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姗姗来迟

我不介意你动作慢,也不介意这次先擦身而过。

清晨的浓雾还未散去,细雨似有若无,廊桥的玻璃窗上覆盖着一层薄薄的水汽。

午夜的航班刚刚驶过,早班机已在航线等候,行人们推着沉重的行李箱,匆匆踏入渝北机场。

林枕书一直惦记自己落在咖啡店里的手机,趁着谌珂睡得正酣,起了个大早去店里取回了手机。刚刚打开屏幕,乔松的消息便跳进了视线。

「我一个小时后的飞机」

言简意赅,不加标点,林枕书一个激灵,突然意识到自己一整天没联系过他了。

匆匆赶到机场的时候已经过去四十分钟了,她几乎狂奔着冲进机场,却在星巴克外的椅子上看见了早该进了关内的乔松。

他戴上了墨镜穿着风衣,悠闲地喝着星冰乐吃着三明治,没有半点赶飞机的急躁模样。

林枕书气喘吁吁,一屁股坐在了乔松的对面,很快就意识到自己又被这个家伙给骗了。

她将手提包猛地拍在桌上,质问道:“你到底几点的飞机?”

“嗨!Homie(哥们)!”乔松瞧见来人张开双臂,热情地打了声招呼,他毫无愧色地解释,“我怕你赶不上跟我饯别,特地改签了。是不是很贴心?”

林枕书气得翻白眼。

她生气地抢走最后一块三明治,两三口快速地咽进肚子里,饥饿感和愤怒很快便消退了。

“为什么走这么急?”她问,“起码要先找到苏晓冉的下落吧。”

乔松愣了一下,摘下墨镜认真地观察她的表情,直到确定对方不是在说反话后,他才奇怪地问:“你们家谌珂昨天带我见过她了。他没有告诉你吗?”

这回轮到林枕书吃惊了,她对这两个人之间发生的事情一无所知。

乔松解释:“就是你们把我扛回宾馆那天。他好像一宿没睡吧,也不知道动用的什么关系,竟然真的帮我找着她了……我远远地瞧了她一眼,足够了。”

这几天的故事情节有些紧凑,林枕书一时间转不过弯来,呆了很久后才问了句:“谌珂为什么要帮你?”

她终于问到了关键之处,乔松靠着椅背,却故意卖关子,双手抱臂不说话,只盯着她看。

过了半晌,他故作寻常地开口:“说来也逗,谌珂想让我帮忙说服你,让你相信他对你是真心的。”他嗤笑一声,“可是那小子几斤几两我们能不知道吗?情情爱爱他懂个啥啊?就一榆木脑袋,谈啥恋爱啊。”

“你怎么说话呢?”林枕书登时就急了,一掌拍在了桌上,“你对他尊重点行不行,谌珂他其实……”

“其实什么?”乔松挑眉。

这反倒把她给问蒙了。

刚才那一瞬间,她到底想说什么来着?

乔松坐直了身子,卸下了嬉皮笑脸的伪装:“你其实都明白吧。谌珂对你到底是什么感情,全世界有谁比你更清楚吗?”

他方才故意嘲讽谌珂,就是为了逼林枕书自己把实话讲出来。他时至今日才真正明白,只有置身事外的人,才能看得最通透。

林枕书哑口无言。

从前她最是冠冕堂皇,高高在上地认为谌珂是不会懂得真正的感情的。可是当旁人也这样说时,她却下意识地想要为他辩解。

不,不是这样的。

他所给予的情感,才是最纯粹的。

林枕书的五官拧到了一起,像一张皱皱巴巴的纸。她只觉得踏入了一片泥淖之中,无数种纷乱的情绪裹挟着她的四肢,越是挣扎越是沦陷其中。

乔松看着她的表情,不禁叹了口气。

“林枕书,你别挣扎了。”他惯常爱戳人痛处,“你就是胆小、自私,所以将痛苦都推到别人身上。”

她恍惚地抬起头。

“不就是之前被拒绝过一次吗?”乔松恨铁不成钢地敲着桌子,“可那是两年前的事儿了。那时候别说谌珂了,我们俩就做对过什么事情吗?人家既然千里迢迢地回来找你了,你怎么还对自己这么没信心?”

