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远离故乡

(壹)

二零零一年的夏天,我终于拿到了高中毕业文凭。

在拿到毕业证的当天,我从学校飞奔回了家中,便开始打包行李,恨不得立马远走高飞,离开这座肮脏、贫瘠、愚昧、无知的小山村。我要迎风展翅,我要御风飞翔,我要天地遨游,心中努力憧憬着即将展开的壮阔人生与伟大理想。当然眼下,我最为首要的任务就是减轻母亲过于繁重的生活压力。

平治坐在**,冷眼望着我的忙活,也不搭手帮忙。

母亲端着两碗绿豆汤,走进我们的卧室时,见我正在收拾行李,知道再无挽留我守在家中的理由,便说道:“等过完小婷的生日再走吧!”

妹妹九岁生日的当天,全家人为小婷举办了一场家庭生日宴。说是生日宴,其实就是比平日里,母亲多准备了几样精心制作的小菜,也算是顺带为我举行了一场饯行宴。天亮后,我就会背起行囊,远离高庙村,展翅去往更为广阔的天地。

母亲不停地给我和妹妹夹菜,看得出,她对我纵然有千言万语,却是无从说起。虽然母亲努力保持着微笑,但我瞧得出她是满心的哀伤,大儿子就要离开她千辛万苦所支撑起来的这个小窝,心中难免会留有一丝失落之感。

然而,只有我自己才清楚,我想早早地离开村子,其真实的目的是为了躲避村人们异样的目光。尽管经过了时间的洗礼,闲言碎语仿佛是那暴风雨后落败了一地的凤仙花,但是无休无止的恶意中伤,依然让我感觉如同身扛着一座大山。父亲的去世,就是这座大山的源头,压抑得我喘不过气来,我只能选择远走他乡。我知道自己这是在逃避,一旦寻准时机,便会远离这个是非之地。

身为长子,我没有哭泣的理由,更是应该学会坚强,竭尽全力担负起父亲重托给我的责任。所以,我唯一能做的事情就是以打工为名,远离这座对我于而言,对于我们全家人而言,充满了痛苦及恶意中伤的小山村。

那天夜晚,我听见母亲的抽噎声,除了那次紧搂着我和平治的悲恸,这么多年以来,我再次听到了母亲的哭声。那番过于克制且纤细的哭泣声震动着这个令人感到闷热烦躁的午夜,泪水分明加重了空气的分量。面前可见如烟似雾、如云似雨的悲伤,久久地弥漫在我的心窝深处。

一大早,小妹妹还沉浸在香甜的睡梦中,她并不知晓我要出远门的消息。母亲的卧室很安静,但她肯定一夜未睡。临出门前,弟弟打算跟母亲打声招呼,但被我制止,我实在无法面对母亲的哀伤。

趁着天色半明半透,弟弟将我送到了村头。走在村里的乡间小路上,几个好事的村民斜睨着目光注视向我们,幸亏没朝我们搭话。站在大榕树下,我想起小时候,母亲送别父亲时的情景。当时,我和弟弟跟在双亲的身后,平治向来喜欢逗猫惹狗,一路上冲锋陷阵自娱自乐。那时候,我们因为还太小了,毫无任何的危机感,从来没想过父亲会离我们而去。

此时此刻,当我站定在这棵参天繁茂的大榕树下,回头望向身后那片山坳绿林间里的村寨时,不免产生出一股离别的忧伤。大榕树宛如一位沉默的老者,形似胡须的板根在眼前飘**,正是以一位智者的形象远观着村里的起起落落。这位老者仿佛见惯了人世沧桑的悲欢离合,生命在这里此消彼长,总有看不见的未来。

但我并不甘心自己的未来看不见,或者说,被淹没在了那些看得见或听得着的流言之中。我试图努力握住自己的前程,进而给全家人带回一丝希望。

“大哥,时常记得给家里写信。你可以不记得弟弟妹妹,但不能不记得咱们的老娘。”弟弟笑嘻嘻道,试图摆脱离别时的伤感氛围。

“我会的!”这番离别之话无从说起,更是有千头万绪的担忧。原本,我是想提醒平治不要欺负我们的小妹妹。虽然我已经打消掉了平治可能会杀死小婷的念头,但我还是担心自己不在家时,难免会有什么意外即将发生。

“大哥,你怎么了?”弟弟露出微笑的模样,像极了七岁时的天真:尽管手上正在行使着罪恶,却依旧让人感觉他就是个天使。

我摇了摇头:“我不在家时,你要照顾好母亲,更要保护好妹妹。”我着重强调了“更要”两字,内心的担忧清晰明了,但对方能听明白多少,我就不得而知了。

平治肯定早就已经忘记当年曾对小婷有过那样的邪念,甚至差点就犯下了不可挽回的极端错误。这些年来,眼见他挺身保护妹妹,我也逐渐对当年的情景有所释怀,毕竟,那时候他还只是一个七岁的孩子,缺少最为基本的是非观念。

