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开始辅政 辅政因由

随着解除威胁和扶植新贵活动的成功,武则天心中的忧虑逐渐消失了,代之而起的是由衷的喜悦和衣锦还乡的强烈愿望。

显庆五年(660)正月,在仪卫的簇拥下,武则天回到了阔别二十多年的故乡。在并州,唐高宗和武则天举行了盛大的赏赐和祭典。史载,唐高宗设宴招待“从官及诸亲、并州官属父老”, “赐醐三日”,对功臣子弟,分别给予赏赐。又“祠旧宅,以武士獲、殷开山、刘政会配食”。武则天在朝堂专门设宴招待亲族邻里故旧, “每赐物一千段,期亲五百段,大功已下及无服亲、邻里故旧有差。城内诸妇女年八十已上,各版授郡君,仍赐物等”。如此隆重的场面,在唐王朝的发祥地还是第一次出现。

在这欢天喜地的日子里,文水县的人们特别高兴,武氏家族显得更为神气。武则天本人,当然也很快活。

武则天和高宗在并州游了两个多月,直到百花竞艳,小麦抽穗的时节,才慢悠悠地回到洛阳。“衣锦还乡”是“功成名就”的标志。按照常规,武则天这一下应当效法“先贤”,老老实实地去当“理**”的皇后。但事实上,她却在“母仪万方”的同时,离经叛道,揭开掖庭宫门上的帏幕,走上了政治舞台。

有些人说,武则天的参预朝政,是由于唐高宗“昏庸”、 “昏懦”。而这种观点是与事实不相符合的。

首先, “昏庸”说缺乏根据。查“昏庸”之说,本出于《新唐书》。《新唐书》卷七十六《则天顺圣皇后武氏传》云: “(武后)已得志,即盗威福,施施无惮避,帝亦懦昏,举能钳勒,使不得专。”同书卷一百○五《长孙无忌传》云: “帝暗于听受。”同卷《褚遂良传》云: “帝昏懦,牵于武后。”卷末赞语亦云: “(高宗)内牵嬖阴,外劫谗言,以无忌之亲,遂良之忠,皆顾命大臣,一旦诛斥,忍而不省。反天之刚,挠阳之明,卒使牝味鸣辰,祚移后家。”由此可见,昏庸说的主要论据是:唐高宗为武则天所控制,按其旨意贬杀了褚遂良和长孙无忌。

如果真像《新唐书》所说,那唐高宗可以算是有些昏庸了。但事实上,《新唐书》的说法是靠不住的。如前所述,褚遂良的被贬是在武则天当皇后之前,长孙无忌的被杀,是在武则天当上皇后不久的事情。试想,此时武则天还没有把皇后的位子暖热,怎么就能够“盗威福”?再说,此时她所进行的解除威胁、扶植新贵的斗争正需要唐高宗的帮助,怎么敢去“盗威福”?

褚遂良和长孙无忌等人在武则天立为皇后的过程中是最坚决的反对者,而唐高宗则是武则天最得力的支持者。很显然,长孙无忌等人和唐高宗之间在这个问题上存在着尖锐的矛盾。不仅如此,长孙无忌以国舅之亲,专横跋扈;褚遂良以顾托之重, “悖戾犯上”。二人相互勾结,拉帮结派,以元老重臣自居,权大震主,以保护既得利益;而唐高宗血气方刚,不甘心为别人所挟制,对他们的表现早已怀恨在心。这种君臣之间的矛盾,迟早要以权臣的被诛而告结束。

武则天当上皇后以后,又面临着长孙无忌等人的威胁。当这种威胁波及保护武氏的唐高宗时,必然引起唐高宗对长孙无忌等人的更加不满。所以当许敬宗等人迎合武则天解除威胁的需要,诬陷褚遂良和长孙无忌时,唐高宗就趁机将长孙无忌等人贬逐,随后又置于死地。

由此可见,褚遂良与长孙无忌之被杀,是武则天的心愿,也是唐高宗的旨意。其间根本不存在唐高宗被武则天控制的问题,当然也就不能由此判定唐高宗“昏庸”。

其次,唐高宗并无昏庸之举。大家知道,高宗是太宗的第九个儿子,在长孙皇后所生诸子中,其才智不及魏王泰,但其“忠孝”有过之而无不及。他是唐太宗亲自选定的接班人。以唐太宗之明,岂能将帝位传于昏庸之辈!史载,高宗在即位之前,曾参决朝政,颇得太宗称赞。即位之初,亦勤于国政,每日临朝,孜孜不倦。至显庆二年五月, “宰相奏天下无虞,请隔日视事”,始改为两日赴殿。在此期间,他不仅能够遵循唐太宗的大政方针,而且也表现的颇为能干:

加强法制。唐高宗十分重视法制建设,永徽初,即令长孙无忌、李劫、于志宁、张行成、高季辅等人,在《武德律》、《贞观律》的基础上修成《永徽律》。不久,又令长孙无忌等人逐条对《永徽律》进行注释,写成《唐律疏议》三十卷,颁行天下。《唐律疏议》共分名例、卫禁、职制、户婚、厩库、擅兴、贼盗、斗讼、诈伪、杂律、捕亡、断狱等十二篇,凡五百条,从不同的角度充分体现了“禁暴惩奸,弘风阐化,安民立政”的法律思想。这部法典以刑法为主要内容,同时又包括民事、婚姻、财产继承等方面的法律规范。在体例上科条简要,正文、附注、疏议、图表类型齐备。可谓“防范甚详,节目甚简”, “得古今之平”,是封建法典的代表。

从资料来看,《唐律疏议》的颁行,不仅在中国法制史上具有承前启后的作用,而且对当时社会的安定,经济的恢复和文化的发展也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很显然,唐高宗对唐朝的法制建设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求谏纳谏。高宗即位之初,便鼓励臣下进谏。他说: “朕初即位,事有不便于百姓者悉宜陈,不尽者更封奏。”永徽五年(654)十月,诏雇雍州四万一千人筑长安城外廓,要求在一月内竣工。雍州参军薛景宣说:汉惠帝修长安城,不久死亡;今复修之,必有不幸。宰相们认为,景宣言涉不顺,请加诛夷。高宗回答说: “景宣虽狂妄,若因上封事得罪,恐绝言路”,遂赦而不问。

由此可见,唐高宗确有求谏之心。不仅如此,唐高宗还能够纳谏。史载:永徽元年,高宗出猎,途中遇雨,问谏议大夫谷那律: “油衣若何为得不漏?"谷那律想提醒高宗不要因好畋而荒于朝政,便巧妙地回答说: “能以瓦为之,必不漏矣。”高宗听后,心领神会,十分喜悦, “赐那律绢帛二百匹”。

乾封二年(667),高宗“屡责侍臣不进贤,众莫敢对”。司列少常伯(即吏部侍郎)李安期回答说: “天下未尝无贤,亦非群臣敢蔽贤也。比来公卿有所荐引,为谗者已指为朋党,滞淹者未获伸而在位者先获罪,是以各务杜口耳!陛下果推至诚以待之,其谁不愿举所知!此在陛下,非在群臣也。”李安期的言辞十分尖刻,若是某些皇帝,早已勃然大怒;而高宗却“深以为然”,并不文过饰非。

赏罚分明。对贪赃违法者,坚决打击,不留情面。永徽初年,唐高祖的小儿子滕王元婴和唐太宗第七子蒋王恽搜刮民财, “皆好聚敛”。唐高宗屡次降书责问。在赏赐诸王时,独不赏滕王和蒋王,并半挖苦半讽刺地说: “滕叔、蒋兄自能经纪,不须赐物;给麻二车,以为钱贯。”羞得二王面红耳赤,无地自容。时褚遂良恃拥立之功,顾托之重,作威作福,欺压百姓,用低价强买中书省翻译人员土地。

高宗知道后,立即“左迁遂良为同州刺史”。

对政绩卓著者,则不吝赏赐,大力褒奖。

刘仁轨明察秋毫,雅而有文,从征辽东,屡立功勋,又“修录户口,署置官长,开通涂路,整理村落,建立桥梁,补葺堤堰,修复陂塘,劝课耕种,赈贷贫乏,存问孤老。渐营屯田,积粮抚士,以经略高丽”。高宗深加赏叹, “因超加仁轨六阶,正授带方州刺史,并赐京城宅一区,厚赉其妻子,遣堡降玺书劳勉之”。李劫驰骋沙场,颇立战功,为巩固李唐的辽阔版图做出了杰出的贡献。他病死后,高宗“为之举哀,辍朝七日,赠太尉、扬州大都督,谥曰贞武,给东园秘器,陪葬昭陵”。送葬之日,高宗至未央古城, “登楼临送,望柳车恸哭,并为设祭,所筑坟一准卫、霍故事,象阴山、铁山及乌德鞬勃山,以旌破突厥、薛延陀之功。”

处事果断。永徽三年(652),太宗第三子吴王恪、第十七女高阳公主与房玄龄子驸马房遗爱及驸马都尉薛万彻等人图谋夺取帝位。高宗发现后马上命宰相长孙无忌追查,绳之以法,将房遗爱、薛万彻斩首示众,令吴王恪、高阳公主自尽。显庆二年(657),高宗将赴洛阳, “鞬勃每事俭约,道路不许修理”。临出发时,突然下起了小雨。 “至灞桥鞬勃,御马蹶。”御史中丞许圉师上奏,劾进马官监门将军斛斯政则,说他进马不善,罪该处死,请付法司。高宗不假思索,立即制止,说“马有蹶失,不可责人”。