她张了张口想要回应,却怎么也发不出声来,如鲠在喉,刺得她浑身发痛。

乔松看了眼手表,站起身,留给她最后一句话。

“你知道我再次看见晓冉的时候,最后悔的是什么吗?

“我后悔我没有再来一次的勇气,我跟你一样,我们都摔得太惨了,所以再也不敢站起来。

“可是谌珂他敢。他不仅有站起来的勇气,还有胆量,不管发生什么,也要再走到你身边。”

语毕,乔松重新戴上墨镜,提起行李箱,径直朝着安检口走去。

林枕书趴在桌上,缓慢地、缓慢地,将脸埋进了臂弯里。

第一缕阳光冲破沉沉雾霭的封锁线,延误多时的航班终于开始陆续起飞,飞机滑行时发出的巨大轰鸣声直冲云霄,也震得人的耳膜隐隐作痛。

—“你就是胆小、自私,所以将痛苦都推到别人身上。”

环境再嘈杂,她也全都听不到了,只有乔松的话一遍又一遍地循环在耳畔。

她终于不得不承认,终于不得不和过去的自己打个照面。

林枕书和乔松的确是一对“难兄难弟”,即使是失恋,也总是彼此牵连着。

大约是在和苏晓冉分手后一个月的初夏,乔松一蹶不振,对内无法舍弃初恋女友,对外却无法和父母抗争。在家中大闹了一通之后,他陷入了自我放弃。

他一整个星期都没有来学校上课,林枕书实在无法眼睁睁地看着他这样沉沦下去,几乎把全襄津的网吧都跑了个遍也没有发现乔松的身影,最后竟然在一家夜店里发现了他。

作为一个三线小城市,襄津的很多治安管理都是不完备、不严格的。网吧也好,KTV也罢,尽管门外贴着“未成年人禁止入内”的标牌,但是没有老板会真的不做生意把人给赶出去的。

乔松一向在外混得开,认识不少社会人士,往日里还会约束自己,如今却百无禁忌,但凡是玩乐的,对他而言都是麻痹自我的良药。

听说消息后,林枕书在夜店门口蹲了他三日,终于在第三天放学后,亲眼瞧见乔松在一群大哥的环绕下进了店里。

她那时也没吃过太多的亏,仗着初生牛犊不怕虎,什么地方都敢闯。门口的姑娘们瞧见她扎着高高的马尾辫,稚嫩的一张脸,俨然一副学生模样,拦着不让她进去。

但林枕书既然来了,哪能轻易地就走呢?她叉着腰骂骂咧咧,一路飞速往里闯,穿着高跟鞋的姐姐们根本拦不住她,待叫来其他人帮忙时,她已经在角落里找到了独自喝闷酒的乔松。

酒到底有什么好喝的呢?那时候的乔松也未必知道。但是大家都说酒能消愁,他也跟着灌下去,迷迷糊糊的,倒也觉得的确有几分作用。

乔松如烂泥一般不成人形地瘫在沙发上,桌上的八九瓶酒已经喝空了一半。林枕书瞧见他这副德行,气不打一处来,二话不说将他手中的酒瓶给夺了过来,“啪”的一声给砸在了桌上。

乔松懒懒地抬眼看过去,问:“你来这儿干吗?回去写你的作业。”

“你能来我怎么不能来了?”林枕书坐到了他的身边,将酒瓶拿到自己跟前。

“这是你该来的地方吗,你在这儿遇上什么我可不会管!”他怒斥了一声,醉生梦死了几天,难得显现了几分情绪。

林枕书毫不示弱,逼迫道:“要么你跟我一起走,要么我就陪你在这儿一起喝。”

“知道这酒多少度吗?你再闹我就让保安把你带走了!”

