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字的研究2

“啊,那是一个更大胆的推测,但是我坚信我是正确的。不过在目前的情况下,你最好还是不要问这个问题。”

我举起手揉了揉前额:“我真是被弄糊涂了,越想越觉得迷惑不解。比如,如果像你所说,是两个人的话,那么这两个人究竟是怎样进到空房子去的?送他们去的车夫哪去了?一个人又怎能迫使另一个人服毒?那些血又是从哪里来的?这件案子既然不是图财害命,那凶手是出于什么目的呢?女人的戒指又是怎么回事?最要紧的是,凶手在逃走之前为什么要在墙上写下德文‘复仇’呢?说老实话,我实在不知道该怎样把这些问题联系起来考虑。”

我的同伴赞许地微笑着。

他说:“这件案子的疑难之处都让你总结了,简明扼要,非常好。在主要情节上我已有了大体的思路,但是还有许多地方仍然不太明白。至于勒斯特雷德所发现的那个血字,我认为只是一种圈套,凶手是想暗示这是什么社会党或秘密团体干的,企图把警察引入歧途。那字并不是真正的德国人写的。如果你稍微注意一下,就能断定字母A是模仿德文的样子写的。但是真正的德国人写的A—般都是拉丁字体。所以我可以担保,这字母不是德国人写的,而是一个并不高明的模仿者写的,他做这件事显得有点画蛇添足。只是一个诡计,试图把侦查工作引入歧途。好了,医生,关于这个案子我不想跟你多讲了。你知道一个魔术师把自己的戏法说穿,他就无法得到别人的赞赏了;如果我把工作思路跟你讲得太多,那么,你很快就会得出这样的结论:福尔摩斯也不过是一个平常人物而已。”

我辩解道:“我绝不会这样想的。侦探学迟早会发展成为一门精确的科学,而你差不多已经把它创立起来了。”

我的同伴听了这话,看到我说话时诚恳的样子,高兴得涨红了脸。我早就看出来,他喜欢别人称赞他在侦探学上取得的成就,就像姑娘们喜欢别人称赞她们的美貌一样。

他忍不住又说:“我再告诉你一件事吧。穿漆皮靴的和穿方头靴的两个人不但是乘同一辆车子来的,而且还好像非常友好,可能是手挽着手一起从花园的小路上走过来的。他们进了房间以后,还在屋子里走来走去;更确切地说,穿漆皮靴子的站立不动,而穿方头靴子的人却在屋中不停地来回走着。我是从地板上的灰尘上推断的。并且我还发现,他越走越激动,因为他的步子越来越大。他一边走一边说,最后怒不可遏,接着就发生了惨剧。现在我把我所知道的一切情况都告诉你了,其余的都是猜测和推断了。不过咱们进行工作的基础还不错。我们必须抓紧时间了,因为今天下午我还要去阿勒音乐会,聆听诺尔曼·聂鲁达的音乐呢。”

就在我们谈话的时候,车子穿过一条条昏暗凄凉的大街小巷。最后到了一个最肮脏、最荒凉的巷口,车夫突然把车停了下来。“那就是奥德利大院了,”他指着一条黑色砖墙之间的狭窄胡同说,“你们出来的时候到这里找我。”

奥德利大院绝不是一个高雅的地方。我们走完那条狭窄的小胡同,便来到一个正方形的院子,院子的地面用石板铺成,四周围着肮脏简陋的住房。我们穿过一群群衣衫褴褛的孩子,钻过一行行晒得褪了色的衣服,最后来到四十六号。四十六号的门上钉着一个小铜牌,上面刻着“栾斯”的字样。我们走上前打听,才知道这位警察正在睡觉。我们便到前边一间小客厅里等他出来。

没过多久,这位警察就出来了。他有些不高兴,显然是因为被我们打搅了好梦。他说:“我在局里已经把情况都报告过了。”

福尔摩斯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半英镑金币,在手中玩弄着,若有所思。他说:“我们想请你把事情经过从头到尾再讲一遍。”

栾斯警察眼睛盯着那个小金币说:“我很乐意奉告,只要是我知道的。”

“那么让我听一听事情的整个经过吧。随便你怎么讲都行。”

栾斯在马毛呢的沙发上坐下来,眉头紧皱,仿佛要下决心不遗漏任何细节。

他说:“我从头开始说吧。我昨晚当班,从晚上十点起到今天早上六点。总的来说,昨晚我负责巡逻的地区很平静,除了昨天晚上大约十一点钟的时候有人在白哈特街打架。凌晨一点钟的时候,就开始下雨了。这个时候我遇到海瑞·摩切,我的同事,他负责在荷兰树林区一带巡逻。我们两个人就站在亨瑞埃塔街的街角聊天。后来,那时候可能是两点或两点稍过,我琢磨着应该去转一圈,看看布瑞克斯顿路有没有什么事。这条路又泥泞又偏僻。一路上都没什么人,偶尔有一两辆马车从我身旁驶过。我一边慢慢溜达,一边寻思这时候要是有杯热酒喝该有多好啊。就在这个时候,我忽然看见那座房子里有灯光。我很清楚,劳瑞斯顿花园街的两所房子都是空着的,其中有一所,最后那个房客是得伤寒死掉的,但是房东还是不肯修理阴沟。所以我一看到那个窗口有灯光,就吓了一大跳,害怕出了什么差错。等我走到屋门口——”

“你却站住了,又转回到小花园的门口,”我的同伴突然打断他说,“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栾斯吓得差点蹦起来,用一双惊奇的眼睛瞪着福尔摩斯。

“上帝啊,我的确是转回去了,可是先生,”他说,“您怎么会知道的,天哪!您知道,当我走到房子门口的时候忽然觉得又孤单又害怕,我寻思最好还是找个人和我一起进去。我倒不是怕什么古怪的东西,但是我当时脑子里的念头就是,可能这就是那个得了伤寒死的房客,正在检查那个要了他的命的阴沟吧。这样一想,吓得我转身就走,又回到大门口去,希望能看见摩切的提灯;可是连个鬼影子也没有。”

“街上一个人也没有吗?”

“一个人也没有,先生,连条狗都没有。我只好鼓起勇气,又走回去,推开门。里面静悄悄的,然后我就走进那间有灯光的屋子里。壁炉台上点着一支蜡烛,是一支红蜡烛,烛火跳上跳下的,我看见——”

“好了,下面的情况我都知道了。你在屋子里走了几圈,还在死尸旁边跪下来,然后又走过去推推厨房的门,后来——”

约翰·栾斯突然跳了起来,满脸惊惧,眼睛里流露出深刻的怀疑。他高声喊道:“您当时躲在什么地方,怎么看得这样清楚?我觉得这些事都是您不应该知道的。”

福尔摩斯笑了,取出他的名片,隔着桌子丢给这位警察,“别把我当做凶手拘捕,”他说,“我也是一条猎犬,不是为非作歹的狼;这一点格里森和勒斯特雷德先生会向你证明的。别介意,请接着说,之后你又做了些什么呢?”

