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鸣竹往事

在鸣竹镇二十三万亩的土地面积里,像吴益聪家这样的民房不计其数,泥墙黑瓦,顺着两条主要道路一字排开,连成一片再普通不过的村落景象。

村子里一切都显得那么缓慢,水牛在田垄悠闲地吃着野草,老人在村口地堂小心翼翼地将烟丝卷进白纸里面。

这里的日出日落仿佛都需要经历二十五个小时一般,孟思嘉觉得自己的思绪也跟着慢了下来。

不过,就像犁具会在水牛身上留下勒痕,阳光会在老人身上留下晒斑一样,凡是发生了的事情,必然都会留下痕迹的。

孟思嘉这样想着,开始回顾自己从进入这栋房子看到的一切事物。

这是一栋两层的祖屋,年代相当久远了,灰土的墙面斑驳不堪,有的地方甚至都龟裂了。

她一踏进房子,就感受到了一种衰颓的气息,像院子角落干枯的花叶一样,没有来得及在多事之秋彻底腐败消散,而是苟活到了冬天,任面黄肌瘦的躯体被风霜不断地凌迟。

朱石泉向她解释,吴祖义在隔壁省——也就是粤东省上班,便在公司附近买了套房子,一家四口平时就住在粤东省,这眼看着快过年了,吴祖义才拖家带口地回老家这边住两天,所以房子也算是荒废了一年,任赵凤琴和李秀芬再善于打理,这两天的时间也不可能让这栋房子颓唐的状态有太大的改变。

整栋房子的主体呈现一个“L”形,一楼的长边划分为三个房间,呈对称分布,中间是一个厅堂,两边是卧室。

拐角是楼梯间,短边第一间是厕所,第二间是用来储存粮食和杂货的房间。

村子里的房子自然是上下结构一致,对应起来,二楼长边是三间客房,拐角是楼梯间,短边第一间是杂物房,第二间便是吴益聪昨晚休息的地方。

而昨晚吴祖义跟妻子睡在厅堂左侧的卧室,赵凤琴睡在厅堂右侧的卧室。

祖屋楼顶可上人,平时可用来晒稻谷、花生,风干腊肉、香肠等,因为疏于打理,已经积了一些枯叶。

因为不常在这里住,加上赵凤琴年事已高,没有“高钙片”的加持,爬楼梯总归是不方便,所以她把早上摘回来的花生晾晒在一楼的院子里,楼顶就让它一直闲置了。

孟思嘉在二楼的客房转了一圈,仍是没有什么新的发现,她转身下楼,回到院子里。

她背靠着厅堂的门,面朝院子的围墙,左边不远处是后门,右边是厨房,厨房边上有一条走道,尽头有高差——她知会了朱石泉一声,便径自沿着石阶走了下去。

下去之后是个小院子,院子左边是一口水井,水井旁边立着一个棕色的大桶,半人高,盖着盖子。

院子右边有个小房间,关着门,但是仍不时传出来一阵阵鸡屎的臭味——看来是鸡舍。

孟思嘉推开那扇破旧的木门,差点没被那阵刺鼻的味道熏晕过去。

她退到院子里,让那阵气味被风冲淡了一些,这才再次走了进去。

鸡舍里面有一条仅容一人通行的过道,旁边是上中下三层的木制鸡笼——现在鸡笼里只有两只鸡了,一只在二层,一只在三层,两只都是公鸡,它们闻声抬头,看了一眼进来的孟思嘉,又漫不经心地低下头啄着碗里和了稀饭的米糠。

故人已随黄鹤去,此地空余两只鸡。

在这个房子待得越久,越让孟思嘉感到一种衰败和孤独,冬末的余寒,一刻不停地侵扰着她的思绪。

朱石泉刚刚给她说的故事,又再一次在脑海里出现。

赵凤琴刚满二十岁便嫁给了吴庆明,那时刚刚够法定结婚年龄,两人在民政局领完结婚证,便回村子里摆了流水席。

流水席场面宏大,香气弥漫,期间震天的鞭炮声,以及席间同乡们的高谈声、划拳声持续地震**着每一个来往的村民,这场旷日持久的酒席,吃了两天两夜才宣告结束。

趁着这个喜庆的势头,她四年生了三个孩子,生老三的时候才跟吴庆明去补拍了婚纱照,老大吴祖仁、老二吴祖义是男孩儿,老三吴玲是个女孩儿。

小孩虽多,全靠公婆。

村里的老头老太太可不是盖的,精神矍铄,身体状况也相当好,一手搂一个小孩,也显得游刃有余。村子里地堂宽敞,车辆少,随便小孩子怎么跑,根本不用担心小孩子跑出村子外,他们最多跑上一半路程,就会气喘吁吁地回来,问爷爷奶奶要零花钱买豆奶、酸梅粉和猪油糖之类的。