他劈手就要抢回酒瓶,不料林枕书动作更快,仰头就灌了一大口。她咕嘟咕嘟,一口干完了剩下的半瓶。

“你能喝,我就不能了?”她擦了擦洒在脖子上的酒,挑衅似的将空酒瓶倒扣过来,故意做给对方看。

隔壁桌几个已经喝高了的酒鬼走了过来,他们瞧着这个有个性的小姑娘,调笑道:“哟,松哥今儿还带了妹子来?瞧这小脸嫩的,叫声哥哥来听听?”

乔松到底还算清醒,看了看倔得要死的林枕书,又瞧了瞧不怀好心的酒鬼们,骂了几声脏话,拽着身边姑娘的胳膊就冲了出去。

酒吧门口,谌珂正站在大树下,抻长了脖子朝店内张望着。

他是偷偷跟着林枕书过来的,知道这里不是一般的地方,即使被勒令再三不准跟着她,但谌珂到底还是不放心。

没多久,乔松连拖带拽地拉着林枕书走了出来。

他将这个烫手的山芋推给了谌珂,恶狠狠地说:“建康嘉园7号楼402!”

“啊?”谌珂扶住东倒西歪的林枕书,茫然地看向乔松。

“这是她家地址!打个车把她给送回去!”乔松大吼。

“哦。”谌珂点了点头,又问,“那你呢?”

他没好气:“关你屁事。”

“如果你再回去的话,她明天还会再来的。”谌珂诚恳地劝说。

乔松咬牙切齿:“知道了!我也回家!这样总行了吧!”

对方满意地点点头:“路上小心。”

乔松懒得跟缺心眼一般见识,骂骂咧咧了几句,甩手而去。

林枕书的确是不知道,那酒到底有多少度。她一向做事毫无分寸,没承想这次真的踩了个大雷。

这酒上头的速度很快。刚走出夜店那会儿,她尚且精神亢奋,到了出租车上时却变得反应迟钝,谌珂问了她好几遍,才从她口袋里找到了家门钥匙。等回了家,倒在沙发上,林枕书已经开始胡言乱语了。

“你知道吗?一个人要是老咬舌头,他可能是中风了。你看我从来不……哎呀……我咬到舌头了……

“我跟你说,考拉一天要睡20个小时!但它还是特别困。知道为什么吗?因为它新陈代谢特别慢。

“人类的大脑由1000亿个神经细胞构成,相当于银河系内的恒星数量,总重量和一个罗马甜瓜差不多……你吃过罗马甜瓜吗?我也没吃过……”

诸如此类。

林枕书家里一个人也没有,谌珂不放心让这个醉鬼自己待在家里,只好暂时留在这里陪着她,等到她的家人回来再说。

也不知道林枕书到底从哪里看来的这些乱七八糟的知识,她越说越兴奋,甚至站到了沙发上,**澎湃地向谌珂讲述近代医学发展史,点评最新的医患关系新闻……她说得天花乱坠,怎么劝都不停。

她耍酒疯的模样并没有让谌珂产生厌恶,他反而觉得这样的林枕书又真实又可爱,全然摘下了在家长和老师面前的乖巧面具。

他站在沙发前,含笑看着高谈阔论、挥动臂膀的林枕书,甚至还认真地回答她的问题、附和她的议论。

也不知说了多久,林枕书终于把自己给说累了。她踩着沙发踱来踱去,双腿却渐渐发软,脚步凌乱,走几步就一个踉跄。

生怕她把自己给摔着,谌珂张开了双臂挡在她身前、跟着她走动,不停地念着:“坐下来慢慢说……你小心点……这儿不能踩……你往后退……”

“嘭!”

