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斯克姆比溪谷奇案

一天早晨,我正和妻子用早餐,女仆送进来一封电报,是夏洛克·福尔摩斯打来的,上面写道:

“能否抽出几天时间?收到英格兰西部电报,涉及博斯克姆比溪谷惨案,若你伴同,甚佳。当地空气景致颇好。

将于十一点十五分自帕丁顿启程。”

“亲爱的,”妻子隔着餐桌看着我说, “你想去吗?”

“我真不知如何是好,我手头上有很多事。”

“噢,你的工作安斯特鲁瑟可以替你。你近来脸色有点苍白,我想换换环境对你有好处,并且你对夏洛克·福尔摩斯侦查的案件兴趣一直很大。”

我回答说: “想想从任意一个案子中学到的东西,我这次要是不去,就太不仗义了。不过要是去的话,我马上就得准备行李了。现在只剩一个半小时了。”

在阿富汗的宿营生涯中,我起码有了一点收获,那就是能够迅速完备地作好出行准备。我要带的必需品并不多,不到半小时就带着旅行箱坐上了出租马车,飞速地向帕丁顿车站驶去。到达之后,我看到夏洛克·福尔摩斯正在站台上踱来踱去,身着一件长长的灰色出行斗篷,头戴一顶紧箍着头的帽子,这使他清瘦的身形越发显得瘦长。

见到我,他说: “华生,你能来太好了。有个能完全靠得上的人陪伴着,情况就大不一样了。地方上的协助要么是毫无价值,要么满是偏见,你去占那边角落里的两个座,我去买票。”

车厢里就我们两个人,福尔摩斯随身带了一沓杂乱的报纸,一上车就开始翻阅,偶尔停下来做点笔记,时而还默想片刻,就这样一直过了雷丁站,他忽然把所有报纸团成大大一团,随手扔到行李架上。

接着他对我说:“你听说过这案子吗?”

“一点也没听过,好几天了,我一张报纸都没看过。”

“伦敦的报纸报道的消息一直不全面,刚才我浏览了最近所有的报纸,想了解一下这事的详情。根据我搜集的资料看,这应该是一件极难侦破的简单案件。”

“这话听起来可有点自相矛盾。”

“从深层意义上看,这可是真理。奇案中几乎总是可以找到线索,罪行越没特点、越普通,解决起来越困难。而这个案子,他们已经认定是一起子弑父的重案。”

“那就是一起谋杀案了?”

“哦,他们推测应该是这样。在亲身调查此案之前,我不会妄下任何论断。根据我所能了解的一切,我简要地跟你说一下有关的情况。”

“博斯克姆比溪谷处于赫利福德郡,属农村地区,距离罗斯郡不远。此地最大的土地领主是一位叫约翰,特纳的先生,他过去在澳大利亚赚了大笔钱,数年前刚回到故乡。他将名下的农场之一哈瑟利农场,租给了同样是从澳大利亚回来的查尔斯·麦卡锡先生,他们在澳洲殖民地时就认识了,因此他们返回定居时要尽可能地比邻而居,这就再正常不过了。显然,特纳更富裕些,于是麦卡锡就成了他的佃户。不过看起来他们关系一如往常,完全平等,还是经常在一起。麦卡锡有一个儿子,十八岁,特纳的独生女也是十八岁,不过他们二人的妻子都已过世。他们好像一直避免和邻近的英国本土人家有任何交往,过着隐退的生活。不过麦卡锡父子喜欢运动,经常出现在当地举行的运动会上。他家还有两个仆人,一男一女。而特纳家的人要多些,至少六口人左右。这就是我了解到的这两个家庭的所有情况。另外还有些具体事实。

“六月三日,也就是上周一,三点左右,麦卡锡离开在哈瑟利的家,步行去博斯克姆比水塘。这个水塘是由从博斯克姆比溪谷流出的溪流汇集而成的一个小湖。他上午和男仆一起去过罗斯一趟,还嘱咐仆人说一定要抓紧时间,因为他下午还有一个重要约会。可是他去赴约之后就再没能活着回来。

“哈瑟利农场距离博斯克姆比水塘有四分之一英里的路程,他在走过这段路时有两个人见过他。一个是位老妇人,报纸上没提她的姓名;另一个是特纳先生雇的农场看守人,名叫威廉·克劳德。这两个人都宣誓作证说麦卡锡先生是一个人走过去的。那个农场看守人还说,几分钟后看到他的儿子詹姆斯·麦卡锡先生胳膊下夹着一杆枪沿着同一条路走了过去。他确信当时还能看得到这个父亲,也就说明儿子是在跟踪父亲!当时他没再多想,可是晚上就听到了这个惨案。

“在麦卡锡父子走出农场看守人威廉·克劳德的视野之后,还有人见到过他们。博斯克姆比水塘周围都是茂密的树林,只在水塘边上长着一圈杂草和芦苇。一个名叫佩兴斯·莫兰的十四岁的女孩——她是博斯克姆比溪谷庄园看门人的女儿,当时正在那里的一片树丛中摘花。她陈述说,她在那里时看见麦卡锡和他儿子就在树林边靠近池塘的地方,当时他们好像发生了激烈的争吵。她听到老麦卡锡在大骂儿子,然后看到儿子举起手好像要打他父亲似的。他们吵得那么厉害,小女孩吓得赶紧跑开了,回到家时告诉她的母亲说是看到麦卡锡父子在博斯克姆比水塘边吵架,恐怕他们会动手打起来。她刚说了这几句,小麦卡锡就跑进房来,说看到他父亲死在树林里了,来向看门人求助。当时他很激动,身边没枪,也没戴帽子,右手和右臂袖子上有新鲜的血渍。他们跟着他到了那里,发现尸体躺在池边的草地上。死者头上被人用沉重的钝器连续击打,凹了进去。伤口有可能是用他儿子的枪托打的,那杆枪就扔在离尸体几步远的草地上。根据这些情况,这个年轻人当即就被逮捕,周二开庭审讯定案为‘蓄意谋杀’,周三交由罗斯郡地方法官审理,后又提交高层巡回法庭审理。这些就是由验尸官和刑事法庭提供的这个案子的大体事实。”

