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制相权组中朝

汉初,丞相拥有的权力很大,可谓位高权重。陈平说: “宰相者,上佐天子理阴阳,顺四时,下育万物之宜,外镇抚四夷诸侯,内亲附百姓,使卿大夫各得任其职焉。”

丞相是最高的行政长官,皇帝的副手,辅助皇帝处理各种各样的事情。按陈平的解释,丞相的职责所在,是主要负责四个方面的事,即上佐皇帝理阴阳万物,外镇抚四夷诸侯,内亲附百姓,下使卿大夫各任其职。

秦始皇时“天下之事无大小皆决于上”, “丞相诸大臣皆受成事,倚办于上”。在这种情况下,丞相就成了皇帝实行专制统治的工具。

再看西汉初年的丞相,萧何、曹参、王陵、陈平、周勃、灌婴等人,皆是佐刘邦立基业的功臣,惠帝、文帝是他们的子侄辈,所以丞相的地位、作用明显提高。皇帝如见丞相,也要起立而后坐。谒者要赞称曰:“皇帝为丞相起。”皇帝此举表示对丞相的礼遇、尊重。

从这里可以看出,丞相的独立性相对增强。继萧何之后为相的曹参,不向皇帝报告有关事情, “日夜饮醇酒,卿大夫以下官吏和宾客看见曹参不理丞相事务,来求见者都想有所谏言,但来了后,曹参每每是拿出‘醇酒'与他们喝,喝酒的空隙时间,来客想讲话,曹参又让他们饮酒,一直到把他们灌醉送走,使来客无有进言机会,这成了经常的事情”。

汉惠帝“怪相国(曹参)不治事,这岂不是嫌自己年轻,有轻视之意吗”,于是,就对当中大夫的曹参的儿于曹奋说“你若回家,就问你父亲,皇帝年轻,您当了丞相,只知天天饮酒,也不向皇帝请示事情,怎么不以天下之事为重呢?你不要说是我让你问的。”曹奋回家发问,没想到曹参以这样的大事不是曹奋这种人所当说的为理由笞曹奋二百。

这样,惠帝便亲自去问曹参,曹参对惠帝说: “高帝与萧何定天下,法令既明,今陛下垂拱,参等守职,遵而勿失,不亦可乎?”惠帝听后,说: “好,你说得太好了!”

这个故事说明丞相的权当时是很大的,曹参在以清静无为作治国的方针方面起了重大作用,汉惠帝那时只是听从丞相的安排。

若说惠帝、文帝时的丞相是功臣,那么武帝即位后最初任命的两位丞相则是“贵戚”。第一位是太皇窦太后的侄儿窦婴,做丞相几个月即被窦太后免职。第二位是建元六年(前135)窦太后去世后就任丞相的武安侯田蚡,田蚡是王太后的同母弟、武帝的舅父,武帝这时尚是个涉世不深的二十多岁的青年,故此田蚡根本不把武帝放在眼里。在这种情况下,相权与皇权就发生了尖锐的矛盾。有一次,丞相田蚡入内奏事,坐语移日,所言皆听。他所举荐的人,有的一起家就升至二千石的职位,权力几乎都从皇帝那儿转移到他的手上。皇帝于是说: “你委任的人委任完了没有?我也想要委任一些官呢?”还有一次,田蚡竟然请求拨出考工室的官地供他扩建私宅用,武帝大怒说: “你何不把武库一块儿取走呢?”从此之后,田蚡稍稍收敛了一些。

汉武帝执政时期,无论是田蚡那样“贵戚”出身骄横不可一世的丞相,也无论是出身平民小心谨慎的公孙弘那样的丞相,都和汉武帝产生过不少分歧。其原因是复杂的,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丞相对武帝的进取精神颇不理解,汉武帝所虑之事,是一些丞相连想也不敢想象的。

因此,为贯彻自己的意图,汉武帝就必须抑制相权。而所用的办法,就是通过自己罗致在左右的如严助等人与丞相等外朝大臣辩论,使其理屈词穷或认错。这就是最初中、外朝出现的原因。

武帝即位之后“征伐四夷” “内改制度” “朝廷多事”,因此引延“贤人谋议”,武帝“令助等与大臣辩论,中外相应以义理之文,大臣数诎(理屈词穷)”。注引师古曰: “中谓天子之宾客,若严助之辈也。外谓公卿大夫也。”

