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逢遇故人

(壹)

下雨了,轻风将雨丝追逐得在窗户外打旋。

小婷趴在窗台上,注视着玻璃外的雨滴,轻声呢喃道:“下雨了!”那小丫头一边说着,一边将窗户拉开,夹杂着雨粉的凉风灌入进了客厅。

“小婷,你一个人在公寓,准备干些什么?”我观察着窗户外的雨势,正犹豫不决是否该带伞。

妹妹挥了挥手上的海子诗集,笑语莹莹道:“读诗啊!正好趁大哥不在家,可以用大声朗读的方式,纠正我的普通话发音。”看来,昨天那个追平治的女孩讽刺小婷带有区县口音,仍旧令妹妹耿耿于怀。

“这样也好!”

我决定不打伞,选了一双专门对付下雨天的旧皮鞋,蹬上脚便出门了。

“咦?”听见我开门的声响,小婷跑到门口的鞋柜边,找出雨伞,递给我道:“大哥,你怎么不带伞哪?”

“啊——你怎么知道伞在这儿?”

“切!我又不是第一次住在你这儿。”妹妹冲我不满地挑起了眉心。

“啊!看我这记性!”我拍了一记脑门,托付道:“那晚饭就拜托你了!买菜的钱,在卧室衣柜的抽屉里。”

哪曾想,这小丫头从睡裙的口袋里,抽出了两张粉红色的票子:“就是这个?我知道了!”

“你比我还熟悉嘛!”

“大哥住在这里已经有五年了吧?”小婷琢磨道:“是该存点钱,买套自己的房子了。然后,再给我们娶个模样俊俏的嫂子回家。嘿嘿!”

“你的事还没让我省心呢!”

“是你自己瞎操心!快去上班了!”小婷将我往门外推。

我掏出手机,脸色大惊道:“哎呀!时间不早了,都是你耽搁的。”

于是,走廊里回**着我连跑带跳的脚步声。

天空飘落着毛毛细雨,仿佛是自我心底所渗溢而出的难过,到底还在为母亲的离去而悲伤不止。根据母亲的遗愿,虽然她没有明说,但母亲嘱咐我和平治照顾好小婷,所以将妹妹接到了城里来住,也是对得起母亲的此番重托。

如今,我们兄弟妹三人团聚在了一起,也算多少实现了我在这个异乡之地奋斗之一的目标,心灵也为此而获得了一丝安慰。

风风火火地赶来到公司,还好我没有迟到,心情也逐渐放松了下来。一走进办公室,大家都在谈论交战正酣的南非世界杯。几个女同事也兴致勃勃地加入进了讨论,一看就是假球迷,但装得比真球迷还兴奋。似乎这样的全球盛事不插上一脚,这人生就白活了,就算不懂足球,但跟着起哄总会吧!六月十七日,由于南非VS乌拉圭,是在北京时间的凌晨两点半开赛,很多人鏖战通宵,显然还没有睡醒,便一脑袋糨糊地赶来上班了。我既不喜欢足球运动,也没有丝毫的运动细胞,更是鲜少与公司的同事们聊天。

我正端起办公桌上的水杯,还没来得及喘口气喝口水,就听见总机打进来的电话:“沈平凡,有人找!”

我返回公司门前的服务台,前台的小范冲我努了努嘴:大厅内,一个男子坐在待客用的布艺沙发上,埋下脸,一顶花白的头发正冲抵向我的肚子。

“请问——”

随着我的声音,男子缓缓地仰起了脸,仿佛电影里的慢镜头。那是个看起来快五十岁的男子,先是定定地凝神了我好一阵,随而露出了一脸开心的笑容,直呼我的名字道:“沈平凡!”对方那副神采熠熠的模样,仿佛他乡遇故知般的惊喜。

“你是——”

“我还以为是同名同姓呢!”男子伸手朝我握来,我还没明白过来是怎么回事,手就被他给抓握住了。我正要询问你是谁,找我有什么事吗,却听闻面前的男子率先开口道:“我是越书明啊!”

我大张开嘴巴,好半天都没有反应过来,尽管脑海里已经落廓出当年那个风风光光、朝气蓬勃的大学生形象,但无法与面前的男子相互对等,则哑哑着嗓门就是发不出声音。

“怎么?吓着你了?”

“啊!”终于,我活动开喉结道:“你是越老师的大儿子?!”

“对,就是我!”

“找我有事吗?”

越书明冲我点了点头,更加满怀笑意的神色,仿佛对我充满了感激之情,不免弄得我莫名其妙。

“是我妻子让我来的。”

“你妻子?”

“她催我一定要登门拜谢——你这位帮我们找回了女儿的大恩人。”

大恩人?!这顶沉甸甸的大帽子实在太过严重了。

“啊!”我恍然明白道:“原来,游乐园里的那位女士,竟然——就是书明哥的妻子?!”

