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洛阳北部尉

曹操二十岁的时候,举孝廉为郎,被任命为洛阳北部尉。

举孝廉是两汉选举官吏的科目之一,意谓推举孝子、廉洁之士出来做官。开始于西汉武帝时。当初,董仲舒是针对“任子”的弊病提出的,所以举孝廉与贤良之制开始尚好,发挥过积极作用,但后来逐渐变了味道,成了变相的“任子”制。荐举被官僚和世家大族所把持,互相吹捧,竞相荐举,什么样的毫无德行的人都被举为孝廉,所以当时就有了“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之讽。这就是说,曹操以“孝廉”为进阶,很可能也是一种形式而已,真正起作用的原因应当是他的家庭背景。

郎,指郎官。汉制,不管是“任子”,还是荐举出的孝廉与贤良,第一步都先为郎。郎是郎中令属官, “掌守门户,出充车骑,有议郎、中郎、侍郎、郎中,皆无员,多至千人”。照例,郎官任满,即可派出做县令、丞、尉。开始时还要经过试用,到东汉和帝永元元年(89), “初令郎官诏除者,得占丞尉,以比秩为真”,免去了试用期。如此看来,曹操就是直接由皇帝“诏除”的郎官,没有试用期,就做了正式的洛阳北部尉。

尉是掌管兵事或刑狱的官。秦汉时,在中央,有太尉掌武事,廷尉掌刑辟,卫尉掌宫门屯卫;另外还有中尉、都尉、校尉,等等。汉时,郡有郡尉,县有县尉,负责维持地方治安。后汉洛阳“置四尉,皆孝廉做,有东部、西部、南部、北部尉”。曹操做的就是其中的北部尉。推举他去就任这个差事的是当时的尚书右丞、京兆尹、司马懿的父亲司马防。曹操自己的意愿是想做洛阳令,可主其事的选部尚书梁鹄根本不考虑曹操的要求。所以,直到后来,曹操对司马防和梁鹄始终耿耿于怀。

洛阳北部尉虽是个小官,但曹操对此很是看重。他要在这里施展才能,以期引起朝廷的注意;他并没有想在这里永远做下去,但要在这初入仕途之际把自己的抱负展示于众。

《三国志·武帝纪》注引《曹瞒传》说:太祖初入尉廨,缮治四门。造五色棒,县(悬)门左右各十余枚,有犯禁者,不避豪强,皆棒杀之。后数月,灵帝爱幸小黄门蹇硕叔父夜行,即杀之。京师敛迹,莫敢犯者。

这是一段言简意赅、生动而实在的记载,记录了曹操很想一鸣惊人,急于干出一番事业让人看看的心情;反映了曹操的嗜杀性格和令行禁止的主张;突出了曹操不避强豪、嫉恨宦官专权的立场。

曹操把皇帝最为宠幸的宦官蹇硕的叔父杀了,立即轰动了京师。京师的人们,包括当朝天子和一些豪强权贵都知道了北部尉曹操的厉害,从此再没有人敢违禁夜行了。曹操不畏权势、反对宦官当道的形象,第一次亮相即收到了轰动效应。曹操的目的达到了。曹操入仕后的这一次不畏豪贵的行动,应当得到历史的肯定。

曹操的行动,沉重地打击了宦官的气焰。宦官们对曹操恨之入骨,但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因为早已有言在先, “有犯禁者,不避豪强,皆棒杀之”。宦官们在“咸疾之,然不能伤”的情况下,想出了以退为进的计策,“于是共称荐之”,说曹操有本事应该升官,从而把曹操赶出了洛阳, “迁为顿丘令”(今河南清丰县西南)。

曹操做顿丘令,时在汉灵帝熹平六年(177),年龄二十三岁。

曹操在顿丘令任上没有待得住。灵帝光和元年(178),宋皇后被废,其父及兄弟皆被诛。皇后的兄弟滤强侯宋奇是曹操的从妹夫,曹操因而“从坐免官”,离开了顿丘,非常颓丧地回到了家乡谯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