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刷新制度人气盛

唯才是举拓仕途

唯才是举是汉武帝选拔官吏的一个显著特点。他当上皇帝不久,于建元元年十月举行《举贤良对策》会议,严助和董仲舒就是在这次会议中选拔出来的。武帝即位伊始,招选天下文学才智之士,量其才能委以其任。宇内才智之士多上书言得失,企盼得武帝恩泽。其时,庄助最先进,后又得吴人朱买臣、赵人吾丘寿王。蜀人司马相如、平原东方朔、吴人枚皋,济南终军等。

宋朝人王益之所撰《西汉年纪》主父偃、严安、徐乐也是在这时被罗致在武帝左右的。

《汉书·东方朔传》也称武帝时期“朝廷多贤材”,并称赞“武帝即招英俊,程(量计)其器能,用之如不及”。这里所说“程(量计)其器能”加以任用,就是唯才是举。

元封五年(前106),大将军、大司马卫青去世,此前霍去病、公孙弘等人也已去世,而武帝的事业仍在开拓之中,在这种形势下,武帝下了一道《求茂材异等》诏,充分反映了他在用人上唯才是举的政策。

诏书内容大意是:大凡有非常之功,必然要有非常之人。所以有的又狂奔而又踢人的马能日走千里,有的士人为世俗所讥议而能立功名于世。驾车不循轨辙奔驰的马,**不羁、不遵礼度的士人,也在任用之列。

因此,武帝令州郡察吏民之中有优异的可以为将相和出使绝域的等人才都要选拔上来。这一诏令中所说“驾车不循轨辙奔驰的马,不遵礼度的士人,也在任用之列”就是唯才是举。

这与曹操后来在《求贤令》所说“唯才是举”,有像陈平一类“盗嫂受金”的人也在被推举和任用之列是如出一辙的,所以说汉武帝推行“唯才是举”的用人政策是实事求是之论并不是过誉之词。

太史公也对汉武帝唯才是举的用人政策作过评述, “至今上(武帝)即位,博开艺能之路,悉延百端之学,通一伎(技)之士,咸得自效。绝伦超奇者为右,无所阿私”。

这里所述汉武帝即位之后,广开艺能之路,悉引百端之学,有一技之能的士人,都可为国效力,而且“绝伦超技者为右(上)”,太史公这段话是对武帝唯才是举用人政策的高度赞扬。

从提拔、任用人的年龄结构来看,有霍去病那样的年轻人,也有公孙弘那样六十岁对策入仕、八十而终的老者。武帝对一些无机遇做官的老者深表同情,了解后,也封其为官。

关于汉武帝用人的多样性、广泛性,班固在《汉书·公孙弘、式儿宽传》中有所论述,其意如下:

其一,所用人才的出身职业的多样性,如有的拔于刍牧,有的擢于贾竖,有的曾为奴仆,有的出于降虏,等等。

其二,性格的多样性,有的儒雅、有的笃行、有的质直,等等。其三,特长和所担当工作的多样性,如有的定律令、有的文章好、有的滑稽、有的善于应对、有的长于历数、有的长于音律,有的长于运筹和管理经济,有的长于奉命出使绝远国度,有的能做将帅统兵打仗,有的则受命辅佐幼主,等等。各种各样有才能的人各展所长。

被选用的人中,有儒、黄老、法家、纵横、兵家、阴阳诸家,再加上武帝宠信的方术之士、卜筮之人,战国时的各家各派几乎都应有尽有了。

因此,可以说武帝的用人的特点之一是:唯才是举、不拘一格。

武帝之所以如此注意选拔人才,是因为当时时代和他所要从事的事业的需要。这样一来,就难免与一些大臣发生矛盾。

有的大臣思想保守,对武帝所要开拓的事业想都不敢想,所以处处发生冲突,汲黯就是典型的一例。

《汉武故事》载: “时北伐匈奴,南诛两越,天下**。黯数谏争,乃发愤谓上日: ‘陛下耻为守文之士君,欲希奇功于事表;臣恐欲益反损,取累于千载也。’上怒,乃出黯为郡吏。黯忿愤,疽发背死,谥刚侯。”

汲黯无疑是一位忠直的臣下,其犯颜直谏的精神也是可贵的。可是,他的保守思想和武帝的进取精神之间存在着尖锐的矛盾,这是导致汲黯悲剧下场的真正原因。为了事业的成功,武帝就必须注意选拔人才,这也是唯才是举的主要原因。

汉武帝在继承西汉初期选拔官吏制度的基础上,大胆发展、锐意创新,形成了适应多种需要,多途径。多元化的选拔、任用官吏的制度。

汉武帝时的察举分贤良、孝廉、茂(秀)才异三科。汉高帝十一年(前196),高帝下求贤诏说“贤士大夫有肯从我游者,吾能尊显之”,并要求诸侯王、郡守举荐贤士大夫遣诣(至)相国府,并签署上姓名、行状、年纪。如果有贤士大夫而不举荐即所谓“有而弗言”,免职。

