为这一刻付出整个生命,也在所不息,他逃出京师,逃出烦恼和庸俗,就为了无所顾忌地发出自己的声音。

可以想象,他这一年,没干别的,几乎全用在行吟和行路上了。啸吟挥洒,优哉游哉,舞文弄墨,一路风雅。可以肯定,“怨去吹箫,狂来说剑”的龚自珍,这一次,既是补偿,也是宣泄,大大地放浪形骸,纵情游逸。似乎预知自己是个行将谢幕的歌者,性之所至,情不自禁,不受拘束,率意而为,大撒把地欢乐了一番。

忧患出诗,杜工部是这样的诗人;快乐也出诗,李太白是这样的诗人;而忧患的同时益之以快乐,那就更出诗,将要告别这个世界的龚自珍,正是在这样的状态下,使得他的才华施展,跃上创作的巅峰。

再小的京官,到了外省,自有人会尽地主之谊款待的。何况他曾在礼部当过祠祭司行走,当过主客司主事;主事,约相当于如今的司局级干部,也算一个方面的小小负责人,外省官员应该说还是不能不在乎他的。他在《己亥六月重过扬州记》一文中,有一段对自己被追星族包围,感到很风光的描写:

归馆,郡之士皆知余至,则大欢。有以经义请质难者,有发史事见闻者,有就询京师近事者,有呈所业若文、若诗、若笔、若长短言、若杂著、若丛书,乞为序、为题辞者,有状其先世事行乞为铭者,有求书册子、书扇者,填委塞户牖……

甚至还有漂亮女子“以栀子华发为贽求书者”。从这些面露得意之色的笔墨中,我们看到,官卑名亢的龚自珍,无论南下北上,沿途的府道州县,乡绅士宦,达官豪族,骚人墨客,无不设席接风,慰留陪送,款待备至,咸相推崇的。

他的外祖父段玉裁,是有清一代的文字学家,至今,他的《说文解字注》,仍是研究汉字的重要著作。在老人眼里,认为这位外孙“风发云逝,有不可一世之概”,认为他“造意造词,几如韩李之于文章”,所以对他颇抱成龙的期待,“自珍以弱冠能之,则其才之绝异,居可知矣”。

勉励之馀,也曾告诫过他,小子,要好自为之啊,“努力为名儒,为名臣,勿愿为名士”。但是,从嘉庆十五年(1810),应顺天乡试,那年他十八岁,一直到道光九年(1829),第六次会试,才捞到一个进士,这年他三十八岁。殿试的结果,让他外祖差点没气晕过去,名落孙山的理由,简直让人不能相信。“自珍既成进士,以书劣不能入翰林,仍官礼部主事,忿怏不胜”(陈应群《耐充室诗话》)。考场熬煎二十年,比《儒林外史》中的那位范进先生要好一点,但也好不到哪里去。尤其因这样一个低级错误,得这样一个玩笑结果,使他没法不恼火,没法不颓唐。

一个社会,只有一条路好走,譬如科举,这社会是不会完蛋的,至少不会马上完蛋。但对于有才华的人来讲,特别是具有超常智慧者,很可能是碰壁的绝路,那他不完蛋又能奈何?做不成名臣,做不成名儒的龚自珍,只有做名士。“定庵生平性不羁,善作满洲语,嗜冶游。晚岁学佛,平居无事时,非访伎,既访僧,遇达官贵人,辄加以白眼。生平所得金,皆随手尽,京师人以怪物目之,夷然不顾也”(孙静庵《栖霞阁野乘》)。

做名士有何难?晋人王恭早奚落过:“名士不必须奇才,但使常得无事,痛饮酒,熟读《离骚》,便可称名士。”(《世说新语·任诞》)看来,只要有闲,有钱,有一点可以吹牛的资本,便可以徜徉于文坛。对满腹经纶的龚自珍而言,扮潇洒,更不费吹灰之力。在这次快乐的旅行途中,一天一首,或一天数首,一路做下来,竟做出一部诗集来。

诗结集付梓,他的生命里程也到了终点。那时的出版速度是很慢的,我估计他未必拿得到样书,就谢世了。他是回到家乡的第二年,也就是道光二十一年,鸦片战争的后一年,龚自珍暴卒于丹阳书院。

