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立国之道

地主阶级政权

红巾军起义的目的是推翻蒙汉地主阶级的联合统治,就这一点来说,任务是完成了,蒙汉地主阶级的联合统治确是被推翻了。但是,更进一步,解除阶级对阶级的压迫,却失败了。广大各族人民共同斗争的胜利果实被朱元璋所吞没了。在朱元璋二十年血战的过程中,他最初掌握的主要军事力量是地主武装部队,后来一部分旧地主参加了他的政权,还陆续招降了一批地主武装部队,出身农民的红巾军将领,也由于取得政权而转化成新的地主阶级了。其中,朱元璋和他的家族便是地主阶级的代表人物。这种变化是由阶级本质决定的,家民是小土地所有者,勤劳朴素,一生在饥饿线上挣扎,在遭残酷的压迫、剥削时他们会奋不顾身起而反抗,但是还有小私有者的一面,他们渴望能有更多的土地,过更好的日子,在取得胜利以后,他们中间的一些立了功的将领,就蜕变了,成为过去他们所坚决反对的地主阶级分子了,事物的发展使他们走到了自己的反面。

元末红巾军起义对旧地主阶级发生了淘汰的作用,特别是中原地区,一部分大地主被战争所消灭了,遗留下数量很大的空闲的土地,元代后期土地过分集中的现象消失了,这些土地由无地少地的农民耕种,在一个历史时期内,中原地区的土地呈现出分散经营的过程,阶级矛盾缓和了。但在另一方面,东南地区一部分旧地主却由于战争而巩固和上升了他们的地位。同时,从战争中又涌现出一批新的地主阶级,他们占有的土地主要在东南人口较为密集的地区,旧新地主占有的土地越多,无地少地的农民也就越多,就这样,这些地区的阶级关系又紧张起来了。

这两部分地主,旧地主阶级的残存力量和新兴的地主阶级构成朱元璋统治集团的基本力量,统治基础。

此外,还由于土地分散经营的结果,农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滋生了为数广大的中小地主阶层。这部分人民经济力量不大,却人数众多,有文化,有知识,在政治上没有特权,因而不能不拥护、支持新的统治阶级,企图取得政治上的特权,来保障和扩大自己的财富。这个阶层的代表人物,当时的知识分子——儒士,是新朝官僚机构所需要的官僚的主要来源。

朱元璋和他的绝大部分将领都是贫苦农民出身的,过去都曾亲身经受过地主的剥削和压迫。但是,他初起时掌握的主要军力却是原来的地主武装,在渡江以后,地主阶级的知识分子大量参加了,浙东的几家地主大族参加了,各地的许多地主武装降附了,他的政权也就逐步变质,走到了反面,成为地主阶级的政权了。

朱元璋由农民起义领袖逐步转变成为地主阶级的政治利益的代表,他当然是尊重、维护地主阶级的利益的。但是,事情并不如他所想望的那样,大地主他也有两面性,一面同样尊重、维护他的统治;另一面,随着农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大地主们家里有人做官,倚仗政治力量,用隐瞒土地面积、荫蔽漏籍人口等手段来和皇家统治集团争夺土地和人力,直接影响到皇朝的财政、税收和人力使用, “捐税体现着表现在经济上的国家存在”。“赋税是政府机器的经济基础。”由于大地主们的隐瞒、荫蔽、强占、舞弊,皇朝的经济基础发生问题了,地主阶级内部矛盾发展了,激化了,为了保障自己的经济基础,非对大地主加以狠狠的打击不可。

朱元璋从渡江以后就采取了许多保护地主阶级利益的措施,例如龙凤四年取金华,便选用金华七县富民子弟充宿卫,名为御中军。这件事一方面表示对地主阶级的尊重和信任;另一方面也是很重要的军事措施,因为把地主们的子弟征调为禁卫军人,随军作战,等于做人质,就不必担心这些地些地主的军事反抗了。洪武十九年(1386)选取直隶应天诸府州县富民子弟赴京补吏,凡一千四百六十人。也是同样作用。对地主本身,洪武三年(1370)做了调查,以田税多少比较,浙西的大地主数量最多,以苏州一府为例,每年纳粮一百石以上到四百石的明代三眼铁火铳四百九十户;五百石到一千石的五十六户,一千石到二千石的六户,二千石到三千八百石的二户,共五百五十四户,每年纳粮十五万一百八十四石。三十年又做了一次调查,除云南、两广、四川以外,浙江等九布政司,直隶应天十八府州,地主们田在七顷以上的共一万四千三百四十一户。编了花名册,把名册藏于内府印绶监,按名册以次召来,量才选用。应该看到,田在七顷以上,在长江以南的确是大地主了,但在长江以北,就不一定是大地主,而是中小地主了。