“哈哈!”弟弟发出爽朗的笑声:“大哥,你放心,我会照顾好妈妈和小婷。”

但这家伙正处于危险的青春期,加之性格暴躁易怒,我怎可能就此放心。

“平治,你不要太任性了,更不要招惹是非,让妈妈担心。”

“大哥,你放心!我不会找那小子麻烦的,除非他自己找不痛快。”

弟弟的这番话将我的心子都提了起来,一再对他讲道理:“平治,退一步海阔天空。”

“上次,我把他教训了一顿,那小杂种不敢。”平治将嘴一咧,一脸的坏笑,是在与我作对。

“叹——”我叹了口气:“我还真放心不下,由你来照顾母亲和妹妹。”

“大哥,别把我想得跟暴徒一样,我可不喜欢打架。”弟弟挑了挑眉心:“那次的事件后,粱大重碍于老刑警的情面,大概对自家的小杂种说了些什么,那小子就再也没找过妹妹的麻烦了。”

我居然想不起来老刑警的名字了,或者说我根本就没想过要记住老人的名字,那不过只是一个死气沉沉的符号。一直以来,我把老刑警当作是自己的一个亲人,虽然无法替代父亲的位置,却是一个仅次于父亲的长者。在那暗无天日的压抑中,是老人给我们全家带来了唯一的那点光明,让我们感受到了来自外界的真情,由此,外面的世界才不至于那般绝望。

“很久都没有见到老刑警了。”我吐气道。

“好像是已经退休,多半是在照顾大孙子吧?!”

“反正,我不在家的这些日子,母亲和小婷就全靠你了。”说着,我捏了捏弟弟的肩膀,提起地上的行李,正准备告辞作别。

“哥!”突然,平治一脸的坏笑,同时带有谨慎的认真,注视向我,好半天才说道:“梁家二女儿似乎很喜欢你呢!”

“胡乱说什么呢!”

弟弟无视我的抗议,则继续慢条斯理道:“昨天——她还问过我,你是不是准备外出打工?那副神情很忧郁呢!”

“毕竟,我跟她做过同学,问一句,这也很正常吧!”

“我觉得可没那么简单,我想她如果知道你进城打工,一定会追随到天涯海角吧!”

“胡说!”我还没否定完,就听闻背后传来少女的一声呼唤,跟随微风轻语:“平凡——”

当即,我的身体随之一颤,绷紧着脊柱不敢回头。

弟弟的位置因面向村里,其目光越过了我的肩头,正望向通往村里的那条小路,嘴角咧出了意味深长的一抹坏笑:“果然——说曹操,曹操就到了!”

原来,这家伙早就已经看到了顺坡走来的梁家二女儿。

“平凡!”虽未回头,但我已经很清楚梁小兰就站在我的身后,心脏不免“砰砰”撞击得厉害。这是我生平第一次感受到母亲之外的女性,对我所特别倾注的关爱。至于妹妹小婷,向来是我这个作大哥的照顾她,更何况,那一年她才刚刚满九岁,还不能被归为女性之列。

弟弟比我大方,伸手抓过对方挽在怀里的一只包裹,嘟噜着嚷嚷道:“这是什么呀?”

“还我!”梁小兰急了,跳到弟弟的面前,伸手想要夺回那只被抢走的包裹。这样,我才注意到她穿着一身红色的连衣裙,显然是刻意打扮了一番。尽管梁小兰没有她姐姐漂亮,但红扑扑的脸蛋却也娇媚动人,浑身洋溢着青春温柔的气息。

“哇!”弟弟大叫道:“原来,你为我大哥准备了这么多好吃的。”可见那只碎花的布包里装有一袋油酥馒头片,一小瓶咸菜及两个咸鸭蛋。

梁小兰脸红得媚若胭脂,不好意思地垂下了脑袋,冲我小声道:“路上饿了的话——”

还没有等对方说完,平治则是放声大笑,将那只包裹往我的怀里一塞,代为回答道:“你以为我大哥是笨蛋哪!等他肚子一饿,自然就会把这些东西统统都给消灭干净,所以你放心,不会浪费的!”

我张了张嘴巴,令心跳短促地一漏,这才抓回了心底的意识:“我还没说要接受呢!”

