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军制收兵权

巩固赵宋政权,真正维持国家长治久安,必须进行标本兼治,“杯酒释兵权”解除了禁兵将领的兵权,只是治“标”,改革军制才是治“本”,宋太祖赵匡胤对此有清醒的认识。

在石守信等掌握重兵的禁军将领被解除兵权的同时,其所担任的职位没有再补充人选,实际上是撤销了这些职高权重的职位。如在任命慕容延钊为节度使时,就乘机撤销了殿前都点检这个重要的禁军职位。在任高怀德为节度使时,又取消了殿前副都点检一职。石守信刚开始出任节度使时,还挂着个空名军职,不久也被解除,于是侍卫马步军都指挥使一职再也不存在了。加上先前石守信升任侍卫亲军马步军都指挥使一职后,副都指挥使没有除授,实际上空缺。这样,禁兵殿前司和侍卫亲军司两司的高级将领大多离职,职位也大多空缺。余下的几个职位,或者由庸才担任,如殿前都指挥韩重赟,就是因为他庸庸碌碌,头脑简单,容易控制,担任此职长达六年之久。既然庸才无谋,当然不可能率兵征战。韩重赟虽处殿前都指挥使之位,但从来没有率兵打过仗。史记韩重赟先后负责过修筑皇城、整葺洛阳宫殿、堵塞澶州黄河决口等,没有率兵打过仗。或者由资历粗浅者担任,如殿前都虞候张琼是在前任皇弟赵光义兼开封尹后由内外马步军都头越级擢补的,他“性暴无机,多所凌乐”,不久被人诬告不法而被赐死。侍卫亲军司的两位将领刘光义、崔彦进无论是才能,还是威望都远远不及前任高怀德等人。

因为侍卫亲军司正、副将领职位都不设置,又没有兼领的统帅,于是侍卫亲军司逐渐分裂为侍卫马军司和侍卫步军司,加上殿前司,合称“三司”,又称“三衙”。殿前司设殿前都指挥使,侍卫马军司设侍卫马军都指挥使,侍卫步军司设侍卫步军都指挥使,这就是所说的“三帅”。禁军分别由三衙的三帅统领,而总领禁军的全部权力则集中于皇帝一人手中。“三衙鼎立”改变了过去由禁军将领一人统率各军的体制,先是将兵权分散,而后再集中于皇帝,这种由分散到集中的军事体制保证了皇帝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权。

三衙虽然统领禁军,只是统管禁军的训练等事项,却没有指挥调动权。禁军的调遣和移防等指挥调动权归口枢密院管辖,“凡天下兵籍、武官选授及军师年戍之政令,悉归枢密院”。枢密院设枢密使和枢密副使,拥有调兵权,但不可以直接统率兵众。这样,握兵权和调兵权分开了。如果战事发生需派禁兵出征,统兵的将领大多临时委派其他官员担任,这样统兵权又分开了。太祖采取这样的措施分散禁军的兵权,目的在于消除唐末五代那种将领和士兵长期结合而形成“亲党胶固”的关系,防止武将发生兵变。“祖宗制兵之法,天下之兵,本于枢密,有发兵之权而无握兵之重;京师之兵,总于三帅,有握兵之重而无发兵之权,上下相维,此所以百三十余年无兵变也。”宋代一兵之出,必须有枢密院之符,而出征之兵的将帅不是管军的三衙,却是临时委派的其他官员。所以,无论是将领还是部门,都没有拥兵自重的可能,都无法对皇权构成威胁。这是一种具有创造性的制度,自宋代开始,这种兵权分离分散体制被作为祖宗家法被各朝所遵循。南宋人李纲评论说:“祖宗之时,枢密掌兵籍、虎符,三行管诸军,率臣主兵柄,各有分守,所以维持军政,万世不易之法。”宋神宗时,曾经有人建议废除枢密院而归权尚书省兵部,宋神宗说祖宗时为不让兵权专为有关部门,才专门设置机构和官员统领,使之互相牵制,哪有废除之理呢?