我说: “再没见过比这更该死的案子了。这个过程就是通过现场证据指认罪犯。”

福尔摩斯若有所思地回答道: “现场证据有时会遮蒙人的双眼,有时它似乎会直接指向某个对象,不过你只要稍稍转变一下观点,就可能会发现它同样也可以明确地指向完全不同的一个方向。不过必须承认案情对这个年轻人非常不利,他也很可能真的就是凶手。不过周围还是有几个人相信他是无辜的,其中就有该地区土地领主的女儿特纳小姐,并且委托勒斯特雷德来调查这个案子,为小麦卡锡辩护。你可能还记得勒斯特雷德,他曾参与过‘血字的研究’案。勒斯特雷德对此一头雾水,就向我求助。于是我们这两个中年人就不能再在家静静享用早餐,而是以每小时五十英里的速度飞驰而来调查这个案子。”

我说: “恐怕事实已很清楚,你很难再从这个案子里获得点什么了。”

他大笑着回答道: “没什么比这种显而易见的事实更具有欺骗性了。况且,勒斯特雷德没有看出的一些事实,说不准我们会一眼就能看出来呢。你了解我,我的方法勒斯特雷德根本用不了甚至理解不了,我会用自己的方法来证实或者推翻他的观点,这我绝对不是在吹牛。眼下就可以举个例子,我非常清楚你家卧室的窗子开在右手边,这点不言自明,而勒斯特雷德先生就不见得能够注意到这点。”

“可你是怎么知道的?”

“哦,亲爱的伙计,我太了解你了,你保持着军人特有的爱整洁的习惯,每天早晨都会刮脸,在当前这个季节,你肯定会在阳光下刮。而你左侧脸颊越靠后刮得越不干净,在耳根附近就非常马虎了,很明显,这说明左侧光线不如右侧好。你这么爱整洁,要是在光线均匀的情况下把脸刮成这个样子,真的让人很难想象。我举这个小例子,只为说明一下观察推理的过程,这正是我的特长,很可能对我们要进行的调查有些帮助。法庭传讯中提出的问题中也有这么一两个值得考虑。”

“什么问题?”

“看来他没有立即被捕,而是在回到哈瑟利农场后方才被捕:当巡警官向他下达逮捕命令时,他却说对此并不奇怪,他是罪有应得。他的这段陈述自然会消除验尸陪审团心中尚存的任何疑虑。”

我忍不住说道: “他这是在坦白。”

“不对,因为随后有人声明说,他是清白无辜的。”

“在发生了这一系列令人发指的事件之后发表声明,这就不足为信。”

福尔摩斯说:“恰恰相反,这是眼下我在迷云中所能看到的最清楚的一线光亮,因为他就算是再单纯,也不会傻到看不出当前情况对他非常不利。要是他对被捕一事表示震惊或是装出愤慨的姿态,我都会认为这些声明完全不可采信,因为这种震惊或者愤慨在这种情况下都不正常,只是一个富有心计的人的策略;而他坦然接受当前的形势,表明他要么清白无辜,要么就是个自制力很强、意志特别坚定的人。至于他说自己罪有应得,你要知道,他说这话时就站在自己父亲的尸体旁边。毫无疑问,他那天忘了自己做子女应该尽的孝道,和父亲争吵起来,甚至像小女孩提供的重要证据一样,还要动手打他父亲,想想这些,你就会觉得他这样说再自然不过了。可是我从他的自我谴责和悔悟中看出他是个心理健康的人,心灵并不邪恶。”

我摇了摇头,说: “很多人在证据比这少得多的情况下被执行了绞刑。”

“确实如此,不过许多都是被错杀的。”

“这个年轻人自己是怎么交代的?”

“恐怕会让那些支持他的人失望,不过还是有一两点能够说明点什么,这上面有,你自己读读吧。”

他从那捆报纸中抽出一份赫利福德郡当地的报纸,翻过其中一页,指着一段话,其中有那个不幸的年轻人对所发生的事情的交代。我坐在车厢的一个角落里认真地读起来,报上这样写道:

死者独生子詹姆斯·麦卡锡先生出庭时证词陈述如下: “我曾经去布里斯托尔待了三天,上周一,也就是三号那天上午刚刚回家。到家时,父亲不在。女仆告诉我他和马车夫约翰·科布驱车到罗斯去了。就在我回家后不久,就听到他的马车驶进了院子,我从窗子里看到他下车后就快步走出了院子,不过我当时并不确定他去的方向。然后我带了枪,漫无方向地向博斯克姆比水塘走去,打算去池塘另一边的养兔场看看。确实如农场看守人威廉·克劳德证词中所述的那样,路上我看到了父亲,不过威廉误认为我是在跟踪我父亲,我当时并不知道父亲就在我前面。在距离水塘一百码左右的地方,我听到‘库伊’的喊声,这是我们父子间常用的信号,于是我急忙往前赶,看到他就站在塘边。他当时看到我好像很惊讶,非常生气地质问我到那里做什么。由于父亲脾气很暴,我们接下来的谈话渐渐演变成了争吵,几乎就要动手了,我觉得他要控制不住火气了,于是转身离开他,往哈瑟利农场走回去。但是我走出不过一百五十码,就听到身后一声可怕的惨叫。于是我快速跑了回去,发现父亲躺在地上,奄奄一息,头部受到了重击。我扔掉自己的枪,把他抱在怀里,可他几乎就在那一瞬没有了呼吸。我在他身边跪了几分钟,然后向特纳先生的看门人那里跑去求助,因为他的房子距此最近。回来后,在父亲尸身附近没有看到任何人,我也不知道他是怎么受伤的。他不是一个很招人喜欢的人,态度有些冷淡,有些令人难以亲近。但是据我所知,他并没有什么明显的敌人。这事我就知道这么多。”

验尸官: “你父亲临终前有没有对你说过什么?”

