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克拉门托吸血鬼:从虐杀动物到连杀六人

提到欧洲著名的妖怪形象,“吸血鬼”肯定是绕不过去的。这种妖怪起源于巴尔干半岛的民间传说,最早的形象是爬出坟墓吸食人血的尸体,经过了艺术作品一百多年持续不断的加工,吸血鬼才变成了一种必须吸血来保持生命力、只能在夜间行动、具有超自然力量的奇幻生物。

如今,我们已经个习惯在各种各样的影视作品中看到吸血鬼的存在,甚至也已经不再觉得他恐怖。可如果有一天,有人告诉你吸血鬼真的存在,你会作何感想?

1950年5月23日,理查德·特伦顿·切斯出生在美国加州首府——萨克拉门托市的一个传统家庭中。切斯不是家中唯一的孩子,他还有一个比自己小四岁的妹妹。和大多数罪犯一样,切斯有一个噩梦般的童年,他的父亲有令人恐惧的暴力倾向,经常毫无来由地殴打孩子,作为长子的切斯总是他发泄暴力的第一选择。

由于这样的环境,切斯从小就表现出了患有精神疾病的迹象。从十岁起,他开始虐杀动物,热衷于放火并且还经常尿床。十几岁时,切斯已经成为了一个酒鬼和吸毒者,同时也成为了当地有名的“混蛋”。

1963年,一位名叫J.M.麦克唐纳的精神医生提出了一个理论,将虐杀动物、放火和尿床这三种症状称之为“反社会三联征”,她还建立了一套体系,会以此为根据对患者进行反社会性的预测。可惜的是,切斯只有一对不怎么关注他的父母,因此这些“病症”没能得到重视。

高中时,切斯曾交往过几个女朋友,但这几段感情都很快结束。这并非是因为他多情,而是因为切斯在女性面前有**障碍,这不光影响两人的感情,也让他非常自卑。18岁那年,他鼓起勇气去咨询了精神科的医生,经过检查后医生认为,造成其障碍的主要原因是压抑和愤怒,并且怀疑其已经患上了精神疾病。可惜,切斯并没有寻求进一步的治疗,原因很简单,他觉得医生是在骗自己。

成年后,切斯依旧和父母住在一起,但他们的关系还是和以前一样差。这时的切斯对毒品的依赖越来越严重,久而久之,他开始出现一些幻觉。有一次,他在家里乱砸一通,指责母亲想要毒死自己,切斯的父亲再也忍受不了这种闹剧,一气之下将其赶出了家门。

被扫地出门后,切斯和朋友在萨克拉门托合租了一所公寓。失去了最后的约束,切斯开始更加疯狂的吸毒和酗酒,他的精神病症状也越来越强烈。他好几次对朋友声称,自己的心脏停止了跳动。另外,切斯会将整个橙子按在额头上,这是因为他担心自己缺乏维生素C,并相信大脑会直接从水果中吸收这些。病情发展得越来越迅速,切斯很快用钉子将自己房间内的衣柜封死,因为他觉得有人会从里面出来伤害自己。此时,不仅是原来合租的朋友不敢继续在此居住,就连邻居都纷纷搬走——切斯曾火烧邻居的房间并声称对方的音乐吵到了自己。

就这样,切斯维持着疯狂的生活。他相信自己的颅骨已经裂开,并开始在皮肤下移动,全身的骨头也变得乱七八糟,为此他剃了光头,时刻严密监视骨头的动向。这时切斯的亲人终于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开始带着他求医。一名医生曾诊断切斯患有偏执型精神分裂症,并要求其留院进行72小时医学观察,但他却找了个机会逃跑了。

回到自己的公寓之后,切斯开始大量杀死并解剖自己购买的兔子,然后生吃它们的内脏。有时他会把一些带血的肠子放进搅拌机里打碎,然后喝下粘稠的**。这些做法都是为了预防切斯臆想出来的“心脏萎缩”。1975年,他将兔子血注射进了自己的静脉,这引发了血液中毒,切斯随之被送进了医院。