“是的!那是我的内人。”果然是历史老师的儿子,雕辞刻句文文绉绉,着实让人感觉不够直爽。“我那女儿名叫宝玲,今年冬天就该满四岁了,我快四十岁时才得到了这个孩子。”越书明发出叹息一般的声响,虽然他今年不过才四十二岁,但外表看起来实在老相。“我们得来这个孩子很不容易,前十几年一直忙于事业,终于想要个孩子了吧,我妻子却是一直怀不上。本来,我们夫妇俩都不抱有任何希望了,但还是得到了上天的眷顾,送给了我们这个孩子。因为不可能再有怀孕的机会了,内人自然将我们的女儿当作是心肝宝贝来宠。昨天在游乐园,眼见孩子不在身边,内人都快急疯了,幸好遇到了你们。所以,内人说无论如何——都要让我亲自登门——以表达谢意。”

我连忙摆手道:“其实真的没什么!”

“可能对你们兄弟妹三人来说,的确是小事一桩;但宝玲对我们全家老小而言,实在是太珍贵了。”

“当时,即便没遇到我们,也会有其他好心人,将孩子送回家的。”

然而,事实果真如此吗?我想起昨天的情形:流动的人潮中,那些欢笑的外表下,包藏着一颗颗多么冷漠且无动于衷的人心啊!人们纷纷从孩子的身边走过,却没有一个人蹲身或者低头,询问一句:孩子,你怎么了?是在找你的妈妈吗?你的家在哪儿?……

“真不好意思,耽误了你上班的时间。”越书明起身告辞道:“周末来我们家吧?内人无论如何也要宴请你们全家,以表达对恩人的感激之情。”

越书明左一句恩人,右一句恩人,夸得我实在很不好意思。

“真的不必这么麻烦。”

“正好,我们也准备为小女买份保险,却不清楚该买什么好。到时候,还希望平凡你能做个推荐。”于是,他递给了我一张纸条:“这是我的电话,下面是家庭住址。对了,把你的弟弟和妹妹也都带上吧?难得在这里遇到故乡人,我父亲也很惦记着你们呢!”

之前,我曾交代过越家老爷子的身世,越文轩是城里下乡的知识青年,因落户在了高庙村,与村里的女人结婚,便有了越书明与越书华兄弟。虽说越书明只能算作半个故乡人,但他的上述客套,倒也有理有据。

我将越书明送到公司门外,在等候电梯时,礼节性地询问:“我早就听说越伯伯退休后,就搬回城里来住了,他老人家的身体还不错吧?”

“家父的身体还行!”

随着金属大门的打开,我目送着越书明走进了电梯,眼见电梯门关闭的那一瞬间,我突然笑了,却是笑里含泪,对自己有种说不出的悲悯和难过。我从来不期盼在这座繁华的大都市里——他乡遇故知。

从来不期盼!

(贰)

这天因不用招待客户,下班后,我便径直回到了公寓。却见平治站在门外,也不知道等了多久。

“怎么突然跑到我这里来了?小婷没在家吗?”

“我敲过门,但房间里没人。”他最后吸了一口烟屁股,将烟头冲着走廊的灰墙一灭,墙上便留下了一圆疤痕似的印记。看来,这家伙的心情似乎不太好。

小婷可能跑到楼下的超市买菜去了。我用钥匙捅开门,问道:“那你不打电话给我?”

“你的手机不是关机了吗?”平治换上拖鞋,走进了客厅。

我掏出手机,因没有电了,话机便自动关机。

“啊!我忘记充电了。”

我抬头,正见平治直奔里内的卧室,似乎是在寻找着什么。

“哎!你这是在干吗?”

里屋已经是妹妹的房间,通常情况下,我是不会擅自入内。

不想,这家伙根本无视我的阻挠,冲入进小婷的房间,也不清楚绊倒了什么,里面传出“咣当”一响。我连忙跟进卧室,却见他将放置于墙角的那口箱子打开,就地而坐,正翻阅着父亲所遗留下的那堆医书。

箱子里不仅装满了父亲的藏书,他将父亲的便携式医药箱也一并带了来。果真是不再回去那个伤心之地了吗?

医药箱被撩倒在地。所有的手术器具统统皆一器一格,规矩地卡放在了理所当然的位置。我看到了那把曾经缺失的手术刀,虽然有些锈迹斑斑,但刀口却是寒射出了夺目的冷光。当下,耳边传来了那夜天崩地裂一般的雷闪电鸣之声,中间还夹杂着阿花的尖叫。

尽管我对当年的记忆仍然心存余悸,但我还是大着胆子慢慢地走了过去。

“你到底在找什么?”虽然心怀不解,但我清楚平治这么做,肯定有他自己的道理。

“这是父亲折的?”

“应该是吧!”我凑上前,见平治翻出了一套古医书。那套古书的装祯是典型的线装书老函套。函套是指在厚纸板外裱以蓝布,依据书的大小、厚度而制作的衣服套子。其包括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四面包裹,露出书册的上下口,被称之为半包式;而另一种则是将书册的六面全部包裹,被称之为全包式。弟弟手上的古医书就属于半包式函套。套内装有三本黄布封面的书册。

函套的左侧端靠上贴有白底的书签,标题为竖行的楷书——黴瘡秘錄,标题下则错有一行小字——附花柳指迷。后来,我才知道“黴”是霉的繁体字,即书名为《霉疮秘录》。翻开弟弟所指出折痕的内页,我才明白当年看到的那些图形原来是男性的**。**上开出了菜花状的形态,居然是在高庙村曾经流行一时,并且闹得人心惶惶的梅毒。无论如何,看到这么恶心的画面,再联想到这种病症的后果,自是让我感觉很不舒服。

“我记得——这是父亲折的。”平治冲自己点了点头。

“那又怎么样呢?”我回答道:“父亲在看书时,随手折下了个页角,以示标记,为方便下一次的阅读,这很正常吧!”