目击证人: “他含糊不清地说了几个词,我只模糊听着是‘拉特’。”

验尸官: “你认为这是什么意思?”

目击证人: “我听不懂,我觉得他当时已经神志不清了,说的是胡话。”

验尸官: “什么原因导致你和父亲最后一次争吵?”

目击证人: “我不想回答这个问题。”

验尸官: “请你务必回答。”

目击证人: “我真的不能告诉你。不过我可以向你保证,这和之后发生的惨剧毫无关联。”

验尸官: “这要由法庭作出裁决,我不用说你也应该知道,拒绝回答问题在将来提出上诉时会对你的案情相当不利。”

目击证人: “我还是坚持拒绝回答。”

验尸官: “我听说, ‘库伊’是你们父子间常用的信号?”

目击证人: “不错。”

验尸官: “那他怎么会在见到你之前,甚至说还不知道你已从布里斯托尔回来的情况下喊出这个信号呢?”

目击证人(非常困惑地): “我不知道。”

陪审团成员: “在你听到喊声回去发现父亲受重伤的时候,有没有看到什么可疑的东西?”

目击证人: “我不确定有没有。”

验尸官: “你这么说是什么意思?”

目击证人: “我冲到那片空地时,脑子一片混乱,思想非常紧张,想到的只有我的父亲。不过我模糊地记得,我向前跑去的时候,左边地上有件什么东西,我记得好像是灰色的,外套之类的东西,也可能是件彩格呢大衣。在我从父亲身边站起来去寻找它时,却发现它已不见了踪影。”

“你是说在你去求救之前它就消失了?”

“是的,那时就已不见了。”

“你说不准那究竟是什么东西?”

“说不准,我只是觉得那里有件东西。”

“离尸身有多远?”

“大约十二码左右。”

“离林边有多远?”

“差不多的距离。”

“那么也就是说有人在离你十几码的地方把它取走了?”

“是的,不过当时我正背向着它。”

对目击证人的问讯到此结束。

我看着那个专栏,说: “我发现验尸官的总结陈词对小麦卡锡相当严厉,他理性地提醒公众注意小麦卡锡有关他父亲在看到他之前发出信号这一点与证人供词不一致之处,也提到他拒绝回答和父亲生前那段谈话的细节,以及讲到死者临终话语时所讲的奇怪的话:正如他所述,所有这些对这个儿子都非常不利。”

福尔摩斯轻声笑了笑,舒展身子靠在软席座椅上,说:“你和验尸官一样,都在竭力突出几个有力的要点来证实这个年轻人有罪。难道你没注意到?你们这样也是自相矛盾,一方面让人觉得他想象力太过丰富,一方面又让人觉得他太没有想象力。第一方面,他若是连编出一个和父亲吵架的理由来博得陪审团同情的能力都没有,也就说明他太没有想象力;而你们说他越出常轨,发自内心地编出所谓死者临终前说出‘拉特’,还有那件忽然不见了的衣服的说法,也就说明他的想象力太过于丰富。这样不对,先生。我假定这年轻人所述均为实情,从这一角度出发,调查这个案子,让我们看看这能推衍出什么来。喏,我带了《彼特拉克诗集》袖珍本,你拿去看吧。在我们到达案发现场之前,我不想再提这个案子了。大概二十分钟,我们就能到斯温登,我们在那里吃午饭。”

穿过景色秀丽的斯特劳德溪谷,越过波光闪闪、水面宽阔的赛文河,大约四点钟左右,我们来到了美丽的罗斯小镇。站台上,一个身材瘦削、行踪诡秘、貌似侦探的人正在等候我们。尽管他依照附近乡村的习惯穿着浅褐色的风衣和紧腿裤,我还是一眼就辨认出他就是苏格兰场的勒斯特雷德。然后,我们和他一起乘马车到赫里福德阿姆斯旅馆,他已为我们订好了房间。

在我们坐下来喝茶时,勒斯特雷德说: “我雇了一辆马车,我知道,依照你精力充沛的天性,你不到现场是不会安心的。”

福尔摩斯说: “你考虑得真是太周到了,但去不去全看天气了。”

勒斯特雷德愕然道: “你意思是?”

“温度表上是多少?二十九度,没有风,天上一丝云彩都没有。我要在这里抽上一包烟,这里的沙发不错,比普通乡村宾馆那些讨厌的设施要好得多。我想今晚就不用马车了。”

勒斯特雷德放声大笑起来,说道:“你可能是通过报纸已经有了结论了吧,这案子案情再清楚不过了,你对此案越是深入越觉明朗。不过,一位女士要求你来诟查这个案子,你当然不会拒绝。她不知道从哪里听说过你,想听听你对此案的看法。尽管我一再告诉她,我解决不了的案子你也办不了,可她还是坚持己见。啊,天哪,她的马车已到门口啦!”