赵凤琴主要负责家里的一些内务,闲暇之余倒腾起了卖土鸡蛋的生意。

土鸡蛋在城里卖得贵,但在村子里可算不上什么稀罕的玩意儿,所以这份买卖也只是当作补贴家用而已。

吴庆明在鸣竹镇中学当老师,收入还不错,他的父亲还有土地革命时分到的一亩三分地,农闲时节可以种些蔬菜水果。

至于主食,被北回归线纵贯的贵溪省属于夏热冬暖地区,这里的水稻一年两熟,有时甚至一年三熟,除去最优质的935大米,其他品种尚不算贵,家里逢年过节还能吃上一顿猪肉,物质生活水平在村子里算是中等偏上了。

这样恬静的生活,一直维持到吴庆明生那一场病的那天。

一开始,吴庆明只感觉到轻微不舒服,所以只是去村里的诊所抓了些中药回来,喝了一周仍不见好,他怕花钱,又怕万一要手术住院,花钱又耽误时间,便不肯去县里的医院做检查。

直到那天倒在了讲台上,才被学生架着送上了去往县医院的救护车,又是拍片又是扫描,接着在胃里取出了肿瘤组织做切片观察,一看结果,肝癌晚期。

县里的医生说是由于吴庆明操劳过度,加上饮食不规律导致的,可是村里的人却不同意这个说法——他们自有神秘的消息来源和错综复杂的传播体系。

因为吴庆明后来又领养了一个孩子,而恰恰是这个孩子,打破了这个平凡村庄的宁静,也成了村里人所有怨念的源头。

据人们回忆,那天虎潭村下着有史以来最大的一场雨,天空惊雷不断,吴庆明在村口的小卖部抽着卷烟,看着其他人在打麻将。

他转头吐烟的瞬间,一个小孩就这样猝不及防地出现在了他的眼前。

村口的田垄上,雨打在秸秆上发出噼里啪啦的响声,小孩跌跌撞撞地往村子里跑,待他再跑近一些,吴庆明看到他满身是血,混合着泥土,脸上的五官都看不清楚了。

小孩的衣服已经破烂不堪,**的皮肤上满是大大小小的伤口,细长的是表面伤,兴许是路边的艾草割伤的;宽而短的伤口血肉模糊,有些已经能看见骨头。他的嘴边和下巴还粘着一些灰黑色的长毛,嘴唇周围有大片鲜血的痕迹。

“哦哟!”

小卖部的老板也看到了小孩,不禁大呼。

店里搓麻将的人闻声,也纷纷站了起来,转身向外望去。

这个小孩身上带有野猪的毛,还在雷电交加的夜晚现身,人们不禁消耗着平日里无处发挥的想象力,一口咬定这孩子是“雷魔布仲”用一头害了传染病的野猪幻化而来,企图给村子带来灾难,总之是个不祥的孩子,必须将其驱逐出村子。

吴庆明是老师,自然没有理会这些口舌,他不顾村民的强烈反对,收留了这个“不祥”的小孩。

小孩定是遭遇了什么可怕的事情,一开始总是全身瑟缩着,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问他叫什么名字,他也是支支吾吾的,于是吴庆明给他取了个名字,吴裘。

无欲无求,与世无争。

可是接下来村子里发生了许多怪事,经常有人患上怪病,要么是皮肤长满麻疹,奇痒无比,要么就是腹泻、发烧、痰多、咯血,喝过许多中药也不见好,就这样硬拖着,终于熬成形容枯槁、面容可怖的活死人。

当年秋季,村口鱼塘里的鱼一夜之间全部离奇死亡,成片成片地漂浮在水面上,鱼塘主损失惨重,村子里许多农作物也减产严重。

过了几个月,县里派了人来,这才查出是镇子和村里交界处,一个名为明桥的化工厂,将污水违规排放到河水里,导致河水受到污染,人们才害了各种怪病,化工厂排出的化学烟雾进入空气里,影响了降水,导致了村里池塘的鱼离奇死亡,后来治理了半年之久,村子里的小河才恢复原样,当然,这都是后话了。