但平治却是摇了摇头:“父亲向来很爱惜书,不会在书页中留下任何折痕。”

“但总会有一两次的例外吧?!”我没认为这是多大的事。

“知道这本书有多少年的历史了吗?”平治的问题敲得我一蒙,我哪有可能知道这些呀!“到今年,已经整整一百年的历史了,这本《霉疮秘录》是一九一零年的石印本。”

“啊!”我吃了一惊:“这么说来,我们老沈家还真是医学世家啊!”

“那当然了!”

在弟弟的讲解下,我知道这本《霉疮秘录》是我国第一部性病专著,系陈司成所撰,明崇帧五年即一六三二年首梓。当时,书中对于梅毒的传染途径、病情症状等均已经有了相当准确的描述,并且提出了相当有效的治疗方法。

随而,平治问我道:“大哥,你还记得父亲是在什么情况下,折下的这道页痕吗?”

我感觉好笑:“我怎么会知道?!也许,当时我们并没有在场。”

平治却是摇头:“不!我记得很清楚,当时,我们俩都在场,你和我。”

“那又怎么样?可能我没注意!”

不想在我看来,这些微不足道的小细节,弟弟却是抓住不放。

“十八年前,也就是小婷出生的第二天,警察带走血衣的那个下午,父亲为我们兄弟俩,包括母亲,每人煮了一碗鸡蛋挂面。然而,那天他自己却是什么都没吃,坐在门厅的桌子边看书,当时,父亲看的就是这本书。”

经由平治的描述,我对那天的情景,隐约恢复了点印象:光亮的八仙桌前,我和弟弟趴坐在桌子上吃面条时,父亲的确是在翻阅着一本古医书。当时,我还感到奇怪:父亲怎么从左往右翻看书页呢?平治也因为好奇,将脑袋凑近到书籍前,想看清楚上面的图画。父亲便笑呵呵地催促着我们兄弟俩赶快吃,同时合上了书页。然而,我的回忆到此为止。我想不起父亲在关书的同时,是否顺手便折下了这角印痕。

平治继续道:“那天,爸爸说面快凉了,催促我们赶紧吃。然后,将翻开的书页折角,收入进了柜子。晚饭后,父亲收拾完碗筷,跟母亲打了声招呼,说是到外面走走。哪曾想,我们的父亲竟是再也没有回来。”

平治在合上书页时,封面赫然可见当年那滴溅落的油花,已经与黄布的书衣融为了一体。

当下,弟弟则是一脸木然的神情注视向窗外。细碎渺渺的雨丝,宛如泪水一般打湿在了窗户的玻璃上。

于是,那个伤心的夜晚无比清晰地出现在了我的眼前。出门前,父亲焚毁了平治穿过的那件雨衣,现在我终于明白了,父亲是在销毁证据。平治并不清楚父亲在离家前,还跟我说了很多照顾家人的嘱托。父亲让我照顾好母亲、弟弟和妹妹,是在交托一家之主的重责。那是个噩梦一般的夜晚,因为是我发现了父亲的尸体,在树林间鬼魂般幽**,耳边是潺潺的流水声,仿佛父亲的悲诉。我一再试图将当年的记忆彻底抹去,不要让我再回忆起那个死亡之夜——那个永远失去了我们父亲的夜晚。

然而,眼下却是被平治重新勾起了当年的噩梦,我不免烦躁道:“你怎么突然想起了这事?”

平治猛地回头,定定地望视向我,不相干地回答:“我今天见到了莫直徽。”

“莫直徽是谁?”

“哈哈!你竟然把他都给忘了!”平治苦笑,惆怅若失:“你对他的印象,应该比我深。”

“噢!你是说当年办案的那两名刑警,”我恍然恢复了点印象:“其中,年轻的那个?”平治是在说跟在老刑警身边那个三十岁左右的年轻警官。

“对,就是他!”

“你怎么会见到他?”

“他来我们的医院看病,正好遇到我接门诊。对了,忘记跟你说,从今天开始,我在门诊部见习三个月。根据见习的情况,再进行部门分配。”

我不免担心道:“奇怪!他怎么会到你们医院去看病?难道是得了什么大病?”

“没什么!就是有点发烧,不过还是挺严重的,是热伤风导致的高烧不退。”随而,平治一副神秘莫测的表情冲我道:“大哥,你绝想不到,早在九年前,他就被调派到市里的公安分局了。”

“噢!那算是高升了?”

“可以这么说,毕竟是从广博县分局,一步步升任到了市里的分局。”

我在心里默算道:“那他该是有五十岁了?”

“嗯!”平治点了点头:“应该是!”

当即,我便明白平治来到我这儿,直奔卧室,翻阅这些医书的目的了。

“他该不会跟你说了些什么?”

