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诗集传》——《诗经》研究的集大成之作

朱熹的《诗集传》代表了宋代《诗经》研究的最高成就,被称为集大成之作。如皮锡瑞指出:“欧阳修《诗本义》,始不专主毛郑。宋人竞立新说,至朱子集其成。” 它的影响波及元明清三代。《诗集传》流传之后,通行达八百年,以至于明清时代的普通读者竟不知道《诗经》读本还有汉唐版本。那么,《诗集传》的“集大成”是如何体现出来的呢?它在《诗经》解读过程中有什么样的贡献呢?以下从《诗集传》的体例、解读方式等方面来介绍《诗集传》“集大成”的表现。

(一)体例独特,兼采众家之说

第一,调整小序位置。前面我们提到的《毛传》由序文、经文、释文三部分构成。序言部分又可以分为大序和小序。大序为总论,置于开篇。小序为每首诗歌的序言,置于该首诗歌的前面。这样的体例几乎成为《诗经》注释的惯例,小序甚至有了跟经文同样重要的地位。朱熹对此加以改变,他将《毛诗》的小序废掉,而换成了自己的解说。朱熹曾经指出:“旧曾有一老儒郑渔仲,更不信小序,只依古本与叠在后面,某今亦只如此,令人虚心看正文,久之其义自见。”(《朱子语类》卷八十)郑渔仲指的是郑樵,郑樵是我们前面提到的废小序派人物,他在注释《诗经》时就将《毛诗》的小序予以废除,用自己的序言来代替小序,并将小序放在经文之后。朱熹认为这样的位置安排才符合读者的阅读习惯,即读者先进行诗歌文本阅读,再看注释者的解释与说明,有助于读者明白诗歌文本的本义,而不至于被注释者所引导或误导。

第二,朱熹将音注放在经文的旁边,方便读者阅读。古人注《诗经》有音注和义注,二者都置于经文以下。而朱熹则将音注直接放在了经文的大字旁边,这样读者在没有看到义注、即使不明白诗意的时候也可以先将诗文读出来。这样的安排与朱熹对《诗经》的读法认识相关,朱熹认为“沉潜讽咏”是读《诗》的关键。“沉潜讽咏”大意是说读诗人要静下心来对诗歌文本进行诵读,从文字、音韵中寻求诗歌的含义。

第三,每章都标举赋、比、兴。《毛诗》独标“兴体”,对“赋”和“比”有所忽略。朱熹则不一样,他对“赋”“比” “兴”三者都有非常深入的思考,对三者的表现方式和具体作用也进行了深入分析。因此,他在标明“赋”“比”“兴”的时候比较灵活,并没有局限于某一章、某一句只能是“赋”、只能是“兴”,或者只能是“比”,而是可以兼而有之。如《汉广》即标“兴而比”,这样的解读更符合《诗经》的实际。

第四,不少诗篇的篇后还有一些附录成分。朱熹注释《诗经》讲究简洁明了,主张读诗人从“讽咏”文字中探求诗歌本义,但是有些知识对理解诗意也是有帮助的,这些知识也是不能忽略的。因此,朱熹将一些史实的考证、自己的一些难以完全证实的想法、对前人观点的辨析等内容,附录在篇章的结尾之处,读者可以选择是否阅读。阅读,可以开拓读者的思维;不阅读,也不影响对全诗的理解。

以上在体例上的一些特殊安排,朱熹都是从方便读者阅读的角度来确定的。朱熹认为解《诗》先需要读诗,“沉潜讽咏”才是解诗、读诗的必由之路。要废除一切有碍读者理解诗歌本意的因素:“直是要人虚心平气,本文之下打叠交空****地,不要留一宗先儒旧说,莫问他是何人所说,所尊,所亲,所憎,所恶,一切莫问,而唯本文本意是求。”(《朱子文集》卷四十八)不管先儒是如何解读的,读者只需要根据自己的理解来寻求本意即?可。

同时,对先儒的注解,朱熹也不是一味否定:“凡先儒解经,虽未知道,然其尽一生之力,纵未说得七八分,也有三四分,且须熟读详究,以审其是非而为吾之益。”(《朱子语类》卷八十)朱熹认为,要在自己领悟本意的基础上,将己意与先儒意加以比较,如此方可以得出正确的认识。由此可以看出,朱熹的《诗经》解读虽然是废小序,但是也是兼采众家的,只要他认为是正确的,不管是哪一个学派,也不管出自何人之手,朱熹在解读的过程中都会加以采用,“集大成”的特征亦由此可见。

