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往事重提

把仰头月色化为潇洒的释然,把漫长故事变得短暂。

今年的国庆假期,林枕书仍旧留在学校度过。大部分学生或回家或旅游,渝大的校园空****的,回到宿舍时一片黑暗,一个人也没有。

林枕书靠着在咖啡厅打工混完了两天的假期,第三天的下午,乔松一通电话打了过来,劈头盖脸地说:“快,去你们学校附近最好的饭店订一间包厢,哥哥我来渝城了。”

电话里的杂音很多,林枕书愣了半天才反应过来,那是机场的嘈杂声。

乔松和林枕书相识已久,她并不愿意用青梅竹马这四个字来形容他们的关系,尽管他们还穿着开裆裤的时候就已经在一起闯祸了。

乔家和林家从上一辈开始就是至交好友,听说当年乔父真的为这一对小儿女定过娃娃亲,但是林父走得早,林家从此败落,这件事也就再没人提了。也不知是幸还是不幸。

渝大附近的火锅店里,乔松包下了一个十人的包厢,点了满桌子的菜和全店最贵的酒,乐得服务员频频献殷勤,恨不得把菜烫好了喂到他们嘴里。

他今天特地梳了个大背头,发胶抹得油光锃亮,从头到脚一身名牌,手腕戴着上万的名牌表,乍一看还以为是从外地来的暴发户。

高考那年,乔松挂在了一本的尾巴上,高不成低不就,又死活不肯出国留学。听说陶薇和林枕书都报考了渝大后,乔松也闹着要来渝城,但是老家襄津和渝城隔着大半个中国,他妈妈死活不同意,一哭二闹三上吊,逼着儿子报考了本省的大学。

说来也惭愧,乔松作为一个实打实的富二代,在大学交了一堆狐朋狗友,但正经想找个人说话的时候,却只能飞来渝城找这两个姐妹。

这大好的假期,乔松不留着跟女朋友享受享受,偏偏独自跑来渝城吃火锅,林枕书明白他肯定是出了什么事儿。

陶薇回襄津陪父母去了,今天只能由林枕书来扮演知心大姐姐的角色。

林枕书给他倒了杯酒:“说吧,你又出什么事儿了?”

火辣辣的油锅咕嘟嘟地煮着,乔松却没有任何的食欲,他举起酒杯一口干了,郁闷的五官都拧到了一起。

“你说你们女人都什么毛病啊?”几杯酒下肚后,乔松终于开了口,“本来说好了我昨天陪她回家的,但这不赶巧了,正好最新款的球鞋也是在昨天抽,那我肯定是要去抽鞋的啊。”

林枕书听到最后才明白,那个“她”指的是乔松的现任女友。

乔松越说越生气,脸都涨红了:“结果,她就非缠着我闹,问我鞋重要还是她重要。”

“你怎么回答的?”

“这不废话吗?当然是鞋重要啊!”乔松猛拍大腿,“她不过是我第十一任女朋友,那鞋可是联名的限量款欸!”

“就为了这点破事,她就要跟我分手。”

你活该!

林枕书翻了个白眼,一脚踩在他最新款的联名限量球鞋上。

乔松把感情当儿戏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了,这种破事儿听多了,林枕书也变得淡定多了。

她将肥牛下锅,淡定地问:“你都分了十一个女朋友了,不至于特地为了这点事儿跑来渝城吧?还有什么事情,你别藏着掖着了。”

刚才还拍着桌子大喊大叫的乔松瞬间安静了下来,支支吾吾了半天,吐出一段不太连贯的话来:“苏晓冉……听说……来渝城了……”

停顿了半分钟后,林枕书确定自己没有听错。

乔松说的那个名字,的的确确是苏晓冉—他的初恋。

她当即就冷笑了一声,讽刺地说:“大哥你没毛病吧?这都快三年前的事情了吧,你还真是够长情啊。”

“这不才三年嘛!”乔松啐她,“那人家谌珂不也来找你了吗?你以为个个都跟你一样冷血啊?”

蓦地听到谌珂的名字,林枕书拿筷子的手顿了一下,煮熟的肥牛滑了出去,又消失在了红油锅底里。

乔松还在叨叨个不休:“你说人家谌珂当年对你不挺好的。我就记得那年你被我妈给骂了,不都是人家帮了你吗?”

林枕书抬眼看他,一双眼睛似是被辣椒熏红了一般,她冷哼:“哟,您还记得啊,那年要不是你,我至于被你妈骂个狗血淋头吗?”

