赏罚严明重法治

唐太宗说:“国家大事,唯赏与罚,假若赏赐了有功者,无功自己老老实实。犯罪之人及时受到惩罚,那些作恶的人就会悬崖勒马。”

太宗非常重视法治,把法治作为施政纲领之一,用赏罚两种手段促进各种事业的前进。唐玄宗继承其曾祖治国之道,也很重视法治。他明确指出:“有善必赏,所以劝能。有罪必诛,所以惩恶。”

营州都督府原在柳城,武周时期,契丹奴隶主入营州掠夺,并抢占营州,原州府侨迁渔阳。开元五年(717),契丹归复,当时玄宗欲复营州旧城,宋璟不同意。当时营州都督上奏,反复说明恢复旧城的必要性。结果取得玄宗的支持,敕令宋庆礼、姜师度充使督工,于柳州重建营州城,三十天完工。并开营田八十余区,数年之间,“仓廪丰实,居人渐殷”。不久,宋庆礼升任御史中丞。

同州刺史姜师度,开元初年任陕州刺史。当时陕州粮仓是长安与洛阳间最大仓储基地,是京城粮食重要来源之一。但运粮艰难,必须先把粮食从仓城运到河边,然后装船,需用大量运力和时间。

姜师度为了解决这一困难,组织劳力掘一条地道,从仓城直接把粮食注入地道直达河边,然后装船起航。这样做既节省时间,又减少运费,为国家立了大功。

后调任河中尹,当时安邑盐池渐涸,师度率部卒努力开拓,疏通水道,设置盐屯,公私大收其利。又转同州刺史,在朝邑、河西交界处,利用古代的通灵陂,引雒水及黄河水灌溉,开稻田两万余亩,内置屯十余所,年收获万计,升将作大匠,主管全国建设事业,并赐帛三百匹。

对于那些贪赃枉法之徒,不论职位高低,玄宗皆绳之以法。如刺史裴景先,因贪污五千匹绢,被判处死刑。

宰相、太子太师萧嵩,在京郊置庄田,地尽膏腴,亩值千金。他用数百亩田贿赂太监牛仙童。事发后,贬青州刺史。

营州刺史张守珪,曾建立战功。后来欺骗朝廷,谎报军情。并贿赂太监牛仙童,贬括州刺史。

幽州长史赵含章,盗窃国家物资。左监门员外将军杨元方,受赵含章贿赂,事发以后,敕令在朝堂杖打后流放滚州,后在途中被赐死。

供奉侏儒黄觚,聪明伶俐,经常侍奉于玄宗左右。某日迟到,玄宗问其迟到原因,他回答说:“途中遇见捕盗官,他与我争路,我很生气,把他拉下马来,争吵一阵。"不到半个时辰,那捕盗官来上告,黄觚判刑,被乱棍打死。

类似以上之事很多,难以尽述。

唐朝建国时期功臣很多,当时食实封者只有二三十家,每家封户最多一千。武则天掌权以后,为收买贵族、官僚的支持,任意增加实封之家,扩大封家的税户。

到中宗复位之时,全国实封之家增加到一百四十余户,每家贵族最多有七千户,实封贵族比唐初增加四五倍。贵族封户扩大七倍,特别是武氏诸王、公主封户增加最多。

神龙元年至景云二年(705—711),中宗、韦后、睿宗为了收买贵族、官僚,大批赏赐亲王、郡王、公主。相王李旦、太平公主过去食实封各三千户,中宗朝增至五千户。其他亲王公主一般在一千户以上。睿宗时,太平公主食实封一万户。

玄宗即位以后,最初也给亲王加恩。宋王成器食实封五千五百户,岐王隆范、薛王隆业各五千户,邠王守礼一千八百户,皇妹公主一千户。

武周、中宗时期不仅实封贵族大增,而且封家自己派人到封地直接向百姓征收租调,并在租调以外多收“裹头”,弄得州县骚扰,民不聊生。

玄宗鉴于上述情况,开元初年进行了改革,具体内容包括三方面:

第一,在诛灭武、韦诸王以后,不再滥封王爵。

第二,减实封贵族的封户定额,玄宗对无故要求增加封户的贵族说:“百姓租赋,非我所有,士出万死,赏不过束帛,汝何为功,而索多户耶?使知俭啬,不亦可乎?”虽然如此,为了照顾亲族,开元以前王公封户,一般仍留原额。但开元以后王公的封户,却大量减缩,亲王最多二千户,公主一千户。

第三,禁止王公贵族直接到封地向封户征收租调,由太府寺统一发放。

打击不法贵族。薛王业内弟王仙童,仗势欺压百姓,被御史弹劾。薛王代为说情。玄宗置之不理,并敕令由中书、门下省复审。姚崇、宋璟上奏说:“仙童罪状明白,御史所言无所枉,不可纵舍。”当时明皇决定依法惩办王仙童,“由是贵戚束手”。

又如,李元纮任京兆尹时,“诸王权要之家,皆缘郑、白渠立础,以害水田,元纮令吏人一切毁之,百姓大获其利”。

倡导俭约限制奢侈。开元二年(714)七月,玄宗决心改变宫内外奢靡之风。敕令“乘舆服御、金银器玩,宜令有司销毁,以供军国之用;其珠玉锦绣焚于殿前。后妃以下皆勿得服珠玉锦绣”。

不仅制止宫内奢风,文武百官也必须厉行节约。限令“百官所服带及酒器、马衔、镫,三品以上官,听饰以玉,四品以金,五品以银,自余皆禁之。妇人服饰从丈夫,其旧成锦绣,听染为皂。自今天下毋得采珠玉、织锦绣等物,违者杖一百,二人加一等,罢两京织锦坊”。

这次玄宗下令焚毁的珠玉锦绣,虽属宫廷内部之事,并非全国。但他这样做的目的,是想移风易俗,改善社会不良风气,对全国影响很大。他不仅毁了宫廷现有的珠玉、锦绣,后来太监、“胡人”又搞珍禽、珠玉,在大臣批评指责下,玄宗也照常禁止。说明在开元前期,玄宗决心革除奢风返璞归真。

打击佛教势力,扩大朝廷税源。武则天为了利用佛教制造篡位舆论,在各州都设立大云寺。中宗时期,寺院进一步增多。

当时,高僧不仅兼并民田,而且逃避税役。左拾遗辛替否说:“今天下之寺,盖无其数,十分天下之财,而佛有七八,陛下何有之矣!”由于造寺不止,枉费数百亿。度人不休,免租庸者数十万。从而“使国所出加数倍,所入减数倍”。左拾遗虽然说得情真意切、有理有据,但朝廷却置若罔闻。

玄宗即位以后,接受姚崇建议,于开元二年(714)正月,敕令沙汰僧尼一万二千余人。二月,又令“自今所在毋得创建佛寺,旧寺颓坏应修葺者,请有陈牒检视,然后听之”。并且一再告诫,禁止贵戚百官之家与僧尼道士往来,禁止民间造佛写经。

最后是严禁厚葬,玄宗颁布了《禁厚葬制》,谈到有些人把坟墓建成田园,名为下帐。"又明器等物,皆兢骄侈,失礼违令,殊非所宜,戮尸暴骸,实由于此。”今后有司“宜令所习,据品令高下,明为节制。明器等物,仍定色数,及长短大小。园宅下帐,并宜禁绝。凡诸送终之具,并不得以金银为饰。如有违者,先决杖一百。州县长官,不能举察,并贬授远官”。

由此可见禁止厚葬的诏令并非一般号召,而是严肃的禁令,对葬家及地方官员都作出具体规定,违者以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