在那里,切斯再次被确诊为精神分裂症。医生对其采取了常规的药物治疗,但效果并不明显。在治疗过程中,医护人员还给他起了一个恐怖的绰号——吸血鬼“德古拉”,这源于一次发现,有一天,照顾他的护士发现切斯嘴边有新鲜的血液,随后她在窗外找到了两只被扭断脖子的小鸟,同房的病人也指出,切斯喝了这两只鸟的血。

这次饮血后不久,切斯的病情出现反复,而且比之前的任何时候都要严重,他总是手舞足蹈着,胡言乱语,说自己的血正在慢慢干涸,说有人偷走了自己的肺动脉,导致自己的头开始变形,还说自己曾有一段特殊的经历——高中时曾被一个纳粹组织从学校中绑走,并被其种下了蛊毒。

在医生为他加大了药物剂量之后,切斯的病情又稳定了下来,被医生诊断为“不再对社会构成威胁”。1976年,26岁的切斯离开了精神病院,重获自由。

出院后,切斯仍需按时服药以稳固疗效,可他的父母依旧不想照顾他,只是为其重新租了一所公寓居住。失去了监管,切斯再次失控,重新干起了虐杀小动物的勾当。

有一次,他偷偷溜进邻居的家中,将宠物狗偷走虐杀,之后还意犹未尽地打电话给邻居,将自己的恶行亲口告诉对方。也是在这段时期,切斯疯狂地迷恋上了虐杀少女的“山腰绞杀手”,不但将其当作自己的人生偶像,还坚信自己和“山腰绞杀手”一样,都是纳粹和外星人留在世间的遗物,是阴谋论的受害者。

因为沉迷杀戮,原本高大俊朗的切斯开始不修边幅。他不洗澡、不刷牙,平时也不吃正常的食物,只喜欢生吃那些被杀的小动物。身高一米八的他,体重只有66公斤,整个人看起十分虚弱。

1977年7月的一天,切斯来到母亲家,将一只猫的尸体扔在地板上,然后当着母亲的面,一边尖叫一边把手上残留的血涂在自己的脸上。他的母亲在目睹儿子一系列的疯狂举动后,竟然不发一言,十分平静地转身回屋,没有向任何人提起过这件事。

同年8月3日,内华达州的警察在金字塔湖附近巡逻时,发现了一辆可疑的福特轿车,车里有两把手枪、一堆衣服、还有一个盛满了血和内脏的大桶。随后,警方在一旁的沙滩上找到了这辆福特轿车的车主——切斯,当时他赤身**、浑身鲜血,见到警察之后转身就跑,随即被巡逻警员追上并带回了警局。面对审讯,切斯声称这些血都是从自己身上渗出来的,但警方经过化验得知,不论是血还是内脏,其实都来自一头牛。

由于受害者不是人类,警方只能将切斯放走。当时处理此案的警员们不会想到,这会是他们阻止这位连环杀人犯行凶的最后机会。

1977年12月29日,51岁的工程师安布罗斯-格里芬陪着妻子莉迪亚来到超市购物,一番选购后,他们抱着买好的东西来到车子前准备回家。正当格里芬要打开车门时,莉迪亚忽然听到一阵奇怪的爆裂声,格里芬随后就倒下了。莉迪亚以为丈夫突发心脏病,惊慌失措地准备施救,靠近才发现丈夫竟然中枪了。

案发后,格里芬的儿子对警察说,那天早上他曾看见有邻居拿着一把手枪在街上徘徊。警方随即拘留了格里芬的邻居,但是经过弹道检测,发现邻居持有的手枪与杀害格里芬的手枪不一致。

距离格里芬枪击案才半天,警方就再次接到报案,一名12岁的男孩称遭陌生男子袭击,案发地点就在距离格里芬家几个街区的不远处。他说袭击自己的是个年轻男子,看上去25岁左右,有一头棕色的头发,驾驶着一辆车牌号为“219EEP”的庞蒂亚克汽车,奇怪的是,警方没有找到这辆车。

至此,这起案子的所有线索都断了,变成了当地的无头案。直到切斯被捕,警方才得知,他便是这起案件的犯人,这也是他连续犯案的前奏。

1978年1月23日早上,住在伯内斯街2909号的珍妮·莱顿发现一个蓬头垢面、留着长发的年轻人正向她家走来。她亲眼看着这人试图从正门和窗户进入房间,但在发现它们都上了锁后放弃。紧接着,住在隔壁、正在仓库里整理杂物的爱德华夫妇听到了家里的异响。当他们准备查看时,一个衣衫不整的年轻人从房子里冲了出来,爱德华先生想要抓住他却没能如愿。警方赶到后,发现房子里一片狼藉,罪犯实施盗窃的意图明显,但让他们不解的是,此人居然在屋里的婴儿**留下了一滩大便……