那段时间里,村民们自然把这些都怪罪到“野猪精”身上,他们请村子里的神婆刘芳华去吴庆明家作了法,并逼迫那个小孩喝下掺了符灰的水,说是可以抑制他的“魔性”。

那时候刘芳华也才三十出头,她家祖祖辈辈都是干这一行,资历已经很深了,说是神婆,其实就是一个统称。

村民们为了逃避灾难,纷纷让自己的孩子远离吴裘,而且想尽了办法要把他排挤出村子,甚至说动了村支书过来劝说吴庆明将这孩子送到别的地方去。可是吴庆明一根筋,认死理,觉得这些都是没有科学依据的东西,断然不会偏听。

直到过了五年,他自己的女儿吴玲患了乳腺癌死了,又过了三年,他自己也患上肝癌,自他死后,吴裘便失踪了。

有人说他是叫家里人赶了出去,有人说是自己跑了,还有更夸张的说是变回野猪去地里拱白菜去了,一时间各种传说又纷纷甚嚣尘上。

至于刘芳华,单单是有人家出殡的时候会叫上她,帮忙招魂、渡魂、散魂什么的,生意很冷清,脸上的自信和英气都少了一半,平日里维持生计也需要下地种些蔬菜,拿去圩上卖,操劳和吸烟让她衰老得很快,人也越渐沉默古怪,这会儿确乎一个标准的“神婆”形象了。

村子里的老人们都说,只有她知道吴庆明死后吴裘究竟去了哪里。

但是她对此始终守口如瓶,有人说她将吴裘收到了自己家里当作“魔童”来培养;有人说她当年的“神水”害吴裘生了病,后来便死了。总之众说纷纭,好不容易过了几年,村子里许多人都去了邻省打工,逐渐都在那里安家落户,剩在村子里的老人也都病的病,死的死,村子里荒凉得可怕,那些可怕的传言才慢慢淡去,鲜有人提起了。

沉默、荒凉,让这个村子安静得可怕,只有远处的水泥厂还不时传来履带的巨响,参天的烟囱昼夜不停地冒着滚滚浓烟。

直到今年,吴祖义自觉已经离开家乡太久了,便跟同在邻省打工的一些同乡一起商量着,在临近过年的时候回老家一趟,谁知道回乡的第三天便遭遇了这么大的不幸。

这些事情,孟思嘉也是从县公安局的警员那里听来的,关于这些往事,她还想着向其他的村民再了解得更多一些。

孟思嘉退出了鸡舍,关上门,返回到小院子里,想要找附近的村民问一下情况。她顺势看向右手边的那扇木门,突然感觉到有些异样,那是两扇略显低矮的木门,门上除去一些微小的缝隙之外,还有一个圆形的小洞,直径不足三厘米。

她往那个小洞望去,发现那里被一个红红的东西挡住了,以至于没有阳光透进来,待她仔细一瞧,那里已经什么都没有了,只剩下一个小洞,微弱的阳光从那里透进来,能看见万千的灰尘在细细的光束里浮游。

“有人在那里吗?”她试探性地问了一声。

没人回答,她往门边走去,一阵窸窣的脚步声传进了耳朵,紧接着“咣当”一声,响起金属材质的东西掉落在地上的声音。

“哎呀,你走路不带眼睛的啊?哎,你别跑——”

孟思嘉连忙打开门闩追了出去,她看到不远处的转角处,一个五十岁左右的老女人坐在地上。她形容枯槁,瘦得像一把晒干的青菜,手边还有一把磨得发亮的镰刀,旁边是一篮散落在地的花生。

一看到穿着警察制服的孟思嘉走过来,她又喊了起来:“哎呀,你是警察?快,刚刚那个人撞倒了我都不扶一下,快把他抓起来!哎哟,我的腿好疼。”

孟思嘉连忙将她扶了起来,关切地问道:“大妈,你没事吧?能自己走吗?”

“嘶——”老女人夸张地倒吸了一口凉气,“不打紧,你快去把他追回来,我刚刚看到那个人趴在你出来的那扇门上往里面看,鬼鬼祟祟的,一看到我就跑了,还把我撞倒了,真的好疼啊!”

刚刚那个人趴在门外往里看?孟思嘉不禁感到一阵毛骨悚然。

可是唯一那个可以看到门里面情况的圆形洞口,当时只有一个红红的东西挡住,然后又消失不见,她只当是对联什么的挡在了外面,可是她回头一看,并没有看到有红色的纸掉落在附近。

“你确定是刚刚那个人吗?”