禁军的将领任职时间一般不会很长,而是经常加以调换。同时推行“更戍法”,经常变动禁军驻地,每隔三年或二年,甚至半年就更换一次。这时禁军驻地将领却不随之更换,从而使“兵无常帅,帅无常师”。于是,诸军在军营时间少,移防士兵相属于道,成为宋朝社会生活中一道特殊的风景。按宋人的解释,更戍法一则可以使士兵均劳逸,知艰难,识战斗,习山川,使兵不至骄惰;二则频繁调动,士兵少有顾恋家室之意。到一个陌生的地方里驻防,不易萌生“非心”。而等到刚刚熟悉环境,理顺了上下人情关系,却又不得不更戍他邦。这样将领“不得专其兵”。这后者恐怕正是宋太祖创设更戍法的苦心之所在。兵将分离政策,从另外一个角度防止将领和士兵形成根深蒂固的亲党关系,骄兵悍将想犯上作乱也没有足够成熟的内部外部条件。正如北宋人富弼所言:“天下营兵,纵横交互,移换屯驻,不使常在一处,所以坏其凶谋也。”

宋初,五代延续下来的军队约有几十万人,宋太祖对其进行整顿挑选其中的精壮者留军,老弱病残者裁汰,令其回乡从事农业生产。对既不能参加军队训练和作战又不愿归农者,就将他们作为剩员安置。建隆二年(961)五月,太祖下令殿前司、侍卫司以及各州长吏清查所部士兵,“骁勇者升其籍,老弱怯懦者去之。初置剩员,以处退兵”。剩员一般不再担负作战任务,仅供官员役使,承担各种杂役。平定荆南、湖南、后蜀、南汉、南唐后,鼓励所属军队士兵解甲归田,官府为之修造房舍,给予耕牛农具。愿留下来的作为剩员安置。这些措施消除了冗兵陷患,提高了军队战斗力。

宋朝的正规军是禁军,系主力作战部队。宋太祖为了提高禁军的作战力量,特别重视士兵的拣选,力图把全国的精兵都集中到京师。

乾德三年(965),太祖命令全国各地长官精心挑选本地区的士兵,把骁勇善战者登记造册送到京城,以便随时补充禁军缺额。同时遴选强壮士卒,定为兵样,分送各地。命令各地长官、都监按照兵样规定标准招募士兵,进行教阅训练,等其精练后送到京城。对各地选送上来的精兵,太祖都要亲自阅试。同年九月,太祖到讲武殿,亲自检阅各地送来的士兵,得其精兵一万人,以马军为骁雄,步军为雄武,隶属侍卫司。宋太祖十分重视士兵的质量。选中的士兵并不一定是身高占优势者,“琵琶腿,车轴身”者往往容易被选上,因为这种身材的人力气比较大。招兵时,不仅要按兵样度量身材,而且还要检测他们的跳跃能力,还要严格检查视力。视力检查称为“试瞻视”,一般在一定距离之外举手指让其辨别。

宋太祖沿袭唐末五代以来的募兵制,招募生活无着落的农民加入军队。特别是饥荒年,更是招募士兵的极好时机,穷困农民甚至争先恐后应召。大量饥民被招募到军队,生活有了着落,就不会形成反抗朝廷的力量。太祖对此举很感自豪,他曾对赵普说:“可以利百代者,唯养兵也。方凶年饥岁,有叛民而无叛兵;不幸乐岁而变生,则有叛兵而无叛民。”所以,后来有人称宋代饥岁莫急于防民之“盗”,而防“盗”莫先于募民为兵。宋太祖利用募兵制“兵民分离”的特点,既解决了兵源问题,又解决了“饥民为盗”的问题,可谓一举两得。

军队质量的提高,除了选兵的时候严格把关外,更重要的是有赖于平常加强训练。太祖意识到这一点,他对大臣说,晋汉以来,卫士不下数十万,然而可用者极少,原因就在于缺乏严格的训练。太祖多次检阅军队,去除冗弱。又亲自考试他们的击刺骑射武艺,把精锐士卒留下来制订训练计划,要求按时令的差异进行针对性的训练。他还经常亲临校场,检查士兵的训练情况,发现武艺不符合要求的就除其兵籍,另外安置。

宋太祖对军队的将领要求很严,严禁他们超额占用士兵。各地方曾一度出现长官占用役使士兵的现象,对训练有一些不利影响,太祖知道后,立即下令禁止更不允许。高级将领严禁培植亲兵。有一次,有人报告说殿前都指挥使韩重赟私自选取亲兵作为心腹。太祖得知后十分愤怒,准备处死韩重赟。赵普劝谏说,陛下必定不可能自己带领亲兵吧,需要选择将领率领。如果韩重赟因谗言而遭诛杀,那么人人自危,还有谁敢做陛下的将领!经赵普再三劝说,太祖才没有诛杀韩重赟,令他出镇为节度使。但是,宋太祖对高级将领及边将却另眼看待,不仅姑息他们的违法行为,还给予他们许多的特权。太祖这样做是为了确保边境安全。但是,心怀异志者不在其中。

