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毛诗正义》——科举考试的官方读物

唐代是个大一统的王朝,为了统一思想文化,唐代在建国之初就开始了经学的统一工作。贞观十六年 (642),孔颖达、王德昭、齐威等奉唐太宗诏命作《五经正义》,其中就包括《毛诗正义》。《毛诗正义》虽然出自众人之手,但最后由孔颖达进行汇总,因此习惯上称为“孔疏”。

所谓“正义”,作为一种阐释体例,指的是由官方认定的文本。《毛诗正义》是孔颖达等人奉唐太宗命撰写的官方读本,其目的在于以官方的名义为《诗经》正名,解决《诗经》流传过程中的纷争,树立《诗经》的权威。前面已经提到,《诗经》自汉代开始就形成了“四家”,虽然最后《毛诗》定于一尊,但《毛诗》内部也有不同的派别,如王肃和郑玄两家,虽然都属于古文经学派,但二人仍有众多意见不同的地方,甚至形成“王郑之争”。经过南北朝的发展,又有南学与北学之异,出现了众多的《诗经》注疏之作。孔颖达在《毛诗正义》的序言中已经提及:“其近代为义疏者,有全缓、何胤、舒瑗、刘轨思、刘醜、刘焯、刘炫等。”如此多的义疏之作,各家各执一词,议论纷纷,不符合大一统要求,所以唐太宗颁布了修撰的《五经正义》的命?令。

那么,面对如此多的《诗经》义疏之作,并且是在其各有发展的情况下,《毛诗正义》是如何做到停止纷争、树立官方权威的呢?从前面“三家诗”的发展过程可知,虽然官方支持有助于发展,但仅有官方支持也是难以为继的。对于这个问题可以从《毛诗正义》的组织方法及其在《诗经》学史上的突破来解释。

(一)《毛诗正义》的组织方法

作为统一思想文化之作,《毛诗正义》既要兼顾传统经典之作,也要关注当时的权威之作,如此方能符合大一统王朝的需要,也能尽快树立权威,通行天下。韩宏滔在其论文《毛诗正义研究》中,从底本、注本等角度指出了《毛诗正义》的组织方?法。

第一,以当时的权威之作为底本。前面我们已经介绍了《毛传》和《郑笺》是《诗经》学的经典之作。但是在二书之后还出现了不少《诗经》的研究著作,尤其是隋朝著名经学家刘焯的《毛诗义疏》和刘炫的《毛诗述义》,在当时具有较大的传播范围和影响力。为了充分利用已有研究成果,也为了让《毛诗正义》尽快获得天下士人和儒家学人的认可,《毛诗正义》以《毛诗义疏》和《毛诗述义》为底本,在二书的基础上进行注疏。孔颖达在《毛诗正义》的序言中指出:

其近代为义疏者,有全缓、何胤、舒瑗、刘轨思、刘醜、刘焯、刘炫等。然焯、炫并聪颖特达,文而又儒,擢秀干于一时,骋绝辔于千里,固诸儒之所揖让,日下之所无双。其于作疏内,特为殊绝。今奉敕删定,故据以为本。

孔颖达认为,当时《诗经》的义疏之作已经非常多,但是刘焯和刘炫二人人品出众,学识过人,为当时儒界翘楚,二人之作也是当时儒者认可和推崇的“特为殊绝”,因此,《毛诗正义》选择了二刘之作为底本。

第二,以《毛传》和《郑笺》为注本。前面提到《毛传》和《郑笺》在《诗经》学史上的重要地位,这个地位到了隋唐时代仍旧没有丝毫动摇。要建立符合大一统需要的《诗经》阐释体系,是如何也绕不开《毛传》和《郑笺》的。因此,《毛诗正义》选取了二者为注疏的注本。“疏”就是“疏通”的意思。疏也是注,但是它与一般的注有所不同。一般的注只对经文加以注释,而疏则既注释经文,也疏通注文。《毛诗正义》除了注释《诗经》的经文外,也疏通《毛传》和《郑笺》。通过疏通《毛传》和《郑笺》,并对其存在的差异进行调和,给出合理的解释,从而树立了《毛诗正义》的权威。模棱两可、语焉不详的经典解读是难以服众的,从某种程度来说,经典的解读应该有一个我们今天所说的标准答案,而孔颖达等人的注疏在一定程度上达到了统一标准答案的效果。

