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天:夜半盗影

晚上在刑警支队值班,我最企盼的是报案电话整夜无声。

这倒不是贪图安逸,而是因为半夜打来的电话,往往意味着发生了恶性大案,不是好好的人死于非命,就是巨额财产被盗,谁愿意听到这样的消息?

不过那天晚上,自11点多钟在办公室的长沙发上合衣躺下,到值班室的电话把我唤醒,居然少有地睡了几乎一个整夜。

我迷迷糊糊打开灯,瞟了一眼墙上的电子钟,上面显示的时间是2000年10月22日凌晨5点。

值班的小顾在电话告诉我,市局110指挥中心转来电话,说玄武区珠江路×××号有人报警,两名歹徒持刀入室,将其捆绑蒙眼,抢走店内许多货物。

我一骨碌从沙发上直起身子,披上外衣,到洗手间擦了把脸,就下楼和已在值班室等待的侦查员、技术员一起,坐车前往现场。

珠江路是南京电脑一条街,电脑专卖店一个挨着一个,被抢的这家,叫深圳三维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报案人姓蔡,是公司的值班员,见到我们还有些惊魂未定,说起话来有些语无伦次。

经我们反复询问,才搞清了事情的经过。

昨天,也就是21日晚上9点左右,他在公司的电脑房内突然听到卷帘门开启的声音。这家公司面向大街的卷帘门,到了晚上结束营业时,通常只是拉下大半,并不上锁,因为还有员工和值班人员要进进出出,等员工全部离开、值班员准备睡觉时,才会把它拉到底锁死。

蔡某听到开启的声音,还以为哪个员工回来了,就起身向门口走去。

不料刚到门口,就从拉开的卷帘门下进来两个男子,他还来不及看清对方的模样,其中一个就将他拦腰抱住,另一个站在他的侧面,手持一把尖刀,顶住他的颈部,低声而又凶狠地威胁道:“你老老实实的,别动!”

两人随即用胶带蒙住他的嘴及双眼,并用包装绳交叉捆住他的手,推他到营业部最里边的隔断里,并把他的双脚绑在椅子腿上。

接下来,蔡某的耳边不断响起翻抽屉、拖纸箱、撕塑料袋的声音。每隔一段时间,就有人过来查看他的手脚捆没捆牢,蒙在眼睛和嘴上的胶带是否脱落。

就这样,这两个人一直不停地翻、装、拖,每隔半个多小时,就听到卷帘门上下拉动的声音。

直到凌晨4点多钟,周围一切归于寂静,蔡某估计劫匪已经离去,才开始用力挣脱绳索,扯掉蒙在眼睛和嘴上的胶带,走到电话机跟前,把已经剪断的电话线接上,拨通了110。

根据他的初步清点,这两个歹徒共劫走店内的日本产东芝笔记本电脑46台、天玑牌掌上电脑5台、“掌中宝”快译通200余只,共价值100余万元。

在蔡某叙述案发经过时,我问了他几个问题。

“这两个人长什么样?有没有什么特征?”

“脸长什么样没看清,只看到一个高一点儿,一个矮一点儿。”

“听你讲,他们对你说过话,那么他们的口音是我们南京人吗?”

“不是南京口音,我听好像是陕西西府一带的口音。”

所谓陕西西府,是指靠近甘肃的宝鸡周边地区,离南京数千里路,我不免有点儿奇怪:“你是怎么听出来的?”

“我在那边有亲戚,经常听他们讲这种话,所以知道。”

原来如此!