栾斯重新坐了下来,脸上还有狐疑的神气。“我就走到大门口,吹响警笛。摩切和另外两个警察听到警笛都赶来了。”

“当时街上还是没有人吗?”

“没有,大凡正经点的人早都回家了。”

“这是什么意思?”

警察笑了起来,他说:“我这辈子见过无数醉汉,可是从来没有见过像那个家伙那么烂醉如泥的。我走出来的时候,他在门口倚着栏杆,放开嗓门,大声唱着考棱班唱的那段小调或是这一类的歌曲。他站都站不住了,真不像话。”

“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福尔摩斯问道。

福尔摩斯老是打岔,弄得约翰·栾斯有些不高兴。

他说:“他是一个少见的醉鬼。要是我们没那么忙的话,他可是要到警察局去待几天呢。”

“他的脸,他的衣服,你注意到了吗?”福尔摩斯忍不住又插嘴问道。

“我当时还真是注意到了,因为我和摩切还搀着他。他是一个高个子,红脸膛,下巴上长着一圈——”“这就足够了。”福尔摩斯大声说道,“后来他怎么样了呢?”

“我们当时忙得要命,谁有工夫去管他。”他说。接着又充满鄙夷地说,“我敢打赌,他满认得回家的路呢。”

“他穿着什么衣服?”

“一件棕色外衣。”

“手里是不是拿着马鞭子?”

“马鞭子?没有。”

“他一定是把它扔了,”我的伙伴低声嘀咕,“后来你有没有看见或者听见有辆马车过去?”

“没有。”

“这个半英镑金币给你了,”我的同伴站起身来,戴上帽子,“栾斯,恐怕你在警察局里永远也得不到晋升了。你那个脑袋不应该只是个装饰,也该有点用处才对。昨天夜里,你本来可以捞个警长干于。昨夜在你手里溜掉的那个人,就是这件离奇案件的线索,现在我们正在找他。这会儿不用再争论什么了。我告诉你,事实就是这么回事。我们走吧,医生。”

我们出来找我们的马车,那个警察还在将信将疑,迷惑不解,但是他显然觉得有些不安了。

我们坐着车子回家的时候,福尔摩斯恨恨地说:“这个笨蛋!多好的机会啊,简直千载难逢,他却让它白白溜掉了。”

“我还是没明白呢。当然,这个警察所形容的那个人和你所想象的那人基本一致,但是他为什么去而复返呢?这不像罪犯通常的举动啊。”

“戒指,先生,戒指,他回来就是为了这个。咱们要是没有别的法子抓他,也可以拿这个戒指当诱饵,让他上钩。我一定会抓住他的,医生——咱们打个赌,我敢和你下二比一的赌注,我可以逮住他。说起来,我得感谢你呢。要不是你,我说不定压根不会去,那么我就会失掉这个从来没有过的最好的研究机会了。咱们称它为‘血字的研究’好吧?咱们不妨也借鉴一下华美的词语来形容侦探工作。生活本是平淡无奇的,谋杀案就像一条红线,横亘在生活中间。我们的责任就是去揭露它,把它从生活中清理掉,彻底地加以暴露。好了,现在咱们先去吃饭,然后去听听诺尔曼·聂鲁达的演奏。她的指法和弓法简直棒极了。她演奏肖邦的那段什么小曲子真是美妙无双:‘特拉一拉一拉一利拉一利拉一莱。’”

这位私人侦探靠在马车上欢快地歌唱,像只云雀似的。我却陷入了沉思:人的头脑真是无所不能啊。

五一则广告引来不速之客

我们早上的奔波对我虚弱的身体来说有点吃不消,下午我就累趴下了。福尔摩斯出去听音乐会之后,我躺在沙发上,尽量想睡上两个小时。可是没有用。我的心情被已经发生的种种事情弄得激动难抑,各种稀奇占怪的想法和猜测全都涌进大脑。只要一闭上眼睛,就会看到那个被害者扭曲得像猴子似的面容。这面容给我的印象如此恐怖,因此我不由得感激将这样一个长相的人从世上除掉的凶手。如果说曾有什么人的外貌特征能表明他的罪恶的话,那一定是这位克利夫兰城的爱诺克·J·德瑞博尔的尊容了。虽然如此,我认为还是应当公平行事,在法律上,对被害人所加的罪行是不能宽恕的。

福尔摩斯推测死者是中毒而死,我越想越觉得这个推测很不寻常。我记得他嗅过死者的嘴唇,肯定他已经查出了某种东西,才会使他有这种想法的。而且尸体既没有伤痕,又没有勒死的迹象,如果不是中毒而死,又是怎么死的呢?但从另一方面来看,地板上那么一大摊血又是谁的?屋里既没有打斗的痕迹,死者也没有任何用以击伤对手的武器。只要这些问题得不到解答,我觉得不管是福尔摩斯还是我,要想安睡可不容易。他那镇静而又充满自信的神态,使我深信他已经有了可以解释全部事实的结论;至于他的结论是什么,我还一时猜不出来。

福尔摩斯回来得非常晚——我知道他不可能是一直听音乐会到这么晚。他回来之前,晚饭已经摆上桌了。

“真是妙极了。”福尔摩斯边坐边说,“你还记得达尔文对于音乐的见解吗?他说,人类创造音乐和欣赏音乐的能力远比语言能力要早。也许这就是我们为何会如此微妙地受音乐感染的缘故。在我们的心灵深处,还遗留着对人类早期朦胧岁月的模糊记忆。”

“那只是一种颇为广泛的见解。”我说。

“一个人如果要想解释大自然,那么他的想象就必须像大自然一样广阔。”他回答说,“怎么回事?你看起来不对劲呀。布瑞克斯顿路的案子把你搅得心神不宁了吧?”

“说实在话,的确是这样。”我说,“有了阿富汗那段经历之后,我本应该锻炼得更坚强些的。在迈旺德战役中,我亲眼看到自己的战友被砍杀成段,也没有感到害怕。”

“我能理解。这起案子有些神秘莫测的地方,这才引起了想象。如果没有想象,恐惧也就不存在了。你看晚报了吗?”

“没有。”

“晚报把这起案子叙述得相当详尽,但是却没提到死尸被抬起来时,有一枚女人的结婚戒指掉到了地板上。没有提到这一点倒更好。”

“为什么?”