他话音刚落,门口就冲进来一位年轻女士,我有生以来再也没见过比她漂亮的女孩了。她蓝色的眼睛目光闪亮,双唇略张,两颊微露红晕,激动焦虑使得她把天生的矜持抛在了脑后。

“噢,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她打量了下我们两个人,最后凭借女人灵敏的直觉将目光定格在我的搭档身上, “很高兴您能亲自到来,我匆匆赶来,就是为告诉您,我知道詹姆斯不是凶手。我希望您开始调查时就了解这一点,请永远不要对此产生怀疑。我俩从小就彼此了解,没人比我清楚他的缺点,他这个人非常心软,连个苍蝇都不愿伤害。真正了解他的人,都会认为这种控告实在太荒唐了。”

福尔摩斯回答道: “特纳小姐,我希望我们可以为他洗清冤屈,请相信我,我一定会尽力的。”

“您肯定已经看过证词了,应该有些结论了吧?您没发现中间有些漏洞、缺陷吗?您不认为他是清白的吗?”

“我觉得他很可能是清白的。”

她把头往后一转,轻蔑地看着勒斯特雷德,大声说: “好啦!听到了吧!他让我看到了希望!”

勒斯特雷德耸了耸肩,说: “恐怕,我这位同事结论下得太轻率了点。”

“可他是正确的。噢!我知道他是正确的。詹姆斯绝没干过这种事,至于他和他父亲争吵的原因,我敢肯定,他之所以不愿对验尸官讲,是因为这牵涉到我。”

福尔摩斯问: “你是怎样牵涉其中的呢?”

“我不能再有任何隐瞒了。詹姆斯为了我,和他父亲有很大分歧,麦卡锡先生急切希望我们成婚,而詹姆斯和我从小感情就像兄妹一样;当然,他还年轻,还不大了解生活,而且……而且……呃,他自然还不想我们立即成婚。所以他们经常争吵,我想肯定这次也是为此争吵。”

福尔摩斯接着问: “那你父亲呢?他同意这门亲事吗?”

“他也反对,除了麦卡锡先生,没人同意。”听到这里,福尔摩斯怀疑地看了她一眼,她年轻鲜亮的脸庞霎时红了。

福尔摩斯说: “谢谢你提供的信息,我明天能登门去见见你父亲吗?”

“恐怕医生不会同意的。”

“医生?”

“是的,您没听说吗?我可怜的父亲多年来一直身体不好,经过此事,他身体彻底垮了,卧床不起,威罗医生说他的健康严重受损,神经系统非常衰弱。麦卡锡先生生前是我父亲在维多利亚唯一的故交。”

“哈!在维多利亚!这非常重要。”

“是的,在矿场。”

“一点不错,在金矿场,据我了解,特纳先生就是在那里发的家。”

“不错,确实如此。”

“谢谢你,特纳小姐。你对我的帮助很重要。”

“如果明天您有任何消息,请立即告知我。您肯定会去监狱看詹姆斯的,噢,您要是去了,福尔摩斯先生,请务必告诉他,我知道他是清白的。”

“一定照办,特纳小姐。”

“我现在必须回家了,父亲病得非常严重,而且我离开他时,他总是非常挂念。再见,愿上帝保佑您一切顺利。”和来时一样,她匆匆离开了我们的房间,很快我们就听到她的马车驶上了街道。

勒斯特雷德沉默了几分钟后郑重地说: “福尔摩斯,我真替你感到羞愧,你为什么要让人家对那些注定要失望的事情又燃起一线希望呢?我不是心软的人,可我还是觉得你这样太残忍了。”

福尔摩斯回答说: “我想我有办法为詹姆斯·麦卡锡洗清冤屈,你有到监狱中探视他的手令吗?”

“有,但只限于你我两人。”

“那我就得重新考虑我之前作出的出行决定了,今晚我们还有时间乘火车去赫里福德见见他吗?”

“时间很充裕。”

“那我们就去吧。华生,恐怕你会觉得时间过得很慢,不过我两三个小时就会回来。”

我和他们一起步行到火车站,然后在小镇的街上闲逛了一会儿,最后回到旅馆,躺在沙发上,拿起一本黄皮的小说来作为消遣。小说简单的情节和我们正在调查的神秘案件比起来很肤浅,我的注意力老是从小说转移到这一事件上来,最后我干脆把小说丢得远远的,全面考虑起当天的事件来。假设这位不幸的年轻人所述完全属实,那么,在他离开他父亲到听到父亲尖声喊叫而冲回那片林间空地之间的这段时间里,又发生了什么可怕的事情,发生了什么完全出乎意料的离奇灾祸呢?这事肯定非常恐怖,并且一击致命。那又会是什么呢?我行医的直觉会让我从死者的伤口上看出点什么吗?我拉铃叫人送来一份本县的周报,上面逐字逐句地登载着当时的审讯记录。法医的尸检证明上写着:死者脑后左侧第三块顶骨以及枕骨左半侧因受钝物重击而破裂。我在自己头部比划被重击的位置,很显然死者是从背后受到袭击的。这在某种程度上对被告有利,因为有证人看见他和他父亲是面对面争吵的。不过,这说明不了多少问题,死者也有可能是在转身时被打死的。可还是应该提醒福尔摩斯注意这一点的。另外特别的一点是死者临终前提到“拉特”,那又是什么意思呢?这不可能是精神昏迷时的呓语,一个突然受到重击濒临死亡的人是不会出现这一现象的。不,这更像是想说明他是如何遇害的。可那又说明什么呢?为找到合理的解释,我简直绞尽了脑汁。还有就是小麦卡锡看到的那件灰色衣服,如果这一情况属实,那肯定是凶手逃离现场时丢掉的衣服,很可能是外衣,而且他居然敢在小麦卡锡跪下去的瞬间,在离他背后不过十几步远的地方把衣服取走。整个案情是多么错综复杂,不可思议啊!对于勒斯特雷德的观点,我倒一点也不感到奇怪。但是基于我对福尔摩斯洞察力的信任,只要能找到新的事实来证实他对小麦卡锡清白的论断,我都会充满希望的。

福尔摩斯回来时已经很晚了,勒斯特雷德在城里住下了,他是一个人回来的。

他坐下来时说:“晴雨表的水银柱还是很高,希望在我们查看现场之前不会下雨,这非常关键。另一方面,对于这样一桩理想的案子,你必须拿出最出色、最**的状态。同时,我也不愿意查案前还要经受一番泥泞跋涉之苦。我今天见过小麦卡锡了。”

“从他那里你有什么收获吗?”

