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岭而治
当岭南的边防得以巩固,赵佗建南越国并称王后,即着手治理这个王国。
但是,当他环顾自己的这个王国时,却未免有些心灰意冷。偌大的国土上,只有几条大河流的河畔,才各建有几座郡、县城。虽然尾随大军之后陆续来了几批商贾、谪吏、赘婿、罪徒及妇女等,但编入册籍的百姓跟中原任何一个割据势力相比,还是少得可怜,而他的王国就要依靠这些臣民做支柱。中央政府的庞大机构,众多的后宫妃嫔、内官、侍从人员,郡县的官吏,保卫边境的武将吏卒等,都由这些百姓创造的财富予以支撑。就连筑城修路、造船建屋、耕田纳赋、制作器物等,也还是由这些百姓负担。当然,在他的王国里,还有三两倍这个数目的土著瓯、骆族人民。可是,这些化外之民,都各自匿居在他们那些几乎与世隔绝的山洞里,靠渔猎为生,平时除了为一点小事相互攻打外,王国的盛衰与他们毫不相关。
面对此情,赵佗并没有气馁,他从春秋、战国时代列国的兴亡中悟出了事在人为的道理。乘着刘、项相争,无暇南顾的机会,尽力设法来建设自己的王国。一方面,他借鉴秦朝治理国家的得失,组织起一个中央集权、郡县分治的王国政府,但不仿效秦朝那样刻薄寡恩、滥施刑罚,而是有效地保护中原移民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传统,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另一方面,赵佗采取了入境随俗,遵从越人风俗习惯等措施,加强了民族融合与团结。
广州郊外出土的汉代陶船
此船于1954年在广州先烈路一座东汉墓中出土,高16厘米、长54厘米,为随葬器。由于它是依照真船的结构、形状,按比例缩小制作的,所以,它仍然是我们研究中国造船史的重要标本。
岭南越族各部在历史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文化体系与风俗习惯:在饮食上,喜食蛇蚌;服饰上,断发文身;居行上,干栏建筑,水处舟行;宗教上,巫祝盛行,使用鸡卜等。这些风俗习惯,都源于一个民族共同的心理积淀,如果轻蔑地加以否定,无疑会伤害广大越族人民的民族感情,其结果只能是加深汉越之间的民族隔阂,不利于统治;而加以尊重,则会有助于汉越人民的相互了解与和睦相处。因此,赵佗对于越俗采取的态度是:良则从之,恶则禁之。
广州郊外出土的南越国时代遗物
有俑陶楼
东汉,高29.5厘米,长28厘米,宽23.5厘米,1957年广西贵县粮食仓库出土,广西壮族自治区博物馆藏。此陶楼为灰陶质,其结构为前屋、右厢房、后阁楼、中院落。前屋前后对称各有一门,正门上立一舂米桶,悬山式顶,瓦顶刻有“歹人青□”四字。右厢房设有一门,门口躺着一只狗,房内也有一俑作舂米状。楼顶为悬山式。阁楼有两层。底层前后各有一门,左墙壁有一窦洞,洞口有一狗伸出头。上层分为三部分:中堂、左房、右披厦。中堂为庑殿式顶,左房有镂空三角形气窗,悬山式顶,右披厦为双脊斜坡顶。整座建筑有镂空直棂窗、横棂窗及刻划仿木构架纹装饰,建筑布局合理,说明汉代广西的建筑业已发展到相当水平,也反映出庄园经济的发展状况。
在服饰上,赵佗抛弃了孔孟之说,不用中原的“冠带之制”,而与越族“同其风俗”。当他在十几年之后,首次接见刘邦派来的使臣陆贾时,就从越俗,与中原的束发戴冠大相径庭,俨然以真正的蛮夷大长自居。在他的带领下,其他“居蛮中久”的中原汉族官吏也纷纷接受了越族的风俗习惯。
