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少年犯罪

青少年犯罪是一个庞大而复杂的议题,但我会试着简单地讲讲关于反社会倾向的孩子的情况,以及青少年犯罪与家庭生活被剥夺之间的关系。

大家知道,如果我们调查少年罪犯教养院的几个学生,对他们的诊断可能涵盖从正常(或健康)到精神分裂的各种类型,但所有的青少年犯都有共同之处。这个共同之处是什么呢?

在一个正常的家庭里,男人和女人、丈夫和妻子共同承担养育孩子的责任。每个孩子出生后,妈妈会(在爸爸的支持下)照顾他、研究他的个性、应对他身上的难题,因为它影响着家庭这一社会最小单元。

正常的孩子是什么样的呢?他是不是就乖乖地吃饭、长大,甜甜地微笑?不,不是这样。一个正常的孩子如果相信自己的父母,那他就会使出浑身解数。他会不断尝试自己的各种威力:破坏、毁灭、恐吓、消耗、哄骗、盗用。任何会让人上法庭(还有精神病院)的事情在婴儿时期或者童年早期孩子与家庭的关系中,都有其对应的正常版本。如果家庭可以经得住孩子所做的一切破坏性的事情,孩子就可以安定下来,专心玩耍了。但要先谈正事,孩子一定会进行种种试探,如果孩子对父母关系和家庭(我所指的可远远不只是一所房子)结构的稳定性有疑虑的话,就更是如此。如果孩子想要感觉自在,要能够玩耍、绘画,做一个不负责任的孩子,那他就首先要意识到一种“框架”。

为什么会这样呢?事实上,情感发展的早期阶段充满了冲突和干扰。孩子还没有牢固地建立起对外在现实的认知;孩子的个性也还没有很好地整合;原始的爱有着破坏性的目的,而小孩子还没能学会容忍和应对本能。如果他身边的环境是稳定、个体化的,那他就能学会处理这些事情,甚至处理得很好。如果要让孩子不害怕自己的念头和想象,从而取得情感发展的进展的话,在一开始,他绝对需要生活在一个有爱和力量(因而能包容他)的环境中。

如果孩子还没有将这种稳定的框架内化为自己天性的一部分,家庭就已经让他失望了,那会怎样呢?人们通常会认为,这个孩子会觉得自己是“自由的”,继续自得其乐。这与真实情况相去甚远。当孩子发现自己的人生框架破碎时,他不再感到自由。他会变得焦虑,如果他还有希望,他会继续在家庭以外的地方寻找框架。如果家庭没能给孩子提供安全感,孩子会在家庭以外的地方来寻找支撑;他还有希望,他会转向祖父母、叔叔阿姨、朋友、学校去寻求帮助。他会从外界去寻求一种稳定感,没有这种稳定感,他会疯掉。如果孩子能够在恰当的时间得到这种稳定感,那它就会像骨骼一样融入孩子的身体,让孩子可以随着时间的流逝逐步从依赖他人和需要他人的照顾转向独立。孩子常常可以从亲戚和学校中得到他在家庭中缺失的东西。

反社会倾向的孩子只不过是在更远一点的地方寻找这种稳定感。他转向了社会而不是自己的家庭和学校,希望社会能够向他提供一种稳定感,帮助他度过生命早期这一对于情感发展非常重要的阶段。

这样说吧。当一个孩子偷方糖时,他其实是在寻找自己的好妈妈,他有权获取她所有的甜美。事实上,这种甜美是他的,因为他通过自己的爱的能力和最初的创造性而创造出了妈妈和她的甜美,不管这种创造性是什么。有人可能会说,他也在寻找爸爸,在他因原始的爱而攻击妈妈时,爸爸会保护妈妈。当孩子在家庭之外的地方偷窃时,他仍然是在寻找妈妈,但他是带着更多的挫败感在寻找,也更加需要同时找到父性权威,这种权威有能力限制他,且一定会去限制他,限制他的冲动行为所造成的实际影响,也限制他在兴奋状态下将自己的想法见诸行动的行为。彻头彻尾的青少年犯罪对观察者来说是很难理解的,因为我们所见到的是这个孩子迫切需要一个严厉的爸爸,这个严厉爸爸会在孩子找到妈妈时保护妈妈。孩子所唤起的这个严厉的爸爸或许也是慈爱的,但他必须首先是严厉且强大的。只有当明确出现这样一个严厉又强大的父亲形象时,孩子才能重获原始的爱的冲动、内疚感和想要修复的愿望。除非这个青少年犯陷入了麻烦,否则他的爱只会逐步更加受到压抑,从而导致他更加抑郁和去个性化,最终除了在暴力中感受真实之外,根本无法感知现实。