这个忽然出现在社区里的怪人就是切斯,他之所以这样乱窜,其实是在寻找“猎物”。按照他的说法,一道没上锁的门就是对他的邀请,为了找到这扇门他会不停地测试。在失败了两次后,他终于找到了猎物——特蕾莎·沃琳。

22岁的特丽萨当时已经怀孕3个月了,在切斯搜寻猎物时,特蕾莎正好出门倒垃圾,因为垃圾桶就在家门口的不远处,于是就没有锁门。趁着特蕾莎扔垃圾的空当,切斯打开门进了屋,等到特蕾莎回来,早就躲好的切斯就掏出此前杀害格里芬的那把手枪,冲着特蕾莎连开三枪,致使其当场死亡。

这次,杀人并没有让切斯的血腥欲望得到满足。他把特丽萨的尸体从客厅拖进卧室,将衣服扒光,又从厨房找来一把刀,开始肢解特蕾莎。这时的切斯,就像在参加一场狂欢派对,肢解尸体的同时,他一边把鲜血涂满全身一边对尸体进行了性侵犯。等到一切结束,切斯找来了一只杯子,装了满满一杯人血,之后一口气喝下,这才意犹未尽地离开了现场。

两天后,警察又在特蕾莎家附近发现了一只被肢解的小狗的尸体。据附近的农场主透露,此前有一个卷头发的高瘦男子来买过小狗。该男子跟其他买狗的人不太一样,他根本不在意买的狗是公是母,是大是小,只要是只狗就行。这名可疑男子就是切斯,杀死特蕾莎之后,他无法抑制自己对血液的渴望,于是重回故地,杀了一只狗来舒缓高涨的情绪,并在喝掉狗血后将尸体丢弃在了附近人家的草坪上。

一个月内接连发生了两起谋杀案,整座城市人心惶惶,而凶手见血发狂的特征,也让其拥有了属于自己的罪恶代号——“萨克拉门托的吸血鬼”。

1月27日,切斯开始了自己的第三次谋杀。当天下午,38岁的伊芙琳·米罗斯正在家中照看她22个月大的侄子大卫,她51岁的邻居丹妮·梅雷迪思这时也在,她是来帮忙照顾伊芙琳6岁的儿子杰森的。

当切斯溜进来的时候,伊芙琳正在洗澡,丹妮一个人在照顾孩子们。这个闯入者大摇大摆地走进客厅,用那把0.22口径的手枪近距离射杀了丹妮,并从她身上拿走了钱包和汽车钥匙。6岁的杰森在目睹这一幕后,想要跑到母亲的卧室里躲起来,但被紧跟在后的切斯击中头部毙命,之后躺在婴儿**大卫也一命呜呼。

伊芙琳此时对外面的情况一无所知,听到响动的她以为丹妮遇到了意外,急忙从浴室跑出来帮忙,却迎面撞上了提枪等着她的切斯。杀害伊芙琳之后,切斯重复了对特蕾莎的暴行,不但性侵了尸体,还肢解了尸体并再次喝下了受害者的血液。

在鲜血的刺激下,切斯愈发疯狂,他提着大卫的尸体前往浴室,在那里继续着肢解的“工作”,正当他准备将婴儿的大脑取出时,一阵突如其来的敲门声将他打断。敲门的是一个六岁的女孩,因为当天伊芙琳与朋友安妮约好,要将儿子杰森送到他们家,但是杰森却迟迟没有到,安妮便让自己的小女儿前去伊芙琳家查看。小女儿听到屋内明明有动静,却一直没人开门,便回家告诉了自己的妈妈,安妮联想到了最近城里的案子,急忙打电话报了警。

闻讯而来的警方破门而入,随后发现了屋内的惨象。他们随即对这栋房子展开调查,现场有大量血鞋印,鞋印与此前特丽萨被杀现场发现的鞋印一致。另外,警方还掌握了凶手逃跑的工具——丹妮的汽车。

