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的四项基本原则

善方圆者所主张的处世之道,最起码的规则就是在原则问题上决不能退让。一个人如果不敢坚持原则,以牺牲根本的利益来换取一时的苟安,也就失去了做人的起码尊严和价值,在人们的眼中,这样的人只能是窝囊无能、懦夫的形象,只能是个“受气包”的形象,或是垃圾和渣滓。

不敢坚持原则的人最主要的原因是不敢付出代价,作出牺牲,而是以原则做交易,以牺牲原则来维持自己看重的那一堆其实价值并不大的东西。坚持原则虽然可能会得罪别人,会损害现存利益,但却维护了自己最重要的最应该维护的东西,是很值得的。

原则是“圆”的最后底限,可以称得上原则的主要有以下四点:

(1)不能“圆”得命都丢了。除了为祖国、为真理、为正义而献身之外,平时的为人交往是没有必要搭上性命的。

(2)人格不可丢。善方圆者虽然主张一个人不妨练得“圆”些,但强调一定要维护自己的起码尊严和面子。常言道:树活一张皮,人活一张脸。当一个人的人格尊严受到伤害时,如果不起而反抗,那就是屈辱、堕落的开始。

如有人让你当汉奸、当卖国贼,你绝对不能“圆”,这时就非“方”不可,要做一个有人格的爱国者。

又如,你的上司要打你老婆的主意,你宁可丢掉职务,丢掉饭碗,也不能戴绿帽子,不能赔了夫人又折兵。

(3)根本利益不能让。一个人的根本利益受到侵犯时,不能无动于衷,麻木不仁。在根本利益上应该坚持“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的原则。如有人侵犯了你的肖像权,你就不能“圆”;又如有人骗你的钱财,你也不能“圆”,要坚决追回来,甚至采取诉诸法律等手段。

(4)不能损人。人们做事可以不得己,也可以不得人,但不能损人。做事的最好准则和结果是利己又利人,这样才能达到方与圆的真真正目的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