林枕书一脚踩空,下意识地抱住前方的人,全身的重量都往前压了过去。

谌珂一屁股坐在了茶几上,幸好木质的茶几还算结实,除了自己尾椎骨有些痛,并没有连累其他。

而待他从疼痛中缓过神来,一睁眼,面前便是林枕书放大的面容。

分不清是什么时候,林枕书已经从沙发上跳了下来,她双臂揽着谌珂的脖子,整个身子都倚在他的身上。鼻尖对着鼻尖,近得能感受到对方的呼吸。

“你……”谌珂不安地抬高手臂,不知两只手该放在哪里。

她的瞳孔透着微微的红色,迷离的双眼隐藏着不可言说的情愫。或许是酒的后劲儿上来了,她的两颊红得能滴出血来,双唇却分外干涩,上牙齿轻咬着下嘴唇,如一轮孤月照耀漫天赤霞。

“我……”林枕书喉咙沙哑,她瞧着眼前的人,那样的近,那样的动人。

胸膛里一时翻涌出无数的情绪,那些压在心里的秘密也被酒后莫名的冲动给挖了出来。

许是体内激素分泌过多,她凝视着谌珂的眼眸,脱口而出—

“我喜欢你。”

在无数个瞬间—听他诉说不舍的瞬间,被他拥抱住的瞬间,她都好想好想告诉他,这种喷薄而出的温暖甜腻的情绪,叫作—我喜欢你。

而她终于说出了口。

这四个字脱口的一瞬间,他们两个人都通通清醒了过来。

林枕书这才意识到自己在做什么,她慌张地抽回了手臂,退后了两步,后知后觉地害怕了起来。

她不应该说的。至少不应该是在这个时候。

谌珂目光闪躲,他别过头看着地上,许久许久,一言不发。

那漫长的沉默的五分钟,对于林枕书而言,每一秒都是一根扎进胸膛的刺。

她开始迅速地思考补救措施,拼命地组织语言想要向他解释。她曾经无数次在这个边界徘徊,无数次她抵挡了**,始终保持在警戒线之内。这次她一定也能够做到,当作只是同学间的普通话语,以后仍可以同他自然地相处。

可是……

谌珂垂下了头,半晌,他说:“对不起,我不能。”

六个字,言简意赅,却将她仅剩的希望劈了个粉碎。

这一次,不用她来解释,谌珂也听明白了。

正是因为明白了,他才那样为难,像一个做错事的小孩,却无法违背自己的本心,不得不同她说一句实话。

对不起,我不能喜欢你。

林枕书预料过这个时刻,却不知道会来得这样快。脑中的信号被切断,只剩下一片苍白的雪花。

谌珂很快就离开了这里,临走时,他仍旧绅士地将杂乱的客厅收拾好,替她好好地锁上了大门。

这个空**的家庭里,又只剩下她一个人。

这就是,她人生第一次的告白。掏心掏肺,却以这样惨淡的方式草草收场。

两年之后,她仍旧困在那一日的泥淖里,将自己搞得满身污渍,自私又懦弱。

即使那双手再次伸向她,她又怎知那是要帮她逃脱束缚,还是将她推进更深的深渊?

林枕书重新抬起头,雨后天霁,越来越多的乘客涌入了机场。

服务生来到跟前收拾了餐盘和空杯,店内也排起了长队。没有消费而霸占了座位的她有些许窘迫,匆匆拎起包离开了休息区。

她大概是要回去的,这里没有她的归途,也等不到她的归人。只是刚刚踏入人潮之中她便彷徨了起来,所有人都知道他们要去的地方,只有她逡巡不前。

一个旅行团在这时从面前经过。

大概有不到二十个人,不论男女老少都戴着旅行团统一发放的明黄色的鸭舌帽,举着小小三角旗的导游站在他们的最前方领路,麦克风的小喇叭别在腰间,导游被放大的声音在嘈杂的环境中仍那么鲜明。

“今天是我们渝城之行的最后一天了,很高兴这几天能与大家友好相处,希望你们回去之后还能够记得这几天的美妙旅程。”客套的导游词由她说出来却是那样真诚,“大家托运完行李之后就可以去安检了,回去的路上一定要注意安全!”

