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蕃禺少内”与乘舆之谜

与东、西两个侧室齐头并进的,是后藏室的清理。当主棺室内“头箱”和“足箱”的随葬器物全部起取之后,在靠近后藏室门道处已腾出一小块地方,从而大大方便了后藏室的清理。

后藏室略呈方形,东西宽1.8米、南北长2米,与主棺室之间仅用两条石柱分隔。作为门道,从残留的痕迹看,门道原来安设木门,只是当发掘时早已腐朽成灰,仅有两个铜门环遗落在两根石柱的附近。从门环扣有铁片折叠而成的销钉以及钉上残留的木痕推知,门板原厚四厘米。

后藏室随葬器物

据初步观察,后藏室曾数次进水,并使一些小型器物浮漂移位,散落在室内各处,东壁顶上一块石条断裂并塌落下来,将一件越式大铜鼎的口沿砸塌变形,一些陶瓮也被砸破。由于此室面积较小,随葬的大小铜、陶器等一百余件堆叠在一起,塞满全室,已无立足之地。所幸的是此室因未受人干扰,顶部落下的泥土也不多,器物全部露出,稍加清扫即可绘图、拍照。

清理工作开始后,主要考古队员杜玉生、冼锦祥决定先起取门道位置处3-5厘米厚的木炭,然后按白荣金创立的老办法,搭起木架伸入室内,把从东墙头上断落掉下并砸在越式大铜鼎上的那块断石移出室外,然后由外至内渐次向前推进。

后藏室器物分布平面图

1.残漆器 2.铁鼎 3、4、6-10、32、33、35、36、53-55、58、61、64-66.铜鼎 5(在3内).陶瓿 11.铜煎炉 12(在11下).滑石烤炉 13、17-19、105、107、110-112.陶瓮 14-16、21、22、23-31(在7、32下)、42、89-92、93-98(在90-92下)、99-104、106、108、109、113、114.陶罐 20、60.陶鼎 34.铜益 37、44、47、48.铜提筒 38、39、68.铜鉴 40、41.铜烤炉43(在41下)、88(在64下).铁钩 45、49、50、51(在44下)、71(在54下).陶三足盒46(在44内).铜异形壶52(在44下).陶双耳罐56.蒜头瓶 57、63、67、69(在68下)、72-74(在65下)、75、76(在66下)、83、85.铜鍪 59.铁三足架62.铜灯 70(在66下).铜釜、甑 77-79.铜盆 80、81.铜锅 82.银洗 84.铜匜 86(在85下).铜铎。 87.陶鱼

后藏室地面纵铺木板,清理时可见到少许的朽木与板灰痕迹,随葬器物以炊器、储盛器和盥洗器为主,如鼎、鍪、烤炉、提筒、鉴、盆以及陶瓮、陶罐等相互叠置,共有一百三十多件。从各种器物的用途推断,此室应为储藏食物、放置炊器和储容器的重要库藏。以此类推,那最早在门道边清理和后来在室内东南角地板上发现的木炭堆,应是与其他随葬品一同放进墓内,作为象征性烧煮食物的燃料而储备的。

刻有“蕃禺”的汉式铜鼎

在出土的器物中,最有特色的当属盖刻“蕃禺少内”的几件铜器。据推断,铜器上的“蕃禺”应专指南越国时期的称谓。根据《汉书·地理志下》关于南海郡的记载,班固自注:“秦置。秦败,尉佗王此地。”辖县六,番禺居首,班固自注:“尉佗都。”由此得知番禺在秦汉时为南海郡治,南越国时为都城。但是,明确写作“蕃禺”地名的仅见于此前发掘的广州1097号南越墓出土漆奁烙印和象岗古墓出土的部分铜器铭刻。《淮南子》、《史记》、《汉书》及以后各种版本的书籍都写作“番禺”,此前在广州、九龙东汉墓出土的墓砖模印文字也写作“番禺”。看来上面加草头的“蕃禺”似乎只用于南越国时期,汉武帝灭南越后,便通用“番禺”两字了。