“你看这则广告,”福尔摩斯说,“今天早上这起案子发生之后,我立刻在各家报纸上登了一则广告。”

他把报纸递给我,我看了一眼他所指的地方。这是“失物招领栏”中的第一则广告。广告是这样的:

今天早上,在布瑞克斯顿路白哈特酒店和荷兰林之间拾获纯金婚戒一枚。失者请于今晚八时至九时到贝克街221号B座华生医生处洽领。

“请原谅用了你的名字,”福尔摩斯说,“如果用我自己的名字,这些笨蛋侦探中有些人也许会识破,他们就要从中插手了。”

“没什么,”我回答说,“不过,假如有人前来领取的话,我可没有戒指呀。”

“哦,是的,你有,”他说着,递给了我一枚戒指,“这个就能很好对付了。它几乎是一模一样的。”

“你预料谁会来认领呢?”

“啊,就是那个穿棕色外衣的男人——我们那位穿方头靴的红脸朋友。如果他自己不来,他也会让同伴来的。”

“难道他不会觉得这样做太危险了吗?”

“绝不会。如果我对这起案件的看法正确的话,而且我有种种理由可以相信我是对的,那么这个人宁可冒任何危险,也不愿失去这枚戒指。我认为,戒指是在他俯身察看德瑞博尔的尸体时掉落的,当时他并没有察觉。离开房子以后,他才发现戒指丢了,于是赶紧回去,但这时他发现,由于他愚蠢得忘了熄灭蜡烛,警察已经到了屋里。于是他不得不假装醉酒的样子,因为这时候出现在这座房子的门口很可能会引起嫌疑。现在你可以设身处地想一想:仔细回想这件事之后,他一定会以为戒指可能是他离开房子以后掉在路上了。那他会怎么做呢?他自然会急着看晚报,希望在失物招领栏找到他的戒指。看到这则广告,他一定会非常高兴,简直会喜出望外,怎么会害怕这是一个圈套呢?寻找戒指为什么一定会和凶杀案有关呢?在他看来是没有道理的.他会来的,他一定要来的。一小时之内你就能见到他了。”

“他来了又怎么办?”我问。

“啊,你就让我来对付他。你有什么武器吗?”

“我有一支旧式军用左轮手枪,还有一些子弹。”

“你最好把它擦一下,装上子弹。这家伙是个亡命徒。虽然我可以出其不意地抓住他,但还是以防万一的好。”

我回到卧室,照他的话去做。当我拿着枪出来的时候,餐桌已经被收拾干净,福尔摩斯正在随意拨弄他心爱的小提琴。

我进来时,福尔摩斯说:“这案子越来越严重了。我发往美国的电报刚收到回电。我对这起案件的看法是正确的。”

我急切地问:“那是一一”

“我的小提琴要是换上新弦就更好了,”他说,“把枪放在你的口袋里。那家伙进来的时候,你就用平常的语气和他谈话,剩下的全都交给我。不要大惊小怪,免得打草惊蛇。”

“现在八点。”我看了一下表说。

“是的。他或许几分钟之内就要到了。把门稍微开一些。行了。把钥匙插在门里边。谢谢!这是我昨天在书摊上淘到的一本奇怪的古书,叫《论各民族的法律》,是一六四二年在比利时的列日用拉丁文出版的。当这本棕色皮面的小书出版的时候,查理还活着呢。”

“印刷商是谁?”

“菲利普·德克罗伊,不知何许人物。书的扉页上写着‘古利欧米·怀特藏书’,墨水早已褪了色。不知道威廉·怀特是谁,我猜大概是十七世纪某位实证主义法律家,连他的书法都带有某种法律人士的风格。我想是我们等的人来了。”

他正说着,门铃声大作。福尔摩斯轻轻地站起身来,把他的椅子向门口移动了一下。我们听到女仆走过门廊,然后传来她打开门闩的咔嚓声。

“华生医生住在这儿吗?”一个清晰但又很粗哑的声音问道。我们没有听到仆人的回答,但大门又关上了,有人开始上楼。脚步声迟疑而蹒跚。福尔摩斯听到之后,脸上显出一丝惊讶的神情。脚步声缓慢地沿着过道走了过来,接着是轻微的叩门声。

“请进。”我大声说。

应声而进的并不是我们预料的凶恶男人,而是一位满脸皱纹的老太太,她蹒跚着走进房来,好像被突如其来的灯光照花了眼。行过礼后,她站在那儿,用昏朦的眼睛盯着我们,紧张颤抖的手指在口袋里摸着什么。我看了一眼福尔摩斯,他的脸色很不高兴,我所能做的就是保持镇静。

这个干瘪的老太婆掏出一份晚报,指着我们那条广告。“是这条广告把我带到这里来的,好心人,”她说,又深深地行了个礼,“在布瑞克斯顿路拾获一枚结婚金戒指。这是我女儿萨利的,她结婚刚好一年,她丈夫在一艘英国船上工作。如果他回家发现她的戒指丢了,我可不敢想象他会怎么样。他平时性子就很急躁,喝酒之后就更加厉害了。对不起,她昨天晚上去看马戏,是和——”

“这是她的戒指吗?”我问。

“感谢上帝!”老太太叫了起来,“萨利今天晚上会很开心的。就是她的戒指。”

“你的住址是——”我拿起一枝铅笔问。

“杭兹德区,邓肯街13号。离这儿很远。”

“布瑞克斯顿路并不在杭兹德区和什么马戏团之间呀。”福尔摩斯尖锐地说。

老太太转过脸,一双发红的小眼锐利地盯着福尔摩斯。“那位先生刚才是问我的住址,”她说,“萨利住在佩克汉姆区,梅菲尔德街3号。”

“贵姓?”

“我姓索耶——我女儿姓丹尼斯,她丈夫是汤姆·丹尼斯——他在船上真是一个聪明纯洁的小伙子,是公司不可多得的职员;可是一上岸,吃喝嫖赌他样样都干一

“这是你的戒指,索耶太太,”我遵照福尔摩斯的暗示,打断她的话说,“这戒指显然是你女儿的。我很高兴它能物归原主。”

干瘪老太太嘟嘟囔囔地说了许多祝福和感激的话,把戒指包好放进口袋,然后拖拖拉拉地走下楼去。她刚走,福尔摩斯立刻站起来,跑进他的屋中。几秒钟后,他走了出来,已经穿戴好了大衣和围巾。“我要跟踪她,”福尔摩斯急匆匆地说,“她一定是个同党,会把我带到凶手那儿去。等着我。”客人出去后,大门刚砰的一声关好,福尔摩斯就下了楼。通过窗户,我看见那个老太太蹒跚地在马路那边走着,福尔摩斯在她后面不远处跟着二“如果福尔摩斯的全部看法是对的,”我心想,“他现在就要直捣虎穴了。”他用不着告诉我等他,因为在没有听到他的冒险结果之前,要想睡觉是不可能的。