林枕书被人群裹挟着,几个小孩一蹦一跳地从她身边走过,口中甜甜地喊着“导游姐姐,导游姐姐”。

她转身看去,被孩子们包围住的那个亲切温柔的女导游,仍留着高中时的齐肩短发,她瘦了不少,娇小的身形和甜美的笑容透着自然而然的亲和力。

苏晓冉真的在渝城,林枕书这才对这个消息产生了真实感。

她很想要大喊一声对方的名字,却不知道在这样的公共场合下是否合适。仔细考虑了一番,她意识到自己绝不是那个合适的人。

林枕书从口袋里拿出手机,屏幕上显示的时间距离方才乔松的离开不到半个小时—或许他还没登机。

电话打过去,乔松很快就接通了,他嚷嚷着:“干吗呢,我这刚上廊桥。你有什么话赶紧说,我等会上了飞机就得关……”

“苏晓冉在这里。”她打断他叨叨的废话,开门见山地问,“你要不要过来?”

乔松一下子就蔫了:“我去干吗,我去了她也不见得想理我,我去……”

“你就打算一辈子都倒在同一个地方吗?”林枕书问。

之前乔松说的话刻薄却精准。他们曾经都摔得血肉模糊,好了伤疤也忘不了疼,所以再没有勇气站起来,再也不敢往前。

可是—

“反正已经摔进谷底了,就算再糟糕也不会糟糕到哪里去了—这一次,你要不要站起来?”

她在问乔松,也在问自己。

旅行团的游客们拖着箱子去托运行李了,只留下几个小孩子依依不舍地对苏晓冉说再见,她半蹲着身子,嘱咐了他们几句话,也使劲儿地朝他们挥手,用笑容来结束这段偶然相逢的际遇。

说什么只求曾经拥有的话都是骗人骗己,人们总是习惯把悲伤粉饰得冠冕堂皇。

可是曾经有一个人真诚地告诉她,如果见不到你的话,我会很难过、很难过。这种情绪,人们称之为什么呢?

是不舍,是想念,也是我喜欢你。

林枕书没有去听乔松又说了什么,她果断地挂掉了电话。

既然已经在谷底了,既然不会有更糟糕的境地,那么就算再挣扎一下又如何呢?

她想要拥有同谌珂一般的勇气,重新站起来,去迎接他的归来。

晴岚透过明净的玻璃窗,大理石瓷砖的地面泛着点点金光。机场的广播越发繁忙,甜美的女声提醒乘客尽快登机。人们操着各地乡音,结伴走在宽阔的大厅,喧闹而富有活力。

裂开了一道缝隙的冰山,离崩塌只差一阵风。她身体里的某根神经在沉睡多时后渐渐苏醒,贪婪地汲取着外界的色声香味触。

仿佛这一刻才意识到自己是活着的。

谌珂的睡眠时间一向很少。

即使每晚按时服用助眠的药物,也要到凌晨时才能入眠,而到了清晨六七点时,楼外的轻微声音就会将他惊醒。

他总是会做很多混乱而糟糕的梦,刚醒来时总会保持着梦中消极负面的情绪,但却记不太清具体的内容。

但是这天,也许是身旁有人作陪,也许是药物作用使然,谌珂难得睡得安稳而绵长。一觉醒来,没有丝毫挣扎的痕迹。

他醒来时,身旁的人已不知道身处何方,连她的余温也被空气稀释干净。如果不是床头柜上那写着“按时吃药”的便利贴,他大概会以为昨晚的一切是一场梦。

而事实上,谌珂的确做了一个好梦,与往日截然不同的梦。

梦里,谌珂似乎还是当年的那个高中生,坐在那个没有空调的闷热的老教学楼里上着枯燥的课。

这旧时光的开头很是混乱,充满着交织变换的光与影,犹如一场刻意追求艺术感的眼花缭乱的朦胧电影。

他隐约记得,周围的环境很嘈杂,教室内、走廊上,充满活力的高中生们嬉笑打闹,吵嚷着欢笑着,青春的模样比阳光还耀眼。

谌珂仍坐在教室角落的位置里,桌上摆着课本,视线却总是不经意地朝着前方飘去—整个上午,林枕书都无力地伏在课桌上,很是没有精神。

他很想去问问她到底怎么了,是不是身体不舒服。可是踌躇许久,书本的页角被他揉搓了一遍又一遍,却仍旧鼓不起勇气走上前。

下了课的乔松实在无聊,站在林枕书的桌边,跟狗皮膏药似的,反复地问着“我怎么跟苏晓冉告白比较好”“她是不是下个月过生日啊”“你们女孩子一般都喜欢什么……哦,对了,你不是女孩子”。

