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勇闯电信,净赚千亿

大凡有志之人,无论年纪长幼,心里一旦有了宏伟的目标,就会有生生不息的动力和永不气馁的坚强意志。在这个宏伟目标的激励下,李嘉诚更加专注于事业,并制定了全球化、多元化的发展战略,一方面大举向海外市场和中国内地市场拓展业务,另一方面将投资目标转移到高科技行业上。

李嘉诚暂时退出让自己成为华人首富的房地产业,而投身到高科技领域。他少年失学,靠打工养家,仅仅小学毕业,但是却有很高的学识,而这些学识让李嘉诚具备冷静的头脑,并带给他无尽的财富。

其实,李嘉诚在多年前就意识到了未来的市场会朝着多元化的方向发展,而且那时起他就“未雨绸缪”了。他最初创立长江塑胶厂而成为“塑胶花大王”,然后挺进地产领域成为全港家喻户晓的“地产天王”,又通过不断收购一些大型公司而逐渐将长江实业系拓展为一家实力雄厚的集团。如果是别人有了这些成就,也就会贪图安逸,不再前行了。但是,他并未就此满足,而是积极地开拓海外市场,以谋取更大的发展空间。李嘉诚旗下的产业几乎囊括了所有极具发展潜力的领域——金融投资、地产开发、媒体、电力、航运、酒店、货运、通信、电视传媒等。从这些行业来看,长江实业集团早已符合了当今社会发展的方向,之所以决定再次对其进行扩展,只是因为他不满足于现状,又特别看好新兴的高科技产业,希望自己能够在事业上取得更大的成就。

当年日本侵略中国的时候,李嘉诚的父亲李云经失业,只好带着李嘉诚返回潮州老家。当时李嘉诚也没有办法继续上学,再加上外面烽火连天,时局动**,所以他也不敢随便外出,只好躲进书房,畅游到陆游、岳飞、辛弃疾等人的诗词中,在读书过程中他明白了许多做人的道理,这些都为他后来经商和为人处世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由于自少年时代起,李嘉诚就负担起了养家糊口的重任,很早就在商界打拼,积累了丰富的人生经验,因此,李嘉诚不但拥有过人的胆识和超群的智慧,还具备独特的判断能力和超前的商业眼光。他既具有靠吃苦耐劳打天下的韧性,还具备能够迅速接受新事物、新观点的能力。所以,李嘉诚很早以前就认识到了高科技产业所蕴涵的发展潜力,并早已悄然着手在欧洲、美洲、亚洲以及非洲建立自己的“通信产业王国”。

1999年11月13日,英国著名的沃达丰电信公司公开向媒体表示,将动用1万亿港元的资金,将德国曼内斯曼持有的52.8%的股份收购。消息刚一公布,曼内斯曼公司立即作出回应——坚决抵制沃达丰公司的恶意收购。在这种情况下,手中持有曼内斯曼10.2%股份的李嘉诚便成为这一全世界最大收购案中最关键的人物。1999年11月23日傍晚,就在沃达丰的收购计划与曼内斯曼的反收购计划之战正式拉开帷幕之前,英国的一个组织给李嘉诚颁发了“全球杰出企业家奖章”。据一些业内人士推断,也许沃达丰公司就是这个组织背后的操纵者,而这一授奖举动是为了给沃达丰拉票。有人算了一笔账,如果以沃达丰所提出的收购价格来计算的话,李嘉诚手上所持有的曼内斯曼10.2%的股份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就上涨到了318亿港元。因此,外界纷纷讨论,不管是哪一方取得胜利,最大的受益者不是收购方或被收购方,而是李嘉诚。然而,李嘉诚却并不为这点儿“蝇头小利”而改变自己的立场。就在“全球杰出企业家奖章”颁发当天,李嘉诚旗下的和黄公司就发表声明,表示将与曼内斯曼公司站在统一战线上,坚决抵制沃达丰公司的恶意收购。李嘉诚对这一声明给出的解释是:“如果能与曼内斯曼保持长久的合作关系,不仅对和黄的未来发展有利,而且也维护了和黄董事的利益。另外我还要说的是,沃达丰公司开出的收购价根本不具备吸引力,无法使和黄的董事们满意,所以,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我们都没有与沃达丰合作的理由。”

数百亿的白花花的银子唾手可得而不要,一些业内人士对李嘉诚的决定感到不可思议,疑惑不解。也有人认为和黄所发表这一公开声明,实际上意味着李嘉诚将坚守其欧洲市场的发展计划,不会轻易撤出。也有人说,李嘉诚与曼内斯曼公司之间早已签订了协议,即李嘉诚手中所持有的10.2%的曼内斯曼公司的股权在18个月内不得出售,没有自由支配的权利。无论外界怎么猜测,李嘉诚心里却有着自己的一杆秤,他实际上以并未兑现的虚拟的318亿港元,换取了日后在曼内斯曼公司内部的威望和决策的权利。

无论外界对李嘉诚的这个决定作出怎样的评价和理解,有一点却是毋庸置疑的,李嘉诚的这一决策不但能使长江实业集团借曼内斯曼公司之力实施其在欧洲电信领域中大展宏图的战略,还能轻松地赚得上百亿港元的利润,而且,李嘉诚从中获得的额外财富更是无法估量的。

其实早在1989年,李嘉诚就在英国的电信市场上进行过投资,但几年下来一直赢利状况不佳。为了重新调整在英国电信市场的投资计划,李嘉诚又在1996年新成立了一家Orange公司,并使其在英国成功上市,在这次投资中花费了大约84亿港元的资金。

“皇天不负有心人”,经过长期的努力和摸索之后,李嘉诚终于迎来了事业的又一次转机。1999年,李嘉诚决定将Orange公司的部分股权进行出售,由德国曼内斯曼公司获得了部分股权。此后不久,李嘉诚又与曼内斯曼公司进行了相同份额股权的兑换。最后的结果是,李嘉诚仍然拥有Orange公司的控股权,是Orange公司的决策者,而且还顺利地成为曼内斯曼公司唯一一个以私人名义入驻董事局的人,也就是个人大股东。此外,李嘉诚还获得了大约1100亿港元的现金。各界媒体对此作出的评价是:李嘉诚在与曼内斯曼公司的这笔交易中,没有支付一分钱,等于是零投入,就轻松赚得了1100亿港元的收益和曼内斯曼公司的大量股权。李嘉诚与曼内斯曼公司的这场经典的交易案,不但轰动了全世界,而且使李嘉诚“地产天王”的形象也发生了转变。

自从成功出售了Orange公司之后,李嘉诚的电信事业就变得如鱼得水,并且几乎每一场交易都能大获全胜,每一仗都打得十分漂亮。除此之外,李嘉诚不但能够使其手中的现金流长期保持上涨的趋势,而且还顺利取得了英国与意大利市场的3G营业执照。正当所有企业都争先恐后地以高价疯狂购买德国的3G营业执照之际,李嘉诚却率领旗下的和黄急流勇退。而当全球电信股股价急跌之际,李嘉诚又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以超低价格成功取得德国的3G营业执照。这样出色的商业手段,令世人叹为观止。

李嘉诚一生都在把自己当对手,每当困难来临的时候,他都不断地鞭策自己,把每一次的挫折都看做是上天给自己的考验,从不怨天尤人,不断地超越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