这就是说, “中”指武帝引请来的亲信左右,如严助、东方朔、枚皋、吾丘寿王、主父偃、朱买臣等人; “外”指以丞相为首的“公卿大夫”。这就是中、外朝最初出现的背景、原因和情况。从有关记载可以看出中、外朝的辩论主要有以下几次:

建元三年(前138),闽越(今福州一带)举兵围东瓯(今浙江温州一带),东瓯告急于汉。武帝忙向田蚡问计,田蚡认为越人互相攻击,是常事,又反复无定,不值得汉朝前往救之;并指出东瓯是秦时已经放弃了的地方。

其时中大夫、侍中严助站出来反问田蚡:如果有力量救助,德又能覆载,为何要放弃呢?况且秦朝连咸阳一起把全国都放弃了,岂止放弃越地!今小国来告急,天子不管,又怎能臣属万国呢?武帝私下对严助说:“太尉不足与计,吾新即位,不欲出虎符发兵郡国。”遂派遣严助持节发会稽兵,会稽太守拒绝,严助斩一司马,以天子意旨晓喻,于是率兵救东瓯,还未赶到,闽越兵将已退。

元朔二年(前127),卫青带兵取河南地,曾为郎中、谒者、中郎、中大夫的主父偃建议筑朔方城,此乃“内省转输戍漕,广中国,灭胡之本也”。武帝以此建议“下公卿议,皆言不便”,其时任御史大夫的公孙弘“数谏,以为罢敝中国以无用之地,愿罢之”。

武帝令中大夫、侍中等多人诘难公孙弘专言“置朔方之便”,其中讲了筑朔方城的十条利害,公孙弘无一应对。公孙弘认错说, “山东鄙人,不知其便若是”。

事实证明这年徙十余万人筑朔方城,是后来向西北边郡大徙民的开始,此举既可阻止匈奴南犯,又为反击匈奴提供了前方有利条件,对稳定北方形势也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吾丘寿王曾先后任侍中、中郎、郎、东郡都尉、光禄大夫、侍中等职。丞相公孙弘有个让“民不得挟弓弩”的建议,其理由是:十贼张弓搭箭,百吏不敢向前,此盗贼之不常伏罪,逃走者众的原因。让民不能挟带弓弩是害少而利多,让民挟带弓弩实是盗贼繁多的重要原因。

武帝把这一建议下达,让群臣讨论,吾丘寿王指出古代制作矛、戟、弓、剑、戈五种兵器是为了“禁暴讨邪”。现在“盗贼犹有者,恶非挟弓弩之过也”。孔子曰: “吾何执,执射乎?”古代有“大射之礼,自天子降及庶人,三代之道也。愚闻圣王合射以明教矣,未闻弓矢之为禁也”。臣以为如果禁民挟弓矢,会发生良民挟弓弩为自卫而无法,这岂不是专门让盗贼威风而夺民众自救之路吗?所以“民不得挟弓弯”的建议“无益于禁奸,而废先王之典,使学者不得习行其礼,大不便”。吾丘寿王书奏上后,武帝以此“难丞相弘”,公孙弘理屈词穷而服焉。

终军是济南人,自幼好学,以辩博、能属文闻名于郡,十八岁被选为博士弟子,至长安上书言事,武帝拜其为“谒者给事中”。

元狩四年(前119)置盐铁官,推行盐铁专卖。元鼎元年(前116),博士徐偃巡行郡国时, “矫制”即假托皇帝制诏, “使胶东、鲁国鼓铸盐铁,还,奏事,徒为太常丞”。

御史大夫张汤弹劾徐“僵矫制”,应依法处死,偃以《春秋》之义,“大夫出疆,有可以安社稷,存万民,颛(专)之可也”为名,认为自己无罪。狱吏出身的张汤,驳不倒徐偃的理由。

武帝下诏让终军亲审此案。终军责问徐偃:

其一,古代诸侯国异风俗不同,百里不通,所以聘会之事、安危之势,顷刻可以出现变故,因此使者可不受王命,有专断之宜,现在天下为一,万里同风,《春秋》说“王者无外”,你巡行在封域之中,却称“出疆(出了疆界)”,这是为什么呢?