第三,以《毛诗序》贯穿全书。《毛诗序》已经建立了完整的儒家政教体系,很多《诗经》研究之作都是以《毛诗序》来解读《诗经》的,尤其依据《毛诗序》来确定诗歌的主旨。《毛诗正义》也采取了这样的方式,将《毛诗序》纳入全书结构,并参照《毛诗序》来确定诗歌的主旨。

通过以上三种组织方式,《毛诗正义》兼顾了前代的经典之作和当代的权威之作,成为解唐代以前《诗经》学的集大成之作。因此《毛诗正义》在颁布天下之后,很快得以畅行,并得到天下士人的认可。

(二)提出“三体三用”之说,解决了“六义”的悬疑问题

《毛诗正义》能够树立起权威,除了上述的兼顾前代与当代代表作外,还在于其对前代《诗经》学的突破与发展。其中,最值得注意的是 “三体三用”说和“诗人救世”说。

自孔子以后,儒家学人对《诗经》进行了多方解读,由于个人理解不同以及时代背景差异等多方面原因,《诗经》在流传与解释过程中存在不少疑问。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六义”之说。虽然我们今天多采用朱熹的说法来理解“六义”,但如果我们细读文本就会想知道,《毛诗序》中的“六义”与《周礼》中的“六诗”在文字表述上完全相同,那么“六义”就是“六诗”吗?如果含义相同,《毛诗序》为什么还要费力地提出“六义”,而不直接用“六诗”呢?此外,《诗经》的经文中列有“风雅颂”三类诗歌,而未见“赋比兴”三字,“赋比兴”是从何而来的呢?它与“风雅颂”又有什么关系呢?对于这些问题,《毛诗正义》提出了“三体三用”的说法予以回答。

首先来看《毛诗序》中有关“六义”的文字:

故诗有六义焉:一曰风,二曰赋,三曰比,四曰兴,五曰雅,六曰颂。

对于“六义”中的“风”“雅”“颂”,《毛诗序》是这样解释的:

是以一国之事,系一人之本,谓之风;言天下之事,行四方之风,谓之雅。雅者,正也,言王政之所由废兴也。政有大小,故有小雅焉,有大雅焉。颂者,美盛德之形容,以其成功,告于神明者也。

《毛诗序》没有解释“赋”“比”“兴”三者的含义。《毛诗序》中的“六义”说法与《周礼》的“六诗”说法完全一致,一般认为“六义”之说乃承袭“六诗”之说而来。郑玄也对“六诗”做过解释:

风,言贤圣治道之遗化。赋之言铺,直铺陈今之政教善恶。比,见今之失,不敢斥言,取比类以言之。兴,见今之美,嫌于媚谀,取善事以喻劝之。雅,正也,言今之正者,以为后世法。颂之言诵也,容也,诵今之德,广以美之。

郑玄的解释与《毛诗序》有相同之处,如对于“雅”的解释,都说“雅者,正也”;也有不同之处,如“风”。可见,“六义”说并不完全等同于“六诗”说。郑玄虽然尊《毛诗》,但他在《毛诗笺》中没有解释“六义”。“六诗”与“六义”的关系在郑玄这里是语焉不详的。同时,《毛诗序》提到了“赋”“比”“兴”,但是《诗经》的分类中却只有“风”“雅”“颂”三类。“赋比兴”与“风雅颂”又是什么关系呢?这些问题在郑玄处也是模棱两可的。《毛诗正义》则正面回答了这个问题,明确指出“六诗”就是“六义”,并给出了为何有“六义”与“六诗”之别的原因:

上言诗功既大,明非一义能周,故又言“诗有六义”。《大师》上文未有“诗”字,不得径云“六义”,故言“六诗”。各自为文,其实一也。

孔颖达等结合《毛诗序》的上下文,认为《毛诗序》在前文中已经论述了《诗》的功能并不是一“义”所能概括的,所以要说“诗有六义”。而《周礼》中提到“六诗”的时候,前面并未提到“诗”,因此采用“六诗”的说法。“六义”与“六诗”其实只是不同的文字表述而已,二者所指的内容则是相同的。这样就解决了“六义”与“六诗”的关系问题。

对于“风雅颂”与“赋比兴”之间的关系,《毛诗正义》提出了“三体三用”说来解释:

然则风、雅、颂者,诗篇之异体。赋、比、兴者,诗文之异辞耳。大小不同,而得并为六义者。赋、比、兴是诗之所用,风、雅、颂是诗之成形。用彼三事,成此三事,是故同称为义,非别有篇卷也。