这是中国文人中又一个非正常死亡者。

对于他的死,有各式各样编排出来的说法。中国人(其实远不止中国),对于具有超常才智的杰出人物,出于本能的畏惧,从来是持拒绝、排斥、压制、扼杀的态度,从来是搞臭、打倒、踏上千万只脚、教他永世不得翻身,绝不会张开双臂欢迎。十年“文革”,说到底,就是基本上低智商的乌合之众,对于政治、文化精英阶层施虐的十年。因此,才高见嫉,不为世容的龚自珍,他的死,布满了桃色的疑云。一个特别漂亮的女人,一个特别出色的文人,这里面可以想象得出的风流,绝对是饭后茶馀的最佳话题,比任何开胃小菜,更能帮助消化。

据清人孙静庵《栖霞阁野乘》所述,一说为:

其殁也,实以暴疾,外间颇有异词。初,定庵官京曹时,常为明善堂主人上客。主人之侧福晋西林太清春,慕其才,颇有暧昧事。人谓定庵集中游仙诸诗,及词中《桂殿秋》、《忆瑶姬》、《梦玉人引》诸阕,惝惚迷离,实皆为此事发也。后稍为主人所觉,定庵急引疾归,而卒不免。盖主人阴遣客鸩之也。

另一说为:

定庵晚年所眷灵箫,实别有所私。定庵一日往灵箫处,适遇其人,因语灵箫与之绝,箫阳诺之,而踪迹则愈密。半岁后,定庵一日又见其人从灵箫家中走出,因怀鸩以往,语灵箫其入倘再至者,即以此药之。药方固出禁中,服之不即死,死亦无伤痕可验也,灵箫受药,即置酒中以进,定庵饮之归,即不快,数日遽卒。

前者刺客行鸩,后者小妾下毒,都比时下热衷的清代帝王剧,要好看得多。不知为什么那些制片人,放着好赚钞票的本子,偏去克隆无聊透顶的宫廷戏,真是眼瞎啊!

无论是那位戴绿帽子的丈夫,为出恶气,不远千里,派特工去结果了这位情敌,也无论是这位心毒手辣的情人,为了小姘头,转过身去,把药下在酒里,害死老相好。他们把龚定庵弄死的同时,也就等于合上了清代文学史这部书。

他死了,清代的诗词歌赋,还有什么精彩可言?

风流倜傥,扮情圣角色,与西林太清春缠绵于情爱之中,是一回事;诗词文章,开一代风气,“廉悍伟丽,不立宗派,思想尤渊渊入微”,则是另一回事。龚自珍一死,晚清文坛,便一蹶不振,后续者自然也有,但才智平平,难以为继。一直到清末的南社诸君,也无法达到他的高境界和大视野。以他词中的灵韵,诗中的精魂,文章中的器度,论者誉他为清文学史的压轴人物,“定庵之才,数百年所仅有也”(清人沈曾植语),这些评价,并非过甚之词。

但他红得发紫,红得光芒四射,红得令党和国家厚今薄古的文化政策不得不为之稍作权变,却是1949年的新中国的事情了,这实在令人匪夷所思。“龚定盦”突享盛誉,冠绝今古,全亏毛主席对他的抬爱。凡现年五十岁开外的中国知识分子,都由于毛主席一时兴之所至的提倡,才熟读下面这首龚自珍七绝的——

九州生气恃风雷,

万马齐喑究可哀。

我劝天公重抖擞,

不拘一格降人材。

那时我二十来岁,忽然在学习会中传达文件时,听到这首旧体诗,不由得吓一跳。因为那时“咸与维新”,旧东西很不吃香。我还记得会场情景,因为汉字尚未简化,“龚定盦”的“盦”字,难写难认,宣读者愣住了,嘟哝道:一个什么鬼字?那时,我工作的那个机关,工人阶级较多,但也吸收了不少知识分子,甚至还有作家,如杨朔、碧野、关露等,都在那儿呆过。自然会有文化程度较高的同事,告诉那位识字不多的宣读者,如何念这个鬼字。

机关在东单三条,出口即东单大街,有一家中国书店,那天午休,我专门跑进去翻找龚定庵此诗的出处,费了好大功夫,终于在旧书堆中,查出这首七绝。天哪,作者自注:“过镇江,见赛玉皇及风神、雷神者,祷祠无数,道士乞撰青词。”这是怎么回事?我怔住了。青词,不是烧给玉皇老子的吗?迷信色彩很重的东西啊!明代的严嵩,写青词的高手,凭这一手绝活,才把嘉靖皇帝哄得团团转的。不过,领袖喜欢这首诗,自然是取其革命精神;至于诗的背景,大家都很聪明,一概略而不提。

收在《己亥杂诗》集中的第一百二十五首的七绝,一时间,其知名度,超过孟浩然那首妇孺皆知的《春晓》,于是,毛喝彩的这首七绝,家弦户诵,毛心仪的这位诗人,家喻户晓。五十年代,参加革命的小知识分子,恨不能与旧诗,旧词,旧戏,旧歌,旧思想,旧语言,旧文化,旧习俗,一刀两断地革命到底,没想到伟大领袖心目中还有一个龚自珍在,我猜测,这对文化部门决定政策的人,多少有些影响,遂网开一面,不斩尽杀绝。这恐怕是旧体诗词,历经政治运动还能苟延残喘地存活下来的原因,细想想,定庵先生这首七绝,功莫大焉!