福尔摩斯出门时将近九点。我不知道他会去多久,只好呆呆地抽着烟斗,翻看亨利·麦格尔的《波希米亚人的生活》。十点钟过去了,我听见女仆走去睡觉的脚步声。十一点钟,房东太太沉重的脚步声从我门口经过,她也是去睡觉的。将近十二点钟,我才听到福尔摩斯用钥匙开门的声音。他一进来,我就从他的脸色看出他并没有成功。高兴与懊恼似乎一直在他心里交战,直到最后高兴战胜了懊恼,福尔摩斯纵声大笑起来。

“我绝不能让警察局的人知道这件事。”福尔摩斯大声说着,一屁股坐在椅子上,“我把他们嘲笑得够了,这回他们绝不会善罢甘休的。不过,即使他们讥笑我,我也不在乎,因为我知道,我早晚会和他们扳平的。”

“怎么回事?”我问。

“噢,我倒不在乎把我这次遭遇的挫折告诉你。那老家伙走了没多远,就一瘸一拐地显出脚痛的样子。她突然停了下来,叫住一辆正路过的马车。我尽量向她靠近些,想听她说出要去的地方;但我根本不必这么急躁,因为她说话的声音很大,就是在马路对面也能听清楚。‘去杭兹德区邓肯街13号。’她大声说。我当时认为她说的是实话。我确定她上车以后,也跟着跳上了马车后部。这是每个侦探都该精通的技术。我们就这样向前行进,直到目的地马车才停下来。快到13号门前的时候,我先跳下车,在马路上慢慢地逛着。我看到马车停了,车夫跳下车,打开车门等候着,可是并没有人下来。我走到车夫跟前,他正在空车厢中拼命地摸索着,嘴里不停地骂着各种我从来不曾听过的脏话。乘客早已不见了,我想他要拿到车费恐怕得费些时日了。我们到13号去问了一下,却发现那里住的是一位名叫凯斯维克的品行端正的裱糊匠,从来没听说有叫索耶或丹尼斯的人在那里住过。”

我惊讶地大声说:“你该不是说那个身体虚弱、步履蹒跚的老太婆居然能在马车走动的时候跳下去,连你和车夫都没看见吧?”

“什么的老太婆!”福尔摩斯厉声说,“我们才是上当受骗的老太婆!他一定是个年轻人,除了是个演技炉火纯青的演员之外,还身手敏捷。他的演技真是无人可比。显然,他知道被跟踪了,因此就用这一招来摆脱我。这表明我们要抓的那个人并不像我想象的那样简单,而是有许多朋友,他们甘愿为他冒险。啊,华生,你好像累坏了。听我的话,去睡吧。”

我的确感到非常疲倦,所以我就听从了他的话,留下福尔摩斯坐在微微燃烧的炉火边。在漫漫长夜之中,我还听到他的小提琴在低声悲吟,我知道他仍在思考那个他已经投身其间、想要解开的奇怪谜团。六格里森大显身手

第二天,各家报纸连篇累牍地报道了所谓的“布瑞克斯顿奇案”。每家报纸都有一篇长长的报道,有的还特别写了社论。其中一些消息连我都不知道。我的剪贴簿里仍然保存了不少关于这起案子的剪报。下面是其中一些摘录的内容:《每日电讯报》报道说:

在犯罪史上,还没有比这出悲剧更离奇的案子。被害者的德国名字,看不出其他动机,以及墙上凶狠的字,所有这一切都表明此案是政治难民和革命分子干的。社会党在美国有很多分支,死者显然是因为触犯了他们不成文的法律而被追踪到此,遭了毒手。

在简略提到过去发生的维姆哥雷克案、多酚那毒液案、意大利烧炭党案、布兰维里尔女侯爵案、达尔文进化论案、马尔萨斯人口论案以及瑞特克利夫公路谋杀案之后,这篇报道在结尾向政府提出忠告,主张对留居英国的外国人进行更严密的监视。《旗帜报》评论说:

这种无法无天的暴行通常在自由党执政时发生。这些暴行是由于民心动乱和政府权力削弱而导致的。死者是美国人,在伦敦已居住了数周。他曾住在坎博威尔区托克维巷查本蒂尔太太的公寓。他在私人秘书约瑟夫·斯坦格森先生的陪同下进行旅行。二人于本月四日星期二告别房东太太之后,就前往尤斯顿车站,准备搭乘去利物浦的快车。后来还有人在车站月台上见过他们,此后就踪迹不明。直到德瑞博尔先生的尸体——如警方记载——在离尤斯顿车站数英里远的布瑞斯克顿路的一所空屋中被发现。他是如何到达这里的,以及如何被害等一切情况,仍是未解之谜。斯坦格森至今下落不明。我们很高兴地得知,苏格兰场的侦探勒斯特雷德和格里森二人同时参与侦查此案,深信这两位著名警察一定能很快侦破此案。《每日新闻报》报道说:

这肯定是一件政治犯罪。由于欧洲大陆各国政府的专制以及对自由主义的憎恨,使得许多人被驱逐到了我们国家来。如果能宽恕他们过去的所作所为的话,这些人本有可能变为良好公民。在这些人中间存在一种严格的荣誉戒律,任何冒犯都会招致死亡惩罚。必须竭尽全力找到他的秘书斯坦格森,以查清死者生活习惯中的某些特点。死者生前寓居伦敦的住址已经找到,这就是一大突破——该项发现完全归功于苏格兰场的格里森先生的机智和干练。

早饭时,福尔摩斯和我一同看了这些报道。这些报道似乎令他趣味盎然。

“我早就告诉过你,不论发生什么,功劳总是属于勒斯特雷德和格里森的。”

“那也要看结果如何呀。”

“哦,天啊,跟这一点关系都没有。如果凶手被抓获,自然是因为他们的勤勉;如果凶手逃跑了,他们又可以说:‘虽然历尽艰辛,但……’这就像掷铜板的游戏,无论如何,好事总是他们的,而坏事永远归于别人。不管他们干什么,总会有人为他们捧场。正如一句法国俗语说的:‘笨蛋虽笨,但永远有更笨的笨蛋为他喝彩。”’

“怎么回事?”我大喊起来,因为这时过道和楼梯上突然传来杂乱的脚步声,还夹杂着房东太太不悦的抱怨声。

“这是侦缉队贝克街分队。”福尔摩斯低沉地说。他正说着,冲进来六个街头流浪的孩子,我从来没见过这么脏、穿这么破衣服的孩子。

“立正!”福尔摩斯厉声喝道。这六个脏兮兮的小流氓站成了一排,就像六个不像样的小泥人似的。“以后你们叫维金斯一个人上来报告,其余的必须在街上等着。你们找到了吗,维金斯?”