“没什么!”平治微笑地回答:“就是叙了一下旧。另外,还提到了他当年当助手时,负责办案的那位县刑警大队的老队长,三年前,因为肝硬化去世了。”

闻此,我先是一惊,随而垂下头,似乎是在默哀,并深深地叹了口气,仿佛感觉自己的心都被掏空了。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喉头哽咽得吐不出话来,嗓眼仿佛含有泪水,却又干渴得厉害。好半天,我才无力地呢喃道:“老人家——可真是个大好人啊!”

平治也是默默地点了点头。

“听说去世时,刚过完七十岁大寿。所有的亲戚朋友都齐聚一堂,因为并不知道老人已是肝硬化晚期,大家有说有笑,老人临别时过得很高兴,并没有感到特别痛苦。”

“这就好!”我虚脱地坐在了床角边,并毫无知觉地抓握住了床档头,大脑皮层沸腾起了空洞的旋涡。随而那旋涡越拧越深,中心摊开了层层波纹,涟漪着丝丝缕缕如蒸汽一般的如烟往事,那是我们最为黯淡的生活中唯一的一丁点幸福与明媚。

最初,老刑警因为公务在身,对我执行必要的询问,但老人的表情和颜悦色,是怕对我造成进一步的刺激和伤害。那几年,我对老刑警的感情介乎于父亲与爷爷之间。每次到访我们家时,老人都会带来很多东西,弄得母亲很不好意思,似乎收也不是,不收也不是。

尽管调查结果没有任何实质性的进展,最后,警方对父亲的自杀也是不了了之,但我一点都不怨恨老刑警。根据现场的情况来看,父亲的确是自杀身亡。再加之,村子里疯传的各种谣言,多少会对警方的调查和判案有所影响吧!

人心真是可怕的东西,看不见,摸不着,却是如此真实而刻薄地存在。

平治担忧道:“大哥,你没事吧?”

我抬头,望见镶嵌在衣柜柜门上的那面穿衣镜,正照现出自己的影像,眼眶居然乌青了一圈。当下,我将手势一摆,抚按静心底的情绪,说道:“你来得正好,我也有话要对你说。”

“哦?”

我回到客厅,抱起茶几上的水杯,喝了一大口,平治也跟了出来。

随着水流滑过喉头,我感觉全身放松了下来,落坐进了沙发内。

“你知道昨天在游乐园,我们碰到的那对母女是谁?”

“你是指走失的那对母女?母亲和女儿一起痛哭得唏哩哗啦!”平治玩笑的模样,天真得像个孩子。他还特意用手背,双手相互揉摸着眼睛,像是在给母女俩擦拭着泪水。

“对!就是她们,你猜是谁。”

“我哪能猜到啊!别卖关子了,说重点。”

“是越老师大儿子的妻子和孩子。”

“越老师?你是说越文轩,广博县中学里的那个历史老师,高三年级文科班主任?”

“对!就是他。那对母女就是他的儿媳和孙女。”

平治大感意外:“居然这么巧!”

于是,我将上午的发生回放了一遍:“今天一早,他的大儿子,也就是越书明,来到了我的公司,一再表示感谢。”

“噢!昨天,你是给了他老婆一张名片。”与此同时,平治似乎想起了什么:“我记得他老婆似乎是个演员,好像还是市话剧团里的当家花旦,据说因为长得漂亮,还饰演过《雷雨》里的四凤。当初越书明结婚时,春节带老婆荣归故里,可以说是轰动了整个高庙村。大哥,你还记得吗?那天,我们还跑到越家门外去看热闹。”

经平治这么一提点,我立马想起十八年前的那个春节,越书明牵领着新媳妇回村时的场面,可谓轰动一时。因风传越家儿媳是个美人,并且是市话剧团里的演员,可以说附近十里八乡的人们都跑到高庙村来围看热闹。

那时候,母亲已经怀上了妹妹,但肚子还没有大起来。当天,母亲正在厨房里忙碌着置办年货,院子外传来热闹喧阗的敲锣打鼓声,人们跑街串巷地奔走相告:越家大儿子带着漂亮的新婚媳妇回家了。父亲走进厨房准备帮忙,自然也听见了屋外的响动,母亲便打趣道:“大家都跑去看越家的新媳妇了,你也不去凑个热闹?”父亲则是微笑地回答:“我有自家的媳妇,别人家的女子再好看,也是别家炕头上的。”说着,父亲就搂挽住了母亲的腰肢。

但我和平治毕竟还小,受不了好奇心的引诱,便随着人流挤去越家门前看热闹。因为人太多,只能远远地瞧见了个新媳妇的背影。当时,村人们个个对越家羡慕不已:越家不仅出了高庙村里的第一个大学生,从而端上了铁饭碗,衣食无忧;竟然还娶了这么个漂亮的女人做媳妇,这些好事都被越家给占尽了。从年轻男子到上了年纪的老头,为了能多瞅瞅越家新媳妇几眼,一个个前去祝贺越书明的新婚之喜,还向越家老爷子连连预祝早抱孙子,捧得越文轩心花怒放,更是笑得合不拢嘴。

哪知福祸相依。那年,越家开了个好头,但临到年末,却传来噩耗:小儿子越书华竟是因为脑瘤,过早地离开了人世。

难怪,我在游乐园里第一眼看到宝玲母亲的时候,便直觉地认定那女人年轻时肯定是个美人。

平治问道:“他还说了些什么?”

