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采杂糅重汉化

从忽必烈所确立的统治制度和措施便可以看出,这位诞生在蒙古黄金家族中的统治者,面对中原地区先进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有着浓厚的兴趣,并愿意学习和采纳汉法以巩固自己的统治。

但他又不肯将本民族的东西全部丢掉,而是有选择地部分保留下来。如此,在他所确立的各项制度中就形成了蒙汉杂糅的特点。其中有中原政权长期延续下来的嫡长子继承制,中央和地方的一套集权制度和机构,官吏选拔和考核制度以及法律制度等,又有蒙古民族自己的忽里台制度、怯薛制度、札鲁忽赤制度、地方投下制度和达鲁花赤制度等。

在这种蒙汉杂糅的政治体制中,汉制占据统治地位,蒙古旧制居于服从地位,忽必烈所确立的政治体制,是中原王朝政治体制的延续,既有对前代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继承,又有所发展。忽必烈所确立的这一套制度,为元代以后诸帝所沿用,而且为以后各个朝代所沿用和发展。

从忽必烈的统治思想中可看出,他想拉拢各族上层分子帮助他维护维治,又不想抛弃蒙古族的统治地位,所以确立了笼络各族,首崇蒙古的政策。

在此思想指导下,他将民间对四等人的随意称呼,发展成为一种不平等的四等人制度,在政治、经济、法律等各方面都规定了不相同的待遇,成为历史上民族歧视比较严重的一个朝代。

忽必烈这样做的目的是想保住蒙古族的统治地位和特权地位。然而,忽必烈也清楚,要想统治一个主要的不是蒙古人居住的地区或国家,光靠蒙古民族的支持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取得各民族的支持。

故此,他花大力气拉拢各族上层分子,尤其是汉族地主阶级。在中央和地方统治机构中,汉人不占据主要地位,但却占据大多数,实质具有以汉治汉的性质。对其他各族,忽必烈也注意参用,建立了各族上层分子的联合专政。

忽必烈就是在这种既想拢络汉族等各族人,又不想得罪蒙古人的矛盾的思想指导下,确立了他的蒙汉杂糅的政治体制和首崇蒙古、各族参用的用人政策。

这种政治体制和用人政策,实质属于汉法系统,在一定时期内所起到的积极作用是主要的。尤其是忽必烈本人,能够挣脱蒙古旧俗的束缚,学习中原地区的先进统治经验,大刀阔斧地采用汉法,因而他堪称是蒙古诸帝之中最有成就的佼佼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