《毛诗正义》指出“风雅颂”是《诗经》的三类诗歌,并在《诗经》经文中已经标示出来。而“赋比兴”则是《诗经》的三种表达方式,并非《诗经》中三类诗。“赋比兴”是表现“风雅颂”的三种方式,因此得以并列为“六义”。由此便解决了“风雅颂”与“赋比兴”的关系。“三体三用”说在今人看来也是合理的。

(三)提出了“诗人救世”说,确立了诗人的社会责任

孔子说:“《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但是我们在阅读《诗经》时会发现其中有很多的内容是不符合这个标准的。对此,《毛诗正义》以治病为比喻,提出了“诗人救世”予以回?答:

而变风所陈,多说**之状者,男**女奔,伤化败俗,诗人所陈者,皆乱状**形,时政之疾病也,所言者,皆忠规切谏,救世之针药也。《尚书》之三风十愆,疾病也。诗人之四始六义,救药也。若夫疾病尚轻,有可生之道,则医之治也用心锐。扁鹊之疗太子,知其必可生也。疾病已重,有将死之势,则医之治也用心缓。秦和之视平公,知其不可为也。诗人救世,亦犹是矣。

这里指出,变风类诗篇多涉及**、男**女奔等伤风败俗的内容,这些不符合孔子“思无邪”的标准,也不符合“发乎情,止乎礼义”的原则,那么这些内容为什么会出现在《诗经》中呢?《毛诗正义》认为这些内容都是当时社会上普遍存在的问题,而诗人将这些表现出来也正是为了加以劝谏,是拯救时政疾病的良药。《尚书》中的“三风十愆”指的是社会上由三种恶劣风气滋养的十种罪愆:

敷求哲人,俾辅于尔后嗣,制官刑,儆于有位。曰:“敢有恒舞于宫,酣歌于室,时谓巫风,敢有殉于货色,恒于游畋,时谓**风。敢有侮圣言,逆忠直,远耆德,比顽童,时谓乱风。惟兹三风十愆,卿士有一于身,家必丧;邦君有一于身,国必亡。”

其中,巫风二:舞、歌;**风四:货、色、游、畋;乱风四:侮圣言、逆忠直、远耆德、比顽童。

针对这些时政疾病,诗人以“四始六义”为良药来治疗。治病的时候,医生会根据病情的轻重来选择治疗方式。如果还有救的可能,医生会积极治疗;如果已经病入膏肓,医生的救治之心也就淡了。诗人利用诗歌来“救世”,就如同治病一样。**、男**女奔等伤风败俗之事,都存在纠正的可能,所以诗人会选择将之展现出来,加以劝谏。如此,《毛诗正义》就以治病为比喻解决了为什么《诗经》中会存在一些不符合“思无邪”标准的诗篇,并由此提出了“诗人救世”之说。

“诗人救世”之说肯定了《诗经》的社会功能,也明确了“诗人”的社会责任。我们来看看“诗人救世”之说的具体内?涵。

第一,非君子不能作诗。君子自觉地负有救济苍生的社会责任,也只有君子敢于对社会弊端发出声音,因此,只有君子才能真正承担起用诗歌来救世的责任。所以《毛诗正义》在解释《诗经·四月》中“君子作歌,唯以告哀”一句时说道:

今我天下之民,遇此残乱惊扰失性,草木之不如也。由此君子作此八章之歌诗,以告诉于王及在位,言天下之民可哀悯也。作者自言“君子”,以非君子不能作诗故也。

《毛诗正义》认为,这首诗歌中的作者说“君子”,是因为诗人认为只有“君子”才能作诗。君子指当时负有社会责任的知识分子。《毛诗正义》说非“君子不能作诗”是有一定道理的,上文中提到了《诗经》有一部分作品是当时的贵族创作而献给君王的,尤其是在《雅》和《颂》之中。“非君子不能作诗”正是在《雅》中提出的。但是,我们前面也提到,《诗经》有很多诗歌是采自民间,并不是所有诗篇的作者都是贵族。从这个角度来看,《毛诗正义》“非君子不能作诗”的说法有失偏颇。不过,《毛诗正义》提出的“非君子不能作诗”的目的只是为了强调诗人的“救世”之责,而不是针对《诗经》所有作品的作者而言的,因此,“非君子不能作诗”有其合理性,我们不必苛求其准确性。

第二,“虽文刺前朝,实意在当代”。如何达到“诗人救世”的目的呢?《毛诗正义》提出了“文刺前朝,意在当代”的操作方式:

诗者,人之咏歌,情之发愤,见善欲论其功,睹恶思言其失,献之可以讽谏,咏之可以写情,本原申己之心,非是必施于谏。往者之失,诚不可追,将来之君,庶或能改。虽刺前世之恶,冀为未然之鉴,不必虐君见在,始得出辞,其人已逝即当杜口。《雨无正》之篇,……虽文刺前朝,实意在当代,故诵习此言,以自肃警。

这里从诗歌的缘起和功能入手,认为诗歌本是抒发个人之情志的,当献给君王时就具有了讽谏的功能。虽然《诗经》中所描述的古代之事,古人的得与失在今天看来已经无可挽回,似乎是与现实政治毫无关联。但是,今天的君王是可以从中得到教训的,能够避免古人之失。所以,《诗经》中的很多作品是“虽文刺前朝,实意在当代”。

这段话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借古讽今”。唐代距离《诗经》的时代已经非常久远了,社会有了诸多发展,人们的见识也在变化。在这种时代还要强调《诗经》的崇高地位,的确有难度。而且唐朝人是务实的,虽然不断有“复古”之言出现,但“复古”是为了“革新”则是所有人的共识。在这样的背景下,要提高《诗经》的地位,确定其权威,必须将之与当下现实联系起来。只有能对现实产生某种作用,才能获得时人的认可。孔颖达等看到了这个背景,提出了《诗经》“虽文刺前朝,实意在当代”的特征,用来指导诗人如何救世。由此出发,诗人所救之世自然是“当代之世”,《诗经》对现实的作用就自然而然地体现出来了。

第三,主张直谏,反对谲谏。劝谏有两种,一种是直接劝谏,不给君王留面子;一种则是委婉的劝谏,即《毛诗序》中所指出的“谲谏”。“谲谏”因是出自《毛诗序》而得到了认可。但是,《毛诗正义》明确提出不可谲谏,一定要直谏:

谲者,权诈之名,托之乐歌,依违而谏,亦权诈之义,故谓之谲谏。

“谲谏”虽然通过乐歌来讽谏,却是一种权诈之作,它并不能起到讽谏君王的作用。如果诗人采用谲谏的方法,是不可能达到“救世”的目的的。要达到“救世”目的必须采用直谏的方?式。

《毛诗正义》主张直谏是有现实基础的,当时的唐太宗是一个虚心纳谏的君王,拥有魏征等直谏之臣。而《毛诗序》“主文而谲谏”,主张用隐约的言辞劝谏而不直言,符合当时“温柔敦厚”的《诗》学观,以及《毛诗序》中所提出的“发乎情,止乎礼义”的标准。而到了唐代,这样的劝谏方式已经不符合时代、社会的需要,因此《毛诗正义》反对谲谏,主张直谏。

通过“诗人救世”之说,《毛诗正义》确定了诗人的社会责任。“文刺前朝,意在当代”将《诗经》这一部古书拉回到现实,《诗经》不再像在孟子那里,只是用来证明自己观点的历史材料和前人旧说,而是一部立足于当代政治、社会的功用之书。通过“诗人救世”,《毛诗正义》明确了诗人的责任,而其最终影响的则是有唐一代参加科举考试的士子。作为科举考试的权威之作,每一位参加科举考试的人都应该熟读《毛诗正义》,“诗人救世”之说由此在士人心中烙下印记,成为他们的人生导向。因此,《诗经》所承载的社会功能更为明晰。

由以上三点可以看出,“诗人救世”之说处处立足于现实,强调诗歌所承载的社会功能,这既继承了汉代的“美刺”说,又对其有所发展。唐代距离《诗经》年代久远,《诗经》在唐代的社会地位也有所下降。在这样的情况下,要树立《诗经》的权威必须立足于现实来阐释,否则《诗经》就只是一堆古文献,于现实无所益处。《毛诗正义》的作者们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在“美刺”说的基础上提出“诗人救世”,而且是救当代之世,从而使得《诗经》这部古老之作有了现实基础,符合现实的需要,得到了时人的认可。

总的来说,《毛诗正义》通过严密的组织体系,将前朝与当代的权威之作整合在自己的解读系统中;通过回答前人在《诗经》解读过程遇到的难题,对其中存在的问题予以正面回答,对前人的说法既有继承也有突破,树立了《诗经》的权威。如此,《毛诗正义》在颁布天下之后,很快获得认可,成为官方的权威读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