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氏族志》

长孙无忌、褚遂良与李义府、许敬宗之间的矛盾,并非简单的个人冲突,而有其深刻的社会背景,各自代表着不同阶层的利益和要求。因此,长孙无忌等人与李义府、许敬宗地位的转换,并不意味着两派斗争的结束,而仅仅是两派首脑人物的跌落与升腾。他们代表的两个阶层的社会势力并无根本性的变化。如果不从门第等级上对这两个派别的地位进行重新排列组合,支持者的既得利益就有得而复失的危险。换句话说,唐高宗和武则天要扩大其统治基础,维护已经取得的成果,就必须对这两个阶层的地位进行调整。正因为如此,在打击长孙无忌、褚遂良,重用李义府、许敬宗之余,唐高宗、武则天又进行了改《氏族志》为《姓氏录》的活动。

《氏族志》是唐太宗贞观年间修成的一部关于士族等级的书籍。士族也叫世族、门阀、阀阅、高门,是与所谓庶族、寒门相对而言的,系指世代做高官的家族。作为一种制度,它萌始于东汉,确立于曹魏,到两晋南北朝时期发展至鼎盛阶段。其主要特点是:

在政治上,依靠“九品中正”制, “平流进取,坐致公卿”,世代担任重要官职,尤其是高级文官,形成“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的局面。

在经济上,依靠政治特权,通过各种手段,占有大量的土地和劳动力。在社会生活方面,养尊处优,奢侈腐化,自相崇尚,不与庶族通婚,也不与其同乘共座。他们完全是一个固步自封的特权阶层。

然而由于他们长期的腐化堕落,不尚文习武,结果到南北朝后期,兵权和中央地方实权逐渐落入寒人之手,从而使门阀士族制度出现了危机。经过隋末农民起义的沉重打击,这一制度开始衰落。

但是,根深蒂固的士族观念还存在着。士族残余仍自相崇贵,跻身士族仍是许多人梦寐以求的理想, “族望为时所尚”。唐高祖李渊就曾不止一次地夸耀过自己的门第。

唐人苏冕曾大发感慨,说道: “创业君臣,俱是贵族,三代以后,无如我唐。高祖,八柱国唐公之孙,周明懿、隋元真二皇后外戚,娶周太师窦毅女,则周太祖之婿也。宰相萧瑀、陈叔达,梁、陈帝王之子;裴矩、宇文士及,齐、隋驸马都尉;窦威、杨恭仁、封德彝、窦抗,并前朝师保之裔。其相裴寂、唐俭、长孙顺德、屈突通、刘政会、窦轨、窦琮、柴绍、殷开山、李靖等,并是贵胄子弟。比夫汉祖萧曹韩彭门第,岂有等级以计言乎!”可见,唐初帝王将相确实多系士族。

但在当时人的心目中,他们并不是真正的最高门第。关东的崔卢李郑“犹自矜伐”,不把他们放在眼里。这对于李唐的统治是非常不利的。此外,在建唐过程中发迹的一些庶族官僚也希望抬高自己的门第。

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唐太宗才令礼部尚书高士廉、御史大夫韦挺、中书侍郎岑文本、礼部侍郎令狐德菜及四方士大夫谙练族姓者, “普索天下谱谍,约诸史传,考其真伪,以为《氏族志》”的。

高士廉等人按照传统观念,仍以山东崔干为第一等。太宗看后不悦,说: “我与山东崔、卢家,岂有旧嫌也!为其世代衰微,全无官宦人物。贩鬻婚姻,是无礼也;依托富贵,是无耻也。我不解人间何为重之。我今定氏族者,欲崇我唐朝人物冠冕,垂之不朽。何因崔干为一等?”“不须论数世以前,止取今日官爵高下之等级。”于是高士廉等将崔氏降为第三等。共录二百九十三姓,一千六百五十一家,分为九等。书成,颁行天下。

可见,唐太宗修《氏族志》的目的,是为了推崇唐朝冠冕,就是说为了打击那些不利于自己统治的旧门阀土族,扶植那些在唐朝的建立和统一过程中立有战功,在“玄武门之变”中支持自己的谋臣猛将,以巩固李氏王朝的统治。事实上,《氏族志》问世以后,也确实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这样的作用。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社会的发展,《氏族志》成了士族的护身符和社会不安定的因素之一。一方面,它完全变为维护元老重臣和达官贵人利益的工具。在它的保护下,元老功臣和贞观旧僚不仅控制了朝廷要职,而且与旧士族势力相结合,大都形成了比较雄厚的私人势力。