地主对封建统治集团和农民来说,也是有两面性的。一面是他们拥护当前的统治,倚靠皇朝的威力,保身立业。朱元璋说: “孟子说:有恒产者有恒心。富民中多有素行端洁,通达时务的。”叫户部保荐交租多的地主,做命为官员、粮长。一面他又指出: “富民多豪强,故元时此辈期凌小民,武断乡曲,人受其害。”因此他对地主的政策,也是两面性的,双管齐下,一是选用作官僚,加强自己的统治基础;一是把他们迁到京师,繁荣首都,同时也削弱了地主在各地方的力量。在科举法未定之前,选用地主做官,叫作税户人才,有做知县、知府的,有做布政使以至朝廷的九卿的。例如,浙江乌程大族严震直就以税户人才一直做到工部尚书。又以地主为粮长,以为地方官都是外地人,不熟悉本地情况,容易被宿豪蒙蔽,民受其害。不如用有声望的地主来征收地方赋税,负责运到京师,可以减少弊病。洪武四年(1371)九月命户部计算土田租税,以纳粮一万石为一区,选占有大量土地纳粮最多的地主为粮长,负责督收和运交税粮。如浙江布政使司人口一百四十八万七行一百四十六户,每年纳粮九十三万三千二百六十八石,设粮长一百三十四人。粮长下设知数(会计)一人,斗级(官斗斛秤量的)二十人,运粮夫千人。并规定对粮长的优待办法,凡粮长犯杂犯、死罪和徒流刑的可以纳钞赎罪。洪武三十年(1397)又命天下郡县每区设正副粮长三名,编订次序,输流应役,周而复始。凡粮长按时运粮到京师的,朱元璋亲自召见,谈话合意的往往留下做官。

除任用地主做官收粮以外,同时还采用汉高祖徙天下豪富于关中的政策,洪武三年(1370)称江南民十四万户于凤阳(这时凤阳是中都),其中有不少是地主。洪武二十四年(1391)徙天下富户五千三百户于南京。洪武三十年又徙富民一万四千三百余户于南京,称为富户。朱元璋告诉工部官员说: “从前汉高祖这样做,我很不以为然,现在想通了,京师是全国根本,事有当然,确实不得不这样做。”

江南苏、松、杭、嘉、湖一带的地主被迫迁住凤阳,离开了原来的乡里田舍,还不许私自回去。这一措施对于当时东南地主阶级是极大的打击。旧社会的地主阶级离开了原来占有土地,也就丧失了社会地位和政治地位了。相对的以朱元璋为首的新地主阶级却可以因此而加强对这一地区人民的控制了。这些家地主从此以后,虽然不敢公开回到原籍,却伪装成乞丐,以逃荒为名,成群结队,老幼男女,散入江南诸州县乞食,到家扫墓探亲,第二年二三月间又回到凤阳。年代久了,也就成为习惯。五六百年来凤阳花鼓在东南一带是妇孺皆知的民间歌舞,歌词是:

家住庐州并凤阳,

凤阳原是好地方,

自从出了朱皇帝,

十年倒有九年荒。

地主们对做官、做粮长当然是很高兴,感激和支持这个维护本阶级利益的政权。

地主把自己的负担通过舞弊手段转嫁给“细民”“小户” “小民”,也就是贫苦农民,结果是富的更富,穷的更穷了。地主阶级侵占了皇家统治集团应得的租税和人力,贫苦农民加重了负担,皇朝一方面田赋收入和徭役征发都减少了;另一方面贫苦农民更加穷困饥饿,动摇和侵蚀了统治阶级的经济基础,阶级内部发生矛盾,斗争展开了,地主不再是良民,而是“奸顽豪富之家”,是“豪猾”了。

