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圆要有度

哲学上常常把‘度”作为质和量的统一。也就是说,在度之中间,包含了具有一定量和质的结合,在度之中,事物的性质变化于一定的范围之内,不会出现根本性的变化。而一旦超出了这个度,事物的性质便会出现质的变化。在采取方圆的策略问题上,也有一个度。比如在一些情况下,就不能一味采取“圆”的策略。

1.事不过三,忍耐不是无限的

所谓“事不过三”,说的是人们对同一对象的“圆”,可以一次、两次,但决不可一退再让。同样的猎误,不能再三而犯。同样的事情,不宜连续去做。同样的求人,不能抓住一个人不放。譬如忍耐,对小人、对敌手的忍让,忍让到一定份上,必须有所反应,不能一味忍让,人的忍耐是有限的,不是无限的。这样,就会使对方真正认识到自己的退让不是一种害怕和无能,而是一种大度和策略。

2.对方得寸进尺时,要适当反击

有的人在侵犯别人的某种利益和权限之后,又发现了新的目标、新的利益,从而刺激了其利欲,得陇望蜀,得寸进尺,以至使原来的行为转化为另一种难以接受的事情。这时,作为当事人,必须随着事物性质的变化而毅然决然地予以反击和抵抗。我们不一定去跟别人斤斤计较,或与别人过不去,但我们应当学会保护自己。

3.自己濒临“绝境”时,要有亮剑精神

要保持自己的骨气,把自己的刀剑插入鞘中,但需要自卫时要毫不犹豫地拔出来,拿出亮剑的精神和勇气。既然你已经躲不过去了,还不如趁早解决的好。千万别“圆”得再也“方”不了啦。

我们主张人是应该圆一点,但也应有一点锋芒的,也就是要有一点方。虽然不能头上长脚、身上长刺,也不必像刺猬那样全副武装,浑身带刺,至少也要让那些凶猛的动物们感到无从下口,即使下手了,也要让它们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