“他非邀请这个周末我们去他家,以表达感谢之情。”

“不必这么正式吧!”平治坐在我身边,将双腿翘放在了茶几上。

“我也说太麻烦了,他便托词说什么想给女儿买份保险。他们夫妻俩中年才得到了这个孩子,宠爱得像宝贝一样,问我有什么合适的保险,周末到他家里详谈。”说着,我从口袋里

掏出越书明留给我的联系方式。

“看来,这单生意十拿九稳啊!”平治接过纸条,漫不经心地扫过了一眼。

“但这不相当于是趁人之危嘛!”

“这是他们要强买保险,跟大哥你有什么关系?找谁买不是买呀!”

“话虽这么说,叹——”我一副苦恼的模样。

平治笑我太过善良,再次斜睨地看了下纸条,问我道:“我也要去吗?”

弟弟的这句问话口气明显不够真诚,我觉得平治是想去越家调查点什么,便直言不讳道:“我看,你很想去是吧?”

“去看看也无妨。”平治将那纸条折成了一帆小船,放在茶几上,模糊的玻璃印照出了船影,仿佛碧波**漾。

“他邀请我们兄妹三人一同前往。”

“我觉得没必要把小婷牵扯进来。毕竟在高庙村时,我们跟越家也只是泛泛之交,他们家的水深水浅,我们还不太清楚。”

我察觉弟弟话里有话,在就读于广博县中学期间,好歹他跟越文轩也算是有过师生情分。但他既然不肯对我明说,想必一番追问也是枉然,我便同样地轻言淡语道:“我也是这么想的。”

外门大开,小婷双手提满了瓜果蔬菜,正巧迎上我与平治的目光。

“小哥哥,你来了!一起吃晚饭吧?”

“好啊!需要我帮忙吗?”平治从沙发上一跃而起,接过小婷手中的口袋,帮忙提进了厨房。

厨房内,传来那两个小家伙唧唧喳喳的笑闹声。也许,是因为相处在一起比较长久的缘故,两人之间的感情显然比我更为亲近。况且,他们两人的性子都活泼好动,与我这个力求保持稳重的大哥相比较而言,真是天壤之别。

吃过晚饭后,兄弟妹三人聊了会儿天,弟弟便起身告辞。临走时,他特意带走了那套古籍版的《霉疮秘录》。

外面依旧下着小雨,我撑开伞,对平治道:“我送你到车站吧!”其实,这意思是说我还有话要跟他谈。刚才我们正谈论着越家,妹妹就回来了,致使谈话自动中断。

由于下雨的缘故,天色黑得比较早,刚刚八点过,夜色就已经黑透了。霓虹灯通过细雨的过滤,散射出愈加斑斓的色彩。地面上,反射着亮汪汪的水光,平治伸脚浮过一摊积水的凹凼,鞋底便攒起了一圈泥泞的水花。

车站距离公寓很近,这也是我长期租住在此,懒于搬家的原因。由此,一住就是整整五年。如今早已住出了感情,所以倘若房东趁火打劫,每年浮动百分之十的租金,我也懒得头疼与他计较。大概遇到像我这么好说话的租主,那位房东先生应该感到很高兴吧!我是宁愿在生活上克扣自己的那种人,也绝不愿意在经济上克扣亲属和外人。

车站的防雨蓬下,我将伞递给了平治,却是被他拒绝道:“这么小的雨,打伞反而是累赘。说,有什么话想要对我讲。”

“平治,你有莫直徽的电话吗?”我见弟弟疑惑的眼神,连忙解释道:“他不是生病了吗?我想问候他一下。”

尽管看似不太乐意,但平治还是掏出了手机,那是他用奖学金买的,并非我的支援。很快,弟弟从电话薄里调出对方的号码,我便将数字输入进了自己的手机。

眼见迎面而来的公交汽车,平治跳进车门,坐在最后一排中间的位置,那是他最喜欢的座位。用这家伙的话来说:从这个角度可以纵观整个车厢内的人世百态。

当下,弟弟回过头,隔着车窗玻璃,冲我挥了挥手。

(叁)

第二天,我便见到了莫直徽。

我先是拨打了一个电话,在做过一番自我介绍后,莫直徽的声音并没有透露出任何的惊讶。这是自然而然的,他已经料想到弟弟将他们见面时的情景,悉数告知给了我。

我告诉莫直徽,因为约见客户,眼下,我就在他工作的市公安分局附近。于是,他让我在分局门口等着,他马上就出来。

公安分局大门威严肃穆的警徽下,人行道上来往着熙熙攘攘的路人。如果是一个罪恶之人,当站定在这维持社会秩序的标志之下,是否会因为这威严所折射出的锐利光芒,而感觉到恐惧、忏责、反省,甚至是悔改。

不过才刚刚等了五分钟,我却仿佛经历了漫长的世纪。伴随着时间被缓缓拉长,我不免感到了口干舌燥。由于紧张,心脏正“嘭嘭嘭”地撞击着胸膛,似乎要将我的肺叶完全碾碎,一阵痛苦的窒息扫过了心室。

我背冲向门内,尽量不去猜测来者何人,以免心浮气躁。虽然这两天,根据记忆中的印象,我对莫直徽多少勾勒出了想象中的轮廓,岁月的痕迹更是免不了雕琢在其脸上,但我还是没有一个具体的形象。记忆中的那个年轻人,面目单薄得如同一张纸,平滑无痕,五官棱角更是不知所踪,是被记忆的区域给推平了吧!

