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事实的认证

关键事实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真实、来源可靠、彻底驳倒对方。

关键事实一经得到承认,那么按照逻辑,辩论者只需得出结论,即证明对手的立场是错误的。如果对方继续坚持自己的观点,那么这证明他们已经失去理性,怀有偏见,而且不可理喻。

关键事实可能单个出现,也可能成组出现。比如说,英国某议员要反驳一个观点:"外国移民拖累了我国经济”,那么关键事实应该是:“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在过去的一年中,10%的国民总收入来自外国侨民的贡献”。为了使数据容易为听众所理解,他要马上补充道:“这就意味着,他们每年给这个国家的每个男人、女人和孩子1600英镑”。他最好再列出一组关键事实:“国外侨民为英国经济所做的贡献相当于七个北海油田之多”。并且再加上一笔:“这些侨民向国库支付的税收比他们的索取要多得多,去年他们就多付了26亿英镑。”经过这组论述,听众可能并不相信这组事实的数据(尽管他们这么做没有什么理由),但只要他们真正接受了这些事实,他们就必须会得出结论:国外侨民并不是英国经济的负担。

面对那些态度中立、甚至怀有敌意的听众,你应该直截了当、毫不掩饰地使用关键事实。你要提醒听众,下面你将给出关键事实,并要求他们注意听好。你可以说“你们经常听说××,这是不对的。下面我就要反驳它,事实是这样的……××与事实相去甚远,实际情况并非是××”,你要尽量重复“事实”这个词,它可以帮你赢得听众的尊重。“事实表明"比"统计数据表明"或"科学证明”来得更有效,而上述说法又远远优于“专家证实”。

但是,面对比较友好的听众应当在不知不觉中向他们灌输关键事实,等积累到一定程度,他们突然会意识到自己已经“中招”,这种做法的效果更佳。如果你的关键事实正在挑战听众的传统思维,那么上述方法就显得尤为有效。本书的附录中有一篇大卫·莱姆斯波萨姆爵士的演说词,他很好地运用了这种方法,你能否找出其中的关键事实。

如前所述,只有某个事实的结论具有必然性,这个事实才能成为关键事实。科学家始终在寻找这样的事实。甚至有人断言,科学理论的发展就是为了使普通事实转变为关键事实:溶液颜色变红,那么该溶液必然是酸性溶液。你很难找到如此绝对和完美的事实,很多时候,你不得不依靠一个有缺陷的事实。所谓有缺陷,是指它可以破坏对方的观点,但却无法完全将其摧毁。一个关于有缺陷事实的范例是,你针对对方的一般命题提出了单一性的反例作为回击。例如,你要反驳“女人永远不可能成为强有力的国家领导人”的观点,你可能脱口而出“玛格丽特·撒切尔夫人"。根据形式逻辑,这的确是一个关键事实(它的确推翻了这种普遍论调),但在日常生活中,它只能算是一个有缺陷的事实。因为对方仍然可以称撒切尔夫人为“例外”。如果你给出更多的反例,如甘地夫人、庇隆夫人以及武则天、凯瑟琳女皇、伊丽莎白一世、圣女贞德等,那么这一缺陷将越来越深,深到无法收拾的地步。

无论你所引用的事实是关键的还是有缺陷的,你都必须保证它是真实可信的。关键事实应该与辩论主题有关,而且要说明对方的真实观点,而不是你自己杜撰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