“对,他右眼红红的,不知道是红眼病还是什么,一回头吓了我一跳!”

“原来如此!”她不禁惊呼。原来刚刚堵住那个洞口的,正是那个人害了眼疾的红眼睛!

他在窥探什么呢,还是在监视自己?

想到这里,孟思嘉浑身不由自主地一阵战栗,她连忙朝老女人手指的方向追了过去。

会是谁呢?凶手、知情者,还是只是凑热闹的围观群众?

她的脑海里闪过无数的想法,最后又被一一否定,只剩下一个目标——赶紧把他拦下来问个清楚,这样想着,她又加快了脚步往前跑去。

这条路是通往村口的地堂的,地堂外有两条田垄间的水泥路,其中一条水泥路通往隔壁凤溪村,另一条水泥路通往村子外。

她拐了弯,跑了两分钟来到地堂,看见通往村子外的那条水泥路上,一个高高瘦瘦的身影赫然出现在道路的中段,由于道路是S形的,前半段的路被眼前的一栋三层平房挡住了。

眼看那个身影就要消失在转角处,孟思嘉来不及多想,直接踩在田垄上,沿着直线往村口的公路跑去,这样路程便会缩短许多。

只见她纵身一跃从田垄跳到了田里,现在已是初春,这一带又是种水稻的地方,田里自然是没有禾苗,只有一些枯黄的秸秆散落田里,所幸这些天来没怎么下雨,不然这一脚下去,陷在泥潭里可能就拔不出来了。

天气寒冷人的痛感总是会被放大许多,她的脚刚一触碰到干裂而坚硬的土地,腿骨便传来一阵锥心的疼痛,仿佛要碎裂一般,她顾不上缓一缓,咬咬牙忍着疼,又马上朝水泥路的出口快速地跑去。

跑过S形路中段边上的那一栋平房,视野重新变得开阔起来,她又看到了那个身影——这次离他近了一些,终于可以稍微看清他的一些基本的情况:男性,短发,身高一米八左右,偏瘦。

她用对讲机通报了目前的情况,并且报出了等候在公路旁的那辆车的车牌号,这样即使自己等下没有拦截住那个男人,有附近的巡警和县里的警员协助拦截,他也绝不会逃得太远!

放下对讲机,她发现自己已经几乎要追上那个男人了——他必然是不擅长运动的人,不然按照正常男性的速度,即使凭借抄近路和她的警察体能,都未必能这么快追上他。

“站住,别跑!”孟思嘉喊出那句经典的警匪追逐战口号。

那个男人回头看了一眼,他的右眼的确布满鲜红的血丝,额头上的青筋快要炸裂一般突起,他发现孟思嘉已经距离自己不到四百米了,低吼了一声,拼了命地往前跑去。

然后他一个踉跄,摔了个狗吃屎……

吓得盘踞在稻草人上的乌鸦都四散而去。

“你是谁?刚刚趴在门那里看什么?”

孟思嘉喘着气几个大步到他面前。

男人抬头看了她一眼,没有回答,挣扎了一下勉强站了起来。别看他个子高,可是身形却很消瘦,这一摔恐怕是吃了个大亏的。

他双眼挂着重重的黑眼圈,大概是个“夜猫子”,他的嘴唇擦破了还渗着血,认真看五官倒是相当俊朗,只是头上沾上了灰尘和秸秆的碎屑,整个人显得狼狈又阴沉,左腿的膝盖上也有明显大块的擦伤。

他低下头,仍向前走着,因为腿上有伤,走起路来有点蹒跚。

“别动!举起手来!”孟思嘉跟在他身后一两步的位置喊着。

男人似是充耳不闻,仍往前走着。

尽管他形迹可疑,那个摔倒的老女人也指认了他在门后窥视的行为,但光凭这两点就将他当成是嫌疑人,未免有些太过草率,所以孟思嘉没办法对他采取任何强制措施。

孟思嘉一个跨步走到他的旁边,强忍住生气说:“请你站住,接受调查!”

男人看了她一眼,从嘴里吐出一口血水,继续向前走着。

孟思嘉气得脸色绯红,干脆往前走了两步,伸手横着挡在了他的前面。

男人视她如空气,一个侧身与她擦肩,仍往前走去。

是个聋哑人?孟思嘉心里想着,又冲到他的面前,用以前学来的一点点哑语,比手画脚地朝他打了几个手势,示意她是警察,让他停下来接受调查。

这次男人终于停了下来,却忽然敛眉看向远处,那只充血的眼睛显得格外诡异。

孟思嘉松了口气,以为他看懂了自己的手势,连忙准备又打几个手势。

此时她的身后传来车门打开的声音,她回头,看到距离他们不足三百米的地方,一辆破旧的五菱宏光的车门缓缓打开。

男人瞬间像被电击了一般,一个激灵直起了身子,猛地就朝车辆跑去,速度快如闪电!