“沈平凡!”背后传来极具穿透力的声音,对方好像就站定在我的面前。我慢慢地抬起头来,越书明的慢镜头,仿佛传染给了我:莫直徽站在距离我不过一米左右的位置。在其身侧,金属光泽的伸缩门,于阳光下异常刺眼。

我没想到自己竟是一眼就认出了莫直徽,这不仅仅是因为他正突出地伫定在我的身后,而是一种与生俱来的气韵,让我感受到他是一个真正的警察。即使穿着便装,他那种摄人心魄的警察之魂的力量,依然穿透了我的胸怀;那双低调的眼神,则如同利爪般抓挠住了我的灵魄。

莫直徽没有站在我的正身后,而是偏向左边的位置,如同鹰鸷一般的双目,占夺去大半张脸,向我叼射而来。那是张略带熟悉的侧脸。十八年前,当老刑警面对面冲我循循善诱,他便尊敬地定立在老师的身侧,所以,我总是只看到他的大半张脸,而不是他的全貌。如今,莫直徽该是接近五十岁了,他的相貌也的确如此,但因为透着一股子沉稳和干练,不免令他看起来精神熠熠,也由此年轻了很多。

回想起往事,我才明白老刑警也身具这份警察之魂。但那时候,我还太小,根本觉察不到如此深奥的人性,只感觉老人既亲切又严厉。

“听说您生病了,所以我过来看看。”说话的同时,我举了举手中的慰问水果篮。

“是听你弟弟说的吧!”莫直徽没有平常人的那些假客套,一语便切中了要害。

我点了点头。

于是,莫直徽指了指对面的街道:“你还没有吃晚饭吧?那边有家馆子很不错。”

“好啊!”穿过马路时,我再次仔细地打量着他,神色高兴道:“看来,您的伤风感冒应该是痊愈了。”

莫直徽侧目,冲我面带微笑地点了点头,流露出父兄一般的亲切感。

那是一家装潢独具国风式的辣菜馆。整个风格以大红色为基调,处处体现出雕梁画栋的族韵风情。一袭流苏般的中国结吊灯,从大厅十来米高的天花板处流泻而下,迷幻的灯光印射出流光溢彩的各类红色,或隆重或轻柔或浓妆艳抹或淡雅贤淑,宛如国画中浓墨淡彩的山水画,不过在这里所用颜料皆是各种各样的红色。难怪,这家餐馆被取名为“中国结”。

在主光的映衬下,掺着深浅光亮的红色,斑驳地块状在大堂内。这间以中国结为主题的大堂垂以吊灯为中心,自二楼周围沿展开了两轮半圆形的平台,隔成一间间半封闭式的包厢,既保证了客人的私密性,又可以通过栏杆扶手的视点,俯瞰楼下大堂内的情况。

“中国结”在全市至少有五六家连锁,每一家店面的主题皆不同,其总店则是位于市中心的黄金地段,这是我第一次走入进该品牌的店面,着实被其独特的装修风格所吸引。

“喝点酒吗?”点菜时,莫直徽问我道。

我赶紧摆了摆手:“不了!平时陪客户,经常喝酒,喝得直想吐,今天就免了吧!”

“那就来一瓶啤的吧!我也不能多喝,但看到老朋友,这心里面高兴!”莫直徽居然把我称作是他的“老朋友”,令我感觉心头一暖。

“好的!”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点完菜,莫直徽将菜单递还给服务员,对方退出了包厢。

“你是在保险公司做事吧?”

“嗯!”我也不清楚自己为什么会不知所措,手脚都不知道该放在哪里了。我是因为顾及对方的职业身份,还是因为他与我童年的那些不愉快的回忆有过一些交集之处,从而感觉到心慌呢?通常在小孩子的眼中,天生对大人有种惧怕的心理,再加之对方的职业身份,这种印象更是根深蒂固。

在这期间,服务员送来了茶水。莫直徽在给我斟茶的同时,不免感叹道:“真没想到,转眼之间,你们都长这么大了。”

“我也没想到,这么多年后,还能再次见到您。”我笑了笑,笑得十分难过,差点泪如雨出。

“你结婚了吗?”莫直徽将注意力放在手中的杯子上,因为手指的韵律,那杯清澈明绿的茶水泛起了涟漪的水圈。

“还没!”此时此刻,我的心情彻底放松了下来。

“你也快三十了吧?”莫直徽露出温和的笑意,看起来既像是一位大哥,又如同一位长者:“该成家了!”

“平治刚刚才研究生毕业,”我淡淡道,不想向外人过多提起家里的情况:“实在没精力理会这些。”

“我已经知道了。”莫直徽的笑容很好看,温厚并且纯良:“真了不起呀!我听你弟弟说,他这大学七年来的学费,都是你这个大哥为他担负的。”

“没他说的这么夸张。我这个弟弟相当懂事,学习成绩也很好,年年获得奖学金,暑寒假也会做些家教的零工,自己挣学费。最后这一年,我基本上没给他什么生活费。”

“了不起,真了不起!”莫直徽竖起大拇指,发出由衷的赞叹道:“见你们兄弟妹三人,一个个都这么有出息,我也就放心了。”

“您是担心,我们因为背负着父亲的阴影,不免自暴自弃吧?”