“没有,先生,我们还没找到。”其中一个小孩说。

“我没指望你们能找到。你们一定要继续找,直到找出才算罢休。这是你们的工资。”福尔摩斯给了他们每人一先令。“现在你们走吧,下次给我带来更好的消息。”

福尔摩斯挥了挥手,这群孩子就像一群小耗子似的四散下楼了。接着,我们听到街上传来了他们尖锐的喧闹声。

“这帮小乞丐一个人所做的工作,比十多个官方侦探做的还要多。”福尔摩斯说,“官方侦探一露面,人们就会缄默不语。可是,这帮小家伙什么地方都能去,什么事都能打听到。他们像针一样无孔不入。他们所缺乏的就是组织。”

“你是因为布瑞克斯顿路的这起案子而在雇他们的吗?”我问。

“是的,有一点我想弄明白。这只不过是时间问题罢了。啊哈!我们将要得到一些有意思的消息了!格里森正由那边向我们这里走来。他满脸喜色,他是来找我们的,我知道。你看,他站住了。他来了!”

门铃急促地响起来,很快这位侦探就一步三级地跳上楼来,直冲进我们的起居室。

“亲爱的朋友,”他紧握着福尔摩斯冷淡的手大声说道,“祝贺我吧!我已经把这起案件弄清楚了。”

我似乎看出福尔摩斯富于表情的脸上掠过一丝焦急的阴影。

“你是说你找到正确线索了?”他问。

“正确线索!啊,老兄,我们已经将凶手关进监狱了!”

“他叫什么名字?”

“阿瑟·查本蒂尔,皇家海军中尉,”格里森傲慢地搓着他那双胖手,还得意地拍着自己的胸脯大声说。

福尔摩斯松了一口气,重新绽放出笑容来。

“请坐,抽支雪茄。”他说,“我们很想知道你是怎么做到的。来点儿加水威士忌吗?”

“好的,随便来点儿吧,”格里森回答说,“这两天的奔波把我累坏了。你明白,虽然体力劳动不多,但神经却绷得紧紧的。你能体会到个中甘苦,福尔摩斯先生,因为我们都是用脑子工作的人。”

“你对我过奖了,”福尔摩斯一本正经地说,“让我们听听,你是如何获得这么令人满意的结果的。”

格里森在扶手椅上坐了下来,自得地吐着烟圈。然后,他突然拍了一下大腿,大声说道:“可笑的是,勒斯特雷德这个傻瓜,他还自以为高明,可是他完全搞错了。他正在寻找那位秘书斯坦格森的下落,可是这位秘书和这起案子根本没有关系。我相信他现在已经抓到他了。”

这让格里森觉得非常好笑,以至于他笑得喘不过气来。

“那你是怎样得到线索的呢?”

“啊,我会全部告诉你们。当然,华生医生,这是我们之间的秘密,绝对不可外泄。首先必须克服的困难,就是要查明这个美国人的来历。有些人也许要登广告让人们提供消息,或者等人前来自动报告消息。那可不是我格里森的工作方法。你还记得死者身旁那顶帽子吗?”

“是的,”福尔摩斯说,“那是坎博威尔路229号约翰·安德伍德父子商店的商品。”

听了这话,格里森显得很沮丧。

“我没想到你也注意到这一点了,”他说,“你去过那里吗?”

“没有。”

“哈!”格里森松了口气,大声说,“你绝不能放过任何机会,不管这机会看起来多么小。”

“对于一个伟大人物来说,没有什么事情是微不足道的。”福尔摩斯意味深长地说。

“嗯,我找到了安德伍德,问他是否卖过一顶这么大小和款式的帽子。他查了售货簿,很快就查到了。他把这顶帽子卖给了一个住在托克维巷查本蒂尔公寓的名叫德瑞博尔的先生。这样我就找到了这个人的地址。”

“高明——实在高明!”福尔摩斯喃喃地说。

“我随后拜访了查本蒂尔太太,”格里森接着说.“我发现她脸色非常苍白,而且神。隋不安。她女儿也在房间里——她真是一位非常漂亮的姑娘。我和她谈话的时候,她的眼睛红红的,嘴唇颤抖着。这些都没逃过我的眼睛。我开始怀疑起来。当你接近正确线索时,福尔摩斯先生,你是知道这种感觉的——让你的神经颤抖的感觉。我就问道:‘你们听到了你们以前的房客、克利夫兰市的德瑞博尔先生神秘死亡的消息吗?’

“母亲点了点头,她似乎连话都说不出来了。女儿却流下了眼泪。我更感觉到她们知道与该案有关的某些事情。

“我问道:‘德瑞博尔先生是几点钟离开你们这里去火车站的?’

“‘八点钟,’她说,同时咽着气,想压抑她的激动情绪。‘他的秘书斯坦格森先生说有两趟去利物浦的火车——一趟是九点十五分的,一趟是十一点的。他赶第一趟车。’

“‘这是你们最后一次见到他吗?’

“我刚问这个问题,那女人顿时面容大变,脸色死白。过了好长一会儿,她才挤出一个‘是’字——而且声音沙哑,极不自然。

“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这位姑娘镇静而清晰地说话了。

“‘说谎是不会有好处的,妈妈,’她说,‘我们还是向这位先生坦白吧。后来我们的确又见到过德瑞博尔先生。’

“‘愿上帝饶恕你!,查本蒂尔太太大喊起来,双手一伸,瘫进了椅子里,‘你会害死你哥哥的!’

“‘阿瑟一定也愿意我们说实话。’姑娘坚定地回答说。

“‘你们现在最好是全部告诉我。’我说,‘吞吞吐吐还不如什么都不说;况且你们也不知道我们知道多少。’

“‘都是你,爱丽丝!’妈妈大喊着,然后转身对我说,‘我全都告诉你,先生。你可不要以为我替我儿子着急,是因为他和这可怕的凶杀案有什么关系。他完全是无辜的。我顾忌的是,在你或别人看来,他似乎有嫌疑。但这是绝不可能的。他的高贵气质、他的职业、他的出身都不允许他这么做。’

“‘你最好是把事实和盘托出,’我说,‘相信我,如果你儿子真的是无辜的,他绝不会受到委屈。’

“‘爱丽丝,你最好是让我们两个人谈。’她说,于是她女儿出去了。‘好啦,先生,,她接着说,‘我本不想把这些告诉你的,可是既然我可怜的女儿已经说了,我也就没有选择了。一旦决定要说,我就不会遗漏任何部分。’

“‘这才是最聪明的做法。’我说。

“‘德瑞博尔先生在我们这里住了将近三个星期。他和他的秘书斯坦格森先生一直在欧洲大陆旅行c我注意到他们的每个箱子上都贴着哥本哈根的标签,可见那是他们最后停留过的地方。斯坦格森是个内向而沉默寡言的人,但他的主人却完全相反——很抱歉!我得这么说。这个人举止粗野,行为粗暴。在抵达的当天晚上,他就喝得烂醉如泥。事实上,直到第二天中午他还没有清醒过来。他对女仆们的态度轻佻而放肆。最糟糕的是,他很快又用这种态度来对待我女儿爱丽丝,不止一次地对她胡说八道,幸亏她还年轻,不懂男女之事。有一次,他居然把我女儿抱在怀里,紧紧搂着她——这种兽行连他的秘书都骂他不是人。,

“‘可是你为什么还要忍受呢?’我问,‘我想,只要你愿意,你尽可以撵走房客啊。,

“‘后来呢?’

