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定内乱

秦始皇亲政前后,秦国的政局风云变幻,人祸天灾接连降临。秦始皇八年(前239),王弟长安君成娇为将军,统率秦军进攻赵国。他竟然在屯留(今山西屯留南)率军叛变。这次反叛行动被镇压,成蚜自杀。秦国将他的军吏一律斩首,叛卒战死者一律戮尸,并“迁其民于临洮”。这次叛乱的具体原因已无法确知,它当与秦国内部的政治斗争有关。

就在这一年,还发生了一件震动朝野的灾异“河鱼大上”。当时天降暴雨,河水泛滥成灾,黄河之鱼成群结队西入渭水,多被冲上平地。秦国之民纷纷轻车重马,赶往河旁拾鱼。

据说这属于“豕虫之孽”,是上天警示人间的灾异。按照古人的观念, “鱼阴类,民之象,逆流而上者,民将不从君令为逆行也”。河鱼大上意味着阴类太盛,小人猖獗,人间的君臣关系不正常。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出现灾异会影响君臣上下、朝野内外的政治心理,甚至引发或加剧政治动**。这件灾异被史官郑重地记录下来,可见它的影响。

“时隔不久,彗星见,或竟天”,在古人心目中这也是不吉之兆。它属于“君臣失政,浊乱三光”之象。彗星一现,或臣弑其君,必有灭国,或兵祸将起,国家易政,或扫除凶秽,除旧布新。这件灾异也被史官郑重地记录下来。

尽管出现灾异与发生叛乱纯属巧合,而秦国的君臣关系的确酝酿着深刻的危机。随着秦始皇举行成年礼并亲政的佳期日益临近,围绕最高权力而展开的政治斗争正在从暗斗转向明争。一场你死我活的厮杀已经无法避免。

自夏商西周以来,中国古代君主制度的权力结构一直以“一”或“独”为基本特征,即国家由一人独占,最高权力由一人独掌,掌握最高权力的人实行独尊、独断。其他权力层次也大体如此。

秦始皇亲政是一次特殊的最高权力交接。按照秦国制度,一旦秦始皇行冠礼,佩宝剑,完成成年仪式,他就可以名正言顺地全部收回由母亲和“仲父”所代管的最高权力。太后、嫪毒和吕不韦都要退出最高权力层次,交出他们曾以不同名分、不同形式实际掌握或分享的那一部分最高权力。

秦始皇必须收回最高权力。于公,这是制度的规定,也有利于秦国的政治稳定;于私,这是全身自保的关键,可以防止篡权弑君乃至宗国覆灭。

但是, “树欲静而风不止”。至少有一个人及其仆从对秦始皇亲政感到恐惧,这就是嫪毒集团。在三个与最高权力交接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中,太后是秦始皇的生母,吕不韦是秦国的宰相。他们一度代理王权合情合理合法,甚至可以算作功劳,也存在着与秦始皇妥善处理彼此关系的可能性。太后对儿子亲政的具体心态不得而知。由于涉及嫪毒及两个私生子的安危,她的心情应当是比较复杂的。依据历史经验和常理判断,吕不韦的心态肯定是相当微妙的,他的众多门客中也很可能有人提出采取非常手段的建议。

但是,人们不想毫无根据地对太后和吕不韦的心态做出臆测。无论太后和吕不韦的心态如何,嫪毒肯定是惶恐不安的。与太后私通而生子,**宫闱,这是死罪;充秦王“假父”,属大不敬,这也是死罪;专擅权力,败坏朝纲,这还是死罪。他图谋让自己的儿子取代秦始皇的地位,这更是十恶不赦之罪。在此之前,已经有人揭发嫪毒的罪行,秦始皇经查证确认属实,隐忍而未发。嫪毒也了解到这个情况,秦始皇亲政以后第一个要剪除诛灭的就是嫪毒。嫪毒及其同党对此心知肚明,他们担心大祸临头,开始商讨对策。

嫪毒及其同伙既感到恐惧,又有些兴奋。在中国古代,应对最高权力交接过程中的各种事态,既是挑战,又是机遇。嫪毒并非毫无机会。他手中也有几张颇有分量的牌:一是有太后的宠幸。据说嫪毒曾与太后约定:如果秦始皇死去,将立两人的私生子为继承人。在嫪毒谋反过程中,太后是否愿意并提供具体帮助,不得而知,而在叛乱中嫪毒的确使用了太后的名义,曾盗用王玺及太后玺调动军队。二是得到部分朝廷重臣的支持。嫪毒同党中至少有卫尉竭、内史肆等二十余位高官。卫尉、内史都是要害部门,关键职务。卫尉位居列卿,统辖宫廷卫土,负责宫门守卫。内史为京畿地方最高行政长官。有这些人做党羽,嫪毒在很大程度上将王宫和首都地区掌握在自己手中。三是领有大片封地和大批门客。嫪毒有舍人千余人、家童数千人,这是一笔相当可观的政治资源。四是获得部分戎狄首领的外援。当时嫪毒的势力之大,可见一斑。

嫪毒及其党羽必须冒险一拼,也有资本拼死一搏。俗话说“胜者王侯,败者寇”,他们成则一步登天,败则人头落地,贫贱富贵、生死荣辱在此一举。于是,嫪毒及其同伙决定择机起事,以求一逞。他们选择了秦始皇离开咸阳到雍城举行吕不韦铜戈冠礼的时机。

