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规章制度必须公事公办

现在办事总有各种各样的难处,有些事可以公事公办,而有些事必须私事私办。甚至有时公事私办,有时私事公办。随着管理制度的健全,公事私办和私事公办都难以再存在了,而公事公办则成为企业员工所应遵守的普遍原则。

身为企业领导,要想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就必须坚持公事公办的原则。原则上讲,企业的一切资源,只能在公事范围内利用。同样地,利用属于企业的上班时间办私事,也属禁止之列。

领导必须告诉员工,一般时候若是利用工作时间做个人私事,这是不大妥当的。很多员工不大注意这些小节,容易犯一些毛病,诸如看报、打私人电话、聊天等,这些都应彻底加以根除。如果万不得已必须因私外出时,应向领导报告,并在获得准许后才可离开。

某些企业有工作中禁止会客的严格规定。如果真有紧迫的事必须和来访的客人当面处理时,必须要办理正式请假手续才能去会客。得到批准后,会谈时间也应尽早结束。如果超过预先批准的时间,必须再度给领导打招呼,征得同意后方可继续下去。

古兵法云,用人不疑,疑人不用。话虽如此说,但作为领导应该保持清醒的头脑。从不相信员工的话语,或者盲目地认为员工绝对忠诚于自己,这都有可能使自己在不知不觉中处于被动不利的境地。诚然,领导对员工的怀疑会引起敌对情绪,弄不好会使员工寒心失望,也使自己也陷入孤立状态,就属于得不偿失了。这就需要领导善于不动声色地掌握员工的品性等各方面的情况,要明察秋毫。

作为领导难免遇到个别捣蛋鬼,而最难管最棘手的又是那种以软对硬的捣蛋鬼。对付这种软钉子,千万不能心慈手软,当硬则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