继续推行均田制。均田制产生于北魏,是一种比较先进的土地分配形式。北齐、北周和隋朝都颁布过均田法令。唐初发展了均田制,规定: “凡天下丁男,给田一顷;笃疾废疾,给四十亩;寡妻妾,三十亩,若为户者,加二十亩。所授之田,十分之二为世业,余以为口分。世业之田,身死则承户者授之。口分则收入官,更以给人。”而且扩大了均田制实行的范围,不但实施于中原,还推行到边疆地区。敦煌、吐鲁番文书中就有当地实行均田制的记载。均田制成了当时发展经济的一根巨大杠杆。

但是,贞观末年,土地兼并日益抬头,均田制面临着破坏的危机。高宗即位后,在谋求社会安定的过程中,特别下令禁止买卖口分田和永业田。从而保证了均田制的实施。

在此基础上,社会经济持续发展,主要表现在:户口显著增加,物价亦较便宜。史载,贞观时户不满三百万,至永徽三年达到三百八十万。永徽五年, “洛州粟米斗两钱半,粳米,斗十一钱”。

维护国家统一。贞观末,突厥可汗有叛者。永徽元年,高宗遣右骁卫郎将高侃击败车鼻可汗,设单于、瀚海两都护府、都督府、二十二州于其地。加强了唐王朝对漠北的管理。永徽二年七月,西突厥酋长、瑶池都督阿史那贺鲁叛唐,自称沙钵罗可汗,侵扰四邻,杀掠数千人。同年秋,高宗命右武侯将军梁建方率军征讨。六年五月,又命右屯卫大将军程知节为葱山道行军大总管继续征讨。

显庆二年、复派大将苏定方前往讨伐。苏定方率唐军顶风冒雪,昼夜兼行,终于追捕了沙钵罗,平定了西突厥。在西突厥故地,设置濠池、昆陵二都护府,又“徙安西都护府于龟兹(今新疆库车),以旧安西复为西州都护府,镇高昌故地(今新疆吐鲁番一带)”。从而巩固了唐王朝在西域的统治。

当然,唐高宗的所作所为也不是没有过错的。永徽六年,他曾容忍和支持武则天对王皇后、萧淑妃的残酷迫害,在对褚遂良、长孙无忌等人的处理上,唐高宗亦非完全站在公正的立场。但这些事实并不足以说明唐高宗是昏庸之君。

大量事实表明:唐高宗并非昏庸懦弱。因此,用唐高宗“昏懦”来解释武则天参预朝政的原因,显然是不妥当的。

同“昏庸”说差不多,又有人说:武则天之参预朝政,是由于唐高宗“惧内”。而这种观点也是值得商榷的。

所谓“惧内”,就是说唐高宗怕老婆。

在武则天立为皇后之前,唐高宗就已经拥有许多妃嫔,其中王皇后和萧淑妃刚悍猜妒,绝非温顺善良的女性。如果说唐高宗怕老婆,怎么还敢把他们废为庶人,送进地狱?当武则天没有涉及朝政、仅为昭仪时,高宗力排众议,将她立为皇后,更谈不上是由于怕她。唐高宗既然无“惧内”事实,那么以“惧内”解释武则天参预朝政的原因,当然是不恰当的。

事实上,武则天之参预朝政,既有客观条件,也有主观因素。

客观上,显庆五年(660)唐高宗得了重病, “风眩头重,目不能视”。 “风眩头重,目不能视”是什么病,尚不能确切判定。有人认为是高血压、近视眼、精神衰弱。但看起来似乎有些牵强。因为史书上有许多高宗骑马射箭,围场打猎的记载。若是高血压、近视眼,这些记载无法解释。据一位老中医分析,这是一种由“阴虚阳亢”引起的慢性疾病,难于根治,易于复发,重在调养。无论如何,风眩头重、目不能视是非常痛苦的事。

唐高宗最初染上此疾,旬月不得康复。在这种情况下,需要有人帮他临朝,处理国家事务。由谁出面好呢?当然是皇太子。可是,当时太子李弘年方八岁,且“多疾病”,根本不可能断决庶政。宰相许敬宗等人能够处理朝政,但不能完全依靠他们,否则,便有大权旁落的可能。这样,武则天就显得异常重要起来,成了惟一可以完全信赖的人选。他们既是生活中的情侣,又是政治上的伙伴。此时高宗让她帮助处理朝政,是顺理成章的事。

主观上,武则天有参预朝政的本领。如前所述,武则天自幼聪明好学,权变多智。不平凡的经历开阔了她的视野,锻炼了她的意志,丰富了她的知识,增长了她的才干。她深知前朝古代的治乱得失,又有同反对派做斗争的实际经验,政治头脑灵活,能够排忧解难,把握风云变幻;她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而且精力充沛,作风顽强,能够吟诗作文,批阅奏章,日理万机。

武则天又与唐高宗情投意合,心心相印。这种密切关系自然而然地促进了主客观因素的结合。关于这一点,史书上说得非常清楚。《资治通鉴》卷二百载:显庆五年十月,高宗“初苦风眩头重,目不能视,百司奏事,上或使皇后决之”。《唐会要》卷三亦载: “显庆五年十月以后,上苦风眩,表奏时令皇后详决,自此参预朝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