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搭便车到底可不可行呢?

20世纪30年代的经济大萧条时期,美国的汽车拥有率不能和今日相比。当年主要的长距离代步工具是火车,但是有很多的人掏不起钱买票,可又必须长途跋涉、从一个州穿行到另一个州寻找就业机会,于是便掀起了搭便车的浪潮,“hitchhiking”这个词就是在那个年代被编入美式英文字典,作为一个slang(民间通用语)。一批又一批的移民工,站在马路旁竖起拇指,等待经过的大卡车或私家车给个方便,南下北上地去寻找工作,尤其是在庄园的农活。这个年代搭便车的浪潮被好些文学和电影记录,包括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约翰·斯坦贝克(John Steinbeck)的经典著作——《愤怒的葡萄》。

可到了今天,搭便车反而可能违反法律。因为基于“保护车主安危”的考虑,美国曾经通过了一些据说由交通公司支持的反搭便车立法。今天,许多的火车轨道也都已经消失了,而偏高的汽车拥有率反倒让那些少数没有车的人被看做"不正常"。还记得离开北京前,一位旅华的美国友人,听说我们打算在近距离的城市和城市之间,以搭大巴士的方式出行,一直提醒我们要“小心”。

她说大多数美国人,要么自己开车,要么坐飞机,那些沦落到要乘坐大巴的人……呃,总之要提防一点。

她这句话,再加上之前黑人出租车司机死活都不相信我和明霞两个女生,大半夜要赶到汽车站,坐8个小时大巴从哥伦布到芝加哥,这让我们在上路前,就有了心理阴影。幸好后来发生最坏的事,也只是大巴抛锚了,让数百公里的路,走了近12个小时。明霞后来说,那是她在美国最漫长和黑暗的一夜。那现在那些开不起车,又嫌飞机票上涨得太快的美【拓展阅读】国人,还有什么出行方式呢?现在已经有不少“共享汽车”的网络联系站,趁这个经济不景气的也许下次再要移动到另一个城市时,我们也可以试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