另一方面,它也变成了阻碍“寒庶”晋升的一大障碍。当时,庶族势力发展很快。不少人在经济上发了迹,要求相应的政治地位,但仕途多为士族控制;有些人虽然通过科举入仕,也常常“挠不得进”,因而反感《氏族志》。这种情况在永徽六年皇后废立问题发生后表现得更为明显。

这样,对唐高宗来说,修改《氏族志》已不可避免。武氏家族此时虽已显达,但究其门第,不过是一个地方富商,不在《氏族志》之内。因此,修改此书,更是武则天的愿望。所以,唐高宗下令废祖宗之成规,修改《氏族志》。

《资治通鉴》卷二百显庆四年六月条云:

丁卯(22日),诏改《氏族志》为《姓氏录》。初,太宗命高士廉等修《氏族志》,升降去取,时称允当。至是,许敬宗等以其书不叙武氏本望,奏请改之。乃命礼部郎中孔志约等此类升降,以后族为第一等,其余悉以仕唐官品高下为准,凡九等。于是士族以军功致位五品,预士流。时人谓之“勋格”。

《唐会要》卷三十六云:

显庆四年九月五日,诏改《氏族志》为《姓录》。上亲制序,仍自裁其类例。凡二百四十五姓,二百八十七家。以皇后四家,鄙公、介公、赠台司、太子三师、开府仪同三司、仆射为第一等,文武二品及知政事者三品为第二等。各以品位为等第,凡为九等,并取其身及后裔。若亲兄弟,量计相从,自余枝属,一不得同谱(注云:初、贞观《氏族志》称为详练。至是,许敬宗以其书不叙明皇后武氏本望,李义府又耻其家无名,乃奏改之。于是委礼部侍郎孔志约、著作郎杨仁卿、太子洗马史元道、太常丞吕才等十二人,商量编录。遂立格,以皇朝得五品者,书入族谱。入谱者,缙绅士大夫咸以为耻。议者号其书为勋格)。

《旧唐书》卷八十二《李义府传》云:

初,贞观中,太宗命修《氏族志》,勒成百卷,升降去取,时称允当,颁下诸州,藏为永式。义府耻其冢代无名,乃奏改此书,专委礼部郎中孔志约、著作郎杨仁卿、太子洗马史玄道、太常丞吕才重修。志约等立格云:“皇朝得五品官者,皆升士流。”于是兵卒以军功致五品者,尽入书限,更名为《姓氏录》。由是缙绅士大夫多耻、被甄叙,皆号此书为“勋格”。

上述记载。略有出入。如诏改《氏族志》为《姓氏录》的时间,《通鉴》作六月二十二日,《唐会要》作九月五日;《唐会要》云改《氏族志》为《姓录》,无“氏”字,等等。但总的看来,只有详略的差别,没有实质的不同。相互比勘,可以看出:发起此举者为许敬宗,李义府。决策者是唐高宗。修撰者是孔志约等十二人。取舍的标准是当时官职的高低。旨在提高皇后武则天和现任重要官员的门第。书成,不为“士大夫”所喜。与《氏族志》相比,《姓氏录》多一百卷。

但所列士族少了四十八姓、家。在二百四十五姓、二百八十七家士族中,还有不少是新升的。前六点表明了修改状况。第七点最为重要,由此可见,《姓氏录》对旧士族包括亲士族的打击是何等沉重。无怪乎他们对《姓氏录》极为不满而谓之“勋格”。

虽然一些“士大夫”对此举极为不满,但由于新进士族有比较开拓的精神风貌,由于不少家旧士族特权的丧失为广大庶族跻身仕途敞开了道路,因而,这一改革可以说获得了巨大的成功。从此,支持者的力量更加广泛、雄厚;武则天的皇后地位进一步趋于巩固。而这时武则天并未走出帏幕。掖庭宫中的武皇后,通过唐高宗手中的权柄,实现了自己的愿望。他们有了共同的政治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