蔡某想了一会儿,又说:“对了,他们绑住我后,我听见其中一个用手机打过电话。”

“哦?都说些什么?”我问。

“当时我感觉另外一个人就在我身边,心里很害怕,而且打电话的那个人在外间,一边打,一边走动,我没听清。”蔡某一边比画一边说。

我们正在询问蔡某,老曹也来了。

这时我才注意到外面天已大亮,路上行人匆匆而过,车子也开始拥堵。

我和老曹简单碰了个头,他又把现场走了一遍。

技术人员跟我们报告,经过对现场的仔细勘验,没有发现什么有价值的痕迹。一来是因为作案人作案时戴着手套;二来这是一家门市店,来往人员很多,也无法提取有价值的脚印。

为了不影响公司的正常营业,我们都回到了刑警支队。我和老曹,还有玄武分局的副局长老刘,以及一起出现场的侦查员和技术员,在一起开了个碰头会。

老曹先简要地梳理了一下案情:“通过现场勘验,结合报案人的叙述,情况应该是这样的:两个歹徒在作案前观察到,门市部的卷帘门在结束营业后还有一段时间不上锁,就利用了这一点,拉开未锁死的卷帘门,闯入店内持刀制服值班人员,然后长时间地把电脑等物逐一装入纸箱,分几次装完运走,在凌晨4时许离开现场。”

我接着说:“作案人多次拖运赃物,要么自己开车来,要么叫出租车。为此,我们要对夜间经过此地的交通工具开展全面调查,重点是出租车、小货车、三轮车和马自达,争取找出昨天晚上9点到今天凌晨4点左右,在现场附近出现过的可疑车辆,了解这些车辆在案发现场有没有载乘过可疑人员和物品。这项工作,我们和玄武分局分一下工,分头走访。”

那时候街道路口没有监控探头,我所说的调查,主要还是靠走访沿街各单位的值班人员,以及凌晨在街道上打扫卫生的环卫工人。

老刘点点头,急着要走。

我又拉住他,对他说:“还有一个事,让派出所尽快调查一下,这个报案人蔡某是不是‘苦肉计’啊?如果是监守自盗,侦破方向就要重新研究了,啊?”

老刘答道:“好!我们马上去办!”

老刘走后,我忽然又想到报案人提到的陕西口音,就对老曹说:“姓蔡的值班员说那两个人是陕西口音,也就是外地人。外地人流窜到南京作案,交通工具多半是出租车。对不对?”

“对啊!陕西人不大可能自己带车来,十有八九是叫出租车。”老曹马上表示同意。

我接着说:“公交治安分局好像有个联防工作机制,就是所有出租车司机的BB机和手机号码在他们那里都有备案,是不是?”

老曹点点头。

我接着又说:“那我们就可以利用这个工作机制,群发一个短信:凡在案发这个时间段内,在珠江路一带拉过带纸箱客人的,可以直接向刑警支队提供线索,公安机关将给予误工补助。”

“这个办法好!我马上去联系。”说罢,老曹转身就走。

仅仅过了一天,23日上午11点,我和老曹正在商量工作,程翔满面笑容地跑了进来:“支队长,有人来提供线索了!”

这个出租车司机姓张,他从BB机上看到了我们发的消息,就赶来报告情况。

据他说,22日凌晨两点半左右,一名男子在珠江路×××号附近一家电脑专卖店门口,抱一个纸箱乘上他的车。该人先称到金丝利大酒店,到了酒店以后,又让司机再向西开,后来到建邺区侯家桥罗廊西村一带,在一幢楼房前面下了车。该人个头儿约有一米八,略胖,北方口音,其体貌特征与报案人蔡某描述的高个子歹徒相似。

这个情况太重要了!

一个人抱着大纸箱,不可能走太远,侯家桥的罗廊西村很可能就是他们藏匿赃物的落脚点。结合报案人蔡某所说,应该是作案人把他控制住后,一个人留在店里装箱,另一个人就用出租车把赃物运送到这里。

侯家桥罗廊西村,是一个居民小区,距离案发地只有三四公里。

我和老曹马上带着张姓司机去罗廊西村实地指认,发现该地为罗廊西村××号。罗廊西村××号院子里有五栋居民楼,周围也有五栋。

我们又来到当地派出所,把这十栋住户户籍资料中的适龄男性居民照片都调出来,让他逐一辨认。

张姓司机看了一遍后,摇了摇头。

为了不影响他的正常生意,我让他先回去,并按事先约定,支付了他200元误工补助。

我跟老曹商量:“那个姓蔡的值班员不是说听见嫌疑人打过手机吗?我们可以把罗廊西村这一带所有登记过的手机,搞成数据库,和案发现场使用过的手机进行比对碰撞。如果那天晚上这边有电话和现场通话,那这个人不就出来了吗?”