其二,从盐铁方面讲,郡中都有蓄积,你在胶东、鲁两个封国中废除盐铁专卖,对整个国家利害并未见其影响,你竟然把这说成是“安社稷、存万民”之举措,这是为何呢?最后指出徐偃假托皇帝制诏,擅作威福,沽名钓誉,这是圣明的君主“所必加诛”的。徐偃理屈词穷,自认“服罪当死”。武帝认为终军责问的好,并诏有关机构治偃罪。

终军曾在自请出使匈奴书中说“臣年少才下,孤于外官”。师古曰:“孤,远也”。这就是说终军自认为自己距外朝的行政长官的条件差得太远,只能当中朝的侍从之官,武帝奇其才, “擢为谏大夫”。

其后,终军又自请出使南越,并说“愿受长缨,必羁南越王而致之阙下”,于是武帝派其为使臣,出使南越。终军到南越,说服了南越王,“请举国内属”。武帝“大悦”,赐南越大臣印绶,壹用汉法,从新改其俗,令使者填(镇)抚之。元鼎五年(前112)南越相吕嘉“不欲内属”,发兵攻杀南越王及汉使者终军等,终军死时年仅二十余。

以上是汉武帝任用亲信左右处理政务的几个事例。在这一过程中,中外朝的区分已经出现,武帝利用中朝职禄低的亲信左右,抑制以丞相为首的外朝公卿大夫的权力,贯彻自己的意图,加强皇权。

《汉书》卷十九《百官公卿表》所载中二千石的两位列卿值得注意,汉武帝中朝成员就是由这两位列卿中的下属官员选拔出来的:

一位是郎中令,武帝大初改制变名为光禄勋,此官类似皇帝办公厅主任兼宫廷卫戍长官。此官下属设置有:

其一, “掌论议”的大夫,有太中大夫,秩禄比千石;中大夫,太初改制更名为光禄大夫,秩禄比二千石;谏大夫,武帝元狩五年初设,秩禄比八百石。

其二, “郎,掌守门户,出充车骑”,有议郎、中郎,秩禄比六百石;侍郎,秩禄比四百石;郎中,秩禄比三百石。中郎有:五官、左、右三将,秩禄皆比二千石。郎中有“车、户、骑三将,秩禄皆比千石”。

其三, “谒者掌宾赞受事,员七十人,秩比六百石;有仆射,秩比千石。仆射,自传中、尚书、博士、郎皆有”。

列卿中的另一位为少府,其职责是“掌山海池泽之税,以给供养”,即掌皇帝私供养的长官,相当于帝室的后勤总长。其“属官有尚书、符节、太医、十六官令丞”等, “又中书谒者、黄门、钩盾、尚方、宦者八官令丞”,等等。

汉武帝中朝官员主要就是从上述两个机构中选拔出来的,具体说来又可区分为如下两种官员。

汉武帝的亲信左右一部分是从郎中令下属的郎、太中大夫、中大夫、谒者中选拔出来的。

朱买臣,也先是担任为中大夫,并与严助“俱侍中”,后又任会稽太守。其后犯法免官,又为丞相长史、侍中。吾丘寿王,曾为侍中中郎、郎、东郡都尉、光禄大夫(中大夫)、侍中。主父偃,先后为郎中、谒者、中郎、中大夫,最后为齐王相。

徐乐与主父偃、严安“皆为郎中”。后严安为骑马令,主管大子骑马。终军,为谒者给事中。司马相如,景帝时“以资为郎”,事景帝为“武骑常侍”,后为成都富人,武帝时又为郎,后“拜为孝文园令”。东方朔,先后为常侍郎、太中大夫、给事中、中郎等。枚皋,为郎,以善辞赋侍武帝。严葱奇,为常侍郎。

除上面说的文臣侍从亲信外,武帝还有武将亲信左右,比如卫青曾先后为建章(宫)监、侍中、太中大夫、车骑将军、大将军、大司马。再如霍去病, “少而侍中”,后封骠骑将军,大司马,其秩禄与大将军等。

上述皇帝亲信左右,有时被称为“天子之宾客”,并且常常还有侍中、常侍、给事中、散骑等头衔参与谋议国事。这些头衔即汉代的加官,是在原来的官伤之外加的官,有了这一加官,就可侍从皇帝左右。

侍中是皇帝的左右亲信侍从人员,起初时,主要服侍皇帝的生活,如舆服、便壶、痰盂诸事务,其后逐渐发展为顾问论议朝政大事和受皇帝派遣为特使处理边防等特殊事务,有的侍中立有大功如卫青、霍去病被晋升为大司马,位在丞相之上。中常侍,亦为秦官,西汉沿用,亦是加官,与侍中可以出入宫廷,由上至列侯、卿大夫,下至郎中的官吏兼任。东汉时才由宦官专任此职。