这份求贤诏是汉王朝最早要求举荐贤良的诏书。文帝时开始正式举贤良,文帝前元二年(前178)诏“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以匡朕之不逮(及)”。

文帝前元十五年(前165)“诏诸侯王、公卿、郡守举贤良能直言极谏者,上亲策之,傅纳以言”。

汉武帝建元元年(前140), “诏丞相、御史、列侯、中二千石、二千石、诸侯相举贤良方正直言极谏之士”;后于元光元年五月又诏贤良对策。元光五年复诏贤良文学。武帝以后举贤良成为定制,历昭、宣、元、成而不断。

贤良科是汉代选拔高级统治人才的途径。文帝时晁错曾应“贤良文学”之选,经策试合格后以高第任中大夫,景帝时升为御史大夫。武帝时董仲舒亦应“贤良”之选经策试为江都王相,公孙弘经此科之选最后升为丞相。

贤良一科,在皇帝策试时讨论的是重大政策方面的问题,例如董仲舒《举贤良对策》讲的是统治思想和重大政策、制度方面的问题。

昭帝时贤良文学参加的盐铁会议讨论的亦是重大政策问题,等等。贤良科选举的重要性由此可见。

贤良科选举时,先是由皇帝下诏施行,名之曰“制选”。其之所以称为“制选”,是因为皇帝关于重大制度而颁布的命令称为制书,选贤良是据皇帝之命而选举的,所以称为“制选”。

根据皇帝制书的内容,中央有关机构和王国相、郡守等地方官员再根据乡里评议,选拔出符合条件的优秀人选,这叫作“察选”。“察选”出来的人,再上报、遣送至丞相府等有关机构。

然后再由皇帝亲自策试,测试的题目是由皇帝出的政治、政策方面的问题,被测试的贤良写成文章对答,这就是对策。策如为皇帝所赏识,就可以授予官职,或再经试用而后授予官职。

举孝廉在武帝前就已存在,最初是孝廉与力田等是一同举荐的。从史籍记载来看“举孝廉”作为单独的一科,最初可能是武帝时正式开始的,《汉书·武帝纪》载: “元光元年(前134)冬十一月,初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

这里说的“初令”应指最初让举孝廉的诏令,让“郡国举孝廉各一人”是说各郡与诸侯王国要分别举“孝”“廉”各一名。 “孝”与“廉”是两种德行高尚、嘉美的人,举孝子为官,就是让他们做表率、标兵,优化那时的社会风尚与精神文明建设,是为了“广教化、美风俗”“仕元元,移风易俗也”。

武帝对举孝廉非常重视,元朔元年(前128)下诏: “朕深诏执事,兴廉举孝,今或至阖(全)郡而不举一人,令‘中二千石、礼官、博士议不举者罪’。”有司上奏曰“不举孝,不奉诏,当以不敬论。不察廉,不胜任也,当免”, “奏可”。

孝廉科经武帝时的倡导推行,后来亦成定制。选上孝廉的一般在基层任职,如黄霸团察举为廉吏,由左冯翊二百石卒史补河东均输长,后又被举为廉吏“为河南太守丞”。再如赵广汉,曾因举廉吏“为阳翟令”,等等。

茂(秀)才异科为武帝时新设,设置的时间在元封五年(前106),诏书中“令州郡察吏民有茂材异等可为将相及使绝国者”,即要求举荐那些有特别的才干和能力的人,包括为世俗所讥议、**不羁(不循常规、礼法)的人也在其中。

因为当时杰出的军事将领卫青。霍去病和董仲舒、公孙弘等臣下相继去世,形势的发展又迫切需要有才之人,故此武帝才新设此选拔特异人才的新科。之后,再有特殊需要也举茂才,例如昭帝始元二年(前85),因“宗世毋(无)在位者”,所以“举茂才刘辟强、刘长乐皆为光禄大夫”。

汉武帝在元光元年举孝廉之后曾有一道制书规定: “郡国人口二十万以上,岁察一人;四十万以上二人;六十万,三人;八十万,四人;百万,五人;百二十万,六人;不满二十万,二岁一人;不满十万,三岁一人。”

“限以四科:一曰德行高洁,志节清白;二曰学通行修,经中博士;三曰明习法令,足以决疑,能按章复问,文中御史;四曰刚毅多略,遭事不惑,明足决断。”这一诏令可能一度执行过。从武帝及其后昭、宣、元各帝纪所载,贤良、孝廉、茂材的选举都是分科进行的,察举时每科也并无固定几年一次的规定,每次举荐的人数也不固定。这些都是应该注意的。