老曹点头同意,并补充道:“我们还可以查案发现场的手机使用情况,看这些电话里有没有罗廊西村人的,或者跟罗廊西村这一带的市话或手机有过联系,特别是漫游到南京的外地手机。”

在那个时候,如果电话不在通话状态,就没办法将其定位,所以我们商量了这么一个办法,让专门负责联系电信部门的小苏去办。

过了一天,24日晚上9点多钟,又来了一位出租车司机,向我们反映:22日凌晨3时30分左右,从案发现场载过一名携带纸箱的男青年到罗廊西村××号楼道口。该乘客个子不高,人较瘦,其体貌特征与蔡某所述的另一歹徒基本一致。

这个歹徒的样貌,同样也不在派出所的户籍资料里。

出租车司机走后,我对老曹说:“今天这个司机和昨天那个张姓司机所讲的内容基本一致。我看,这两个乘出租车的人,应该就是这个案子的作案人。”

老曹点点头,但又补充道:“根据这两位出租车司机所说的情况,纸箱的数量似乎不足以装下那么多赃物,而且他们还要从赃物窝点返回珠江路三维公司,所乘坐过的出租车肯定不止这两辆。”

我想了一下说:“这个先不管它!也许其他司机没看到我们的信息,或者因为其他什么缘故没来找我们,但根据这两个司机提供的情况,我们已经可以断定,作案人把赃物至少分两次运到罗廊西村,在罗廊西村有落脚点,对不对?”

老曹点点头。

我接着说:“所以,下一步工作就是集中精力,依托派出所,对罗廊西村及周边地区进行地毯式的排查。”

老曹又点点头,表示赞成。

第二天一早,我来到派出所,让所长把全体参与排查的民警召集起来,很严肃地对他们说:

“我们这次排查,范围是罗廊西村这里的十栋居民楼。在走访调查中,要把握这样三个重点:一是住在一二楼的低层住户;二是与陕西西府一带有联系的常住、暂住人口;三是在案发后突然离开的人员。侦破这起抢劫大案,要依靠集体的力量,我们每一个人都像水桶上的一块木板,如果你这块木板工作没有到位,出现了漏洞,别的板子再结实,这个木桶里的水也都会漏掉。所以,请大家务必认真仔细!”

随后的几天,我时刻都在关注排查工作的进展,可是经过几轮的反复工作,始终未能发现有价值的线索。

玄武分局那边经过调查,也排除了值班员蔡某监守自盗的嫌疑。我们的工作一下子好像失去了方向。

出租车司机提供的线索应该是真实的,作案人肯定在罗廊西村有个落脚点,可为什么找不到呢?

我想起年初侦破“1·14”尤纬系列杀人分尸案时,在对上江考棚居民区的排查中,就是因为前去调查的民警粗枝大叶,在前两轮的排查中,把眼皮底下的杀人现场给漏掉了。最后还是根据技术人员分析出来的彩光纸,我亲自带队,循迹觅踪,找到这户人家,才使侦查工作有了突破。这一次,很可能也是这样,重要线索被某个工作不够细致的民警漏掉了。

有时也有这样的情况,漏倒是没漏,但是民警主观地认为调查对象不像是我们要找的,就自作主张轻易否定掉了。

我刚当上刑警的时候,有一天商业机械学校来报案,说教室里的一个大彩电被盗走了。在20世纪80年代,大彩电算是一件比较贵重的物品,刑警队立即派人前去调查。

了解到的情况是,当天有一批来自安徽的学员结业离开南京,很有可能是他们中间的一人或几人拿走了彩电。除去女学员,刑警队派了侦查员小潘前往安徽对十几名男学员进行走访调查。

几天后,他回来很肯定地对队长说,不是这批人干的,案子就暂时搁了起来。

可是学校方面还不时来催问案子的进展,不巧小潘这时又到警校轮训去了,队长就把这个案子交给我接着办。

我仔细翻阅小潘留下的笔录材料,发现其中一个姓胡的学员比较可疑。因为他的同学说晚上8点多在火车站看见他,而正常情况下,他应该坐下午5点的火车回安徽。

我跑到警校把这个疑点跟小潘讲了,问他去没去过胡家,想从他那里得到一些线索。

可是小潘却很肯定地对我说:“不可能是这个人。上次我到他家,姓胡的见到我浑身发抖,他怎么有胆子从学校偷走这么大一个彩电?”