给事中亦为加官,所加者为大夫。博士、议郎,主要执掌“顾问应对”,地位在中常侍下。《汉仪注》: “给事中,日上朝谒平尚书奏事,分为左右。以有事殿中,故曰给事中。多名儒、国亲为之,掌左右顾问。”

诸曹,即左右曹,得受尚书事;诸吏是近臣中的执法官, “得举法案劾”;散骑,骑马并乘舆车。简言之,由上述以种种形式组成的武帝的亲信左右是中朝组成人员的重要部分。

处理日常行政事务的尚书台与中书令的出现。汉中二千石列卿之一的少府,下属有尚书令丞。《通典》卷二十二《职官四》载: “秦少府,遣克四人在殿中主发书,谓之尚书。”

这就是说秦少府中的尚书,是个主管分发文书的机构,遣吏四人,主发文书就是尚书。汉武帝时,扩大尚书(或中书)的权力,让其处理国家行政事务,代替部分相权。

《汉旧仪》所记载汉代的尚书四人分管四个方面事情:常侍尚书主管丞相、御史所管之事;二千石尚书主管刺史和二千石郡国守相方面之事;户曹尚书主管庶人上书方面之事;主客尚书主管外国之事。这就把朝廷中有关主要事情的文书处理几乎都分工管理了起来。尚书台,为中朝的主要办事机构。

尚书台出现的时间,是在武帝时,应劭《汉官仪》说“尚书四员,武帝置,成帝加一,为五”就是证明。尚书台的主要任务是收发、保管、处理文书,武帝要让左右曹诸吏分类评议(分平)有关文书,提出处理意见,而后由武帝亲自审决,并交执行机构办理。尚书台出现之后仍在不断发展变化,以上提到成帝时变为五人,又设立了“三公曹,主断狱事”等就说明了此点。

《通典》卷二十二《职官四》记载,成帝“置尚书五人,一人为仆射,四人分四曹,通掌图书。秘记,章奏及封奏,宣示内处而已,其任犹轻”,至于“出纳王命、赋政四海”,完全行施丞相等外朝职权则是“后汉”事了。

武帝时尚书台长官称尚书令、次官称丞。《史记》卷六十《三王世家》就有武帝时尚书令、丞的记载。张汤子张安世曾字写得秀气并兼飘逸,而且记忆超群,有过目不忘之能被武帝任为尚书令。例如,任宦官为尚书则称中书。《初学记·职官部》载: “中书令,武帝所置,出纳帝命,掌尚书奏事。初,汉武游宴后庭,公卿不得入,始用宦者典尚书,通掌图书章奏之事。”

《通典》卷二十二《职官四》记载: “秦置尚书令。尚,主也。汉因之,铜印青绶。武帝用宦官更为中书谒者令”。

司马迁曾任中书令。宣帝时“用刑法,信任中尚书宦官”,盖宽饶上书说这是“以刑余”之人, “为周(周公)、召(召公)。”

《后汉书·百官志三》本注曰:“武帝用宦者,成帝用士人,复故。”武帝即位之后,大臣可领尚书事,如昭帝时霍光以大将军“领尚书事”,宣帝时张安世曾以“大司马车骑将军,领尚书事”,等等。领尚书的大臣自然权力扩大,以霍光论,处理尚书台文书时听取尚书台有关官吏谋议后,最后由他审决,付诸执行,实际是代皇帝行施职权。

总体来说,武帝时出现的中朝是由两部分人组成:一部分是尚书台有关人员负责收发、保管、评议有关机要文书,分类整理提出意见,供皇帝使用、审决后,交执行机构办理。

另一部分是武帝从郎、大夫。公卿中选出的,并通过加官侍中、给事中、中常侍等称号形成的亲信左右,这部分的职责是出纳王命,通过诘难丞相等公卿大臣和直接被委派为使臣处理有关问题,贯彻武帝意图。总之,通过中朝的设置大大加强了专制主义皇权对国家各方面的控制。

中朝的出现,以丞相为首的外朝权力大大削弱。《汉书·公孙弘传》载,公孙弘为相后“李蔡、严青翟、赵周、石庆、公孙贺、刘屈麓继踵为丞相,自蔡至庆,丞相府客馆丘墟而已,至贺、屈楚时坏以为马厩、车库、奴婢室矣”。这表明武帝时,他手下丞相的地位已大不如前,后经西汉后期至东汉的发展,中朝渐渐取代了以丞相为首的外朝的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