“什么也没有。”

“他就不能为自己辩白吗?”

“一点也没有,我一度以为他知道谁是凶手,还看到了凶手的面貌,不过现在我确信他和其他人一样对此一无所知。这年轻人尽管长得很清秀,感觉心里还算明智,不过反应不是很快。”

我回答说: “如果他真的不愿娶像特纳小姐这么迷人的小姐的话,我对他的品位还真不敢恭维。”

“呃,这里面还有个惨痛的故事呢。其实这个小伙子爱她爱得发狂,可是大约两年前,那时他还懵懂无知,而恰恰女孩离家到一所借宿学校去学习五年,他没能真正了解女孩的想法。谁曾想,这个傻瓜竟然被布里斯托尔的一个酒吧女郎缠住,并且还和她在婚姻登记所登记结了婚。别人对此事都一无所知,不过你完全想象得出他干了这件傻事后是多么抓狂,要知道他可是做了明知道绝不可行的事,而没有做他显然应该去做的事情。这让他彻底狂躁了,在他父亲最后一次和他晤面,并又一次催促他向特纳小姐求婚时,出现了他向父亲挥舞双臂的场面。并且,他无力养活自己,而他父亲又是个非常严格的人,一旦知道真相,肯定会彻底不管他的。事发前三天,他到布里斯托尔和那个做酒吧女郎的妻子待在一起,而他父亲并不知道他身处何处。记住这点,这事关重大。不过事情突然有了转机,那个酒吧女从报上看到他麻烦重重,有可能被判绞刑,就彻底抛弃了他。她给他写信说,她本是有夫之妇,丈夫在百慕大码头工作,所以他们之间并不存在真正的夫妻关系。我想这一消息对深受烦扰的小麦卡锡还算是一个安慰。”

“可要是他清白无辜,又会是谁干的呢?”

“啊,谁?我要提醒你注意两点:一、受害者到水塘边肯定是去约见某人,而这个人绝不是他的儿子。因为当时他的儿子不在家里,而他并不知道儿子何时返回。二、受害人在知道儿子回来之前,有人听到他喊过‘库伊!’这两点对此案至为关键。好了,现在要是你乐意,咱们就谈点有关乔治·梅瑞狄斯作品的事儿吧,所有的小问题都留到明天再解决吧。”

正如福尔摩斯预言的一样,当晚没有下雨,破晓时也万里无云。九点钟,勒斯特雷德乘马车来到旅馆,然后我们就动身驶向哈瑟利农场和博斯克姆比水塘。

路上,勒斯特雷德说: “今天早晨收到一个危急的消息,据说庄园’的特纳先生病情严重,已危在旦夕。”

福尔摩斯问: “那他年龄很大了吧?”

“六十岁左右,但他在国外的生活使他身体垮了,长时间以来,他一直身体虚弱。而此事对他打击很大。他和麦卡锡交友多年,并且要补充一句,据我所知,他把哈瑟利农场免费租给麦卡锡先生,从这点上看,他还是麦卡锡的一个大恩人呢。”

福尔摩斯接口道: “真的吗?这倒有意思。”

“噢,是真的!他还千方百计地去帮助麦卡锡,当地所有人对于他对麦卡锡的友善无不称道。”

“果真如此?可是你不觉得有点奇怪吗?这位麦卡锡先生一无所有,受了特纳先生如此多的恩惠,却还是要他的儿子去娶特纳先生的女儿,也就是特纳先生全部产业的继承人。并且态度还非常骄横,好像是他一旦提出别人都必须遵从似的。更奇怪的是,我们知道特纳先生本人是反对这场婚姻的,这些都是特纳的女儿告诉我们的。从这些方面你没推断出点什么来么?”

勒斯特雷德向我使了个眼色,说: “我们已经演绎推理过了,福尔摩斯,我觉得光是调查事实就已经很困难了,更别说去凭空臆测了。”

“你说得太对了,”福尔摩斯假装一本正经地说, “你确实感觉调查事实太困难了。”

听到这里,勒斯特雷德有些激动,回答说: “不管怎么说,我已经掌握了一个你很难掌握的事实。”

“那就是——”

“老麦卡锡死于小麦卡锡之手,其他反面的说法均是像水中捞月一样的妄想。”

福尔摩斯听后,笑着说: “能妄想总比一头雾水强。呃,要是没搞错,我想左手边就是哈瑟利农场了吧。”

“不错,那就是。”

那是一所占地面积很大、挺舒适的二层小楼,石板瓦顶,灰色的墙上长着大片黄色苔藓。不过,楼里窗帘低垂,烟囱无烟,一副苍凉的样子,仿佛这次事件的恐怖气氛还深深地笼罩着这处庄园。我们叫开了门,应福尔摩斯要求,庄园的女仆让我们查验了她主人死亡时穿的靴子;还看了一双他儿子的靴子,不过这不是他事发当天穿的那双。福尔摩斯通过七八个不同方位反复打量了一番这些靴子,之后要求女仆领我们走进农场庭院,然后我们沿着一条弯弯曲曲的小路走到博斯克姆比水塘。