回到刑警队没几天,出乎所有人意料之外,这个大彩电竟完好无损地被寄了回来,里面还附了一封悔过书。我们把悔过书的笔迹和商业机械学校留存的培训学员档案笔迹一对,就是这个胡姓学员的。

队长对我说,彩电寄回来了,只能算犯罪中止,不能算破案,你还要跑一趟,给姓胡的做个口供,才能结案。

于是我到淮北的胡家一问,胡某告诉我,那天民警小潘来调查时,他紧张得要命,因为彩电就藏在床底下。

后来我在报上读到两个故事。

一个是某报派记者去采访一场当红歌星演唱会。记者按演出海报所说的时间到现场一看,演唱会取消了,就自作主张回家睡觉去了。而另外一家报社的记者却再三询问演唱会取消的原因,最后了解到那个歌星已经自杀,为此写了一篇声情并茂的报道,吸引了大批读者。

另一个是某制鞋企业派两名业务员到海岛考察,看有无开拓市场的可能性。结果回来以后,两人的意见截然不同:一个说岛上没人穿鞋,根本不可能有市场;另一个则说正是因为无人穿鞋,市场潜力巨大。

再想想自己参与侦破的那起彩电被盗案,现实生活中确实存在这样的事:面对同一个现象或表情,不同的人会作出完全相反的解读。

我的直觉告诉我,这个藏匿赃物的窝点肯定在罗廊西村,就是因为民警排查不够仔细,一时找不出来。明知如此,但是分身乏术,所以我心里干着急,却也没有什么好办法。

罗廊西村这边没有进展,我又把小苏找来,问他查电话的事现在进展如何。

小苏说:“支队长,我正想跟你汇报呢!我们搞了个数据库,但是移动电话的情况太复杂,电信部门跟我说,以他们现在的技术手段,在短时间内,没有办法从里面筛选出我们需要的手机号码。”

查人,查不到;查电话,困难重重。怎么办?案子就此挂起来?今年2月蓁巷小区的杀人纵火案大半年过去了,还在一点一点地查,眼下这个案子的破案条件应该比那个“2·22”案好,至少我们知道了歹徒藏匿赃物的范围,更不能轻易放弃!

那天,我坐在办公室,又把案子的各个细节从头到尾捋了一遍。

这个作案人进入现场,是把卷帘门拉起来进入的,按一般常理,他不可能来得这么巧啊!今天我来作案了,上来就拉开这家店的卷帘门?他既然想抢劫财物,肯定要观察,哪一家店的东西多?哪一家的货值钱?卷帘门什么时候上锁?这个观察过程,就会在这里留下痕迹,比如他在那里打过手机,但是现在查手机进展缓慢……

想到这里,我眼睛突然一亮,对了!他会不会打固定电话呢?我记得案发现场附近的人行道上,有个电话亭啊!

我立刻跑到老曹那里,把自己的看法跟他说了,老曹也猛然醒悟:“对啊!我马上让他们去把那个电话亭再查一查,看看电话亭在案发时打出的电话和陕西有没有关系?和罗廊西村有没有关系?”

那时的电话亭,都是用IC卡打电话。珠江路案发现场门前就有一个公共电话亭,号码是36××702。

小苏他们去一查,发现有人曾于案发那天23时20分和54分这两个时间,用IC卡,拨打过一个号码为95937—×××4471的寻呼电话。

这个电话很可疑,谁会在那么晚打寻呼电话?而且这个时间正好是三维公司被劫的时间。

我和老曹一商量,决定兵分两路:一路去查IC电话卡,另一路查寻呼机的机主。

第二天,振奋人心的情况终于出现了!