不想,这句话毫无征兆地透露出了我的言外之意:即便梁小兰对我果真心存有爱慕之情,但我还没有想好是否该接受她的好意。其实,我从没有想过要伤梁家二女儿的心。我如同一个逃兵,离开这座生养了自己的小山村,就没想过再回来。

为了不看向梁小兰那张过于失落的面目,我从弟弟的手中抓过行李,低头看了一眼怀里的包裹,算是接受了梁家二女儿的好意,便大步朝村外走去。

当时,从高庙村需步行五十多里的山路,才能赶到广博县城的长途汽车站。从那里,我开始了自己的逃亡之旅。也只有我自己最清楚:这是一场自我内心的对抗与较量。

(贰)

父亲在世的时候,他与母亲曾经带着我和弟弟来过城里一次。但那时候我还小,对城市毫无任何特别及直观的深刻印象,只知道抬头便可望见灿烂而绚丽的霓虹。

直到此时此刻,当我现身在这座繁华都市的热闹街头,不由感受到了一股惆怅惋惜的难过——这座城市远没有我想象中的那般精致,甚至有点邋里邋遢的面貌,完全颠覆了之前我对于大都市的美好憧憬。尤其是眼前的长途汽车站,停车场内泊满了破旧且拥挤的长途闷罐车。尽管这里车水马龙,缤纷艳丽,五光十色,却到处蒙裹着令人灰心沮丧的浮尘。

为了让自己赶走失望,我一把提起地上的行李,找了个便宜的旅馆过了一夜,便积极寻找工作与住处。

虽然刚开始的打工创业生活十分艰辛,但我每个月尽量抽出三分之一的工资寄回了家。城市的生活水平过高,我除去房租、伙食、车费等必要的开销,挤出这三分之一已属相当不易,手头上基本无任何存款。但我每月保质保量地寄回工资,极力在经济上减轻母亲的负担,从而维护了自己的安心。在经历过最初几年的奋斗与打拼之后,我逐渐融入进了眼前的这座大都市。当然,这都是后话。

城市里,每天可见人们在街头巷尾来去匆匆。我就如同坠落进人群中的一滴水,没人过分寻究你的经历和家庭背景,这种冷漠到无人问津的现实状态,却是让我体会到了心灵上的安稳。你不必再整日害怕是否有人妄图抓住你的把柄,不必全神贯注地竖耳聆听是否有人正蹲守在你身后,对你的所作所为及其家人议论纷纷。在某种程度上,这份冷漠竟是代表了心灵上的自由自在。

我是在来到城里的第二年进入保险业的,一干就是将近八载。

二十一世纪初,中国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WTO)。有人认为一旦加入该组织,尽管与全球经济一体化接轨是件好事,却也必将受到国际经济浪潮的影响和冲击,既有利也有弊,谁占上风还很难说。我不是什么经济学家,无力评判此类国家大事。二十世纪末到本世纪初,由于国家企事业单位正值转型期,大中型企业之间相互重组或吞并,这对于保险业而言,既面临着挑战又充满了机遇,我正是在这个时期进入保险公司的。

我之所以选择现在的职业,完全是因为起点底,业务员之类的工作,需要大量的高中毕业生,有些甚至则仅仅拿到了初中文凭。那几年,我为了减轻家里的负担,夜以继日地跑保险,挣得了不少提成,口袋里多少有了点存款。

后来,当平治考上医科大学时,我更是倾尽所有,包办了弟弟的一切学杂费。我一直梦想着有一天,能将母亲、弟弟和妹妹带出那座小山村,带出那片流言蜚语的是非之地,展开我们一家四口的全新生活。

虽然每个月我按时汇钱回家,但回村的次数却是少之又少。如上所述,我的确是在逃避过去,发誓与那里的一切划清界限。尤其在父亲去世时,为我们带来的那些屈辱,我更是要将其统统抹去。

然而,我又时常会惦念着家里的母亲。当实在抵不过这份进退两难的内心煎熬时,我才会抽出个周末回趟高庙村,住上一晚,第二天便匆匆离去。

都说寡妇门前是非多。早几年,村民们因怕跟我们家牵扯上了什么关系,见到我们老沈家的祖屋便纷纷绕道而行,生怕沾染上了什么晦气。不过这样也好,至少没人打母亲的主意。但随着传闻逐渐转淡,不仅是村里面的鳏夫,一些玩花花肠子的男人也动起了歪脑筋,老惦记着占母亲的便宜。

母亲毕竟还很年轻,才四十多岁,未来的日子还很长,我当然希望她能重组家庭。但首要的前提是,男方必须真心善待我们的母亲。母亲却是不急,坚持要等我们兄弟妹三人统统成年,她才会考虑此类问题。

初中会考时,平治不仅以高庙村第一,更是以近邻镇第一名的好成绩,被广博县中学选拔入校,过起了住校的学习生活。难怪,村里的男人见沈家只剩下了一对寡妇孤女,就想占母亲的便宜。为了避免被村里的异性骚扰,我曾劝说母亲搬去大姨家住。这样,小婷也可以转到镇里的学校读书。但母亲拒绝了我的提议,坚持留在沈家,说这祖屋若没人照看,不知道会被村邻们糟蹋成什么样子。

我想母亲坚决留在高庙村,多半是因为对父亲的怀念:她既然嫁给了沈家,不论丈夫生前死后,她都要做好沈家的媳妇,承担起一个媳妇应尽的本分和义务。

一次,大姨曾问过母亲:“秀珠,你就从来都没有想过要改嫁吗?”