“‘我看他坐车走了,心情这才放松下来。我儿子正在休假,但这些事我一点都没告诉他,因为他脾气暴躁,而且他非常疼爱妹妹。这两个人搬走以后,我关上大门,心里一块石头才算落地。可是,天啊!还不到一个钟头,又有人按门铃,原来德瑞博尔又回来了。他非常兴奋,显然又喝了不少酒。当时我和女儿正坐在屋子里,他一头闯了进来,语无伦次地说没有赶上火车。然后,他竟然当着我的面,转过脸和爱丽丝说起话来,并建议她和他一起私奔。‘你已经长大成人了,’他说,‘任何法律也不能阻止你。我有的是钱花,不要在乎这个老女人,现在马上跟我走吧。你会过得像公主一样。’可怜的爱丽丝非常害怕,一直躲着他,可是他抓住她的手腕,拼命地朝门口拉。我尖叫起来。这时,我儿子阿瑟走了进来。以后发生什么事,我就不知道了。我只听到一阵咒骂扭打的声音。我吓得连头都不敢抬。当我敢抬起头来时,只看见阿瑟站在门口大笑,手里拿着一根棍子。‘我想那个家伙再也不会来纠缠我们了,,他说,‘我要出去跟踪他,看他到底干什么去。’说完这些,他就拿起帽子朝街头跑去。第二天早晨,我们就听到了德瑞博尔先生神秘死亡的消息。’

“这就是查本蒂尔太太亲口说的话。她说话的时候,不停地喘息和停顿。有时她的声音太低了,我几乎听不清楚。不过,我还是把她说的一切全都速记下来了,所以应该不会弄错。”

“是很有意思,”福尔摩斯打了个呵欠说。“后来又怎样了?”

“查本蒂尔太太停下来的时候,”格里森接着说,“我看到整个案子全系于一点。于是,我死死地盯着她——我发现这对待妇女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我问她,她儿子什么时候回的家。

“‘不知道。’她回答说。

“‘不知道?’

“‘嗯。他有一把钥匙,自己会开门进来。’

“‘你睡了以后他才回来吗?’

“‘是的。’

“‘你什么时候睡的?’

“‘大概十一点。’

“‘那么你儿子出去最少有两个小时了?’

…是的。’

…也可能是四五个小时?’

“‘是的。’

“‘在这段时间里他干了些什么?’

“当然,在这之后就没什么可多问的了。我找到了查本蒂尔中尉,带了两名警察,逮捕了他。当我拍着他的肩头,警告他还是老老实实跟我们走的时候,他竟然肆无忌惮地说:‘我想你们抓我,是认为我和那个无赖德瑞博尔之死有关吧。’我们并没有向他提及此事,因此他提到这件事就更令人生疑了。”

“十分可疑。”福尔摩斯说。

“她母亲说的他追击德瑞博尔时用的那根棍子,他还拿着。这是根很结实的橡木棍。”

“那么你的推论是什么?”

“啊,我认为他追踪德瑞博尔一直到了布瑞克斯顿路。在那里,他们又吵了起来。在争吵之间,德瑞博尔挨了一记重击,也许正打在心窝上,所以不留任何伤痕地杀了他。那天晚上雨很大,附近一个人都没有,于是查本蒂尔就把尸体拖到了那幢空房子里面。至于蜡烛、血迹、墙上的字和戒指,它们不过是想把警方引入歧途的把戏。”

“干得好!”福尔摩斯颇为赞赏地说,“真的,格里森,你可是大有长进啊。看来你就要出人头地了。”

“我很高兴这件事办得还算利落,”格里森骄傲地回答道,“可是这小伙子却另有说法:他跟踪了德瑞博尔一段H间之后,对方发现了他,于是坐上一辆马车逃走了。他在回家的路上遇到了一位过去在船上的老同事,又陪他走了很长一段路。可是问到这位老同事住在哪里时,他却给不出令人满意的答案。我认为整个案件的情节和我的推论非常吻合。我感到好笑的是勒斯特雷德这家伙,他一开始就走上了歧途。恐怕他找不到什么东西。啊!上帝,真是‘说曹操,曹操到’。”

来者的确是勒斯特雷德。我们谈话的时候,他已经上楼了,现在正走进屋来。他素有的那份得意扬扬的外表和衣着现在全都不见了。他一脸沮丧和困惑,衣服也凌乱不堪。他到这里来显然是想求教于福尔摩斯的,因为当他一看到他的同事格里森时,便显得有些窘迫不安。他站在房子中间,两手紧张地摆弄着帽子,一副不知所措的样子。“这的确是一件最不寻常的案子,”最后他终于说,“一件最难以捉摸的怪事。”

“啊,你也这样看吗?勒斯特雷德先生!”格里森得意地大声说。“我想你一定会得出这样的结论。你已经找到那位秘书约瑟夫·斯坦格森了吗?”

“那位秘书,约瑟夫‘斯坦格森先生,”勒斯特雷德心情沉重地说,“今天早晨六点左右在哈立德私人旅馆被谋杀了。”

七柳暗花明

勒斯特雷德带给我们的消息既重要又突然,我们三个全都惊呆了。格里森从椅子上跳了起来,还打翻了没喝完的威士忌酒。我默默地注视着福尔摩斯,只见他嘴唇紧闭,双眉低垂。

“早就够复杂的了,”勤斯特雷德抱怨道,在椅子上坐了下来。“我好像在参加军事会议一样,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你——你这消息确切吗?”格里森结结巴巴地问。

“我刚从他住的房间过来,”勒斯特雷德说,“我是第一个发现的人。”

“我们一直在听格里森对这起案件的高见,”福尔摩斯说,“你愿意把你所看见的和所做的告诉我们吗?”