宋太祖对士卒的要求更加严格。他曾经请教过供职过后唐的左飞龙使李承进:“庄宗以英武定中原,却享国不久,何也?”李承进回答说:“庄宗好田猎,务姑息将士,每出次近郊,禁兵卫卒必控马首曰:‘儿郎辈寒冷,望与救接。’庄宗即随其所欲给之。如此非一,失于禁戢,因而兆乱。盖威令不行,赏赍无节也。”太祖听后感叹说:“二十年夹河战争,终取得天下,不能用军法约束此辈,纵其无厌之求,以兹临御,诚为儿戏。朕今养士卒,固不吝惜爵赏,若犯吾法,惟有剑耳。”太祖通过总结后唐庄宗亡国的经验教训,确立了他的驭兵之道,即严格管理,绝不姑息不纵容,违抗军领者,该流配的流配,该杀戮的杀戮。“惟有剑耳”对太祖来说不是恐吓之辞,说说而已。建隆三年(962),云捷军士中发现有人伪刻侍卫司印章,捕捉后立即斩杀。太祖认为各军近来正忙于训练,竟尚有如此不法之徒,因而命令各军清查此类不法之徒,全部配隶海岛。乾德四年(966)查出殿前司各军中无赖之徒十多人,命令刺面配隶义丰监做劳役。

为了有效地控制军队,严肃军纪,杜绝骄兵惰卒的出现,宋太祖还制定了一系列细则,要求将士严格遵守。如不得争功邀赏,不能与军外人攀比衣食,衣服不能过长,不许穿戴红紫之服,鱼、肉、酒不得进入军营。请领月粮要亲背负,军营在城西者须到城东仓支领,军营在城东者必须到城西仓支领。当然,最重要的军法应当说是军中的所等之法,它是确立禁军内部上下级绝对隶属关系的法则。从官到兵,下级服从上司乃天经地义,下级要绝对服从上级,绝对不能有丝毫的抵触和冒犯。凡是士兵违忤、凌犯或巫告上司,即所谓“犯阶级”,必遭处死或流放。反过来,上司凌辱下级,则视为理所当然。阶级之法旨在断绝军队内部下级犯上之心,确定“军人以服从为天职”的信念,有利于军队的统一管理,统一指挥。

为了使中央政权得到巩固,宋太祖在军队布防上颇费心机,想出了内外相制、强干弱枝的办法。

宋初,军队经过整顿后,分为禁兵、厢兵、乡兵、蕃兵四种。其中禁军是中央掌握的正规军,全国的主力作战部队,禁军主要驻扎在京师及军事要地。厢军是地方长官掌握的军队,总领于侍卫司。乡兵是按户籍抽调壮丁经过编队训练的地方兵,也有由招募而来的。蕃兵是边境少数民族士兵组成的军队。宋太祖时期的军队主要由禁兵和厢兵构成,约有三十八万人。其中禁兵约二十万左右。太祖分其一半驻

守京城,另一半分驻外地。以京城的禁兵足能控制驻守外地的禁兵,外地的禁兵合起来又能与京城禁兵相抗衡,这叫作“内外相制”。史载:“艺祖养兵止二十万,京师十万余,诸道十万余。使京师之兵足以制诸道,则无外乱;合诸道之兵足以当京师,则无内变。内外相制,无偏重之患。”内外相制——无偏重之患的布防原则并不仅仅限于京城与地方兵力的配置,其他许多场所兵力的配置也同样遵循这一原则。史载:“京城之内,有亲卫诸兵,而京城之外,诸营列峙相望,此京城内外相制之兵也;府畿之营云屯数十万众,其将、副视三路者,以虞京城与天下之兵,此府畿内外之制也。非特此也,几天下之兵,皆内外相制也。”例如,除京城内外、府畿内外,各地方的驻兵,往往同时驻防三衙禁兵或侍卫马司、侍卫步司的禁兵,兵力大约相等,便于互相制约。也就是说,中央和地方、京城内外、开封府畿内外、各地之间兵力数量的部署、兵种的部署,大致上都能够保持一种力量平衡,从而达到内外相制的目的。

强干弱枝是与内外相制相配套的战略部署,它是指军队无论在数量上还是在质量上,京城都要比地方雄厚。宋太祖挑选天下精锐士卒集中到京城,兵力配置上比任何一个地方都要占绝对优势。这样布防的目的显然是为了加强京城的武装力量,弱化地方的武装力量,即强干弱枝。但地方又必须保持一定的军事力量,一则用来镇压人民的反抗;二则地方武力联合起来可与京城强大的武装力量相抗衡。

宋太祖改革军制,集中军权,把住了“兴亡以兵”现象的继续,消除军队对皇权的威胁,但是另一方面,这些措施也不利于调动将领训兵作战的积极性,士兵也多处于疲于奔命之中,无形中削弱了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