毛写诗,讲气势,一句“俱往矣”,数千年一笔带过,何等魄力。而龚的诗,汪洋恣肆,不可一世,健笔孥云,别开生面。两人在诗的构思着力点上,估计有很多相投共鸣之处。毛对这位短命诗人,于其思路之开阔大气,意象的丰赡奇瑰,行文之大胆吊诡,用词之趋异厌常,大概很引为知己的。这才将其名句写进那部《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一书的按语中。

那时我是个小青年,有时生出一些不切实际的呆想,假如龚自珍晚生一百年,或晚死一百年,有资格与伟大领袖唱和的,恐怕只有他独占鳌头,柳亚子,郭沫若,是上不了台面的。柳的词,郭的诗,根本无法与龚定庵相匹敌。但是,到了我自己有了点年纪,吃了点苦头,命悬一丝地受了点熬煎以后,看到柳亚子,尤其是郭老(人皆如是称)他们每况愈下的诗作,便觉得龚诗人既不用晚生,也不用晚死,还是做他那个时代的龚定庵好。当然,清代人口平均年龄比现在低,但年过半百,就呜呼哀哉,老天爷对待天才也忒苛刻了些。不然,他还会写出多少脍炙人口的好诗来啊!

说来说去,文人最怕什么,一怕生不逢时,二怕短命归西,后者比前者犹甚。龚自珍为什么不走运,就是这两怕,都赶上了。既没有碰上赏识宠遇他的皇帝,也没有碰上恩渥宽限他的阎王,一口气上不来,不明不白地暴卒了。所以,反右和“文革”期间作家的自杀率,比之东洋,比之西洋,要低得多的原因,不是他们的生命特别结实,而是相信生不逢时犹可待,一命呜呼全玩完,再好的死,也不如再赖的活。

这就是中国文人总结出来的经验之谈,看起来,大家都并不傻,即使傻,也是装傻,只有像老舍先生、傅雷先生少数几个人,才迂腐得实在想不开,走上了绝路。龚自珍和我们后来人一样,也是活得很聪明的中国文人,有贵妇可以勾搭,他绝不缩手;有考官总不赏脸,他绝不上吊;有女人送他栀子花,他绝不推却。上帝总是把后背对着他,从未向他展现过笑脸。这个倒霉蛋,尽管非常有才华,有学问,有抱负,有志向,却一直受到冷落,整整五十年。他在《鹊踏枝·过人家废园作》词中,就形象地描绘他心比天高、命比纸薄的生存状态:

绣院深沉谁是主,一朵孤花,墙角明如许。莫怨无人来折取,花开不合阳春暮。

花开得再美丽,开得不是时候,不是地方,除了孤芳自赏外,焉有他哉?而且又很快地“林花谢了春红”,龚自珍的一生,够不振作的;但是,他不气馁,而且他压根儿并不想死,他说过:“予之身世,虽乞籴,自信不遽死。”暴卒,硬是别人强加给他的。

当他回到杭州,以讲学谋生,忽然得知老朋友梁章钜任巡按,他还一心想进梁的幕府当上宾,出谋划策,以挽衰世为己任呢!他是一个极想做大事业、不甘于沉沦下去的人物,他有补天济世的雄心壮志,只是那个世界不给他崭露头角的机会罢了。

英才不为世重的悲剧,贯穿了龚自珍的一生,但他还是以特立独行的人格丰采,金声玉振的艺术魅力,“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材”的创新精神,为清代文学史造就了最后的辉煌。

他这一页翻过去了,给自己画了一个句号,文学的亮点,永远熠熠生光;他的故事应该到此结束,俗话说,死了死了,死了也就了了。但他却了不了,正如清人赵翼所言,名父之子多败德,如今谈到这位诗人,就不能不令人想起他的不肖子。只要谈火烧圆明园,就不能不谈引英法联军烧毁一代名园的龚半伦;龚自珍当然不能为这个丧心病狂的汉奸,负任何责任,但他的这个逆子,玷污了他一世声名,这一点,不仅是名父,即使非名父,也是应该引以为鉴的。