朱元璋斗争的对象是地主阶级中违法的大地主,办法有两条,一条是用严刑重法消灭“奸顽豪富之家”;一条是整理地籍和户口。

洪武时代大地主被消灭的情况,据明初人记载,如贝琼说:

三吴巨姓享农之利而不亲其劳,数年之中,既盈而覆,或死或徙,无一存者。

方孝孺说:

时严通财党与(胡惟庸党案,见后文)之诛,犯者不问实不实,必死而覆其宗。当是时,浙东、西巨室故家,多以罪倾其宗。

吴宽说:

吴……皇明受命,政令一新,富民豪族,划削殆尽。长洲情况:城东……遭世多故,邻之死徙者殆尽,荒落不可居。

洪武之世,乡人多被谪徙,或死于刑,邻里殆空。

有的大地主为了避祸,或则“晦匿自全”或则“悉散所积以免祸”,或则“出居外地以避之”,或则“攀附军籍以免死”,但是这样的人只占少数。江浙的“富民豪族,划削殆尽”。统治阶级内部的斗争是十分残酷的。

另一方面,经过元末二十年的战争,各地田地簿籍多数丧失,保存下来的一部分,也因为户口变换,土地转移,实际的情况和簿籍不相符合。大部分田地没有簿籍可查,大主们便乘机隐匿田地,逃避皇朝赋役;有簿籍登载的田地,登记的面积和负担又轻重不一,极不公平合理。朱元璋抓住这中心问题。对大地主进行了长期的斗争。方法是普遍丈量田地和调查登记人口。

丈量田地所用的方法,是派使臣到各州县,随其税粮多少,定为几区,每区设粮长,会集里甲耆民,量度每块田亩的方圆,作成简图,编次字号,登记田主姓名和田地丈尺四至,编类各图成册,以所绘的田亩形像鱼鳞,名为鱼鳞图册。

人口普查的结果,编订了赋役黄册。把户口编成里甲,以一百一十户为一里,推丁粮多的地主十户做里长,余百户分为十甲。每甲十户,设一甲首。每年以里长一人,甲首一人,管一里一甲之事。先后次序根据丁粮多少,每甲输值一年。十甲在十年内先后输流为皇朝服义务劳役,一甲服役一年,有九年的休息。在城市的里叫坊,近城的叫厢,农村的都叫作里。每里编为一册,里中有鳏寡孤独不能应役的,带管于一百一十户之外,名曰畸零。每隔十年,地方官以丁粮增减重新编订服役的次序,因为册面用黄纸,所以叫作黄册。

鱼鳞图册是确定地权(所有权)的根据,赋役黄册是征收赋役的根据,通过田地和户口的普查,制定了这两种簿籍,颁布了租税和徭役制度,不但大量的漏掉的田地户口被登记固定了,皇朝从而增加了物力和人力,稳定和巩固了统治的经济基础,同时,也有力地打击了一部分大地主,从他们手中夺回对一部分田地和户口控制,从而大大增强了皇家统治集团的地位和权力,更一进一步走向高度的集中、专制。朱元璋的政权比过去任何一个皇朝,都更加强大、集中、稳定、完备了。

对城乡人民,经过全国规模的田地丈量,定了租税,在册上详细记载田地的情况,原、坂、坟、衍、下、湿、活、瘠、沙、卤的区别,并规定凡买田置地,必须到官府登记及过割税粮,免掉贫民产去税存的弊端,同时也保证了皇的财政收入;十年一次的劳役,使人民有轮流休息的机会,这些措施,当然都是封建剥削,但比之统一以前的混乱情况,则确实减轻了一些人民的负担,鼓舞了农民的生产情绪,对于社会生产力的推进,是起了显著的作用的。

朱元璋虽然对一部分大地主进行了严重的斗争,对广大农民作了一些必要的让步,一部分大地主被消灭了,一部分大地主的力量削弱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增加了。但是,这个政权毕竟是地主阶级的政权,首先是为地主阶级的利益服务的,即使对农民采取了一些让步的措施,其目的也还是为了巩固和强化整个地主阶级的统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