至于“少内”铭刻,在后藏室出土的五件铜器之上全部为阴刻古隶体,与“蕃”、“蕃禺”互见或连文,这表明它们是南越国少内官署所使用或专门为少内官署所制作的器物。

从史料记载看,少内为秦置,属内史,分掌财货,有中央少内和县少内之分。汉因之,若周之“职内”。《汉书·丙吉传》载:“少内啬夫白吉曰:‘食皇孙亡诏令’”,颜师古注:“少内,掖庭主府臧之官也。”《周礼·天官·序官》职内,郑玄注:“职内,主人也,若今之泉所人,谓之少内。”据《史记》、《汉书》载,南越国有内史藩,这批刻有“少内”的铜器,进一步揭示南越国的百官制度如同汉朝,少内也应是内史的属官。

除铭刻的铜器外,还有一件上刻“乘舆”的银洗一件。此器物出土于东墙根下层,出土时与铜锅放在一起,并压于一个铜鼎之下。其形状为直口、平沿、折腹、圜底、素面。底部画五道波线,平沿处的正面和背面都有铭刻,其中正面刻“三”字,背面刻“六升畀(共)左今三斤二两、乘舆”共11个字,从字面上看,刻画浅细,不规整。考古学家麦英豪对其书写内容的释解为:某地(或某官署)共(供)献的“乘舆”用器,重“三斤二两”,容“六升”。“共”下右侧刻一“左”字,似为“左工”省文,口沿上的“三”字,应是器物编号。

至于铭刻“乘舆”两字,原指皇帝、诸侯乘坐的车子。《孟子·梁惠王下》载:“今乘舆已驾矣。”贾谊《新书·等齐》也有“天子车曰乘舆,诸侯车曰乘舆”的记载。随后泛指皇帝用的器物,并作为皇帝的代称。蔡邕《独断上》中曾有“车马衣服器械百物曰乘舆”。又“天子至尊,不敢渫渎言之,故托之于乘舆。乘犹载也,舆犹车也。天子以天下为家,不以京师宫室为常处,则当乘车舆以行天下,故群臣托乘舆以言之,或谓之车驾”等句。此银洗錾刻“乘舆”两字,表明这是南越王室的专用器;“乘舆”喻御服器械百物,也袭用汉廷称谓。

继铜器、银洗器的铭刻之后,后藏室还出土了一枚字样看起来有些特别的封泥,封泥近长方形,长2.3厘米、宽3.5厘米、厚1.5厘米,出土时一角崩损,泥块底部有木匣痕和穿绳凹沟。右侧隐约可见指纹痕迹。印面方形,田字格,边长2.1厘米,印文篆书“邻乡侯印”四字,其中“侯印”两字较清楚,“邻”字右侧残损,而“乡”字几被抹平,只从残痕中隐约可辨。“邻乡侯”到底代表或说明了什么,史籍无证。据考古学家黄展岳推断,“邻乡”当为地名。侯,《汉书·百官公卿表》载:卫尉、中尉、将作少府、属国都尉、城门校尉属官皆有侯,掌武职,司守卫,与此封泥“邻乡侯”皆不合,故疑为南越国自置。十几年前,著名历史学家陈直先生据传世封泥“临菑守印”、“济北守印”、“即墨太守”等郡名皆非汉廷设置,故推定为齐国自置之郡,并谓西汉初中期王国,皆分割各县,自置郡名。陈氏又据汉印有“胶西侯印”、“菑川侯印”、“苍梧侯印”和封泥“豫章侯印”、“临菑侯印”等,推定郡守属官有侯,此皆汉表所失载。“邻乡侯印”封泥的发现,为陈氏之说增添一例实证。据陈氏说以此类推,“邻乡”应是南越国自置之郡名,侯乃邻郡守之属官。“邻乡”地望不详,从南越国与长沙国长期为敌,以及“邻乡”属汉化地名等方面考虑,推测“邻乡”可能在南越国北境,与长沙国毗邻,邻乡侯之职责似应与汉代边郡太守都尉下之侯官相近。

由于“邻乡侯印”封泥出于后藏室,可知室中部分器物应为“邻乡侯”所赙送。整个后藏室,里面全是各种日常用具,除煮食的鼎、烤炉、银洗器外,还有盛物的陶罐等。有些罐里头还放有剁得大小相似的猪骨,有去了头和爪的禾花雀,还有鱼、海贝、虾等等,称得上是山珍海味俱全。显然,这些都是为墓主人在另一个世界的生活准备的。

经过一个多月的努力工作,整个象岗古墓地下宫殿的秘密终于揭开了。从出土的各种实物分析判断,象岗古墓的墓主,就是司马迁在《史记》中记载的南越国第二代王赵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