(二)以诗说《诗》

以诗说《诗》指的是从文本出发来理解《诗经》。朱熹指出:“一切莫问,而唯本文本意是求。”以诗说《诗》是相对于汉唐人的以序说《诗》的解读方式而言的。从前面的介绍可以看出,汉唐学者解读《诗经》的思路是以序为先,由序言确定的主旨来解释诗句,由此常常出现穿凿附会、违背诗歌本义的情况。对此,朱熹指出:“令人虚心看正文,久之其义自见。盖所谓序者,类多世儒之误,不解诗人本意处甚多。”(《朱子语类》卷八十)朱熹又指出:“解《诗》时,且读本文四五十遍,已得六七分,却看诸人说与我意如何,……又读三四十遍,则道理流通自得矣。”(《朱子语类》卷八十)朱熹多次强调读《诗》、解《诗》应该从《诗经》的文本出发。

(三)以理说《诗》

朱熹在《诗集传》的序言中指出:“此《诗》之为经,所以人事演于下,天道备于上,而无一理之不具也。”朱熹是理学家,他解诗时也注意从“理”的角度出发,“存天理、灭人欲”是其解读《诗经》的理论基础。由此出发,朱熹认为凡是符合三纲五常者为正为善,反之则为乱为**,因而提出了“**诗”的说法 。不过,“**诗”也具有讽谏作用。

(四)经学传统之下的文学解读

中国文学经过魏晋“文学的自觉”的时代,唐代诗歌的盛世发展,至宋代,文学观念已经深入人心。再加上疑古惑经之风,从文学的角度来解读《诗经》便成为顺理成章的事情了。欧阳修开其先河,他在《诗本义》中说:“诗文虽简易,然能曲尽人事,而古今人情一也。求诗义者,以人情求之,则不远矣。然学者常至于迂远,遂失其本义。”从“情”的角度来解读《诗经》,而“情”正是文学的重要特征。值得重视的是,欧阳修认为“古今人情一”,即古代人与当代人在情感上是相通的。这一点与今人对文学“普适情感”的追求非常接近了。在此之后,《诗经》的文学解读受到越来越多人的重视,而朱熹则可以说是对《诗经》文学阐释进行得最为彻底者。

第一,朱熹提出“国风”是当时的民歌。他在《诗集传》的序言中指出“凡《诗》之所谓风者,多出于里巷歌谣之作”“男女相与咏歌,各言其情”,明确指出《诗经》中的“国风”乃男女吟咏性情的民歌。

第二,朱熹主张用文学方法读《诗》。他在《朱子语类》中提出了读《诗》的方法:“《诗》,如今恁地注解了,自是分晓,易理会。但须是沉潜讽诵,玩味义理,咀嚼滋味,方有所益。若是草草看过一部《诗》,只三两日可了。但不得滋味,也记不得,全不济事。古人说‘《诗》可以兴’,须是读了有兴起处,方是读《诗》。若不能兴起,便不是读《诗》。”(《朱子语类》卷八十)

第三,注重“赋比兴”的表现手法。前面提到朱熹对“赋比兴”的重视。这里需要强调的是,朱熹对“赋比兴”的解释符合文学创作规律:“赋者,敷陈其事而直言之者也”“比者,以彼物比此物也”“兴者,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词?也”。

第四,对《诗经》民歌特色的肯定。在朱熹以前,对《诗》三百篇的解读是以经学为主的。朱熹是第一个提出《诗经》具有民歌性质的批评家。《诗集传·序》中指出:“凡《诗》之所谓风者,多出于里巷歌谣之作,所谓男女相与咏歌,各言其情者也”。“风”作为《诗经》的主体,大部分是民歌,而且多与爱情有关,这一见解非常精辟,对后世《诗经》的文学研究具有重要影响。

总的来说,朱熹的《诗集传》对《诗经》的解读既有经学的影子,又并未忽略汉代学者对《诗经》政教、美刺的影响,也没有忽略《诗经·国风》中的大部分诗歌是从民间采集而来的,具有民歌的本质与特色。同时,作为理学家,朱熹又坚持“以理说诗”,“存天理,灭人欲”是他解读《诗经》的基础。从这几点来看,《诗集传》被评为“集大成”之作是毫不夸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