“我没想那么多,就想先把这三个孩子拉扯带大,不辜负穆风对我的嘱托,我就感到很满足了。”当时,母亲正忙着编织竹筐,一刻也不敢停歇,似乎分分秒秒都是生计,倘若耽搁了,就是耽误了我们全家四口的活路。

“你一个女人家,独自抚养三个孩子,真是够辛苦的!”大姨从心底明白母亲所承受到的一切苦与痛。

母亲则是微微笑道:“姐姐不是也一个人吗?”

“我不一样,没有孩子拖累。”

母亲定了定神,停下手中的活计,似乎是在思考。忽而,嘴角莞尔一笑,似乎是将所有的问题与烦恼都相通了,一点也不担心:“这样,我就更不能改嫁了,既不能拖累了对方,也不能委屈了孩子们啊!”其言下之意是在强调:他们都是穆风的孩子,我不能让孩子们受苦,更不能被人家瞧不起。

母亲不想辜负父亲生前对她的百般恩爱,也因担心男方在意不是自己的亲生骨肉,再加之各种谣传,难免会对我们兄弟妹三人持有成见。

在这期间,梁大重的婆娘跑来家里,是想充当媒人,还没走到门口,便隔着院墙,已是“大妹子大妹子”亲热地叫嚷开来。推门,探身,扯脸,一看就个口蜜腹剑的女人,不知得了托媒方的多少好处,跑腿卖命的同时,小心翼翼地,生怕跟我们沈家接触后,在村里落下什么后遗症。自从因发生命案家道败落后,梁大重夫妇俩便想尽一切办法四处捞钱,这婆娘竟是干起了媒婆的营生。

母亲正忙着编竹筐,手脚并用,没那空闲给人端茶送水,根本不搭理这个不请自来的讨嫌者。

早前,我们沈家跟梁家来往密切,最为关键的一个原因是父亲曾经救过梁家大女儿一命。那是一九八零年的夏天,父亲和母亲还在谈恋爱。当时,梁小梅只有十岁。父亲在母亲家吃过晚饭后,从近邻镇返回高庙村时,因为入夜,村民们都已经睡了,没人发现梁家着火。眼见浓烟滚滚吞没了夜空,父亲不顾自身安危,便冲入进火场,救出了梁小梅。也正是因为这个原由,梁家对父亲感激不尽。在这样的交情下,梁家明哲保身也就算了,但梁大重居然对自家小儿子欺负妹妹的事实姑息纵容,这是母亲最无法原谅的事情。

那婆娘见母亲闷头干活,自己讨了个没趣,脸上有些挂不住。但人家脸皮厚,自己给自己找了个台阶下,拖过院子里的一只小板凳,屁股囤了下来。

“秦家大妹子,这可真是天大的好事啊!”梁大重的婆娘手舞足蹈,笑得肥腰乱颤,又是掐大腿又是拍胸脯,一**子更是在衣服里活蹦乱跳,似乎这世上最可乐最可笑的事情恰恰被她逮了个正着。

母亲连头都没抬,照旧不搭理对方。

平日里大概见风使舵惯了,那婆娘立马改变了策略,抓过母亲编织好的竹筐,装模作样地打量了一番,先是夸赞母亲能干,再是夸奖母亲心灵手巧,是个持家会过日子的好女人。看来,这就要切入进事件的主题了。果然,梁大重的婆娘连连感叹母亲独自抚养三个娃娃有多么不容易,说着说着竟是擦抹起了眼泪,这戏份做得比当事人还伤心。

母亲听出了对方的意图,不咸不淡道:“劳您费心了!”

见母亲终于开口说话,那女人连忙抓住机会,唉声叹气:“我说秦家大妹子,一个人讨生活,你都不感到孤独或寂寞吗?”

“这样挺好!”母亲的语气能省则省,绝无一字多余的废话。

“你一个女人家,辛苦带大那三个娃娃也真是不容易呀!”那婆娘一副大方的口气道:“以后,有什么困难,就跟姐说!”妈的!这个臭女人分明是因为有事相求,就跑来跟我们的母亲姐妹相称了。

母亲则是淡然一笑:“谢谢姐姐的关心,我真没什么困难,过得挺好。”

“你这堂客就是这点不好,太好强了!”那婆娘一脸的痛心疾首道:“干吗非这么苦着自己?!你说我们女人来到这个世界上,不就是想找个知冷知热的贴心人,盖上被子有人疼有人爱,夜里不寂寞吗?这屋里没个男子不行啊!娃娃们也需要个爸爸不是?”

