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滑法

为了解决双方最后的分歧,作一些对己方全局利益影响不大,但从对方来讲,仍不失为有利条件的让步,以促使对手做出相应让步的策略,称之为上润滑油。所谓"润滑法",其概念总的来说,是些有价值意义但其分量又不太大的文字或数字条件。不过所谓“不太大”的量,要根据交易标的所涉及的规模而有所不同。规模大的交易中较小的量,在小规模交易中也是大的量,因此,“不太大的量”,仅仅是依交易标的规模而言。除了量的概念外,还有事先已知可以用作妥协的意义,即可以退让的概念。

具体做法是,先将项目的“润滑油”列出备用。比如,某些交易谈判,可将付款条件(有时具有价格的3%~10%的份额),货币选择(可起3%~20%的调价作用),价格种类(FOB还是CFR,价差在3%~6%或更多),专家和实习生的待遇、食宿、交通标准,以及技术考核时间的长短等,作为谈判决战时的润滑剂。

运用此策略应注意:第一,不要在谈判初期,轻易让掉那些作为润滑油作用的条件。第二,运用“润滑法”的时机,一定要在最后的定价或成交阶段,即决定交易成败的时刻。否则,人们是不会关注它所能起到的作用和效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