一旦福尔摩斯沉迷于这种探查时就像完全变了一个人。那些只熟悉贝克街那个沉默寡言的思考者、逻辑推理家的人,此刻会完全认不出他来。他脸色一会儿涨得通红,一会儿阴沉得发黑,双眉皱成两道粗粗的黑线,眉毛下的双眸闪着坚毅的光芒,脸一直朝下,双肩向前弓着,双唇紧闭,细长坚挺的脖子上青筋突出,形同鞭结;鼻孑L张开,恰似一只追捕猎物的野兽一般。此时他完全专注于案件调查,对别人的任何问题或是谈话都置若罔闻,至多急促而不耐烦地、态度粗暴地回复两句。他默不做声,沿着小路快步向前,穿过一片草地,然后经过树林来到博斯克姆比水塘边上。那是一片沼泽地,地面潮湿,整片地都是如此。地面上有很多脚印,小路上还有路边两侧长满短草的地面上也有许多脚印。福尔摩斯时而走得很快,时而停下来一动不动。还有一次他稍微绕了一下到草地里去看了一下。勒斯特雷德和我跟在后面,这个官方侦探一副冷漠蔑视的态度,而我呢,兴致勃勃地注视着我搭档的一举一动,我深信他每个行为肯定都有他的目的。

博斯克姆比水塘水域面积不大,方圆大约五十码,周围长满芦苇,正处于哈瑟利农场与富人特纳先生的私家花园之间的边界上。水塘对岸绕着一丛树林,树林顶上露出一幢房子的红色尖顶,那里是有钱的庄园主特纳先生的住址。靠着哈瑟利农场这一侧水塘的树林里,树木很茂密;在林子边到水塘边上那片芦苇丛之间,有一块被水浸湿的草地,大约二十步宽:勒斯特雷德把发现尸体的确切位置指给我们看,那里地面潮湿,时至今日我依然可以清楚地看出死者倒下后留下的痕迹。而我从福尔摩斯脸上热切的表情和锐利的目光可以看出,这片满是脚印的草地对于他来说意味着更多的线索。他就像追寻气味的猎犬一样跑了一圈,然后转向勒斯特雷德,问道: “你去水塘里于什么去了?”

“我用草耙四处捞了一下,我想也许能找到某种凶器或其他什么痕迹。但是,谁知道——”

“得啦得啦!我没时间听你絮叨!这里到处都是你向里走时左脚留下的脚印,一直到芦苇那边才消失,就是视力不好的鼹鼠也能看得见。唉,要是我之前来的话一切会变得多么简单啊!他们来过这里,踩得就像一群水牛在这里打过滚一样!农场看守人领着那帮人就是从这里走过来的,尸体周围六到八英尺的地方布满了他们的脚印。不过,这里有三对脚印和那些不同,是同一个人的脚印。”他掏出放大镜,在防水油布上趴下来以便看得更清楚,不停地自顾自地说着话, “这些是小麦卡锡的脚印,他来回过两次,其中一次跑得很快,脚掌的痕迹很深,而脚跟的痕迹几乎看不清。这可以证实他讲的是实话,他看见父亲倒在地上就赶快跑过来。呃,这些是他父亲踱来踱去留下的脚印。那,这是什么呢?是儿子站着听父亲说话时枪托顶端着地的痕迹。这个呢?哈,哈!这是什么痕迹呢?是脚尖!脚尖的!还是方头,这可是很不寻常的靴子!这些是走过来的,这些是离开的,这是又走回来的——自然是回来取大衣了:那这些脚印是从哪里来的呢?”他来回地查看,有时脚印不见了,有时又出现了,一直追寻到树林边上一棵大山毛榉(附近最大的一棵树)的树阴底下。福尔摩斯继续向前追寻,一直追到水塘对岸,然后再一次趴到地上,得意地轻轻喊了一声。他在那里待了很久,翻找着树叶和枯枝,将一些看似尘土的东西装进信封。他用放大镜仔细地查看,不只检查地面,就连他能够得着的树皮也细细看过。苔藓中间的一块锯齿状的石头,他也仔细查看过,并且装了起来。然后他顺着小道穿过树林,一直走到马路上,在那里所有踪迹都消失不见了。

这时,他才恢复了常态,说: “这案子相当有意思。我猜右手边上这所灰色的房子一定就是农场看守屋,我要到那里找莫兰说句话,也许给她留个便条。完了我们就坐马车回去吃午饭。你们先到马车那里等我,我随后就到。”

大约十分钟后我们三人在马车那里聚齐,然后就驾车返回罗斯,福尔摩斯还带着他在树林里捡到的那块石头。他取出石头,说: “勒斯特雷德,你也许会对它感兴趣,这就是杀人凶器。”

“我可看不出上面有什么痕迹。”

“根本就没有痕迹。”

“那你是怎么知道这是凶器的?”

“这块石头底下的草依然活着,说明它扔在那里不出几天时间。而附近看不出石头是从哪里取来的,说明是从远处带来的。它和死者的伤痕正好相符,除它之外没有任何凶器的迹象。”

“那凶手呢?”

“是个高个子男人,左撇子,右腿有点跛,脚穿后跟很高的狩猎靴,身穿一件灰色大衣。他抽印度雪茄,使用烟嘴,口袋里装着一把很钝的小刀。还有其他一些迹象,不过也许这些就足以帮助我们进行侦查。”

勒斯特雷德笑着回答说: “我还是保持怀疑。你的理论头头是道,不过我们要说服的是那些顽固的陪审团成员,光理论是不够的。”

福尔摩斯回应道: “我们知道。你用你的方法,我按我的套路。今天下午我会很忙,有可能要乘晚班火车返回伦敦。”

“案子就不破了?”

“不,案子已经破了。”

“可疑团呢?”

“已经解决了。”

“那罪犯是谁?”

“我所描述的那位先生。”

“可,是谁呢?”