因为,只要提到这个败类,总是从龚自珍开始写起,真让他哭笑不得。“定盦子孝拱,晚号半伦,半伦者,无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而尚嬖一妾,故曰半伦云。半伦少好学,天资绝人,顾性冷僻而寡言语,好为狭邪游。中年益寥落,至以卖书为活。英人威妥玛方立招贤馆于上海,与之语,大悦之,旅沪西人均呼为龚先生而不名,月致百金以为脩脯。庚申之役,英以师船入京,焚圆明园,半伦实与同往。橙单骑先入,取金玉重器而归”(《清朝野史大观》卷一)。

龚自珍九泉下若有知,最令其不安的,莫过于他的儿子认贼作父,偏偏当了英国殖民主义者头子巴夏礼的谋主(据章炳麟《检论》)。可他,对帝国主义侵略者,对英国的野心,早就著文指出,它们是绝对靠不住的祸患:“近惟英夷,实乃巨诈。拒之则叩关,狎之则蠹国。”然而,他儿子却成了洋奴兼走狗。

据《圆明园残毁考》,英法联军攻入北京后,“所以焚掠圆明园者,因有龚半伦为引导。半伦名橙,自珍子,为人好大言,**不羁,窘于京师,辗转至上海,为英领事记室。及英兵北犯,龚为响导曰:‘清之精华在圆明园。’及京师陷,故英法兵直趋圆明园。”这种引狼入室的行为,这个十恶不赦的汉奸,龚自珍那时已死,倘还活着,我想他会杀了这个孽子。

咸丰十年八月癸亥之谕中,有这样一段话,也足以佐证龚半伦为敌前驱的罪不可逭:“该夷去国万里,原为流通货物而来,全由刁恶汉奸,百端唆使,以致如此决裂。”逃到热河承德的奕,在诏谕里出现“汉奸唆使”之词,当有所指,绝不是普通老百姓,而是有头有脸之辈,自然是冲着龚自珍这样有大名声的人而言,若他地下有知,不知将何以堪?

清人赵翼《廿二史札记》卷二十,在一则《名父之子多败德》的读史心得中,还举了很多的例子:

“房(玄龄)、杜(如晦)为唐一代名臣,而玄龄子遗爱,如晦子荷,皆以谋反诛。狄仁杰子景晖,官魏州,以贪暴为民所恶,并毁仁杰生祠。宋璟直声震天下,而其子浑等,流**无行,为物议所薄。李泌为贤相,而其子繁乃党于裴延龄。阳城劾延龄,属繁书疏稿,繁即默识以告延龄,使得先奏。此皆名父之子,而败德坠其家声,不可解也。”

这则札记提到的上官仪,更是死憾不尽。据《新唐书》云:“初,武后得志,遂牵制帝,专威福,帝不能堪。又引道士行厌胜,中人王伏胜发之。帝因大怒,将废为庶人,召仪与议,仪曰:‘皇后专恣,海内失望,宜废之以顺人心。’帝使草诏。左右奔告后,后自早诉,帝乃悔,又恐后怨恚,乃曰:‘上官仪教我。’后由是深恶仪。”

不久,武则天使人出首告密,借这个碴口,把上官家的男人都杀了,女人没入宫里作奴婢。我想,刀架在脖子上时的上官仪,会诅咒自己眼瞎,怎么没看清这个怕老婆的孬种,被他出卖?但更没想到的,是他那时犹在襁褓中的孙女上官婉儿,长大成人后,先附武后作恶,后助韦后为逆,忘了国恨家仇,成为彻头彻尾的败类。

掉了脑袋的上官仪,死不瞑目。同样,暴卒的龚自珍,更恨的未必是鸩死他的情仇,而是那个无可救药的人渣。无论如何,他那颗也曾热血沸腾的志士之心,即使在地府,也是无法平静下来的。

名父之子多败德,败到龚半伦这种程度者,是很鲜见的。

然而,大树底下好乘凉的现代不肖,以先人的名声,作为生财有道的本钱;以前代的光荣,化作讨价还价的资源;以上辈的功勋,充当无恶不作的庇护;以家族的荣誉,干出为非作歹的勾当。这些败德之类,不也时常可见于报纸,可见于屏幕,而令老百姓摇头?想起《三字经》里那句“养不教,父之过”的话,说不定会迁怒到名父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