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洛克和弥尔顿

H.W.霍尔姆斯[30]

在教育史上,17世纪是一个非常有趣而重要的时期——明明当时的人们思想认真,情趣高尚,信仰虔诚,但教育进步却几乎为零。可以说,教育在17世纪才刚刚起步,因此,我们常说的教育改革者在当时更应该被称为教育事业的先驱,而他们在那种情形下唯一的“成果”便只能是一无所获。宗教、政治、哲学和科学在17世纪几经重组,其中30年战争和英国内战均是宗教宽容与冲突的结果。美国殖民活动开始之际正值英格兰斯图亚特王室内部纷争不断之时,这种让人心惊的变故却成为了美国政治自由发展的保证,并在很大程度上保护了美国社会发展的成果,使之成功回避了大部分欧洲大陆国家,尤其是像法国那样的充满了血腥和暴力的变革之路。欧洲大陆国家实行的专制制度在权力争夺中不断加强,直接影响了教育的发展。但与此同时,现代科学却因为许多勇敢机智的冒险家的努力悄然诞生,从开普勒、伽利略到哈维,从天文学到生理学。

弗朗西斯·培根是反对经院哲学的先锋,他通过观察、实验和归纳推理等新方法破除中世纪的谬误与迷信,同时笛卡尔和其他有识之士们也开始为现代哲学著书立传。可惜,在这样一个精神和物质混乱的世纪,即使大家已为教育付出了巨大的努力,但谁又能指望真能因此得到累累硕果呢?一开始人类已经探索到一部分新知识,但由于没有及时引进校园,几年后,这些科学知识便变得不再适合作为学校教育。后来人们发现除了探索真理,更重要的便是争取思想自由,但这一点也遭到了老学究的反对——也许在他们看来,想要思想自由还不如做白日梦呢。由此可见,虽然人们已经有了对普及教育的需求,但17世纪的政治制度远不是能实现乌托邦的乐土。随着学校教育的日益狭隘,学校的教学方法也越来越看重权威而忽视了理性,就连约翰·布林斯利和查尔斯·胡尔那样的教育作家,也只会建议改进古典教育,并没有深入探讨教学指导和教育纪律方面的根本性改革,也并没有帮助推广普及教育。

夸美纽斯和《大教学论》

多少年来,教育改革者们都梦想着能建立一套由国家支持、国家管理同时又学风自由、思想民主的完整的教育体系。这个体系将服务于不同的个体,并致力于让每个人通过教育具备不同的社会价值。在这个体系里所推行的实验研究和职业培训不但能培养学生,也能让老师得到进修。最终,人们可以通过这个体系学习到任何知识,思考任何命题。所有学校、班级和课程也都会按照最自然有效的方式安排,使一切教学活动更加科学合理。17世纪首先提出这样一个梦想,并以一生之力去努力追求的伟大教育家并不是我们熟知的约翰·洛克或约翰·弥尔顿,而是摩拉维亚族的主教扬·阿姆斯·夸美纽斯。

洛克和弥尔顿的论述范畴

不可否认,与洛克的《教育漫话》和弥尔顿的《论教育》相比,夸美纽斯的《大教学论》更具有跨时代的历史意义。如果有可能的话,我们真希望洛克和弥尔顿能用心研究夸美纽斯的论述,毕竟他们俩皆是天资聪慧之人,而且学识广博,肯定能在夸美纽斯的启迪下写出影响更为深远的著作。可事实上,洛克与《大教学论》擦身而过,我们在弥尔顿的文章里,也只能找到关于夸美纽斯的片言只语。因此,就算针对贵族学子,我们拥有了由首位现代心理学家和道德哲学家提出的《教育漫话》和由思想活跃的伟大诗人和爱国者提出的《论教育》,我们依旧无法推动科学的进步,也无法对教育普及产生任何期盼。

当然,洛克和弥尔顿的著作也有其可读性及启迪意义,而夸美纽斯的《大教学论》从捷克语被翻译成拉丁文后,更是成为了迄今教育历史上最重要的文献之一。

一边是弥尔顿,他那优美的散文、具前瞻性的目光,以及他在英国文坛上举足轻重的地位,使他的《论教育》与他提出的其他实用性建议一样受到了广泛的关注。另一边是洛克,他那惊人的洞察力和预见性,在英国哲学界巨大的名声,以及在儿童教养方面所提出的重要指导,皆赋予了《教育漫话》永恒的价值。即使有人认为弥尔顿提出的大部分建议都不切实际,那也不妨碍我们去感受他文字中的活力、庄严和启迪。即使有人认为洛克在《教育漫话》里关注的问题太狭隘,那也不妨碍我们体谅在他的年代学校和生活的条件都太有限的现实,并努力从他的建议中发现闪光点。