若非要旧事重提,当年那件事,的确都是乔松的错。

那时的乔松不知道抽了什么邪风,不仅帮林枕书带了一周的早饭,每日下午还准时备上冰镇可乐,任打任骂没有一句怨言。

林枕书原本以为他抄了自己好久的作业感到良心不安,没把他当回事。

直到那个周末,林枕书被乔松约出来吃什么下午茶,这才发现,这小子又在坑她。

乔松约的地点在市中心的一家咖啡馆,林枕书走到门口时看着招牌上认不出的法文字母,一时感到奇怪,毕竟按照乔松的脾性,半夜约出来吃路边烧烤才更符合他的品位。

林枕书满腹疑虑地走到了咖啡厅的二楼,在靠窗的卡座上发现了乔松。

乔松难得地换下了运动服,穿上了白衬衫和西装裤,头发竟然还用发胶仔细打理过了,看起来人模狗样的。

他的对面坐着一个穿着白色小洋装的女孩,女孩瞧着十七八岁的模样,但是和普通校园里素面朝天的高中生不同,她长发微卷,化着精致的桃花妆,指甲也是新做的。

这两位正在聊天,表面上瞧起来也还算投机。

“喂。”林枕书走到乔松面前,敲了一下桌面,“你这什么情况?已经约了别人?”

乔松听见声音,立马感到救星降世,眼睛发着光朝林枕书看去:“枕书!”

下一秒,他却又立马变出嫌弃脸:“你这穿的什么东西?”

乔松邀约的信息上特地附了一句话—务必穿上你最贵的衣服来!

但是很显然,林枕书根本当作耳旁风了。

她穿着去年打折买的白色T恤衫搭牛仔裙,脚上一双小白鞋,扎了个丸子头,素面朝天。她浑身上下加起来都没有乔松这一顿下午茶花的钱多。

林枕书不耐烦地翻白眼:“你搞什么幺蛾子?”

然而下一秒,乔松已经迅速调整了作战方针,拽住她的胳膊,单膝跪地:“枕书,你听我解释啊枕书!不是你想的这个样子!”

正在喝咖啡的“小洋装”手抖了一下。

乔松拍着胸口深情地说:“枕书,我也不想这样的,但是我妈非逼我和她见面,我也没办法啊!我妈要是把我的卡给停了,我拿什么给你买衣服啊?你看看你今天穿的这个样子,真是让我心痛啊!”

林枕书龇牙:“心痛什么!还嫌姐姐我给你丢人了是不是!”

她甩手就要走,却又一把被乔松拽了回来,看起来仿佛真的是一对小情侣在闹矛盾。

乔松抹了抹根本不存在的眼泪,痛心疾首地对“小洋装”说:“莉莉,对不起,但是你也看到了,我不能失去枕书。咱俩这事儿,你还是跟叔叔说算了吧。”

林枕书明白过来了,乔松怕是又被他亲妈逼着来“联姻”,迫不得已,就把她给叫过来当挡箭牌了。

“小洋装”冷哼了一声,保持着淑女的风度懒得跟这两个神经病计较,掉价!她拎着粉色小包包,踩着高跟鞋嗒嗒嗒地走下楼了。

“演完了吧?演完我可以留下来好好吃顿下午茶了吧?”

林枕书虽然也想拂袖而去,但是还是舍不得这满桌子的精致甜点。

乔松拍了拍膝盖上的灰,点头哈腰:“吃吃吃,不够再点!随便吃!”

他还没从半跪着的状态站起来,一个身影一阵风似的冲了过来,一把推在了林枕书的肩膀上。

乔松抬眼,眼前站着的这个穿着黑色长裙、体态丰腴的妇人,正是他本应该在家里撸猫喝茶却坐在一旁观看了全程的亲妈。

乔母满脸怒火,气得脖子通红,她叉腰瞪着林枕书,怒不可遏地吼道:“怎么又是你!你们林家人怎么阴魂不散的!”

林枕书抹了抹满脸的吐沫星子,实在是没搞明白这算是个什么反转。她不就想蹭个下午茶吗,怎么这对母子挨个来给她洒狗血呢?

沉默显然并不能让乔母熄火,她接着骂道:“你妈是个戏子,你姐姐是个残废,没想到你小小年纪,也学会勾搭别人的儿子了!我可警告你,现在的乔家不是你们攀得起的!别以为你用点手段就能进我们乔家的门了!做梦!”

“这位阿姨,你搞清楚状况!”林枕书用尽毕生修养忍住没有骂脏话,“你儿子跟我半点关系都没有,请你说话尊重一点。”

愣在一边的乔松立马站了起来,他使劲儿把自己亲妈拉到一边,慌张地解释:“妈你听我说,枕书就是来帮我演戏的。我只是不喜欢那个莉莉而已!我俩真没有什么!”