“最开始,我那时还年轻,可没想那么多。”莫直徽呷了一口茶水道:“是老师在担心,一直以来,老师怕你们兄弟妹三人会不堪重负。”

“所以每次去我们家,他都会给我们带来好多东西,弄得母亲很不好意思。”

“我认为,他大概是想以一位长者所特有的方式,让你们感受到人情的温暖吧!”

听莫直徽这么说,老刑警的音容笑貌,其宽厚为人的态度,一一浮现在了我的眼前。由此,我才更加深刻地领会到那些奶粉、糖果、饼干、学习用具、鱼和肉……统统代表了一种怎样的情感,那分明是对我们兄弟妹三人的一份沉甸且深情的关注与期盼。至少,老人希望我们不要误入歧途,即使遭受了那么多不幸和非议,也一定要学会坚强,健健康康地成长,相互帮助,正直做人。

“你母亲的事,我也听说了。”莫直徽的声音微微波动出难过的情绪,但转而振奋人心地鼓励我道:“所以,好好和你的弟弟妹妹们融洽相处吧!”

我点了点头:“真是万分感谢!感谢您一直挂惦着我们兄弟妹三人。”

“别跟我这么客气!”这样,莫直徽才瞅了一眼放在餐桌一角的水果篮道:“以后,就不要带什么见面礼了。这么好的水果,再加上这么个华而不实的篮子,怕是要出点血。”

原本我见过客户无数,嘴皮子虽算不上极溜,但为人处世也都磨练了出来。然而,在这位警官面前,我却说不出任何虚情假意的客套。

因见我这副腼腆的模样,莫直徽则是微笑道:“赶紧吃吧!”

菜上齐了。莫直徽为我斟满了啤酒,不停地给我夹菜,那种奇特的感受真是微妙,身体内的血液畅快地一通,仿佛如一激电流般从四肢漫过,不免对他产生出一份于兄长般的信任和依赖。

于是,我大着胆子对莫直徽道:“莫警官,我想问您一件事。”

“请说。”

我喝了口啤酒,润了一下嗓子,发问:“您真认为我们的父亲是杀死疯女人——李曼悠的凶手?”

莫直徽将手心扣捂住啤酒的杯口,表情像是在沉思,凝神思考的状态,令他看起来像足了一名刑警,谨慎、稳重且睿智。

似乎因为迫不及待的心情,我将上半身按趴在桌子上,咄咄逼视道:“你们警方真认定我们父亲的死跟有疯女人有关?他之所以选择自杀是因为逃避罪责?”

“我一个人——不能代表整个警组的意见。”莫直徽发出散漫而柔和的声音:“但我并不相信你们村子里所流传的那些谣言,我们也拜访了你们父亲的生前所救治过的那些患者,他们一致认定你们的父亲是个好人。你们的父亲将治病救人的信条,作为终其一生的职业操守。”

“对!父亲就是这么一个人,为了救别人的性命,可以搭上自己的生命。他怎么可能去杀人呢?”

“我听说有一次,你们村子的一户人家燃起了大火,你父亲冲入进火场,救出了一个孩子。”莫直徽口中所提到的那个孩子就是梁家大女儿——梁小梅。

“所以,我父亲是不可能杀死疯女人的。”我几乎是怒吼而出。

莫直徽则是叹了口气:“但也的确是从你们父亲的那件带血的衬衫上——检验出了疯女人的血迹。”我居然将这么重要的旁证都给忘记了。这么说来,父亲果然是杀死疯女人的罪魁凶手?!陡然被泼了盆冷水,我的表情面如死灰。莫直徽见我一脸的灰心丧气,分明带有安抚的意味,竟是补充道:“当然!这也并不能说明一定就是你们的父亲杀死了疯女人。另外,也没有确凿的证据证明你们的父亲是自杀身亡。”

“您是说我们的父亲并非自杀?”

沉默过好一阵,莫直徽似乎下定了很大的决心,才对我慎重道:“眼见你为你们的父亲流言所困,如此苦恼,我就给你透露一个内部观点吧!其实,警组内的一部分人对于你们的父亲‘系畏罪自杀’的这个说法持有怀疑态度。”就像是解密着已经失去了保密效力的尘封档案,莫直徽见我震惊地张大了嘴巴,进一步明确道:“老师不相信你们的父亲系自杀,这是有根据的。”

“根据?什么根据?”

“在你妹妹出生的第二天,你们的父亲是不是曾经以还愿为由,去往山上的观音庙,却是被你发现吊在了清溪口?”

我连忙点头:“是,是这样。”

“根据你的证词,我们检查了你们父亲带走的那只清油瓶,并发现了一些问题。”

“怎么回事?”

“那瓶子缺失了一部分的指纹。”

“缺失指纹?”