弥尔顿的教育目标和教学方法

《论教育》中提出的教育目标是远大的。为此,弥尔顿写道:“我理想中的教育制度应该是完整而民主的,它适合每一个人,也能使每一个人学会如何适当地有技巧地应对任何情况,无论是在私人还是公共场合,也无论是在和平还是战争时期。”显然,现代生活的复杂性使这样的理想几乎无实现的可能,但我们不难发现,弥尔顿提出的教育概念与现代对教育的定义不谋而合,因为这正是社会的真实需求——个体不能只是为学习而学习,更应该通过教育为生活和履行社会职责做好准备。《论教育》中强调学习的目的是学以致用,弥尔顿坚持认为“良好的普及教育必须完整而全面,它着重的应该是学习的内容而非教学的模式”。在他的理解中,教育应该以文学和拉丁语为起点,并通过提高这两种能力“吸取所接触到的书籍和文献中的精华”,弥尔顿的观点用今日的话说即“小材也能大用”。然而某些学术的抽象性和特定复杂的技术形式使我们不敢给学生们传授“过于”晦涩难懂的概念,只敢让他们学习到实用有趣的知识。

弥尔顿构思的国家教育计划或许能让学生掌握任何一门文学或科学知识,但学生实际上毫无实践经验,也不懂该如何运用自己掌握的知识。现代的教育要是只想达到这样的程度,那么我们也就不需要花时间做上述种种尝试与分析了。个体学习的动力可能各有不同,但合理的普及教育应该源于社会和现实生活的需求。我们不应该指责《利西达斯》和《酒神之假面舞会》的作者,说他有意忽视教学模式,相反我们应该更多地留心他的警告,如“不应把知识抽象化”。对于思维不成熟的学生,与其让他囫囵吞枣然后落得一知半解还不如一开始就什么都不教。幸运的是,现代教育已经在这方面有所突破。从最初的识字算数到研究进修,学生们学到的知识基本上都能在生活中加以实践,同时生活中的细节也能反过来成为他们学习中的灵感。

洛克的教育理念

洛克在《教育漫话》中并没有像弥尔顿那样提出宏观的教育方案,他只简单勾勒了国家教育制度应有的模样,然后把重点放在父母对儿童的家庭教养上。他对当时的学校没有好感,所以不遗余力地提醒父母们选择好的家庭教师的重要性。如果洛克时代的学校能有所改进,他的观点也许会稍有改变。而必须承认的是,洛克在著作中提到的儿童,与现代意义上需要心理精神身体全面发展的孩子还是有点不一样的。洛克的建议只针对家教儿童,虽然总体要旨都是好的,但细节执行起来却很困难。我们对《教育漫话》的分析主要体现在洛克所阐述的父母和教师对儿童道德规范的理解,洛克是一位敏锐的观察者,他经验丰富,立场坚定且富有同情心,他对这个命题的讨论非常值得我们仔细研究。

总结起来,洛克忠告大致如下:不到迫不得已不要体罚儿童,也不要对孩子进行责骂、威胁、限制、利诱或劝说。当孩子表现良好时,父母应给予赞同和热情,当孩子行为不端时,也应该适度地表达作为父母的不赞同和疏离。通过这种合理的道德规范,训练孩子们正确的思考及行为方式。最重要的是,父母在使用道德规范作为约束时,应该先理清孩子们做事的动机和想法,而非只看到他的行为对外界产生的影响。洛克认为现实生活中稳定不变、富有同理心且公正客观的道德规范是引导孩子建立端正品格的最有效的手段。作为最初的行为准则,洛克希望孩子们先学会爱憎分明,然后再学会用理性按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分析。这意味着,父母应先教会孩子们用标准看待问题,不能单纯地人云亦云随波逐流。而随着孩子们的成长,父母又应以权威作为引导让孩子们将标准与现实结合,然后做出适当的应对——或妥协或坚持。

洛克在这方面的阐述十分仔细且明智,他就家庭中发生的具体情况提出的指导比现代分析孩子天性的一般原则更有效。事实上,所有道德教育在实施时都是极其困难的,它需要有适应社会的特点和标准判断,这不但对孩子,对父母而言也是一种学习。尽管洛克对现代儿童生活以及这方面的著作一无所知,但他还是尽己所能给后世讲述了许多有用的真理。这些真理在今天可能有不同的表达方式,却拥有同样的效果和本质。

在学习方面,洛克赞成弥尔顿在《论教育》里的基本观点,即应该以学习拉丁语为起点。但是,他认为拉丁语的学习重点不应该放在语法上,而应该放在扩展阅读上。另外,他也建议应该将课堂学习和手工培训结合起来,这与弥尔顿提出的让学生向各个领域从业者实习的构思大同小异。其实,洛克和弥尔顿在教育理念上的区别在于:洛克重视的是个人,而弥尔顿关注的是整体。弥尔顿希望有经验的学者能教导他的学生处事正确的知识和技巧,从而形成环环相扣、一代传一代的教育体系,而洛克则把如何培养出一位完美的绅士作为最高要旨。

从这个角度出发,洛克难免会被误解成是“正统教义的倡导者”,因为这种教义往往主张学习的内容不应取决于其客观实用性,而应取决于它是否能促进头脑智力的提高。洛克在《教育漫话》第176段中虽然也有提到锻炼记忆力的方法,而其中内容清楚表明,他并非如世人所言强调正统教义,只有针对通常被认为可取并可能的思维习惯和训练,他才会建议坚持理性和道德规范。

我们上面提到的两部著作都是在300年前写下的,书中反映了很多现代人无法理解的习惯、标准和传统,书中提到的人物和文献也是现代读者所不熟悉的,这两本书的作者甚至没有机会受到当时最具前瞻性的思想的启迪。但无论如何,我们必须承认,著作中的智慧依然有研究的价值。[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