武帝以前,汉廷就有征召和招聘有才干的人为朝廷效力之举,汉武帝发展了这一选拔人才的方式。对人才能的征召汉武帝有如下两种形式:

一种是个别征召有专门特长的人,如枚乘及其子枚皋、司马相如、鲁申公等人就是如此。武帝喜爱辞赋,为太子时就闻喜辞赋的枚乘的大名,即位后,就以安车蒲轮征召其进京,没料到老年的枚乘死于路上。

枚乘小妾生子枚皋,曾传梁共王为郎,后遇罪逃入长安,被武帝“召入见待诏”,拜为郎,以辞赋善诙笑常侍左右。

同样,司马相如也是因为武帝赞赏其所作《子虚赋》被召见而常侍左右的。治《诗》学者鲁申公,是武帝在建元元年遣使“束帛加壁”,安车以蒲裹轮,用四匹马驾车子迎进京城。问治乱之事、议立明堂等。

另外,汉武帝还在社会征召有某种特长和品德高尚的人。例如,元光五年(前130),武帝“征吏民有明当时之务、习先圣之术者,县次续食,令与计偕”。

这就是向各地征召“明当时之务、习先圣之术者”,由地方政府供给伙食,并令其随上计的官吏俱来京师。

元狩六年(前117),武帝下诏“遣博士大(褚大)等六人分循行天下,举独行之君子,征诣(至)行在所(皇帝巡狩所在的地方)”。

这种征召一次绝不止一人,可能至数人、数十人,或更多。被征召的人经皇帝亲自召见,谈话、了解其特长、志趣,而后授予官职。

“北阙上书”或“公车上书”。这种选拔可以看作征召制的一种形式,其特点是被选者首先上书,而后由皇帝和有关人员审阅上书内容后,经选择再由皇帝召见而后授以官职。这与皇帝首先提出征召的形式是有区别的。

所说的“北阙上书”是在宫殿北边的门楼上上书。《汉书·高帝纪》载, “萧何治未央宫,立东阙、北阙、前殿、武库、太仓”。师古注:“而上书、奏事、谒见之徒皆诣(至)北阙。”

因此,从上书的地点看可以说是“北阙上书”。枚皋就是先在“北阙上书”之后才被汉武帝召见的。上书者应由公车司马接待、管理。因此,从管理上书的机构看可以说是“公车上书”。朱买臣也曾“诣(至)阙上书,书久不报,待诏公车”,后严助荐,被武帝召见,为中大夫。主父偃也曾“上书阙下,朝奏,暮召入见,所奏九事,八事为律令”。

《史记·滑稽列传》载东方朔的事迹说: “朔初入长安,至公车上书,凡用三千奏犊。公车令两人共持举其书,仅然能胜之。人主从上方读之,读之二月乃尽。”

东方朔这次上书,用了三千片竹简,公车令二人才搬动举起,汉武帝读了两个月才读完。看来,汉武帝对上书是认真阅读的。

这也说明汉武帝对通过“北阙上书”或“公车上书”选拔人才制度是认真推行的。通过这一途径选拔的主父偃、朱买臣、东方朔等人在当时的政治、文化生活中都起了一定作用。

通过学校培养而选拔官吏的制度也是武帝时正式建立的。太学(国立大学)设五经博士,博士教授学生,学生分两部分,一部分是由太常选送的,另一部分是由地方郡、国选送。学生毕业后,按学习成绩优劣,分配到相应机构工作。

这一制度在武帝时还未形成规模,但发展到后来规模逐步扩大,对政治生活、文化生活影响巨大。

汉武帝时还推行任子制。这是关于二千石以上的高级官员子弟为郎的规定。二千石以上之高官不但可任子为郎,还规定,任职满三年者“得任同产(同母兄弟)若子一人为郎”,此说明任子外还可任一位同母兄弟为郎。这一制度武帝尚在实行,如苏武,因其父苏建从大将军卫青击匈奴有功,封平陵侯,后为代郡太守,苏武兄弟三人“并为郎”。

再如,霍光因其兄霍去病任为郎。这种任子制度与西周的世官制不一样,西周时的世卿世禄制规定父死子继,儿子继承父亲生前的官职。任子制是高级官员可以任自己的儿子和一个兄弟为郎,担当皇帝侍从,经皇帝考察再据其才干、功绩任官。经皇帝考察、任用并非所有二千石为郎的子弟都可提拔为高官的。经事实证明,任子制也可以选拔出优秀人才,例如苏武、霍光都是当时的杰出人才。