经过复杂的查证,这张IC电话卡是从河南售出的,9月16日开始在南京使用,曾三次拨打南京市内电话,号码为66××262和66××379,前者地址为怡景花园××幢408室,该处为私房出租户,内住两个女子,其中一个为西安人;后者地址为峨嵋岭××幢501室,与户主陈某同居的女人马某,户籍所在地正是罗廊西村×号101室,不过该处现已出租给他人居住。

我一听侦查员汇报上来的这个情况,顿时感到胜利的曙光已经出现:

“老曹,这两个电话号码太重要了!你看,持IC电话卡的人跟66××262联系,这个怡景花园的宅电用户是哪个?是一个西安来的女人!另外一个66××379,户主的同居女友马某,就是罗廊西村×号101室的户主。肯定是这个家伙通过西安女人的关系,租借了罗廊西村的房子,而罗廊西村,不就是歹徒藏匿赃物的窝点吗?走,我们去那里看看!”

可是等我们带着侦查员赶到罗廊西村×号101室,找来户主一问,说是租户已经搬走。

打开房门一看,果然已经人去楼空。

我顿时火冒三丈,跑到派出所,让所长把那个民警找来质问道:“你这个排查怎么查的?”

民警知道自己闯祸了,嗫嚅着说:“我们来的时候,这里关着门,我们就去下一家了。”

“没有人?你就不能联系一下户主吗?跟户主一联系,不就知道她已出租给西安人了吗?这个赃物窝点不就排出来了吗?”

老曹见我动了气,立即打了个圆场,把我劝走。

这件事我至今难忘!如果当时这个民警工作细致一些,我们可以少走多少弯路啊!

人跑了,户主不知道租户的去向,而中介人——住怡景花园的那个西安女人,也只是在做生意时,与对方攀上了老乡,才帮他租借了罗廊西村的房子。

办案民警再三追问,她也说不清那人的真实姓名和身份。

这条线索就此中断,我们只好回去再仔细分析电话的通话记录。

在电信部门的配合下,我们把怡景花园和峨嵋岭这两个宅电的通话记录调了出来,发现怡景花园的电话和有一部西安在南京漫游的尾号为9687的手机,有过比较频繁的联系。经怡景花园的西安女人回忆,这个号码就是那个老乡在跟她联系租借罗廊西村房子时所用过的。

再调取该手机在南京的漫游话单,它打到西安的电话与IC卡打到该地的号码重合。

结合之前掌握的情况综合分析,可以断定,这部手机的机主和使用这张IC电话卡的人,如果不是同一人,也应该是同伙。

至此,珠江路现场和罗廊西村×号101室终于搭起了一座“桥”,“桥”上的那个人已露出了狐狸尾巴。

侦查人员随即展开新一轮的查证,结果发现这张IC卡先后五次拨打西安市的市内电话,也曾拨打过尾号为9687的手机。

另经调查,罗廊西村×号101室的住宅电话66××379,9月16日曾与尾号为4790的手机联系过,而尾号为4790的手机又与尾号为9687的手机联系过。经查证,尾号为9687和4790的手机于9月16日以后反复在南京、西安出现,10月22日后则在南京消失。这些情况表明,这两部手机在南京的使用者,应该就是作案人。

这时候,案发那天10月21日23时20分和54分这两个时间,在电话亭用IC卡拨打的寻呼电话机主也找到了,他是一辆小飞虎出租货车的车主。

在案发时间内且又在案发地点附近,寻呼一个开出租货车的司机,这两个电话很可能跟案子有关系!

