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奴隶

元朝蒙汉地主阶级的联合绕治,带来了落后的奴隶制度,驱、奴的数量很大,大量的劳动力被掌握在私人手里,这对农业生产是非常不利的。在元末长期战争中,也有不少丁壮被迫为奴隶。红巾军起义以后,打击的矛头针对着蒙、汉地主,这一批地主被消灭了,所役使的大量奴隶也得到了解放;有些奴隶参加了革命斗争,从而改变了阶级成分。面对这种社会变革的新形势,朱元璋的立场是矛盾的,为了掌握更多的劳动力,有利于农业生产的发展,他下令解放奴隶,同时,他还立下法令,不许庶民蓄奴,明律规定:“庶民之家,存养奴婢者,杖一百,即放为良。”“福建两广等处,有豪户阉割人驱使者,以阉割抵罪,没官为奴。”庶民不许蓄奴,奴隶的数量当然大大减少了。但是,他是地主阶级利益的代表人,贵族、官僚、乡绅的蓄奴权利,则是被法律承认、保护的。他解放了一大批奴隶,并且不许庶民蓄养奴隶,是为了争取更多的农业生产劳动力,同时又肯定了地主阶级蓄养奴隶的合法地位,则是为了保护自己本阶级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