当然,对越人之俗,赵佗也不是完全遵从的,他曾明令禁止一些恶习。如越人好相攻击,这一点除了岭南越人各族发展程度不一样的缘故外,还代表着原始社会末期部族战争的残存形式。赵佗若遵从这个相互攻斗的恶习或对这个恶习视而不见,则南越必无宁日,并会妨碍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发展。所以,赵佗下令禁止。经过多方努力,越人相互攻击、好勇斗狠的恶习渐渐得以改正,从而促进了岭南越族各支系之间的和睦共处,加速了岭南社会的经济发展。
与此同时,赵佗为促进民族融合,大力提倡汉越通婚。自古以来,两个民族通过联姻而消除隔阂,建立和睦关系,是一条重要的历史经验,这些历史经验无不给赵佗以教益和启示。
他不仅大力提倡汉人与越族通婚,并身体力行,作出表率。如南越国丞相吕嘉家族中“男尽尚王女,女尽嫁王子弟宗室”,使赵氏与吕氏两大家族的关系盘根错节,利益趋于一致。再如南越所封的苍梧秦王赵光就与吕氏家族联姻,第二代南越王的一位夫人赵蓝也可能是越女,第三代南越王赵婴齐也娶有越女为妻,并生子赵建德。
在赵氏统治集团的带动、鼓励下,中下级官吏兵卒及其他中原汉人与越族的通婚已相当普遍。尤其是数十万秦兵,他们除了极小部分与中原来的一万五千名女子组成家庭外,大部分秦兵士卒都与驻地的越族通婚。
除此之外,赵佗还采取了因地制宜,让部分越人自治的方针政策。岭南为百越聚居之地,越族支系众多,各部越人的社会经济发展极不平衡。因此,这些支系、部族不同的越族,其势力也参差不齐。针对这些不同情况,赵佗采取了一些比较灵活、变通的统治政策,如赵佗在兼并象郡后,针对象郡一带的历史和现实情况,实行了由越人自治的办法;交趾一带,越族的部落势力十分强大,并且原部族的社会经济发展程度也比较高,已形成了比较严密的部落组织,面对此情,赵佗仅派二使者前往“典主”,同时又在交趾地区分封了一位“西于王”。这位西于王,正是组织杀死屠睢的原西讴君吁宋的后裔,在西瓯族越人中有着崇高的声望及广泛的影响。赵佗把他封为王,明显地是以安抚之策让其自治,并通过不断的经济援助,增强西瓯地区的向心力,以加强对西瓯地区的控制。
2000年,考古人员试掘发现的南越国宫殿“散水”遗迹。
2000年,考古人员在南越国宫署范围不足5000平方米的南越国宫署遗址范围内,共发现汉代、晋、南朝、唐、宋、元、明、清和民国共八个历史朝代的水井共一百四十多口。水井的形式丰富多样,有土井、竹篾井、木井、陶圈井、瓦状井、砖井、砖瓦合构井等多种,许多井的构造极其精致。图为考古人员拭掘的一汉代砖井,从井下淘出一百多件汲水罐。
南越国宫署遗址出土的野趣自然的曲渠出水闸口
在经济方面,赵佗从实际情况出发,着手改变落后的农业生产状态。他积极地把中原地区先进的农业技术引进越族地区,并教民耕种,大力传授使用铁器和耕牛技术,以提高农业生产水平。岭南越族人民逐步改变过去火耕水耨的粗放耕作方法,使越族地区农业生产发生了划时代的变化。那些百越土著对新建立的夯土城堡,堂皇的王宫、官舍,以及威武齐整的旌旗、仪仗等物,虽然感到新奇,但不甚喜欢。而对于官员们所佩带的青铜剑、铁剑,士卒们使用的铜戈、铜箭镞等,都非常羡慕。他们用惊奇的眼光,注视着戍卒及工役们使用铁斧、铁凿砍木造船,用铁锄、铁锹翻田掘地;注视着工役们驾着牛车、马车输送重物,驶着有帆的船舶在江河上疾驰……所有这些,在只有木耜、石斧、竹箭等武器和工具的土著居民们看来,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东西。