我和老曹研究后决定,立即派程翔去找这个姓孙的车主。

11月5日,程翔找到了孙姓车主。

经耐心启发,孙某陈述,他的车经常停靠在鼓楼区金盛装饰城门口揽活儿,以替人运送货物赚取运输费。上个月,10月5日那天,他在兜生意的时候,有一个男青年来找他,说我有一批货要运到安徽,并要了他的名片说,到时候我跟你联系。10月21日深夜,孙某收到寻呼后回电,回电就打到IC卡电话亭。在电话里,对方要他22日早晨5时将车开到汉中门等候。孙某到达后,该男青年先往车上装了几纸箱货,随后又将其带至罗廊西村×号,此时另一男青年已将另几箱货堆在院内。装上货后租车的男青年随孙某驾车直奔合肥骆岗机场,把货卸在机场托运科托运。此外,孙某反映,随车男青年自称是东北人,叫毛涛。

劫匪够狡猾的,抢劫得手后连夜运走赃物,等我们查到罗廊西村,那里早已人去楼空了。

歹徒行动如此迅速,我们也要抢时间。

派谁去合肥呢?

我还在思考,老曹就自告奋勇地说:“我去吧,我跟那边比较熟。”

我想了一下,点头同意:“也好,你先去,有什么情况及时跟家里头沟通。”

合肥离南京确实近,老曹上午去的,傍晚就把情况跟我在电话里说了:“我们在机场托运科查到了,一个持‘毛涛’身份证的人,在10月22日将六个装有电子配件的纸箱托运到深圳,而且据托运科的人说,办理托运的人乘当日13时15分的飞机飞往广州。我已经让程翔先回南京,有一份名单,上面是这个航班的所有旅客姓名,你们可以把它和在南京的旅馆住宿人员进行比对,说不定这个嫌疑人就在里头。我通过合肥市公安局协调,明天再到安徽省移动通信公司去查尾号为9687、4790那两部手机的漫游通信记录。”

这个老曹,工作就是细。

我马上让程翔拿着这份名单,跟南京这边的旅馆住宿人员比对。结果发现有一江西籍女子钱丽君曾于10月6日、17日两次在罗廊西村附近的古井旅社住宿,且10月22日未退房即离店,于是钱丽君也被纳入侦查视线。

第二天下午,老曹从合肥回来了,告诉我两个情况:他通过安徽省移动通信公司查询发现,10月22日上午9时02分以后,尾号为9687和4790的两部手机均在合肥出现,并且当日13时15分前与深圳通过电话。同时查明,上述托运的货物已于10月24日到达深圳,货主及收货人均为“毛涛”。另经查证,“毛涛”的身份证是伪造的。

至此,我们可以确定尾号为9687和4790的机主,还有这个钱丽君,就是珠江路三维公司电脑抢劫案的嫌疑人!

老曹是一个非常严谨的人,末了,还生气地说:“这个机场托运科也不验看‘毛涛’身份证的真伪,货物托运和机票航班这两者的目的地不一致也不管。真是的!”

十一

案情明朗,接下来的工作节奏也就越来越快。

11月7日,我带人飞抵西安。在当地公安机关及电信部门的支持下,很快确认了那张在河南购买、在南京使用的IC卡五次拨打的西安市话,其中一个宅电的机主叫邹志新,而那个尾号为9687的手机机主也是他,尾号为4790的机主则叫俞向群。

我把随身携带的那份10月22日13点15分飞往广州的航班名单拿出来一比对,上面果然就有他们的名字,由此这两个嫌疑人的姓名也被我们掌握。

这个邹志新,不太好找,人户分离,费了很多周折,才找到,他实际上住在西安市的友谊西路白庙路××号×号楼东单元4楼东,要不是当地同行带我们去,我们还真找不着。

为了不惊动他,先让居委会去摸了一下底,说两口子这几天都不在家。

另一个叫俞向群的,在他的居住地——西安市雁塔区地质新村×—332号,也找不到他。最后还是通过电信部门,看到他的那部4790手机已漫游到江西上饶市。

我立即把这个情况告诉老曹:“我现在一时还回不去,你辛苦一下,去一趟上饶吧。”

老曹痛快答应:“没得问题!这边到上饶没得飞机,我们就开车去吧,人停车不停,明天一早就可以到了。”

果然,11月8日晚上,老曹那边就传来了好消息。

“我们在上饶市公安局的协助下,已经把俞向群抓到,那个叫钱丽君的,是他女友,也一并归案!”他在电话里高兴地说。

第二天一早,老曹又来电话:“我们连夜对俞向群进行了审讯,他交代‘毛涛’就是邹志新,10月22日的事就是他们两个干的,电脑已经卖给了深圳市深圳湾高帮实业公司的章维。我已经让程翔带人立即从南京飞往深圳,把赃物追回来!”