由于案情重大,此案被联邦调查局接管。FBI认为,这一定是一名连环杀手,并迅速组织专家对此人进行了侧写:“嫌疑人是一位有精神病史或吸毒史的连环杀手,白人男性,25至30岁左右。他的外形邋遢肮脏,体型高瘦,看起来像是营养不良,他不会事先策划谋杀,不在乎留下指纹或足迹,也丝毫不想掩盖罪行,这表示即使在白天,他也可能会穿着带血的衣服外出。”

“他是独居状态,住处非常脏乱,同时还是一个孤独的人,他也许挣着微薄的工资,也许失业,考虑到他的精神状态,嫌疑人极有可能还在享受救济金补助。因为几起受害人的住处都很近,可以推测凶手没有交通工具,靠步行流窜作案,事实上他曾偷走了其中一名死者的车,这表明他可能就住在附近。而且他很可能会再次作案,直到落网。”

进行侧写的同时,警方走访了附近的居民,很多人都表示曾见过一个20岁出头的白人男子开着一辆红色的车经过,可除了这些以外,警方再也找不到其他线索了。

直到五天后,一位名叫南希·霍尔登的女子联络警方,说她认识的一名男子十分符合警方发布的侧写,这个人可能就是传闻中的“萨克拉门托吸血鬼”。

据南希所言,那天她正在离特蕾莎的住宅不远处的一家超市买东西,碰到了一个奇怪的男子,这名男子走到她的身边,问了一句:“库尔特死的时候你也在摩托车上吗?”

南希十分震惊,十年前,她和一个名叫库尔特的男孩约会过,此人之后死于一场车祸。为什么一个陌生人会知道这件事?况且这个男人自己虽然不认识,却有一种莫名的熟悉感。“你是谁?”南希问道,对方的回答有些出乎她的意料:“我是切斯。”

面前的这个男人,一点也不像南希在高中时认识的那个好学、干净利落的切斯。毕业后,南希曾从同学那里听说切斯吸毒,南希本来还不相信,现在看来这些传言是真的。

切斯肮脏的外表加上粗鲁的举止,让南希感到十分厌恶,她想尽快离开这里。没想到切斯竟然紧跟在她的身后,一直跟到了停车场,因为他想让南希捎自己一程。此时的南希已经感到害怕,她锁上车窗,踩下油门便把切斯甩在了身后。

几天后,南希在电视上看到了FBI公布的嫌疑人画像,与切斯的外貌和身形完全相符,而且她还记得当时切斯穿的就是目击者提到的那件橙色外套。意识到这绝非巧合之后,南希当即决定报警。

顺着这条线索,警方发现切斯曾在1977年12月购买过一支0.22口径的手枪,又在1978年1月10日购买了弹药。在做背景调查时,警方又找到了切斯的精神病史、一项私藏武器的指控、一系列和毒品相关的记录,这一切都与FBI的侧写吻合。

锁定嫌疑人之后,大批警员立刻赶往切斯居住的公寓,没想到切斯拒绝开门,由于没有证据无法硬闯,警方选择假装撤退,埋伏在不远处等待时机。

暮色降临,切斯终于开了门,他手里拎着一个盒子,上面沾满了血迹,不仅如此,他身上的那件橙色大衣和鞋子也都被血液染得通红。

埋伏的警员一拥而上,迅速将切斯制服。一队警员冲进了他昏暗阴沉的家中,一股恶臭扑面而来。整个房子里一团糟,四周的墙纸满是血污,到处都是垃圾、粪便,地板、天花板、冰箱以及所有的餐具全部都浸泡在血中。桌子上放着制作血液饮品的搅拌机,里面还有已经凝结的血液,在混乱不堪的茶几上,有几个宠物项圈,家中却没有任何宠物的踪影。

厨房桌子上,放着几张人体结构示意图,还有切斯自己画的一些图表。旁边散落着几张报纸,上面一些卖宠物的广告被记号笔圈了出来。令人脊背发凉的是,警方还找到了一本恐怖的日历,在特蕾莎和伊芙琳一家被杀的那天,切斯用笔在一旁写着批注“今天”,而同样的注释在这本日历上出现了44次。