于是,为了换取一把铜匕首或一件铜戈头,一柄铁斧或一具铁锹,越人不惜拿出大量的谷米、山货、翠鸟、孔雀,甚至用难得的象牙、犀角等来交换。鉴于这种情况,赵佗及其谋臣们便在各郡县、市镇设立“市官”,由官府直接与当地的土著居民进行商品交换,而把交换所得的象牙、犀角、翡翠、珠玑、香药等中原地区珍贵的宝货,成批地运到北边的关市去和汉帝国南来的商人贸易,并向他们购买了大批的牛、马、铜铁工具和器皿,然后又用这些货物与土著居民交换,由此形成了一个循环往复、连续不绝的商品交易渠道。本来在百越族人中间,早已出现了物物交换的贸易行为,但这只是在洞与洞之间,或在附近几个洞之间进行,因此彼此拿出去交换的物品,无论在品种或价值上,都是微不足道的。而有些东西,例如珍珠、紫贝、玳瑁等海产珍品,常常要通过多次交换,才辗转流传到岭北的商人手里。现在由南越国官家统一经营,不仅大大扩展了岭南地区与中原的贸易往来,而且也丰富了岭南地区市场的物品交换,百越族人很快便获得了他们所喜爱的铜铁武器和工具,而这些新的工具大大提高了他们的生产力水平。南越王国政府在这项贸易中获得了丰厚的利润,即使不向土著居民征收租赋也不愁财政匮乏;同时又通过这项措施,使一些土著居民感到大有收益,从而拥戴王国政府及赵佗本人,甚至有些邻近郡县的“化外之民”也撤销了他们山洞的樊篱。
南越国宫署遗址出土的曲渠渠底,原用大型卵石呈“之”字形铺就。
象岗南越王墓与城区史迹略图(引自《广州南越王墓》)
①秦造船遗址
②南越国宫署遗址
③南越王墓
赵佗不仅重视发展生产,而且也很重视发展文化教育事业。他推行所谓以诗书而化国俗,以仁义而团结人心的措施,让越人读书认字,学习礼仪,灌输封建伦理道德,提高他们的文化知识,使越人“渐见礼化”。两广地区的少数民族很早就使用了汉文,这对越族文化的发展和越汉间的文化交流,有着积极的意义。
在赵佗积极提倡学习文化、发展教育,以及中原先进文化的有力促进下,岭南地区的文化艺术得以迅速发展起来。考古发掘表明,岭南地区出土的陶器,其色彩和造型,具有相当高超的水准,其铜器、漆器、玉器、银器等,不但产量大,而且工艺精细、造型美观,富有浓郁的民族特色,其中尤以漆器为突出。如广西贵县汉墓出土的大批打有“布山”(“布山”为古地名)戳记的漆器,说明秦汉时期这里生产的漆器,艺术水平甚高,盒的内外都有漆彩画,其画有奔马、手持武器的战士和各种花鸟等,形象生动,富有真实感,可与同时期中国其他地区生产的漆器相媲美。出土文物中还有秦汉时期越族人民的住房模型,即“栅居式”的陶屋和“黄釉阁楼”。它设计新颖,名曰“干栏式”建筑,这种建筑风格,岭南一些少数民族至今还保持并沿用着。
正因为赵佗对南越国采取了较为合理、现实的民族政策,也就比较成功地处理了民族关系,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他不仅“和辑百越”,使得岭南“粤人相攻击之俗益止”,同时也使“中县人以故不耗减”。在赵佗的有效治理下,南越国内民族关系和睦,汉越人民友好相处。这种和睦的民族关系为增强南越国的整体实力打下了基础,创造了条件。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看,赵佗的绝秦关道及称王建国,对于中原与岭南都是有益的。就当时的中原而言,加速了秦朝统治的瓦解,对岭南而言,则不仅保证了汉越人民过上和平、安定的生活,而且保证了汉越人民经济的持续发展。赵佗的划岭而治是有一定的进步作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