母亲就等这话,当即弹了回去:“不必了!他们只有一个父亲——叫沈穆风。对了!我是沈家媳妇,你就别秦家大妹子秦家大妹子地叫了,让外人听了笑话。”

母亲也不问托媒的男方是谁,就将梁大重的婆娘拒之门外,完全不理会改嫁之事。

(叁)

那是一个入夏的周末,我回到高庙村已经天黑,一路上没遇见什么村邻,倒也走得自在。漫步在乡间的田埂道,呼吸着大自然的清新,深纳一口气,果然是回到故乡的感觉。再过去一步田,就是我们沈家的农地了。四月下种的苞谷,正巧赶上这段时间雨水丰沛,绿油油的谷苗已经拔高到了胸口。

突然,我听到弟弟的咒骂声贯穿了整个田野:“狗杂种,竟敢欺负我们的母亲——”随后,一晃黑影从田地里蹿出,一个踉跄,正好扑到了我的脚边,吓了我一大跳。那人的左太阳穴处凝着一团乌黑的血块,还没干透,血迹沿到了下巴。

尽管看不太清那人的长相,但我认出是胡招妹的男人,已经病得抽了条。据说这人因感染上了梅毒,所以被胡招妹踹出了家门,整日在村子里四处游**,就像是一个孤魂野鬼。由于大家都怕被感染上了病毒,一见到他就躲,如同驱赶瘟神。

弟弟气势汹汹地追出了农田,当眼看到趴在田埂边的“瘟神”,抄起手里的书包,照准“瘟神”的后脑勺戡了过来。不想,对方一躲,却是砸到了我的头上。幸亏那是一只书包,里面大概装满了衣服,砸在头上倒也不疼。

那“瘟神”爬了起来,也顾不得拍拍身上的泥土,继续夺命般溃逃。

“怎么了?”我拎起地上的书包,拦住了狂躁的弟弟。

平治指着被暮色淹没了背影的“瘟神”,鼻子都快要被气歪了:“那混蛋摸进田里,想欺负咱们的妈妈,正好被我们逮了个正着。”

大概是被禁欲多时,那“瘟神”居然想占母亲的便宜。平治气喘吁吁,倒不是追累了,更多则是愤怒与气恼。

“平治,再怎么说,打人是不对的。”这样,我才注意到越家老爷子也跟出了谷田。难怪,弟弟刚才用的是“我们”一词。

一时想不出该如何称呼,我从来没叫过他老师,嘴巴因有些僵硬,便赶紧点了点头,既是打招呼,也算是表达了感谢之意。

平治因为考入进了广博县中学,与越家老爷子也算是师生关系,据说越文轩似乎担任过弟弟的历史课老师。作为同乡,越家老爷子很照顾弟弟,大概一是欣赏弟弟的才华,又很同情我们沈家的遭遇。毕竟是中学老师,又是高三毕业班的年级主任,博古通今,贤明事理,跟村里人的境界就是不一样。

上世纪六十年代中期,全国上下展开了轰轰烈烈的**。越文轩响应政府号召,跟随众多同学,被下放到农村,接受劳动教育。他被当时的人民公社安排到了高庙村,由于交通不便,过着清苦而独居的生活,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熬出个头。眼见自己的同学们一个个通过关系,或招工或参军回到了城里,自己的未来却是毫无着落,心里备感凄凉。

越文轩是家中独子,在其下乡的那些年,父母皆因年事过高,一一过世;即使城里有些远亲,却都因为鲜有来往,而逐渐淡漠了彼此的联系,所以他根本就没办法指望可以托关系回城。当年,他的妻子由于自己缺少文化,不免仰慕他的才华,只想一心对他好,越文轩也就断了回城的念头,在落户的农村结婚生子。

越文轩二十岁那年结的婚,没多久就生下了大儿子——越书明。因为敬重丈夫,妻子包揽了所有的活计,从不让越文轩操心家事。**结束后,广博县中学对外招聘老师,女人便鼓励丈夫报名参加应聘考试,越文轩便凭着过人的学识脱颖而出,成为了一名中学历史老师。然而,他的妻子终因积劳成疾,在大儿子越书明高考那年,不幸撒手人寰。

弟弟平治因为选择的是理科班,这让越文轩多少感到有些惋惜。不然,他倒是真有可能给平治独开小灶,将其当作是小儿子越书华来培养。周末,如果越文轩回村,便会邀弟弟一路。但弟弟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脱对方的好意,似乎很不喜欢越家老爷子。大概,他还记恨着是越家的那条大黄狗叼出了父亲那件沾有疯女人血迹的衬衫。案发当年,正是越家的大黄狗嗅觉灵敏,寻着血腥气来到了我们沈家,恰巧与警方撞了个正着。

由于越文轩在广博县中学教书,需长期住校,那条大黄狗也随他住在了学校。每到暑假,便和主人一起返回高庙村。之前,我也曾经一度憎恨过越家,但都已经过去那么多年了,我不想再将这些恩恩怨怨挂放在心头,以致耽搁了美好的未来。这只能说——当年,我们老沈家的运气实在是太背了。

和往常一样,弟弟并不想跟越家老爷子一道回村。但为了回家换取夏天的衣物,并且在这次回过高庙村之后,他准备在高考结束前不再回家,而是全力以赴备战最后的冲刺。

母亲就像是最后一位压轴亮相的演员,走出谷田的同时,整理了一下衣领,拍了拍身上的叶屑,似乎已经习惯了今天的状况,根本就没把那些偷腥摸炕的混蛋放在眼里。眼见母亲的手中提着一把锄头,我感觉刚才被砸过的脑门一凉,幸亏这东西没被落在弟弟手里。倘若把这家伙勘来,无论是砸在我身上,还是砸中“瘟神”的脑袋,即便不出人命,也多半毁了个脑残。

“感谢您送平治回家!”