乔母甩开他的手:“你不喜欢莉莉?人家莉莉有家世有修养你不喜欢?那你喜欢什么?喜欢这种贱货吗?”

那时的林枕书不过是一个高中生,她忍无可忍,却只会嘶吼:“你凭什么这么骂人啊!”

“就凭没有乔家,你们家那个废物早就死了!”

乔母愤怒地抓起桌上的杯子,想也不想就往林枕书的脚下摔去。玻璃杯子瞬间四分五裂,飞溅的碎片划破她的小腿,几道划痕迅速渗出了鲜血。

刺痛感令林枕书顿时清醒了。

咖啡厅的二楼一片死寂,服务员和围观群众沉默地看着这场闹剧,没有一个人愿意上前阻止。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她的身上,鄙夷、讽刺、嘲笑,无孔不入。

乔松奋力将失控的母亲控制住,他愧疚又后悔,万万没想到母亲会藏在角落里监督这场商业“联姻”,更不知道她会如此迁怒于林枕书。

不,与其说是迁怒,不如说是积怨已久。

林枕书本应该拔腿就走,但她好似呆住了一样,被腿上的疼痛和尖厉的言语伤得体无完肤。她每动一下,玻璃扎进皮肉的痛苦就数十倍、数百倍地被放大。

她没期望过任何人会来帮她。

可没料想过那个人会是他。

“你受伤了。”

熟悉的声音响在耳畔,谌珂不知为何出现在了这里。

他仍是穿着很随意的白色外套加牛仔裤,但是识货的人则会知道这身瞧着普普通通的衣裳其实是某个品牌的联名款,脚上的帆布鞋更是新出的限量款。

谌珂无论出现在哪里都无比泰然,仿佛是自家的场子。他根本不在意现场混乱的状况,只顾着蹲下查看着林枕书腿上的伤口。

“附近有药店,我带你去处理一下吧。”谌珂皱了皱眉,拉住了她的手腕。

乔母瞧着这个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帮手,心中更为光火,抬起手就想挥下一个巴掌。

谌珂眼疾手快,当即挡在了林枕书的身前。他个头很高,站在矮胖的妇人面前很具威慑力。

乔母当即怔住了,她抬起头瞪着这个毛头小子,准备连他也一起骂。可刚张了张嘴,上方一道冷冽的视线扫下来,她竟不自主地哆嗦了一下。

饶是身经百战的乔母,也从没见过这样不带丝毫情感的一双眼睛,冰冷如浮尸遍野的枯河。

就像是死人或毒蛇。

谌珂并不知晓此刻自己的可怕,更没意识到他本就不多的人情味早已被强烈的敌意所包裹,没有人敢随意靠近他。

趁着对方发愣的片刻,谌珂护着林枕书,先一步离开了现场。

林枕书失魂落魄,她麻木地看向身边的人,任由谌珂搀扶着自己一步一步地走下楼。

她的大脑像是被冻住了一样,一切的感知能力都被抽空了。只有小腿的疼痛提醒着自己还活着。

她在那一刻忽然就明白了谌珂,明白了他为什么想要将自己封闭起来不去感知他人的情绪。

因为太难受了,他人带来的伤害,实在是太难受了。

林枕书坚持不肯去医院,只好在附近的一家快餐店坐下,谌珂跑去药店买了双氧水和创可贴来。

她的伤口不算太严重,只是有一两片玻璃碴扎进了肉里,清理起来很困难,消毒时更是如撕扯皮肉般痛苦。

可能因为一直质疑谌珂的智商,看到对方虽然笨手笨脚但是好歹能完好地处理完伤口,横七竖八地贴了五六个创可贴时,林枕书竟然有一种欣慰的感觉,显然忘记了这次智商测试的小白鼠是她自己。

伤口处理完后,两个人看着对方,大眼瞪小眼,一时无话。

林枕书已经从突发状况中回过神来,她寻思着自己不开口的话,谌珂估计是不会找话讲的,便主动问了句:“你为什么会在那里?”