被乔松搞得实在不耐烦了,林枕书猛地拍了下桌子,想把对方给吓走。可刚直起身子来,腹部却突然针扎般刺痛,疼得她下意识地抽了口凉气。

乔松拍了拍对方的肩膀,见她的右手一直捂着肚子,调侃一般地问:“咋了?痛经还是胃痛?”

林枕书甩开他的手:“不关你的事。”

嘴上虽然强硬,但是腹部的疼痛一阵强过一阵,她皱紧了眉头,脸色也渐渐泛白了。

“你今天吃早饭了吗?”乔松见她不像是假装,反倒真的担心起来。

“吃不吃关你屁事!”她啐了一声。

其实就是没吃。

别说今天了,整个一周她都没怎么按时吃过饭。

乔松看林枕书这么糟糕的状态,差不多也猜到了几分。他问:“你带药了没有?”

林枕书沉默不语,隔了几秒后摇了摇头。

“那咋整啊?你如果不吃药的话怎么解决啊?”他天生是个少爷,根本不会照顾人,手足无措地来回走动。

刚才听见了乔松的话,谌珂知道林枕书这是犯胃病了,他这次终于忍耐不住了,三两步就走了过来,一把拽住慌张的乔松。

谌珂有条有理地说:“乔松,我去打水和买吃的。胃药我不清楚要买哪种,就麻烦你跑一趟药店吧。辛苦你了。”

乔松愣了一下,一是没想到这个人会突然站出来,二是被他拜托的语气给惊住了。

怎么搞得,好像他才是照顾林枕书的那一个?

来不及想那么多,乔松只能点了点头,往教室外跑去。

谌珂弯下腰蹲在林枕书身边,轻声地说了一句:“你等一会儿,我很快就来。”

他是那个时候第一次知道林枕书患有胃病。并不是什么不得了的大病,但是一旦饮食不调、吃了生冷辛辣就容易发作,很是恼人。

因为无法看懂小说,谌珂这段时间阅读的书籍全都是科学性的,其中不乏关于医学基本知识的讲解和阐述。他只能记住生硬学术语的好记性,在这一刻派上了用场。

谌珂用自己的玻璃杯子灌满了热水,给林枕书焐在肚子上,又去小卖部买来了热牛奶,喝完暖一暖胃,她脸上的气色明显就好多了。

这时候,体育课已经开始了,教室里的人基本上都去了操场,只留下林枕书和谌珂两个人在教室里。

林枕书坐在椅子上,整个人蜷缩成了小小的一团,她饿得不轻,大口大口地吃着食物。

谌珂蹲在她的面前,因为本就个头比较高,即使蹲下来,也和此时的林枕书在一个水平线上。他什么也没说,只是认真地看着面前的女生。他如同质地柔软的绸缎一般,即使脸上没什么表情,仍然细腻而温和。

林枕书吃完东西后,才发现对方的目光一直注视着自己,忍不住尴尬地咳了两声。

谌珂不懂她的意思,反而担忧地问:“你还感冒了吗?怎么又咳嗽了?”

她一口牛奶差点呛死自己。

“不是……你……这么盯着我看,不太合适。”林枕书伸出手遮挡他的眼睛。

谌珂歪着脑袋,不明就里:“为什么不合适?我不能看你?”

“也不是这个意思……”

“不看着你的话,我就没办法知道你气色有没有变好。”

“原来你是在看这个啊……”

林枕书更加尴尬了。

“不过你长得很好看,所以也想要看着你。”他诚实作答。

“咳咳咳!”