“不必谢不谢的,我也是同路。”母亲的客气弄得越文轩很不好意思,倒像是他作为老师专程送学生回村,分明心存有某种企图。

母亲向越文轩颔首道谢,神情不卑不亢,也不多说什么,便招呼我和弟弟回家。

我正准备跟上母亲,却被越文轩一把拽住,显然有话要对我说。

越文轩见母亲和平治已经走远,这才对我道:“平凡,你们的父亲不在了,你作为沈家的长子,长子如父的责任知道吧?”

我点了点头,不明白越家老爷子到底想说什么。

“你要带头照顾好你们的母亲。”这话听起来怎么如此耳熟?就像是父亲的临终遗言。妹妹出生的第二天,父亲前往山上的观音庙还愿,却是再也没回来。当即,我感觉心头一阵难过,越文轩用双手扣按住了我的肩膀,与父亲的动作如出一辙,也是那副郑重的表情道:“她身为一个寡妇,独自抚养你们兄弟妹三人,实在是太不容易了。”

即便不用外人的提醒,我也清楚自己该怎么做。越文轩的口气更多是一份饱满的深情,想必因两家同命相连的苦楚,让越家老爷子对母亲有种天然的同情。那一瞬间,我甚至有想过如果他能代替父亲的位置,是不是我们的母亲就不用那么辛苦了?!

回到家里,妹妹正在做晚饭,即将年满十一岁的小婷已经能帮母亲做不少家务了。妹妹把饭正端出厨房时,见我们一行三人走进了门厅。

“妈妈,锄头找回来了?”

“找到了!”原来,母亲在白天上工时,将锄头忘在了地里。天黑时,这才想了起来,便回头去寻找,却不想被“瘟神”跟进了苞谷地,竟是想要霸占母亲。弟弟与越文轩回村,路过自家的苞谷地,听见田里传出母亲的挣扎声,于是,就发生了刚才那戏剧性的一幕。

“小哥哥,你回来了!”小婷先是看到了平治,随后才看到了我:“啊!大哥也回来了!”平治闷声不响地坐在八仙桌边,妹妹这才看出我们表情的异样:“怎么了?大家的脸色怎么都这么难看?”

“没事!开饭吧!”母亲撩开布帘,走进了厨房,妹妹连忙跟了进去。

母女俩端着饭菜和汤回到门厅时,平治则是恶声恶气地握拳愤怒道:“对!明天就搬家,搬到大姨家住。”

平治的命令对妹妹来说自是没头没脑:“小哥哥,你怎么了?”

“有坏人想占妈妈的便宜。”我接过母亲手中的汤盆,放在了桌子上。

“啊!是不是那个瘟神?”小婷并没有吃惊,而是见怪不怪道:“上次,那坏蛋就被我用扫帚赶了出去。怎么?他还敢?”看来,这些人想占母亲的便宜,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

母亲给大家舀饭:“搬到你们的大姨家,那地就荒了。”

“荒了好!”平治一语双关道:“省得一些不要脸的人总惦记!”

因为傍晚的发生,我一直无法入睡,一闭上眼睛,就是母亲惨遭强暴的画面。好不容易睡着了,却又是噩梦连连。每次回到村子,我都会反复循环着同一个梦境。梦中,一群长满了细密牙齿的老鼠正交头接耳,虽然听不清楚它们正在小声谈论着什么,但我确信它们是在传播有关我们沈家的不实谣言。细碎的牙齿在夜间闪烁着锋利的寒光,如密密匝匝的暗器般咬啮着我的心脏。一旦回到这个噩梦般的村子,无论村邻们是否在闲言碎语,我都感觉有人指着我的脊梁骨正戳戳点点。

每次,当我大汗淋淋地惊醒过来,眼见平治发出细微的鼾声,便获得了一种心灵上的安慰。

由于实在是睡不着,我披上外套,来到了院子,不知不觉走了屋后的那间柴房。屋子里竟是燃亮有烛火,光线从门板的缝隙间刀砍般透了出来。我的心头一惊,想起多年前的那个深夜,那个阿花尖叫着的夜晚。我的双腿不自觉地打颤,曾经过于残酷的记忆,如同漫溢开来的血迹,渗入进了我的脑髓。

然而,空气中没有血腥气。我抬头,这才想起由于连日来的梅雨,根本就看不见星星。

蓦地,柴房里的烛光摇摆着熄灭了。我跨步上前,站在门口时,正准备推门入内,却见一个黑影蹿了出来,吓得我全身扫过电击般,伫站在原地一动不动。

那道黑影仰起了一颗小脑袋瓜,脸上闪烁着星星一般的大眼睛,同时皱起了眉心。于是,我见在小婷那片光亮亮的眉宇间,拧结出了一道道深浅不均的阴影。

“大哥?!”妹妹别了别小嘴,不高兴道:“你怎么会在这儿?”