秦始皇九年(前238)四月,秦始皇抵达雍城,宿于蕲年宫。嫪毒趁机发动叛乱。他盗用秦王玺及太后玺,征调“县卒及卫卒、官骑、戎翟君公、舍人,将欲攻蕲年宫”。秦始皇得知消息,下令相国昌平君、昌文君征调军队镇压叛乱,许多宦官也参与了军事行动。两军交锋,反叛之众一触即溃,嫪毒兵败逃亡。秦始皇向全国下令:“有生得毒,赐钱百万。杀之,

五十万。”嫪毒及其同伙很快

便全部落网。嫪毒被车裂处死,夷三族。他的党羽卫尉竭、内史肆、佐弋竭、中大夫令齐等二十人皆枭首。嫪毒的舍人,罪重者刑戮,罪过较轻者判处鬼薪之刑,为宗庙砍柴三年。因受到牵连而被剥夺爵位、抄没家产、流放蜀地者达四千余家。

平定嫪毒之乱显示了秦始皇处理非常事变,应对政治危机的才能。他处变不惊,指挥若定,后发制人,一举破敌,割掉了秦国政治中的一个毒瘤。

嫪毒集团被清除以后,秦始皇又开始着手处理吕不韦,这也是势在必行之事。首先,查处嫪毒之事必定牵连吕不韦。嫪毒获得太后宠幸,得力于吕不韦的举荐。此前有人揭发“嫪毒实非宦官,常与太后私乱,生子二人,皆匿之",于是秦始皇下令调查, “具得情实,事连相国吕不韦”。秦始皇要处罚他,于法有据,并非师出无名。

其次,吕不韦先后辅佐两位君王,身居相国之位并实际掌握或分享最高权力十余年,在国内外享有很高的声誉。他网罗人才,广纳门客,举荐贤能,又领有十万户封邑、三千门客和数量庞大的家奴。这就形成一股以他为首的盘根错节的强大政治势力。秦始皇亲政后必然要调整他与吕不韦的权力关系,触动吕不韦及其党羽的既得利益。这种调整难免会引起摩擦甚至激化矛盾。

再次,吕不韦与秦始皇的政见存在一定的差异。由于两人的政治关系和实际权力地位都比较特殊,隐蔽的或公开的政见之争可能由来已久。当二人的实际权力地位发生重大调整之际,即使是正常的政见之争,也会引发矛盾乃至冲突。

无论秦始皇是“极权之主”还是“开明之君”,他与吕不韦之间的利害之争、权力之争都是不可避免的。更何况秦始皇深知君主必须独裁的政治法则,他又是刚烈严酷之人!当时解决这类争端的办法实际上也只有一个途径:或秦始皇,或吕不韦,其中一人实质性地退出权力结构的最高层次。

平定嫪毒之乱以后,秦始皇想要同时除掉吕不韦。但是顾及吕不韦辅佐其父秦庄襄王功勋卓著,为吕不韦说情的宾客辩士又为数众多,秦始皇不忍除掉他。

秦始皇十年(前237)十月,秦始皇以吕不韦与嫪毒之乱有牵连的罪名,免去其相国之职,让他回河南的封地居住。

在吕不韦回到河南封地的一年多时间内,各国诸侯频繁地派遣宾客和使者问候吕不韦,往来的车队“相望于道”。秦始皇担心吕不韦内外勾结,发动变乱,于是下令将吕不韦迁往蜀地,割断其与各国、封地和故吏、宾客的联系。

他亲自给吕不韦写了一封书信,文曰: “君何功于秦?秦封君河南,食十万户。君何亲于秦?号称仲父。其与家属徙处蜀。”吕不韦感到秦始皇的态度更加严厉,担心遭到诛杀族灭,于是饮鸩而死。这件事发生在秦始皇十二年(前235)。

吕不韦死后,其宾客数千人共同将他窃葬于洛阳北芒山。按照当时通行的政治道德,这些宾客与吕不韦有“君臣之义”,他们理当哭临主君或故主。但是,这种大规模的会葬行动不无政治示威之嫌。秦始皇闻之,下令处罚吕不韦的门客故吏,彻底打散这股势力。吕不韦的舍人,凡是临哭会葬者,三晋之人一律驱逐出境;秦人禄至六百石以上者,剥夺其爵位,并迁徙于房陵。禄五百石以下没有临哭者,也一律迁徙,不剥夺爵位。秦始皇还向全国宣布: "自今以来,操国事不道如嫪毒、不韦者籍其门,视此。”

嫪毒、吕不韦两大权势集团都被干净利落地剪除掉之后,秦始皇可以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愿决断军国大政了。为了稳定政局,安抚人心,秦始皇在这年秋天准许被流放到蜀地的嫪毒舍人回归故里。这个措施涉及数千家、几万人的切身利益,在当时也可算不小的恩典。从这个举动看,秦始皇还是很有政治头脑的。他所要打击的是嫪毒、吕不韦及其死党。一旦主要的政治威胁解除,他就及时赦免了那些被卷进政治斗争旋涡的人。

秦始皇亲理政务后,仅用两年时间,就先后解决了嫪毒、吕不韦两大异己政治势力,使母后、嫪毒、吕不韦先后退出中枢权力结构,从而把国家大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秦国的权力结构更加稳定,国家权力更加集中统一,这为争霸图强打下了坚实的政治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