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小不为,善小不弃

春秋时,有一次中山君宴请都城中的士大夫,司马子其也在座,中山君分羊肉羹没有分给他。他一怒之下跑到楚国,劝说楚王讨伐中山国。中山君被迫逃亡。

逃亡途中,有两个人拿着刀尾随着他。中山君回过头来对那两个说:“你们要干什么?”这两个人说:“我家有老父,有一次饿得要死,您拿出壶中的食物给他吃。在我父亲将要死的时候,他曾说:‘如果中山有战争,你们一定要以死相报。’因此,我们追赶到这里,愿为您而死。”中山君听后仰天叹息说:“施恩不在多少,在于他正当困危之时;结怨不在深浅,在于是否伤了人心。我因为一杯肉羹而使国家灭亡,以一壶饭得到两位义士。”

《三国演义》第八十五回:刘备写给儿子刘禅的遗诏曰:“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意思是告诫刘禅,不要认为坏事小就去做,好事小就不做。想必刘备是勘破这茫茫人世,不少人“大善无力举,小事不屑为;大恶知忌避,小害不在意”的常情,才语重心长地立此遗诏的。

时间流逝了1700多年,刘备“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的警语,对今人依然很有现实意义。

善恶之别,界限分明,善虽小仍是善,恶虽小总是恶。但事物是发展变化的,小可以变大,眼前的恶小虽不足挂齿,但从量变到质变,待将来闹大时却遗患无穷。积小成大,也可成大事;坏事也要从小事开始防范,否则积少成多,也会坏大事。所以,不要因为好事小而不做,更不能因为不好的事小而去做。

从前有一个劣迹斑斑的农妇死了,阎王命令鬼把她抓去扔到油锅里面。守护她的小鬼心善,欲救出该妇人。小鬼努力地想出了妇人生前作过的一件善行,于是向阎王报告:“她曾在菜园里拔过一棵葱,施舍给一个女乞丐。”阎王听了,大发慈悲,说:“那你就拿那棵葱,到油锅边去给她,让她抓住,拉她出油锅;如果葱断了,那女人就只好永远留在油锅里。”小鬼跑到农妇那里,把一棵葱递给她:“你抓牢了,待我拉你上来。”小鬼开始小心地拉她。可是在油锅里的人看见小鬼在拉妇人,就都来抓住她,想搭帮妇人一块儿上来。这个妇人很生气,使劲地用脚踢他们,并骂道:“滚开!人家拉的是我,不是你们,那是我的葱,不是你们的。”她刚说完这句话,葱就断了。她又坠人了油锅。

古人说:“勿轻小事,小隙沉舟;勿轻小物,小虫毒身。”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一个人的堕落,往往是从一些细小的地方开始。如果一个人做了善事,哪怕那善行只是施舍了一根又细又小的葱,或是关怀民瘼之“一枝一叶”,爱就会如太阳一样,照在你身上,引导你走向真理之路。在生活里有许多人只施舍了一棵葱,而人的某种高度的事业就是从“善小”开始的。

万分廉洁。止是小善;一点贪污,便为大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