“是!”莫直徽点了点头,神情严肃,像是回到了案发现场。“是不小心被擦拭过的痕迹。如果那只清油瓶只经过了你们的父亲之手,就算其五根手指的指纹相互交叠,也应该是完整的。经过技术分析显示,瓶肚上的指纹就很完整,但惟独缺少了瓶颈上的部分指纹。”

一边说着,莫直徽用啤酒瓶模拟起了拎瓶子的动作,那清油瓶的外观的确跟这啤酒瓶很相似。随而,他的五个手指留下了一个完整的印记。

“而且,根据技术科的鉴定结果显示,缺失的指纹边缘都很整齐,很明显这是擦拭后的结果。所以,老师的推测是有人戴上了手套,接触过那个瓶子。尽管接触者极力避免留下自己的指纹,但同时,他也犯了一个极为致命的错误,那就是不小心擦拭掉了一部分指纹。”

我立马抓住了线索的重点:“也就是说,由此——这反而证明了有第二个人接触过那只清油瓶?”

莫直徽点了点头。

“啊!”但随即,我提出了一个全新的假设:“你们第二天一早才赶到清溪口,会不会在此之前,是普通的村民接触过那只瓶子?”

莫直徽笑了:“一般的村民有必要带上手套,怕留下自己的指纹吗?再者说了,倘若真是普通的村民接触了那个瓶子,上面不会只留有你们父亲一个人的指纹。”

我点了点头:也是!即便是在隆冬,村民们也很少戴手套,更何况,当时正值盛夏。如此说来,父亲并非畏罪自杀,果然是含冤而致死。

莫直徽继续向我推心置腹道:“当时,我和老师都坚持这个观点:认为这个接触者跟你们父亲的死因有关。我们便想通过案件现场,寻找到这个假设者的鞋印,或者是其他的有效线索。也就是说,你们父亲命案现场的周围,除了你们父亲的脚印,也应该留有这个假设者的鞋印。但很可惜,那天晚上,命案现场挤满了跑去前看热闹的村民。所以在第二天一早,当我们赶到清溪口时,已经找不到任何有效的线索了。”

我努力回想着当时的情景:清溪口两岸站满了村民,一个孩子还大着胆子上前拨了拨父亲的尸体,似乎不相信那是个死人。眼下,经莫直徽一点拨,倒像是在场的所有村民都有谋害父亲的嫌疑。当时,村邻们将带来的手电筒聚焦向包围圈的正中心,照射着悬挂于树枝上的父亲的尸体。为了保护父亲不受侮辱,我就站在这光圈的中央,泪眼迷离地环视着在场的村民们,男人女人,大人婴儿,老人顽童……那天,我是在无意识地寻找这个假设中的犯罪嫌疑人吗?就是为了这一刻——为警方的怀疑找到相应的证据。然而,谁才是真正的凶手?

莫直徽一再声称:“这只是我和老师的一个假设。”

但我要竭尽全力抓住这个假设,就如同抓抱住了一棵救命稻草,信念坚定不移:对!我们的父亲肯定是被人给害死的。这个人是谁?他为什么要对父亲下此毒手?他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他跟疯女人的死有关吗?……越来越多的疑问纠缠着我的大脑,却是寻找不到出口。

“莫警官,谢谢您,谢谢您告诉了我这么多!”我向莫直徽表达了真诚的谢意,简直是无以回报。

这十八年以来,我们沈家所背负的冤屈与羞辱是任谁也无法想象的沉痛。上述,莫直徽的赤诚相告更加让我确信父亲根本就不是自杀,也就不存在其畏罪自杀一说。虽然还不知晓父亲为什么会以貌似自杀的方式身亡,但我坚信:真相一定会有水落石出的那天!

莫直徽凝视着我的眼睛:“这十八年来,你怕是从来没有相信过你们的父亲是自杀身亡,更不相信他会杀人是吧?”

“这些年,我、平治、小婷,无时无刻不听到周围村民们的议论,即使我们拼命抵抗流言蜚语,但传闻依旧不断。就连我们自己也开始不得不怀疑,人们说的那些难听的话,很有可能是真的。”正所谓三人成虎,就是这个道理吧!指散布谣言的人多了,就能使人们把这些毫无根据的流言蜚语当成了事实来看待。

“如果——”我的喉头一阵哽咽,好半天才控制住悲伤,继续说道:“如果——今天不是因为听到您对我说这些,我可能再无法坚守住心中的这份最初的信念了。”

是啊!经过了十八年,如同炼狱一般漫长的悠悠岁月,即便再坚定的信念却是在没有希望的助力下,都会被谣言慢慢地侵蚀且瓦解。

“我能理解你们兄妹心中的那份创伤。”尽管莫直徽身为刑警,不知道对多少被害者说过此类的安慰,但我仍然很感激他对我们的慰问。

旁观者永远无法感同身受当事人的心情,更无法感受当事人的种种内心煎熬,但我也没有理由要求他人感受只属于我们自己的这份伤痛。

“至少,希望生活可以重新开始!”

莫直徽点了点头,伸臂示意与我握手,是想传递出他的鼓励。他的手掌粗糙有力的同时,却又带了一点柔软的温情,让我感到内心十分温暖,更是充满了正义的力量,没有比这更加鼓舞人心了。

当即,我的眼眶再次注满了泪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