经过仔细搜查,调查人员找到了三起谋杀案的作案工具——那把0.22英寸口径的手,但切斯仍然狡辩,称手枪是用来杀狗的,墙上的血也是动物的血。警方马上对切斯进行了搜身,成功找到了丹妮的钱包和汽车钥匙,铁证面前,切斯终于不再挣扎,老老实实闭上了嘴。

在审判之前,切斯的律师为了避免当事人被判死刑,搬出了切斯患有精神疾病的论调,称他所犯的罪行是没有预谋的,试图将罪名降为二级谋杀罪。切斯自己也积极申诉,称自己是为了保全性命才杀人。但控方表示,切斯很清楚自己在做什么,他具备区分善恶的能力,也不存在什么“保全性命”的需求。检查官将切斯比作一个变态,他说:“很明显,切斯读过小说《德古拉》,也了解关于吸血鬼的传说,他知道将常人的血注入到自己体内,会使自己痊愈长寿。”

1979年,法庭正式审理此案,控方出示了包括作案工具和受害人钱包、汽车钥匙在内的250项物证,以此来证明切斯绝对是出于自己的主观意愿来行凶的。在被告席上的切斯选择自己为自己辩护,此时他的体重只有49公斤,双眼深凹,眼神呆滞,看起来很憔悴。他说自己在杀人时处于半清醒状态,他承认喝过受害人的血,那是因为自己一生中大部分时间都在遭人歧视,他将自己一连串的谋杀行为归咎于不能正常与人交往。

5月8日,陪审团裁定切斯6起一级谋杀罪罪名成立,判处死刑,将在圣昆廷监狱执行毒气死刑。值得一提的是,在等待行刑这段时间里,包括黑帮成员在内的其他囚犯都不敢招惹切斯,生怕自己会被吸血。不仅如此,有一部分犯人还不停劝说切斯自杀。

值得一提的是,入狱期间,切斯曾与负责此案的FBI探员罗伯特·雷斯勒有过深入的交谈。罗伯特是著名的犯罪学专家,70年代早期曾帮助FBI成立了行为科学调查组,研究了大量暴力罪犯案件。他在《FBI心理分析术》一书中,记录了此次对谈的内容。

切斯在这次会面时谈到了他对纳粹和外星人的恐惧。他声称,虽然自己杀了很多人,但这并不是他的错,他只是为了保护自己的生命,不得已才会杀死他们。他还表示,如果不这样做,自己的毒血症就会发作,任何人站在他这个角度,都会做出像他一样的选择。

切斯要求罗伯特在他体内种下一处雷达芯片,这个芯片会帮助他们逮捕纳粹不明飞行物,从而使纳粹党人因谋杀而受审。在一次交谈过程中,切斯还突然从口袋里掏出一大把通心粉和奶酪,他说监狱工作人员和纳粹联盟试图用这个杀死自己,但被他发现了,一直藏在裤子口袋里。

他甚至还跟罗伯特谈起一种“肥皂盒效应”:“当你打开自己的肥皂盒,如果肥皂下面是干的,那么你就是正常人,如果下面是黏的,那就表示你已经中毒了,你的血液会慢慢干掉,你体内的毒虫也会腐蚀你的身体。”听起来似乎不可思议,但切斯本人却对此深信不疑。

在被判处死刑之后,由于切斯律师的坚持上诉,二审认为嫌疑人切斯精神失常,将其转入精神病院,在医院接受了一段时间的治疗后,切斯被关押进了圣昆廷监狱。1980年12月26日早上,也就是圣诞节的第二天,例行检查的监狱警卫看见切斯躺在**,呼吸均匀。到了中午11点左右,切斯仍然躺在**,但这次他却一动不动,完全没有反应。当警卫进入牢房后才发现,切斯已经没有了呼吸。随后,经过解剖尸体确定,切斯的死亡原因是过量服用药物,原来在过去的几个星期里,切斯将医生每天给他的抗抑郁药都保存了下来,蓄意谋划了这起自杀。

切斯的案件一直被FBI当作经典变态杀人狂的案例进行分析。1988年,基于切斯故事改编而成的惊恐电影《愤怒》上映,感兴趣的朋友可以搜来看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