坎下,坤上。

師:貞,丈人吉,无咎。師,兵眾也。下坎上坤,坎險坤順,坎水坤地。古者寓兵于農,伏至險于大順,藏不測于至靜之中。又卦唯九二陽居下卦之中,为將之象,上下五陰順而從之,为眾之象。九二以剛居下而用事,六五以柔居上而任之,为人君命將出師之象,故其卦之名曰師。丈人,長老之稱。用師之道,利于得正,而任老成之人,乃得吉而无咎。戒占者亦必如是也。

《彖》曰:「師」,眾也,「貞」,正也,能以眾正,可以王矣。王,往況反。此以卦體釋師、貞之义。以,謂能左右之也。一陽在下之中,而五陰皆为所以也。能以眾正,則王者之師矣。剛中而應,行險而順,

以此毒天下而民從之,吉又何咎矣。又以卦體、卦德釋「丈人吉,无咎」之义。剛中,謂九二。應,謂六五應之。行險,謂行危道。順,謂順人心。此非有老成之德者不能也。毒,害也。師旅之興,不无害于天下,然以其有是才德,是以民悅而從之也。

《象》曰:地中有水,師,君子以容民畜眾。畜,許六反。水不外于地,兵不外于民,故能養民,則可以得眾矣。

初六,師出以律,否臧凶。律,法也。否臧,謂不善也。晁氏曰,「否」字,先儒多作「不」,是也。在卦之初,为師之始。出師之道,當謹其始,以律則吉,不臧則凶。戒占者當謹始而守法也。

《象》曰:「師出以律」,失律凶也。

九二,在師中,吉,无咎,王三錫命。九二在下,为眾陰所歸,而有剛中之德。上應于五,而为所寵任,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在師中,吉」,承天寵也。「王三錫命」,懷万邦也。

六三,師或輿屍,凶。輿屍,謂師徒撓敗,輿屍而歸也。以陰居陽,才弱志剛,不中不正,而犯非其分,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師或輿屍」,大无功也。

六四,師左次,无咎。左次,謂退舍也。陰柔不中,而居陰得正,故其象如此。全師以退,賢于六三遠矣,故其占如此。

《象》曰:左次无咎,未失常也。知难而退,師之常也。

六五,田有禽,利執言,无咎,長子帥師,弟子輿屍,貞凶。長,之丈反。六五用師之主,柔順而中,不为兵端者也。敵加于己,不得已而應之,故为田有禽之象。而其占,利以搏執而无咎也。言,語辞也。長子,九二也。弟子,三四也。又戒占者專于委任,若使君子任事,而又使小人參之,則是使之輿屍而歸,故虽貞而亦不免于凶也。

《象》曰:「長子帥師」,以中行也,「弟子輿屍」,使不當也。當,去声。

上六,大君有命,開國承家,小人勿用。師之終,順之極,論功行賞之時也。坤为土,故有開國承家之象。然小人則虽有功,亦不可使之得有爵士,但優以金帛可也。戒行賞之人,于小人則不可用此占,而小人遇之,亦不得用此爻也。

《象》曰:「大君有命」,以正功也。「小人勿用」,必亂邦也。圣人之戒深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