“啊——啊!是这样,我因为睡不着,便干脆出来散散步。”我的表情很是狼狈,这让我意识到在年幼的小妹妹面前,有失面子和尊严。所幸在夜色下,她看不太清楚我的尴尬。

这个小丫头从懂事以来,所表现出的成熟与冷静,着实让我自叹弗如。妹妹不像我,直到父亲去世前,我们都生活在美满、幸福、尊敬、羡慕,甚至是嫉妒之中;然而,她的到来则是完全打破了这份平静和尊重。与此同时,外界的嫉妒似乎终于找到了一个宣泄的管道,对我们全家则充满了没有道理的指责与刁难。

“你怎么会在这儿?”半夜三更,小婷竟窝在柴房里,不免令我感到疑惑。

“我在看书啊!”妹妹高举起拿书的那只手,这样我才注意到在她手中握着的是一本诗集。这么小的年纪,居然醉心于阅读诗歌,这是我所没料想到的。

不等我进一步追问,妹妹打了个长长的哈欠,睡眼朦胧地呢喃道:“我要回屋睡觉去了!”

“晚安!”由于,我酝酿的话语被其剪断,出口的声息不免有些气短。

妹妹住在母亲的房间,对于小婷这样的作息习惯,母亲都没什么样的看法吗?难道,我没在家的这些日子,小婷都会偷溜到柴房,在夜里偷看什么诗集?

“吱啦”一声轻响,我听见母亲卧室的开门声。我能想象妹妹宛如一只猫咪,溜爬到**,蜷缩着身子,乖巧熟睡的模样。一直如此,她都是这副乖巧熟睡的样子,总让我在恍惚之间,以为她便是转世投胎的阿花,与生俱来着动物野性的纯真。

据说猫有九条命,倘若小婷真是转世的阿花,是不是就不会受到外界的各种诋毁和伤害了?!

(肆)

不仅是母亲,我对平治同样持有“望弟成龙”的寄托。我进城打工,不就是为了帮助家人,圆梦他们的理想吗?因为我是家中的长子啊!父亲过世,理应由我承担起一家之长的重责。昨天傍晚,越文轩身为村邻、长者、老师的角度也是这么期望我的。

第二天是周日,眼见平治高考在即,我并没有匆忙返城,而是想跟他说说话。每次回到高庙村,我都会和弟弟彼此交换各自的工作、学习、生活等方方面面的情况信息。我很乐意从弟弟的口中,了解到家里的一切现状。我从来不向母亲打听家中发生的事情,摸不准一不小心,便触碰到母亲过于柔软且残破的内心。更何况,昨天发生了那种不愉快的事情,我不想让母亲难过。

大概由于难得见面,我和弟弟之间的亲密度却是在不知不觉中,相互拉近了一步。因为个性的差异,从小,我们就不是特别亲近,童年更是在嬉闹的诋毁中度过。然而,这却成全了我们目前的处境,正因为避免了从亲密无间到远距离的相处,从而有可能面临生疏的问题。我们从一开始就显得彬彬有礼,于亲切中,相互之间从未透露出生分。

早饭后,我与平治坐在院子里,自然而然就聊起天来。

“我实在担心还会发生与昨天相类似的情景。啊!”突然,我想起了更为重要的问题:“妈妈该不会被感染上了吧?”尽管我没说出“梅毒”二字,但表情却是噤若寒蝉,清楚这病传染性厉害。要不然十多年前,也不会闹得人心惶惶,村民们谈梅毒色变。

“这么多年,带病体早就没有传染性了。”平治倒无这方面的担忧,不时拽出两个医学用语,我知道他在研究父亲留下的那些医书。“况且昨天,我冲进地里时,母亲正在用锄头驱赶,那混蛋没能近得了身。不然,我非劈死他不可!”在说这最后一句话时,那家伙喷出的气势简直是要置人于死地。

难怪,我昨天看到那个“瘟神”,左太阳穴处被人打伤了,我以为是弟弟下的狠手,却没料到是母亲的正当防卫。别看平日里母亲隐忍贤惠,但如果谁胆敢打她的主意,下手则是绝不含糊。

平治也是满脸的烦恼:“这段时间,我忙着高考,也不可能天天守在她们的身边。”

“对了!我就是想问你:高考准备得如何?”

眼下正值高考冲刺的关键时期,但平治似乎并不为此感到担忧,总是一副信心百倍的模样。通过信件往来,我知道他的成绩在全县首屈一指,虽说不一定能考取北大清华复旦等这些全国顶级名校,但考取本市的一所重点大学,对他而言简直就是小菜一碟。所以,弟弟的自傲和自负深具道理,而他自身更具有这番自傲的实力与资本。

“难道,大哥你是在怀疑我的学习能力?”