“没问题,”勒斯特雷德坐了下来,回答说,“我坦白承认,我原来认为斯坦格森和德瑞博尔之死是有关系的。这个新的发展使我意识到我完全弄错了。当时我只有一个念头,就是寻找这位秘书的下落。三号晚上的八点半左右,曾有人在尤斯顿火车站看见他们两人在一起。次日凌晨两点,德瑞博尔的尸体就在布瑞克斯顿路被发现了。我当时面临的问题,就是弄清楚八点半以后到谋杀案发生的这段时间里,斯坦格森究竟干了什么,后来又到哪里去了。我给利物浦发了电报,描述了这么一个人,并且要求他们监视美国的船只。然后我开始查访尤斯顿车站附近所有的旅馆和公寓。你们看,当时我认为,如果德瑞博尔和他的同伴已经分手,那么斯坦格森自然会在车站附近找个地方过夜,第二天早晨再到车站。”

“他们很可能预先约好了见面地点。”福尔摩斯说。

“事实证明确实如此。我昨天整个晚上都在查,可是毫无结果。今天早晨我又很早开始查了。八点钟我到了位于小乔治街的哈立德私人旅馆。我问是否有一位斯坦格森先生住在这里,他们立刻回答说有。

“‘你一定就是他在等候的那位先生,’他们说,‘他等一位先生已经两天了。’

“‘他现在在哪里?’我问。

“‘他还在楼上睡觉。他让我们九点钟叫他。’

“‘我要立即上去找他,’我说。

“在我看来,我的突然出现可能会让他大吃一惊,使他能够吐露点什么。一个擦鞋的仆役自愿带我上去。这个房间在三楼,有一条小长廊直达。仆役指了房门给我看,正要下楼去的时候,我看到了令人恶心的场面,虽然我已经当了二十年的警察。从房门下边蜿蜒流出一道血迹,穿过走道,在对面墙脚聚成了一个小血滩。我惊叫一声,仆役听到后转了回来:他看见这场景之后,几乎晕了过去。房门是从里面锁着的,我们用肩膀把门撞开,进了里面。房间的窗户开着,在窗户旁边蜷缩地躺着一具穿睡衣的男尸。他早就死了,因为四肢已经完全僵硬冰凉。我们把尸体翻过来,仆役立刻认出是这间房子的住客斯坦格森。死因是身体左侧被刺了很深的一刀,一定深及心脏。还有一件最奇怪的事,你们猜死者上方有什么?”

“用血写成的‘RACHE’。”福尔摩斯说。

“正是这个字,”勒斯特雷德带着恐惧的声音说。一时间,我们都陷入了沉默。

这个隐身杀手的暗杀行为似乎很有步骤,同时又难以理解,这使得他的罪行更加可怖。我的神经在战场上虽然很坚强,但是一想到此事,我就不寒而栗。

“有人看见过这个凶手,”勒斯特雷德接着说,“一个送牛奶的孩子去奶房的时候,正好经过通往旅馆后面马厩的那个小胡同。他看到平时放在地上的那个梯子竖了起来,靠着三楼的一个窗子,窗户敞开着。这孩子走过之后,回头看了一下,看到一个人下梯子。此人不慌不忙、大大方方地走了过来,所以这孩子还以为是旅馆的木匠在忙呢。因此,他没有特别注意此人,但是心里觉得这个时间上工似乎太早了。他记得这人个子很高,一张红脸,穿一件长长的棕色外衣。他在杀人之后,一定还在房间里停留过一会儿,因为我们在盆里发现了染血的污水,说明他曾洗过手;床单上也有血迹,他在行凶之后还从容地擦拭过刀子。”

我听到对凶手的描述和福尔摩斯的推断十分吻合,就瞧了他一眼。然而,他脸上没有丝毫的欣喜或得意。

“你在屋里没有发现任何可以提供凶手线索的东西吗?”福尔摩斯问。

“没有。斯坦格森身上有德瑞博尔的钱包,但那似乎很正常,因为他负责一切开支。钱包里有八十多英镑,分文不少。这些不同寻常的犯罪无论其动机是什么,都绝不会是谋财害命。被害人的口袋里没有任何文件或便笺纸,只有一份电报,是一个月以前从克利夫兰发来的,写着‘J.H.在欧洲’。电报没有署名。”

“没有别的东西了?”福尔摩斯问。

“没有什么重要的东西。死者睡前看的一本小说在**,他的烟斗在床边的一把椅子上。桌上还有一杯水,窗台上有个廉价的小药盒,里面有两片药。”

福尔摩斯从椅子上跳了起来,高兴得喊了起来。

“这是最后一环,”他开心地喊道,“我的推伦现在完整了。”

两位侦探惊讶地看着他。

福尔摩斯充满信心地说:“我已经掌握了这起案子的每一条线索。当然,细节还有待补充;但是,我对所有的主要情节已经一清二楚,从德瑞博尔在火车站和斯坦格森分手起,到斯坦格森的尸体被发现为止,就好像我亲眼看见一样。我会证明给你们看我所知道的一切的。你能拿到那两片药吗?”

“我带来了,”勒斯特雷德说着,拿出一个白色小盒子,“我拿了药片、钱包和电报,是想把它们放在警察局比较安全的地方。我只是出于偶然才把药片带来的,因为我认为这不是什么重要的东西。”

“这些药片的确不同寻常。它们呈珍珠般的灰色,小而圆,迎着亮光看简直是透明的。从它们的轻小和透明来看,我想它们能溶解于水。”

“的确没错,”福尔摩斯回答说,“你能下楼把那条病得快要咽气的可怜的狗抱上来吗?就是房东太太昨天请你弄死、免得让它活受罪的那条狗。”

我下楼把狗抱了上来。它艰难的呼吸和呆滞的眼神表明它的生命快到尽头了。事实上,它那雪白的嘴唇清楚地说明它早已超过了一般狗的寿命。我把它放在地毯上的一块垫子上。

“现在我要把其中一片药切成两半,”福尔摩斯说着,拿出小刀切开了药片。“我们将半片放回盒子里,留着将来备用。另外半片我放进酒杯,杯子里有一匙水。你们看,我们这位医生朋友的话是对的,它马上溶解在水里了。”

“这也许很有意思,”勒斯特雷德生气地说,因为他怀疑福尔摩斯在捉弄他,“不过,我看不出它和斯坦格森之死有何关系?”