“要找出他肯定不是很难,附近没有多少居民。”

勒斯特雷德耸了耸肩说: “我是个讲求实际的人,我不可能在这一带到处乱转去搜寻一个左撇子的瘸腿先生,那样的话我会成为苏格兰场的笑柄的。”

福尔摩斯平静地回答说: “好啦,我已经把机会给你了。你的住处到了,再会。我离开之前会给你留便条的。”

让勒斯特雷德在他的住处下车后,我们驾车返回了旅馆,到旅馆时,午餐已经摆到桌上了。福尔摩斯一声不啊,陷入沉思之中,脸上流露出痛苦的表情,似乎他遇上了窘困的境地。

餐桌清理完毕之后,他开口说: “华生,听我说……你就坐在那里,听我唠叨几句。我拿不准应该怎么办才好,我要听听你的意见。点上支雪茄吧,听我详细说说。”

“请说吧。”

“唔,我们在考虑这个案子的案情时,在小麦卡锡的供述中有两点当即就引起了你我两人的注意,尽管我是从对他有利的角度考虑,而你是从对他不利的角度考虑。第一点就是据他讲,他父亲在看到他之前就喊出了‘库伊’;第二点是,死者临终前曾提到过‘拉特’,他含糊不清地说了几个词,而他儿子就听出了这一个。我们必须从这两点出发来研究整个案情。我们开始不妨假定这个小伙子讲的全部属实。”

“显然,这不是冲他儿子喊的,他以为当时他儿子正在布里斯托尔。很可能他儿子完全是出于偶然才听到这个词的。死者当时喊‘库伊’应该是在招呼那个他要约见的人,而‘库伊’显然是澳大利亚人使用的一种叫法,并且是澳大利亚人相互之间使用的叫法。因此我们完全可以推测,麦卡锡要在博斯克姆比水塘会见的这个人是一个曾去过澳大利亚的人。”

“那‘拉特’又是什么意思呢?”

福尔摩斯从口袋里取出一张折起来的纸,在桌上铺开,说: “这是一张维多利亚殖民地的地图,我昨晚打电报到布里斯托尔把它要来的。”他用手指着地图上的一个地方说: “你念一下。”

我照着念道: “阿拉特。”

他抬起手来,说:“再念。”

“巴勒拉特。”

“正是如此,这就是死者说出的词,可他儿子只听到了最后两个音节,他当时是想竭力把凶手的名字说出来——巴勒拉特的某某某。”

我赞叹道: “推理得真棒!”

“这些都显而易见。如此一来,你瞧,我就把调查范围大大缩小了。如果承认死者儿子的话是真实的,那第三点就完全可以肯定了,那就是此人有一件灰色大衣。到此为止,我们从最初的一头雾水已经开始明确凶手是个来自巴勒拉特、拥有一件灰色大衣的澳大利亚人。”

“毫无疑问。”

“并且此人对本地非常熟悉,因为要来这个水塘必须经过农场或者庄园,而陌生人是不可能进来的。”

“确实如此。”

“因此我们今天长途驱车去了现场,通过查看场地我了解到了案情的一些细节,我已经把案犯的主要特征告诉了勒斯特雷德那个傻瓜。”

“你是怎么了解到那些细节的?”

“你熟悉我的查案方法,是靠观察细枝末节了解到的。”

“关于案犯的身高,我想你是通过他步子的长度判断出来的,他的靴子也可以通过脚印推断出来。”

“不错,那靴子很特别。”

“但你是怎么看出他是个跛足的呢?”

“他所有的右脚印都不如左脚印清晰,可见右脚着力较小。为什么会这样?因为他走路时一瘸一拐,是个跛足。”

“那怎么说明是个左撇子呢?”

“你应该注意到审讯中法医对死者伤痕的叙述,那一击是紧靠着他背后打出的,并且是打在脑后左侧。那么,要不是个左撇子,又怎么才能做到这点呢?在父子两人交谈时,此人一直站在树后,还在那里抽过烟。我在那里找到了雪茄烟灰,我对烟灰做过专门研究,能够认出那是一种印度雪茄。你知道,我曾经花过很大精力研究这个,还写过专题文章解释一百四十种不同的烟斗烟丝、雪茄和卷烟的烟灰。发现烟灰后,我继续在四周寻找,在苔藓里找到了他扔在那里的烟头,那是一种印度雪茄,和在鹿特丹卷制的雪茄同属一类。”

“我发现烟头没在嘴里叼过,可见他是使用烟嘴的。雪茄尾端是用刀切开而不是咬开的,不过切口不大整齐,因此我推断他有一把很钝的小刀。”

听了这些,我说: “福尔摩斯,你已经在案犯身边布下了罗网,他逃不掉啦。你还拯救了一个无辜的人的性命,成功地将套在他脖子上的绞绳剪开,把他救了出来。我感觉一切都在朝着这点发展。可罪犯是——”

正在此时,旅馆侍者推开我们起居室的门,带来一位访客,喊道: “约翰·特纳先生前来拜访二位。”

进来的人体形不同常人,让人过目不忘,他行动缓慢,一瘸一拐,双肩下垂,显得老态龙钟,不过他皱纹深陷、坚定严肃的脸庞和粗壮的四肢表明他有着异乎常人的性格和体力。他胡须弯曲,头发花白,眉毛下垂,显示出他威严的气度。然而,他脸色灰白,嘴唇鼻翼颜色发暗,我一眼就能看出,他患有不治之症。

福尔摩斯彬彬有礼地说: “请在沙发上就座。你收到我的便条了?”