十二

老曹旗开得胜,我这边因为涉及使用技侦手段需要审批,有个过程。不过好在西安的同行加快了工作进度,跟老曹通完话,我和西安市局刑警支队以及技侦部门,也开始行动。

这是11月9日下午1时,西安同行先用一个本地电话,给邹志新的手机打电话,接通后,假装是推销产品的:“我们这里呢,是×××公司,最近我们推出了一款新产品,免费给你试用。请你到我们公司来领取,我们公司的地址是……如果你没有时间,我们也可以给你邮寄……”

侦查员在拖时间,技侦部门趁此机会迅速定位他的手机。原来他就在他的住地附近,正好我们还有两个民警守候在那里。

说时迟,那时快,民警接到我们的通知时,也正好发现邹志新与一个女人往家里走。

办案民警大叫一声“邹志新!”

邹志新一回头,发现是两个陌生人,就想跑。

这时哪还能放他走,两个民警如同饿虎扑食,一边一个,将他扭住。

一辆警车及时赶到,把他塞了进去,留下那个女人,呆立在那里。

邹志新被带进审讯室,我已坐在那里。

这是一个外表精干的人,从户籍资料上得知,他还是个大学毕业生,可惜没把聪明用在正道上。

“你叫什么名字啊?”我问。

他一听我的南京口音,有些慌乱,半晌,才回答:“邹志新。”

陕西口音果然浓重。

我微微一笑,又问:“你不是叫‘毛涛’吗?”

邹志新顿时傻了:“‘毛涛’?你们是怎么知道的?”

“我们是警察,当然能知道!我还可以告诉你,你的同伙俞向群和钱丽君已经在江西落网了。你就老实交代吧。”

邹志新一听我提到钱丽君的名字,大概是怕我们牵扯到今天和他在一起的女人,马上说:“我交代,但是刚才和我在一起的是我老婆,她对我的事一无所知。”

“这个你放心,我们会搞清楚的,就看你的态度了。”

听我这么说,他又想了一会儿,终于把在南京的作案经过一五一十地交代了。

原来,邹志新和俞向群是大学同学,曾开过公司,后因经营不善而歇业。为了弄钱,他们开始动起邪念,盯上了体积小、价值高、出手容易的笔记本电脑,合谋专门抢劫电脑专卖店。

从去年10月开始,两人就在西安抢劫了4家店铺5台电脑,以两万元的价格卖给曾与俞向群做过生意的章维。后来觉得西安油水太少,遂于今年9月16日,两人持伪造的身份证,窜至南京,通过搭识不久的怡景花园西安老乡的关系,租用了罗廊西村×号101室的一半用房。之后,两人到珠江路电脑一条街踩点,发现×××号那家三维公司不仅有高档电脑而且数量很多,便购买了尖刀、绳索、胶带等工具伺机作案。

10月21日晚,两人发现三维公司的一名员工外出,卷帘门没有锁死。邹志新跟踪一段路以后确认此人远去,便迅速返回和俞向群拉开门闯入室内,制服值班员蔡某后行劫。23时20分和54分,两次在附近公共电话亭用IC卡打电话,寻呼约定出租货车司机孙某。然后分几次乘出租车将赃物运至罗廊西村×号附近,待出租车驶离后,再搬入101室。

听到这里,我忽然想起老曹的问题,就问邹志新:“你说具体一点儿,到底分几次?又是怎么从罗廊西村回到珠江路电脑店的?”

邹志新眨了眨眼睛,想了一下,说:“一共四次,我两次,俞向群两次。回来的时候也是打车,就是等的时间比较长,最长的一次,我足足抽了半包烟。”

我又想起报案人蔡某说,曾听到邹志新他们打过手机,但他们寻呼小飞虎货车司机孙某用的是现场附近的电话亭,那这个电话又是打给谁的?