“想跑?”

孟思嘉反应过来,连忙追了上去,一把抓住那个男人的手臂,反钳在后面。男人一下子没站稳,腿一屈,又倒在了地上。

尽管男人瘦削,但是男子的体重还是会要比女人重,这突然的摔倒,也带得孟思嘉控制不住和他一起往下倒,眨眼间,男子在半空旋了个身,孟思嘉直接倒在了男子的胸口。

正当她又羞恼又尴尬的时候,头顶传来一个中年男人的声音。

“这……怎么回事?”

孟思嘉抬头,一愣,喊道:“张叔?”

孟思嘉口中的张叔名叫张为民,以前在贵溪市文物局当过局长,后来,张为民突然辞了职,又回到龚华县的县文物局,现在是文物修复科室的主任。

“嘉嘉?你不是在市里吗,怎么,虎潭村的命案都让你们市公安局亲自出马了吗?”张为民看着孟思嘉,脸上混合着惊喜和疑惑。

他是孟思嘉的表叔,也是从小看着她长大,对她很是宠爱。孟思嘉对他的感情也很深,知道他降职离开贵溪市文物局的时候,还难过了好几天。

两人几年没见了,没想到再次碰面是在发生命案的虎潭村,不免有些唏嘘。

“这不是在死者家里发现了一件文物嘛,市里很重视,派我们过来协助调查,文物现在……应该在送往县文物局的路上了吧,早些时候应该通知过了。”

“嗯,我们接到消息了。”

“那你这趟出来是——”

“我——”

“唔——疼——”突然传来一声低吟,把张为民的话语打断了。

两人愣了愣,这才想起来地上还躺着一个人呢。

“张叔,你认识他?”

孟思嘉盯着地上的男人,一使劲儿把他拉了起来。

男人抬头看了她一眼,右眼的血丝已经消退了一些,左眼黑漆漆的像是黑洞一般,看得她不寒而栗。

他拍了拍脸上和衣服上的泥土和秸秆碎屑,双手插在口袋里,伸出舌头舔舐嘴唇上的血。

“怎么不认识,他是我们局里的小庄啊,我们一起过来的。”

“哦——”孟思嘉若有所思地点点头,还是忍不住瞟了他一眼。

后来听张为民说,庄天舜的眼睛是因为他的父亲在一场车祸中丧生,他为此生了一场大病,也因此患了眼疾,在情绪比较激动的情况下,右眼就容易充血,显得有些骇人。

不过,张为民补充了一句,可能也正是这只与众不同的眼睛,让他看到的东西也和别人不同。

对于在门口“偷看”的事情,庄天舜也只是含糊其辞,说自己只是好奇,便透过门洞往里面看了看,突然瞥到身后出现的老女人,被她枯槁的面容和怪异的穿着吓到了,所以就跑了,听到响起脚步声,便跑得更快了,直到被自己的脚绊倒了——

孟思嘉闻言,只是若有所思地点点头,解释虽然有些牵强,但他既然是和张叔一起过来的,那就应该不是嫌疑人。可是他的行为如此怪异,孟思嘉觉得自己得对他多留个心眼。

“文物还在送往县文物局的路上,县公安局的人跟我们大致地描述了一下那件文物,小庄一听,说有些疑惑,我便开车带他来看个究竟。”

“什么疑惑?”

张为民看了看庄天舜,摇摇头道:“他只说现在还不确定,等弄清楚了再跟我们说,我也没有多问,这孩子不爱说话但挺有灵性的。”

“哦。”孟思嘉点了点头。

“你那边忙完了吗?要不要到局里喝口茶,顺便去看一下文物的情况?”

“初步的调查进行完了,我跟你们一块去吧,说不定能在这文物上找到更多的线索。”

案件还有疑点,调查资料的整合分析以及下一步的部署需要开展,这次人手充足,忙是不算忙,可是那些悬而未解的东西,着实令人头疼啊!跟张叔去看看文物,说不定跑一趟会有新的发现,万一找到了公安局鉴定科都没有发现的证据呢。

孟思嘉这样想着,她打过电话,知会了同行的市公安局的一行人,便坐上了张为民的五菱宏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