汉武帝时,在任用官员上还采取资选制与纳资制。资选制是据家庭财产多少而选官的制度,而所谓纳资制是有产人家向政府纳钱,政府赏给官职。

景帝后元二年(前142)下诏: “今有家产十万以上纳十算算赋的人方可选官,清廉之士人当官不用那么多的家产。有市籍的商人家中财产多者亦不能当官,家中资产少于十万的也不能当官,朕很可怜和同情他们。遂规定家产四万纳四算算赋的人就可以当官。”

可以看出在景帝这道诏令之前,只有家产累计至十万才能被选拔当官,这一诏令之后,家产降到四万就可以选拔为官,这使一些家境较贫寒者也可以被选拔当官,应当说是个进步。

家有纳十算算赋或四算算赋的资产即可为官,并非说达到这一标准者皆可当官,而且还要通过向政府“纳资”方能做官。

例如说汉武帝时有个叫张释之的,就是在“纳资”五百万后才当了常待郎。再如,黄霸“武帝末以待诏人钱尝官,补侍郎谒者”。再如,桑弘羊,出身洛阳富商家庭,十三岁为侍中,其时正是武帝刚即位的建元元年(前140)。他是怎样当上侍中的呢?有的学者认为他就是通过“纳资”踏入仕途的,最后做到御史大夫。

卜式也是一位“纳资”为官的典型,《汉书·卜式传》载“是时富豪皆多匿财,唯式尤欲助费,乃召拜式为中郎”。

通过“纳资”也可得到一些有用人才,如张释之就通过这一途径当官,文帝时做到廷尉,秉公执法,做出了杰出贡献。景帝时,司马相如也曾“以资为郎”。再如桑弘羊,精于数学运算,在理财方面贡献卓著。

但是,以资产选官毕竟有消极方面,董仲舒在《天人三策》中就说“选郎吏又以富资,未必贤也”。

武帝时,由于连年战争,财政困难,这使由“纳资”当官,变为**裸的卖官鬻爵。

“武帝即位,干戈日滋,财赂衰耗而不赡,入物者补官。”其后, "府库益虚,乃募民能入奴婢得以终身复,为郎增秩及入羊为郎,始于此。”

这里讲的是武帝即位前十五年中的情况,即从建元三年(前138)徙东瓯于江淮间,建元六年(前135)王恢击闽越、元光二年的马邑之谋、元光五年通西南夷和到元朔二年(前127)卫青取河南地等耗费巨大的活动所引起的现象。

元朔五年(前124),置武功爵十一级,第一级十七万,二级以上每级二万,买至十一级,共计三十七万。出二十五万,买到武功爵第五等官者,可以“试补吏”,优先任用,买到武功爵第七等千夫相当于二十等爵

制的第九等爵五大夫,买武功爵最高可买至第八等爵乐卿。置武功爵是为“显军功”。有军功的大多越等授爵。大者封侯、卿、大夫,小者郎吏。

这使官吏任用的途径多而杂,因此官职也就虚滥耗废了。

元狩四年(前119),孔仅、东郭咸阳推行官营盐铁,出现了“盐铁家富者为吏,吏道益杂,不经选举,商人做官的更多了”。后来又令“吏得入谷补官,从二百石的郎到六百石的郡丞”等,桑弘羊又奏请“吏得入粟补官”,等等。

汉武帝推行的卖官制是为了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让富人用钱换官。其结果,虚设滥设官职,导致官吏大量增加,并使汉初以来不能当官的商人大量当官,加入封建官僚集团。结果,便形成了官僚、地主、商人三位一体的封建统治集团。

汉代位居九卿之一的郎中令,在武帝选拔、任用人才的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郎中令,武帝大初元年改名光禄勋,其属官有:大夫掌论议,有大中大夫、中大夫、谏大夫,员至数十人;郎掌守门户,出充车骑,有议郎、中郎、侍郎、郎中,多至千人;谒者掌宾赞受事,员七十人。此外,还执掌期门、羽林两支禁军。

武帝通过多种途径选拔出的人才,其中许多人都是先充当侍中、大夫、郎、谒者,而后经试用、考察提拔起来的。武将中卫青、霍去病都是从侍中提拔起来的,其他高级将领也多是从景帝、武帝时的侍从中选任的。武官如此,文官亦是。如卜式、桑弘羊等人是从郎官中提拔起来的。汲黯是从谒者选拔出来的,等等。

从这些情况可看出,武帝选拔的文、武人才先到郎中令所辖下做皇帝的文武侍从,经试用、考察而后才予以重用的。所以,郎中令在武帝选拔、任用人才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应予高度重视。

汉武帝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通过多途径、多渠道选拔了大量出身不同、才能与性格各异的官吏,经过试用、考察任用为中央和地方的长官,这样做基本上满足了当时事业发展的需要。这其中有许多成功的经验可资借鉴,但也有不少教训令人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