“哦,那是10点多钟我回西安老婆的电话,她问我啥时回去。”邹志新回答道。

又一个细节弄明白了,我朝他一摆手:“接着说。”

凌晨5时,两人各搬一个稍小的纸箱至汉中门,邹志新留下等车,俞向群回去将剩余纸箱搬至院内。这么做的目的,是不想让司机孙某知道确切地址。邹志新随车一块儿前往合肥骆岗机场,并以“毛涛”的假身份证办理托运。俞向群和女友钱丽君另外搭乘交通工具前往骆岗机场与邹志新会合,并同乘一个航班前往广州。登机前,俞向群与深圳的章维联系销赃,并约定在深圳见面。10月23日,邹、俞、章三人在深圳东京酒店客房见面,邹、俞各留下一台“东芝”笔记本电脑,其余赃物以3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卖给章维。冲抵事先债务和作案过程中的花销后,俞向群分得10万元,余款都归邹志新。

作案过程弄明白了,最后,我问道:“你和俞向群都是上过大学的人,有专业知识,凭自己的能力创业不好吗?为什么要去干这些违法犯罪的事呢?”

邹志新沉默良久,抬起头来,说:“警官,创业说说容易,做起来难啊!像我们这样没有资金支持的普通人,做任何一个项目都是过程长、风险大,我们也是心急了一点儿,所以才出此下策。不过,我们当时也定了一条,就是搞货卖钱,决不伤人害命!警官,现在说这些是不是太晚了?我愿意接受惩罚。”

审完邹志新,我心情复杂地走出审讯室。

不管他如何为自己辩解,法院最终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判处他们应有的刑罚。

我这边刚和同行商定回南京的事,老曹就给我打来了电话:“我们已经回南京了,程翔那边明天连赃物带人,就是那个章维,也一起带回南京,我们明天去接他们。你那边情况怎么样?”

听得出来,他很兴奋。

“我正要跟你说,我们已抓到邹志新了,明天也准备坐火车把他带回南京。”顺便我也把明天的行程告诉了老曹。

“那太好了!到时候我到车站去接你们!”老曹说。

十三

西安开往南京的火车,现在最快只要四个多小时,那一年则要耗时差不多一昼夜。

为了安全,乘警为我们安排了一间软卧,邹志新一只手戴着手铐,另一端铐在车厢床边的铁杆上,我和另外两名刑警轮流监护着他。

也许是太好奇了,火车快到南京时,他忍不住开口问我:“警官,这两天我一直在想,我们这次在南京作案,把一切细节都考虑到了,可以说是天衣无缝,就是想不出你们是怎么把我们找到的?”

是的,邹志新很狡猾。作案前细心踩点,锁定目标;在运输赃物过程中,特意不让出租车司机掌握确切窝点;得手后连夜将赃物运走,并且特意不走南京而到合肥的机场,用假名托运。

但是,雁过留声,人过留影,一个人只要在某个特定的地方停留过,多少总要留下一些痕迹。我们就是通过再三寻找,找到了作案人的通话记录,找到了运送赃物的出租车,找到了怡景花园和峨嵋岭这两处住宅的户主,找到了在罗廊西村的窝点,最终找到了合肥、西安、深圳、上饶……

我看他满脸迷茫,便一字一句地说:

“怎么找到的?我告诉你,年轻人,尽管你和你同伙有预谋、有计划,还加上一点点智能和暴力,但是,你们是为了一己私利,只能偷偷摸摸的,见不得人的;而我们,是堂堂正正执行法律的国家机器,我们的智慧和力量是源源不断的,一旦我们下决心要找一个违法犯罪的人,哪怕他远在天涯海角,我们也能找到!”

若干年以后,我在南京又碰见过他一次(详见《第十二天:无处遁逃》)。

如今,如果他碰巧读到本书,可以找到他想要的答案。不过,我想他应该不需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