“我是担心你高二跳级了一年,基础知识不够牢靠。”

为了减轻母亲的负担,提前高中毕业,平治在高一下半学期向校方申请跳级到高三,此事在广博县中学引起了轩然大波。岂料,平治不但跟随着高二的学生一起通过了会考科目,更是在高一后半学期的期末考试期间,参加了高二的卷面考察,所用试题正是二年级理科班的试卷。更没曾想,弟弟的各科总成绩居然获得了全年级第一,将原本该年级的老大挤到了第二名的位置。曾经的头号尖子生却是败给了自己的学弟,这脸实在是丢大了。这一话题性事件自然轰动了全校师生,还曾在县报纸广诵一时。

平治微笑地摇了摇头,显然是责怪我多虑了。

“你准备报考什么专业?”

“哈哈!现在才想起问我这个问题,我们都已经填报过高考志愿表了。”弟弟的笑声是在批评我的后知后觉:“我的第一志愿是市里的那所重点医科大学。”

我知道这是平治深思熟虑后的选择,多半弟弟是想继承父亲的未了遗志。虽然他没有提起我们的父亲,但父亲去世多年的事实屈辱性地横陈在我们兄弟俩之间,就像是一道无法逾越的沟壑,气氛立马则变得尴尬了起来。如同破碎而遥远的伤痛,表面看起来已经结痂,但痂痕下却是血肉模糊。

良久,我拍了拍弟弟的肩膀,为他打气道:“无论你报考什么样的大学,身为大哥,我都会全力支持。为了证明我这个大哥说话算话,关于读大学的一切学杂费,我都已经为你准备好了。”

这可不是我红口白牙地胡乱吹牛,在我的上衣口袋里存放着这么多年的积蓄,那银行卡可是我贴身随行的物品。我实在不放心把它放在城市里的那间简陋的租赁屋中。

平治像是看怪物般望向我,嘴角歪笑,似乎很不习惯我以一家之长的身份这样关爱他,更是打了个冷战,分明是在奚笑我。我正要表达身为兄长的抗议之情,迎面却是扑来了一股霉味,惹得鼻腔发酸。

院子里挂满了潮润的被褥,如同一张张发了霉的书页,一掀,霉粉的味道扑面而来。母亲正拿起一根棍子抽打着晾衣杆上的被褥,一是将湿漉漉的棉絮拍松,二是将褥子里的灰尘拍出。

阳光下,从被褥里逃出的灰尘翩然起舞,像是把光芒撕碎为纤毫的精灵。在光绒的包裹中,母亲似乎老了,却又如此年轻,令我感觉鼻头一酸,眼角似有泪水溢出。我慌忙别过脸,是不想让家人看到我的伤感,更不想给平治带去任何负担——高考前的负担。

那年夏天,平治果然得偿所愿,考取了市内的那所重点医科大学。

得此喜讯,母亲自然眉开眼笑,这也是父亲去世后,我第一次眼见母亲如此高兴的模样。这笑容中,揉泪含悲,掺怨渗哀。虽然过程艰辛,却是充满了坚韧不拔的隐忍,终于换得了开花结果的回报。

高兴之余,问题也随之出现:如果弟弟进城读书,那么,母亲和妹妹该怎么办?家中只剩下两位女性,该由谁出面保护她们?我实在放心不下,将母亲和妹妹独自留居在这座只会恶意中伤的小山村。况且,村里的老少爷们对母亲虎视耽耽;小婷也即将面临青春期,迟早也会被人打上主意。

于是,我们兄弟俩仔细商量了一番,决定将母亲和妹妹接进城里。至于,随之增加的生活等费用,除了我的个人努力之外,弟弟也决定可以趁节假日期间打工,以贴补家用,应该没什么问题。

为此,我还到市内的一些中小学校进行了转校咨询。户口决定命运,妹妹没有进城入学的资格。如果非要将其转入城里的学校就读,不但需要动用教育部门内有效的人脉关系,还必须向所就读的学校上缴一大笔赞助费。然而,我已经将全部的存款提供给弟弟念大学,实在是有心无力担负如此高额的赞助费。这样的时代,想要摆脱农村户口,通过考取大学留在城市,则是一条很重要的出路。

母亲并不愿意跟随我和平治进城生活。但在我们的再三坚持之下,母亲同意将这一季的粮食收割完毕,就搬到近邻镇与大姨同住。

说老实话,由于听到母亲拒绝进城,我竟是轻轻地松了口气。也许是出自于私心,我已经无力承担母亲与妹妹进城的一切开销,不免由此产生出了一丝侥幸及幸运之感。因为母亲的固执己见,反而让我找到了自欺欺人的心理安慰:这不是我的责任!对!我没有任何的过错!这是母亲自己的决定,而并非我的过失!

然而,我绝没有想到这个念头在母亲去世后,竟成为了一根刺,永久性地扎根在了我的心头,一碰就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