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的任用制度

在统治阶级内部斗争中,朱元璋无情地打击了一部分大地主,那么,朱家政权的支柱是广大的中小地主的富农。在他的官僚机构中,官员的来源主要来自这个阶层。

官员的任用制度,有荐举、学校和科举三种。

荐举就是任用地主作官,地主有文化,有历史知识,能够办事,更重要的是他们的利益和皇家一致。远在下金陵时,就录用了儒士夏煜、孙炎、杨宪等十几人。龙凤十年三月,命中书省引拔卓肇奇伟之才,地方官选民间俊秀年二十五以下,资性明敏,有学识才干的荐举到中书省,和年老的官员参用。十年以后,年老的退休了,年轻的也学会办事了。从此州县每年荐举人到中书省。朱元璋还不时派使臣到各地访求贤才,名目有聪明正直、贤良方正、孝悌力田、儒士、孝廉、秀才、人才、耆民、富户、税户人才等,而以儒士为最多。朝廷和地方大小官员都可以举荐,被举荐的又可以转荐,有一举出来便做朝廷的大官,如尚书、侍郎和地方的布政使、参政、参议的。最多的一次到过三千七百多人,次多的一次为一千九百多人,至于几个人,几十个人一批的,那就不胜枚举了。

荐举只是选用中小地主中会办事的人才,为了培养新的统治人才,还得创办学校,设立国子监。

国子监的教职员由吏部任命。学生有两类:一类是官生;一类是民生。官生又分两类,一类是皇朝品官子弟;一类是外国留学生,如日本、琉球、暹罗等国的学生,和内地西南各土司酋长的子弟。官生是由朝廷指派分发的。民生是由各地地方官保送的府、州、县的生员。官生民生总共名额一百五十名,其中民生只占五十名。可见国子监原来是以培养官生为主的学校。后来官生入学的日少,民生保送的日多,以洪武二十六年(1393)在学人数为例,学生总数八千一百二十四名,官生只占四名,国子监已经成为广泛训练民生做官的机构了。

功课内容分御制大诰、大明律令、四书、五经、刘向说苑等书。其中最重要的是大诰。

从洪武二年到三十一年(1369—1398)这一时期国子监生任官的情形来

看:第一,监生并没有一定的任官资序,最高的有做到地方大官从二品的布政使,最低的做正九品的县主簿,以至无品级的教谕。第二,监生也没有固定的任官性质,朝廷的部院官,监察官,寺方的民政财政官,司法官,以至无所不管的府州县官和学校官,几乎无官不可做。第三,除做官以外,在学的临生,有奉命出使的,有奉命巡行州县的,有稽核百司案牍的,有到地方督修水利的,有大批地去执行丈量、记录田地面积、订定粮额的任务的,有清查黄册的

(第一年一千二百人),有写本的,有在各衙门办事的,有在各衙门实习的,几乎无事不可以作。第四,三十年来,监生的任用官阶,以洪武二年(1369)和二十六年(1393)为最高,二年用监生为行省左右参政、各道按察司佥事及知府等官。二十六年用监生六十四人为行省布政、按察两使及参政、参议、副使、佥事等官。这是因为洪武二年建国不久,官员很缺;二十六年蓝玉党案,杀了很多地方官,需要补充的缘故。任用人数以洪武十九年(1386)为最多,“命祭酒、司业择监生千余人送吏部,除授知州、知县等职”。这也是因为洪

武十八年(1385)发生郭桓盗官粮案、洪武十九年逮捕官吏积年为民害者(均见后文),官员缺额多,必须大量补充的缘故。历史家总结说“故其时布列中外者,太学生最盛”。

地方的府、州、县学和国子监一样,都有一定的生员名额和考试制度。地方学校之外,洪武八年又诏地方立社学——乡村小学。此外,也还有地主们私人创办、和贫困知识分子赖以维持的生活的私塾。

府、州、县、社学都以御制大诰和律令作主要必修科目。

除立学以外,还派遣教师到各地任教,洪武初年因为北方经过长期战争破坏,念书的人少,特别派国子监生三百六十六人到北方各府、县办学校。这制度后来也推广到其他各布政使司,选用壮年能文的做教谕等官。