犯罪行为表明还有一线希望。当孩子表现出反社会倾向时,他并不一定是生病了,反社会行为有时只是表明孩子在求救,他希望有强大、慈爱、自己信任的人可以来控制自己。但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大多数青少年犯都生病了。很多情况下,这些孩子没有在足够早的时候获得安全感,因而无法将其整合进自己的信念中。我们用“生病”一词来描述他们的状况,其实是贴切的。尽管一个反社会倾向的孩子在强力管教之下可能看似正常,但一旦给他自由,他就会很快感受到自己要疯了。因此,他会出现反社会行为(不知道自己究竟是在干什么),从而从外部重建对自我的控制。

在生命的早期阶段,正常的孩子会在家庭的帮助之下发展出控制自我的能力。他会发展出某种叫作“内在环境”的东西,有着寻找好的周围环境的倾向。反社会倾向的患病孩子则没有机会发展出这种好的“内在环境”,如果他想要哪怕一点的幸福,想要能够游戏或工作,那他就绝对需要外在的控制。在正常孩子和反社会倾向的患病孩子这两个极端之间还有一些孩子,如果他们所爱的人能够在几年时间内持续地给他们控制的体验,那他们还能获得对稳定感的信念。一个六七岁的孩子比10岁或11岁的孩子更有机会得到这种帮助。

在战争期间,我们大多有这样的经验:那些家庭破碎的孩子,那些撤离的孩子,尤其是那些无家可归的孩子,最终都在收容所得到了稳定的环境。在战争年代,有反社会倾向的孩子被认为是生病了。收容所取代了为适应不良的孩子所设的特殊学校,为社会做着预防性工作。它们更容易将行为不良当成一种疾病,因为其中多数孩子没有被送上过青少年法庭。这样的地方会把行为不良当成疾病来治疗,这里当然也就成了进行研究和获得经验的地方。我们都知道一些青少年罪犯教养院的工作做得很出色,但事实是,这些学校里的多数孩子已经被法庭定罪,这就给研究工作造成了困难。

在这些收容所(有时被称为适应不良儿童的教养院)里,那些把反社会行为当成患病孩子的求救信号的人,他们有机会发挥自己的作用,进而从中学习。战争期间,卫生部下属的每一个或每一组收容所都有一个管理委员会,而我所联络的那组收容所的平民委员会真正地关切收容所的细节工作,并对其负责。当然,很多法官会被选举进入这样的委员会,从而实际接触对这些尚未来到青少年法庭的孩子的管理。只是探视青少年罪犯教养院或者收容所,或者听人们谈论青少年罪犯,这是不够的。唯一有价值的方式是承担起一些责任(哪怕是间接的),为那些照顾和管理有反社会行为倾向的孩子的人们,明智地提供支持。

在为那些所谓适应不良的孩子设立的学校中,工作人员带着治疗性的目标去开展工作,而这会产生极大的影响:失败的话,孩子最终还是会来到法庭;而一旦成功,孩子就会成为守法公民。

现在,我们回到被剥夺了家庭生活的孩子这一主题。除了被忽略(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会成为青少年罪犯,被带上法庭),还有两种方式可以处理他们的问题:一种是为他们提供个人心理治疗,另一种就是为他们提供一种有个人化的照顾和爱的强力稳定的环境,然后逐步增加其自由度。事实上,如果没有后者,前者(个人心理治疗)也不太可能成功。没有一个恰当的家庭替代品,心理治疗可能会变得不必要,而这种不必要是值得庆幸的,因为他们基本上从来就没法得到心理治疗。保守估计,在很多情况下,人们所急切需要的个人治疗,要等待几年后才能找到受到恰当训练的精神分析师。

个人心理治疗的目的在于让孩子完成其情感发展。这意味着很多东西,包括建立起感知外在和内在现实事物的真实性的能力以及实现个人人格的整合。全面的情感发展不仅仅包含这些。在这些原初的事情达成之后,随之而来的是开始感受到担忧和内疚,以及想要修复的早期冲动。在家庭本身中,还有最初的三角关系情形,以及所有属于家庭生活的复杂的人际关系。

如果这一切都顺利,孩子能够管理自己,也能处理自己和成人、其他孩子的关系了,他仍然得开始应对其他难题,比如抑郁的妈妈、不时躁狂发作的爸爸、残忍的哥哥、发脾气的姐姐。我们越是思考这些东西,越是能够理解为什么婴幼儿绝对需要自己的家庭作为自己的生活背景,如果可能的话,还需要稳定的物理环境。从这些思考中,我们也能明白,被剥夺了家庭生活的孩子,要么需要在还很小的时候就有个人的、稳定的东西,这样他们还能从某种程度上运用这些东西,要么他们就会在年纪更大的时候逼迫我们通过教养院的方式来提供这种稳定性,或者万不得已,最终走入监狱的高墙之中。

我以这种方式回到了“抱持”这个理念以及满足依赖的观点。与其被迫抱持一个生病的、有反社会倾向的孩子或成人,不如在一开始好好抱持一个婴儿,这样会好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