“是的,看门人把便条交给了我,你便条上说希望在这里见我,以避免别人说闲话。”

“我想,我要是到你庄园去肯定会惹得人们纷纷议论的。”

“你为什么要见我呢?”他目光中流露出疲倦、绝望的神色,打量着我的搭档,仿佛问题已经有了答案似的。

福尔摩斯说: “是的。”没有回答他的问题而是直接回应了他的眼色, “我知道麦卡锡案的一切。”

老人两手掩面,喊道: “上帝保佑!可我不会让这个年轻人受到伤害的。我保证,如果巡回审判法庭宣判他有罪,我会站出来说话的。”

福尔摩斯严肃地说: “很高兴能听到你这么说。”

“要不是为我可爱的女儿着想,我早就说出来了。这会让她非常伤心的——她要是听说我被捕会非常伤心的。”

福尔摩斯接口道: “可能还不至于被捕。”

“什么?”

“我不是警探,我知道,是你女儿把我请到这里来的,我要维护她的权益。但是小麦卡锡必须无罪释放。”

老特纳回答说: “我是个要死的人了,我患糖尿病已有多年。医生说我可能还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了。但是我不想死在监狱之中,我要在家里离开人世。”

福尔摩斯站起身来,走到桌子旁边坐下,拿起一支笔,面前摆好一沓纸,说: “你只需告诉我事实的真相,我把它记录下来,你签上字,华生作为见证人。那样,以后在要拯救小麦卡锡万不得已的时候,我会出示你的自白。我答应你,除非绝对必要,否则我不会使用它的。”

老人说: “这样也好,我能不能活到巡回审判法庭开庭都还是个问题,所以这对我来说关系不大,我只是不想让爱丽丝遭受打击。现在我一定向你坦承一切,事情过程很长,不过讲出来倒用不了多长时间。

“那是在19世纪60年代初期,我还在挖矿的时候,当时我年轻气盛,也不太安分,什么都想去做;我和几个坏人结成了一伙,饮酒作乐,挖矿不成,却落草当了强盗。我们一伙六人,狂野不羁,不时抢劫车站还有去矿场的马车。我当时号称‘巴勒拉特的黑杰克’,现在在那个殖民地,还有人记得我们这个‘巴勒拉特帮’。

“一天,一个护卫队护卫一批黄金从巴勒拉特到墨尔本去,我们在路上伏击。护送队有六个骑兵,我们也是六个人,可以说实力接近,不过我们第一轮开枪就把四个骑兵打下马来。然而我们还是死了三个人才把那笔钱抢到手。我用手枪对着马车夫的脑袋,他就是这个麦卡锡。老天!当时我真该一枪打死他!当时我发现他眯缝着鬼眼睛一直盯着我看,仿佛要记住我的一切面部特征。尽管如此,我还是饶了他一命。我们得到那批黄金,成了富人,来到英国也没有受到任何怀疑。在英国,我和那些老伙计分道扬镳,各走各的路,我决心安分下来,过体面的生活。恰好当时这份产业正标价出售,我就把它买了下来,想用钱做点好事,来弥补一下我抢劫时所犯的罪恶。我还结了婚,尽管妻子年轻时就已离世,却给我留下了可爱的小爱丽丝。哪怕她还是个婴儿,可她的小手把我引上了正道,从来没有任何东西对我如此有效。总之,我悔过自新,竭力弥补我过去的罪恶。所有都在好转,可就在这时麦卡锡却扼住了我。

“当时我为一项投资去了城里,就在摄政街遇见了他,他当时衣不蔽体,连双鞋子都没有。

“他拽住我的胳膊,说:‘又见面了,杰克。你收留我吧,我就父子俩,我们会亲如一家的。否则——英国可是个法治国家,只要一喊,警察就会来的。’

“他们就这样随我来到了西部乡村。从此我再也摆脱不开,他们在我最好的土地上生活,租金全免。我再无宁日,不得安生,走到哪里都能看到他奸诈的笑容。随着爱丽丝一天天长大,情况变得越来越糟,因为他很快发现,我害怕爱丽丝知道我的过去,比被警察知道都害怕。于是,不管什么只要他想要就得弄到手,而只要他要,我都会毫无异议地给他,土地、金钱、房子……直到最后他提出一个我再也不能让步的要求,他要我的爱丽丝。

“你知道,他儿子已经大了,我女儿也成人了。大家都知道我身体不好,他企图让他儿子插手我的整个产业。这事我是坚决不干的,我绝不会让他那邪恶的血统和我的混在一起;我并不是讨厌那个小伙子本人,不过他身上流着他老子的血,这就坚决不行。我坚决反对,麦卡锡又来威胁我,我对他说,就算他使出最毒辣的手段来,我也不在乎。最后我们约定到两家房子中间的水塘附近谈谈。

老特纳在记录下来的刍白书上签了字,福尔摩斯开口说: “好啦,对你的审评不该由我来做。我只希望,我们永远不要有这样的邪念。”

“但愿如此,先生,你打算如何处理此事?”

“考虑到你的身体状况,我不会采取任何措施。你也知道,不久之后,你就会为你的所作所为受到比巡回审判法庭更高的命运的审判。我会把你的自白保存好,一旦麦卡锡被判有罪,我只能出示它。如果不被定罪,任何人也不会见到它;还有你的秘密,无论你是生是死,我们都会保密。”

那老人一脸严肃,说: “那么,再会。将来,你们临终之时要是想到曾经让我安宁离世,你们也会安然的。”说完后,这个魁梧的身影步履蹒跚地离开了我们的房间。

福尔摩斯沉默良久,说: “上帝啊!为什么老天总要捉弄那些贫苦无助的可怜人呢?每次听到这种案子,我都能想到巴克斯特的话, ‘福尔摩斯破案全赖上帝保佑。’”

福尔摩斯写了一些有力的申诉意见,提供给了詹姆斯·麦卡锡的辩护律师,最后他在巡回法庭上被宣告无罪释放。七个月之后,老特纳去世。我们可以看到将来那一对仇家的子女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他俩谁也不知道他们的生活曾经笼罩着那样一片乌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