“耐心点,朋友,请耐心点!到时候你就会发现它大有关系了。现在我加进一些牛奶,让它变得味道好一点,然后把它摆在狗前面,我们看它会立刻舔光的。”

说着,他就把酒杯里的**倒进一个盘子里,放在了狗的前面,它很快就舔干净了。福尔摩斯认真的态度已经令我们深信不疑,我们全都静静地坐着,留心观察小狗,并期待着某种惊人的结果发生。然而,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那只狗继续躺在垫子上,费力地呼吸着,显然既不见好转,也没有变坏。

福尔摩斯掏出了他的表,时间一分一分过去了,却毫无结果,他脸上出现了极其懊恼和失望的神色。他咬着嘴唇,手指敲着桌子,表现得十分焦急。他的情绪极为激动,以至于我都替他难过,可是那两位官方侦探看到福尔摩斯受挫之后却一副幸灾乐祸的样子。

“这不可能是巧合,”福尔摩斯大声喊道,终于站了起来,在屋子里烦躁地走来走去:“这绝不可能仅仅是巧合。在德瑞博尔一案中,我就怀疑有某种药片,现在这种药片在斯坦格森死后真的发现了。但是它们没起作用。这是怎么回事?我的一系列推论肯定不会有错!绝不可能!但这可怜的狗并没有吃出毛病来。哈!我明白了!我明白了!”福尔摩斯高兴地尖叫一声,冲到药盒前,将另一片药切成了两半,将半片溶在水里,加上牛奶,放在狗的前面。这不幸的小生灵甚至连舌头还没有完全舔湿,就四肢抽搐,然后像遭到雷击一样,僵硬地躺在地上死了。

福尔摩斯长长地舒了一口气,擦去额头上的汗水。“我应该更有信心才对,”他说,“刚才我就应该知道,如果一个事实和一系列推论好像有矛盾,那么必定会有其他的解释。那个小盒里的两片药,一片是致命毒药,另一片完全无毒。我在没看到这个盒子之前就应该知道才对。”

“这一切对你们来说似乎很奇怪,”福尔摩斯继续说,“因为你们在开始侦查的时候,就没有意识到唯一正确线索的重要性,而这线索早已摆在你们面前了。幸好我抓住了这条线索,此后发生的每件事都可以证明我最初的假设;而且,事实上,这也是必然的逻辑结果。因此,使你们困惑,并且使这起案子更加扑朔迷离的事物,反而能启发我,并加强我的论断。把奇怪和神秘混为一谈是错误的。最平淡无奇的犯罪行为往往是最神秘的,因为它没有什么新奇或特殊之处以供推理。如果这起案件被害者的尸体就在路上被发现,而且没有任何使该案显得突出的超出常规和骇人听闻的情节,那么,要破这起凶杀案就困难得多。因此,这些奇特的情节不但没有增加破案的难度,反而减少了困难。”

格里森一直不耐烦地听着福尔摩斯的这番议论,这时,他再也忍耐不住了,说:“你看,福尔摩斯先生,我们都承认你是一个聪明人,而且你也有你自己的工作方式。可是,我们现在需要的不仅仅是理论和说教,而是要抓获凶手。我本以为我已经破案了,看来我错了。年轻的查本蒂尔不可能牵连到第二起凶杀案。勒斯特雷德在追查那个斯坦格森,看来他也错了。你这儿说一点,那儿说一点,而且似乎比我们知道得多;但是到现在这个时候,我们认为我们有权直接问你,你对这个案情究竟知道多少。你能说出凶手的姓名吗?”

“我也不得不赞同格里森的说法,先生,”勒斯特雷德也说,“我们两人都尽力了,我们也都失败了。自从我进这个房间以后,你就不止一次说过,你已经获得了你所需要的一切证据。你当然不会再秘而不宣了吧!”

“如果还拖延着不去捉拿凶手,”我说,“他就有时间再去行凶。”

被我们这样一逼,福尔摩斯露出了犹疑不决的样子。他在房间里不停地走来走去,头垂至胸口,紧锁双眉,就像他平时思考一样。

“不会再有凶杀案了,”他终于突然停下来对着我们说,“你们可以排除这层担心。你们问我是否知道凶手的名字。我确实知道。但是,仅仅知道凶手的名字,与缉拿凶手相比,不过是小事一桩。我希望尽快捉拿凶手。我很愿意亲自安排这件事,但要谨慎行事,因为我们要对付的是一个狡猾而危险的家伙。而且我还有证据证明,他有一个和他一样机警的人协助他。只要凶手认为没人能获得线索的话,那就有机会抓住他;但是,只要稍有怀疑,他就会改名换姓,立即消失在这座大都市四百万居民之中。我无意伤害你们的感情,但我必须要说的是,我认为官方侦探绝不是他们的对手,这也正是我为什么没有请你们帮忙的原因。如果我失败了,我当然会承担所有由于这一疏忽而招致的责难,对此我也做好了准备。现在我可以保证,只要不危及我的筹划,到时我一定立刻告诉你们。”

“请,先生,”维金斯举手敬礼说,“我已经叫好了马车在楼下。”

“好孩子,”福尔摩斯温和地说,“你们苏格兰场为什么不采用这种手铐呢?”他继续说道,从抽屉里拿出一副钢制手铐来。“看这锁簧多好用。一下就可以扣牢。”

“老式的也够用了。”勒斯特雷德说,“只要我们找到戴手铐的人!”

“很好,很好,”福尔摩斯笑了。“请让马车夫帮我搬一下箱子。去叫他上来,维金斯。”

我听了福尔摩斯的话很是惊讶,因为他似乎要出门旅行,可是他没有对我提过这事。房间里有一个小旅行箱,他把箱子拉了出来,开始系紧皮带。他正忙着,马车夫进来了。

“车夫,帮我扣一下这个皮带扣。”福尔摩斯跪着绑箱子,头也不回地说。

这家伙阴沉着脸,满不情愿地走上前去,伸出两只手去帮忙。就在这时,传来刺耳的金属咔嚓声,福尔摩斯突然跳了起来。

“先生们,”他两眼发亮地喊道,“请让我给诸位介绍,杰斐逊·霍普先生,也就是杀死德瑞博尔和斯坦格森的凶手。”

整个事情只发生在一瞬间——快到我都来不及明白发生了什么。我还清楚地记得那一刻发生的事情,记得福尔摩斯的胜利表情和他那响亮的说话声,以及马车夫瞪着闪亮的手铐魔术般地铐在他手腕上时茫然而凶残的表情。我们都像雕像一样愣了一两秒钟。然后,犯人一声怒吼,挣脱了福尔摩斯的掌握,猛地扑向窗户,木框和玻璃都被撞得粉碎;但是,就在他整个人都要钻出去的时候,格里森、勒斯特雷德和福尔摩斯就像一群猎狗一样跳向他,把他拖了回来,然后是一场激烈的打斗。这家伙凶猛异常,我们四个人一再被他打倒在地。他似乎有一股疯子似的蛮劲。他的脸和手在他冲破窗户时被严重割伤,但失血并没有减弱他的抵抗。直到勒斯特雷德用手卡住他的脖子,使他喘不过气来,才让他明白挣扎无用了。即使是这样,我们还觉得不安全,于是又把他的手和脚都捆起来。完事之后,我们才喘着粗气站起来。

“我们有他的马车,”福尔摩斯说,“正好把他送到苏格兰场去。好了,先生们,”他露出了高兴的微笑,接着说,“我们总算可以了结这件小小的神秘案件了。现在,欢迎渚位向我提任何问题,不再会有任何危险使我拒绝回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