各级学校的普遍设立,教育事业发展了,这比过去任何历史时期都有了显著的进步。目的性是很清楚的,从这些机构中培养大量的中小地主、富农出身的年轻的一代,作为官僚机构的后备力量。同时,由于印刷术的进步和洪武元年颁布的书籍免税令,和科举制度的定期举行,读书、中举、做官,便不再局限于贵族、官僚、和地主阶级的子弟,一部分中农、手工业者和小商小贩的子弟,为了改换门庭,为了取得比较舒适、尊荣的地位,为了保护家族免于遭受残酷的剥削压迫,在“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社会风气鼓励之下,在家庭宗族支持之下,买得了书本,进了私塾、社学,参加了考试,其中有一部分人公然闯进了统治阶级,成为驾于人民之上的官僚了。他们改变了阶级成分,做了官,成为地主,扩大了统治阶级的社会基础,加入了新血液,也对封建统治阶级的巩固起了作用。同时,又以阶级成分的改变,改变了他们家属以至亲戚的社会地位、政治地位,这样,就或多或少地引起各阶级的重新组合和分化。

除国子监以外,皇朝官僚的来源是科举制度。国子监生可以不由科举,直接任官,而从科举出身的人则必须是学校的生员。府、州、县学的生员(通称秀才),每三年在省城会考一次,称为乡试,及格的为举人。各布政使司的举人名额,除直隶(今江苏、安徽)百人最多,广东、广西二十五人最少,其他九个布政使司都是四十人。第二年全国举人会考于京师,称为会试。会试及格,再经一次复试,地点在皇帝的殿廷,叫作廷试,亦称殿试。复试不过是形式,意思是由皇帝亲自主持这最高级的考试,选拔之权,出于一人。发榜分一二三甲(等),一甲只有三人:状元、榜眼、探花,赐进士及第。二甲若干人,赐进士出身。三甲若干人,赐同进士出身。民间又称乡

试第一名为解元,会试第一名为会元,殿试二甲第一名为传胪。乡试由布政使司,会试由礼部主持。状元授官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官翰林院编修,二三甲考选为庶吉士的都是翰林官,其他或授给事、御史、主事、中书、行人、评事、太常国子博士;或授府推官、知州、知县等官。举人、贡生多次参加会试不及格的,可以改入国子监,也可选做小京官,或做府佐和州县正官以及学校教官,等等。

科举各级考试,专用四书、五经出题。交体略仿宋经义,但要用古人思想行文,并且只能根据几家指定的注疏发挥,绝对不许有自己的见解。格式排偶,叫作制义。这制度是朱元璋和刘基制定的。规定子午卯酉年乡试,辰戌丑未年会试,乡试在八月,会试在二月。每试分三场,初场试四书义三道,经义四道;二场试谕一道,判五道,诏诰表内科(选)一道;三场试经史时务策五道。

学校和科举并行,学校是科举的阶梯,科举是生员的出路。生员通过科举作了官以后,平日不但用不着制义,也用不着书本了。中小地主阶级子弟要作官必须通过科举,中不了举人进士是不能做官的。但是在中举之前,名为生员,却不一定真要上学,后来学校制度日益松弛,生员只需参加定期考试,平时根本不在学校,学校名存实亡,这样,科举日重,学校的地位也就日轻。学校和科举都是培养和选拔官僚的制度,学习和考试的范围完全一样,都是四书五经,不但远离实际生活,并且还禁止接触现实生活,过问政治。

科举人才一般不读四书、五经以外的书,不知时事,学校没有学生,是普遍现象。特别是这种考试制度强制盲从古人的书本,不许有新的思想,不许有和古人不同的思想,结果只能是进步的思想被扼杀了,科学的发展停滞了。在政治上,那个时代所培养的是合于统治阶级需要的驯服忠顺的官僚在学术文化上,却长期被古代的阴魂所垄断,停留在几百年前以至千多年前的水平上,这个损失是非常巨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