没想到他会突然这么直白地说话,林枕书又剧烈地咳嗽了起来。

谌珂慌忙拍了拍她的后背,担心道:“你没事吧?”

“看看看你个头!你动物园看大猩猩呢?”

林枕书啐了他一口,眼神却闪躲不安。

谌珂注视着她表情的每一个细节,奇怪道:“你怎么脸上有点红?发烧了吗?要不我还是带你去医务室吧。”

“滚滚滚!”

高中生谌珂有很多事情无法理解,为什么女孩子会脸红,为什么林枕书总喜欢摸自己的脑袋,为什么他的心跳会在某刻漏拍……

这些情愫他全然不懂,可这并不妨碍彼时彼刻,他那样真切地在乎着一个女孩。

大学生谌珂躺在**,双眼看着白色的天花板,记起了方才的梦境。

这不是一次虚构的梦境,而是某段记忆的倒放。就好像再次聆听一首耳熟能详的老歌,总是能后知后觉地品味出过去所不懂得的味道来。

心理医生曾经为难地劝导谌珂,要勇敢地去面对那些过往,哪怕是可怕的和残忍的。医生用最极端的手段去刺激、逼迫他,却总是收获甚微。

因为医生从最开始就搞错了,那不是一段可怕和残忍的过往。

相反,谌珂是因为那段过去,才苦苦支撑着孱弱的身躯,毅然地走到了今天。

吃完药后,谌珂坐在客厅里发了好一会儿的呆,昏昏沉沉的脑袋才逐渐清醒了过来。

搬进这套公寓的时候,他没有添置太多的家具,之后也很少待在家里,白天都在学校,晚上也要留在实验室,只有深夜才会回来睡一觉。

前一个月的生活他当作寻常,直到现在,环顾着被冷色调包围的客厅,谌珂才忽觉清冷寂寥,竟感到了些许落寞。

门口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很快大门被打开,提着一个纸袋的林枕书走进了玄关。

“谌珂,起床了吗,我买了早饭回来!”

她喊了一声,换上了拖鞋走了几步,才发现谌珂正端坐在沙发上。

“你傻坐在这儿干吗?”林枕书奇怪地看着他,提起袋子,问,“饿不饿?我特地打包了小面回来。”

谌珂看着她,愣怔了很久,几乎分不清这是幻境还是真实。

他以为她不会回来了,就像他未曾料想她昨日会突然出现。他以为这个冷清的房间里又只会剩下他一个人,就如一觉醒来枕边人不在般失落。

林枕书没有意识到他的不对劲,还在热情地介绍着:“渝城的小面特别好吃,你吃过没有?特别是这家店,味道可正宗了!整个西南找不出第二家来。你等着啊,我给你拿筷……”

还没来得及迈出脚去厨房,谌珂忽然站起来,握住了她的手腕。

林枕书眨巴眨巴眼睛,茫然地看着他。

昨天他被各种巧合与意外所耽误,准备了满腹的话,一个字也没能说出口。直到以为自己真的等不到了,以为她真的离开了时,他才意识到自己有多迫切地想要告诉她—那些未完待续的心事。

“我……我喜欢你。”

毫无预兆地,谌珂望着她,脱口告白。

这不是最好的时机,甚至不是对的地点和对的方式。这只不过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上午,没有任何浪漫的铺垫和深情的说辞,他却在此刻对她告白。

谌珂又重复了一遍:“我喜欢你。”

这一次,他说得更加笃定有力,每一个音节都铿锵饱满,短短的四个字,却如宣誓一般郑重而不可亵渎。

他不在乎形式和时机,曾经有无数个好的氛围和最好的年纪,只怪他年少愚钝,才姗姗来迟。

林枕书只觉得鼻尖泛酸,刹那间就红了眼眶。

原来她一直等待的,如何也割舍不下的,不过就是这一刻罢了。

她心中百转千回,无数的话语在脑海中翻滚,一个“也”字根本不足以诠释她此刻的心情。

最后,她这样说。

“你迟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