谌珂:“这是我妈妈开的店。”

林枕书敲了敲自己的头。

她那时还不知道,谌珂的妈妈是专门搞餐饮的,全襄津市不少的饭店餐馆都有她的投资。

“刚才的事情……”林枕书欲言又止。

在人家的店里被人指着鼻子骂了一通,说她不尴尬肯定是假的,虽然她不是太在意别人看法的人,但是连着全家都被泼了这样的脏水,怎么可能毫无知觉。

不过,如果是谌珂的话,也许情况会大不相同。

果然,谌珂想了想,皱着眉评论道:“那个阿姨太过分了,那个杯子很贵的。”

林枕书目瞪口呆。

“还有……”谌珂很小声地说,“你受伤了,这很不好。”

林乔两家那些鸡零狗碎的事情他根本不在意,别人的世界光怪陆离,在他黑白一片的世界里,只有林枕书一个人是彩色的。

那些心灵的伤口他看不见,但是至少,身体的伤口,他明白那会很痛。

林枕书从未觉得如此安心。能遇上这样一个人可真好,用不着费力解释,也不需要装作若无其事。他只在乎你,而不是其他。

“不过,你竟然能学会处理伤口了,进步很大啊。”她想起之前不懂冰敷的谌珂,觉得很惊讶。

谌珂将剩余的双氧水仔细收好,解释:“之前你告诉我要用冰敷之后,我就仔细查阅了一下不同伤口处理的资料。之前没有人告诉过我这些,我不太懂,但是你提醒我之后,我才意识到要了解一下才行。”

林枕书根本没留意他的良苦用心,她的关注点在于:“哇,你一次说了好多话啊。”

谌珂挠头:“我以前说话很少吗?”

“没听你一次讲过这么多话啊。”

“那我以后多说一点好了。”他暗自握拳。

“噗……”林枕书被他逗乐了,“不是说你一定要多讲点话。你想说多少就说多少,无所谓的。”

谌珂看着她,思索了很久:“可是以前从没人这么跟我讲过。”

他们都说,谌珂,你应该多笑一笑,你应该对同学友好一点,你应该学会像正常人一样生活,你应该……

可是和大部分人一样的生活,就是正常的生活吗?

尽管他没有把这些话全部说出来,可是林枕书一下子就听明白了,她明白那些他隐而不提的内容,因为她也经历过。

在那一刻,她忽然有一个念头,有心理疾病的人不只是谌珂一个人,她,或者是这世间许许多多的人,都有这样那样的病痛藏在身体里,一颗心千疮百孔。

从前,她听姐姐的话,想要去帮他,可那时候她站在道德制高点上,以为自己是了不得的健全人。直到她的骄傲被人一把掀开,露出血肉模糊的内里来,她才学会了以平等的视线去看待谌珂。

不是她在帮他,而是他们在黑暗中相互扶持、共同摸索。

“小蓝……小蓝……我错了……对不起……”

林枕书从回忆里抽回思绪时,乔松已经把自己给彻底灌醉了,他倒在桌子上,舌头都捋不直了,却还在不依不饶地念叨着苏晓冉的名字。

她过去经常骂他无能,连自己喜欢的人都保不住,但是直到自己也走到那一步,她才知道这种无能是所有普通人的通病。

林枕书用苏晓冉的生日解开乔松的手机密码,又拉着不省人事的乔松的手指,用指纹付款把这顿饭的饭钱给结了,在服务员们异样的眼光下,拖着这个身高一米八的大汉走出了火锅店。

约的出租车停在了马路边上,离火锅店还有一整个商业广场的距离。林枕书一六五的小身板根本撑不住双腿打软的乔松,磕磕绊绊走到一半时终于耗尽了力气,手上稍微松了松,乔松便直愣愣地倒在了地上。

这么狠狠地摔了一下,醉成一摊烂泥的乔松终于恢复了一些神志,他虽然身体不能动弹,但是一张嘴仍旧那么能说,他双臂紧紧抱住了林枕书的小腿,神志不清之下,把她错认成了苏晓冉。

“你别走啊,你别丢下我一个人。这些年你不在我身边,你知道我都过的什么日子吗?”他撕心裂肺地哭喊了起来。

假期的商业区本就有不少人,乔松扯着嗓子这么一喊,周围路人的目光立马被吸引了过来,瞧着这一男一女窃窃私语了起来。

林枕书被他气得头晕,甩了两下腿却愣是甩不开乔松:“你给我起来!耍什么酒疯呢你!”

“除非你答应以后再也不离开我了,不然我就不起来了!”就算是醉了,乔松泼皮耍赖的本性还是一点都没改。

围观群众越来越多,还有人掏出了手机偷拍他们,准备上传到朋友圈和大家分享今日趣闻。

乔松哭得可怜,眼泪鼻涕一把抓,拖着昂贵的新衣蹭了一地的灰尘,不给自己半点体面。

林枕书实在拿他没辙,更不想她的这张脸再次风靡朋友圈,只好蹲下了身子,好声好气地同他商量:“行行行,我不离开你。现在可以起来了吗?”

终于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答案,乔松立马打了鸡血,一个鲤鱼打挺站了起来,他憨憨地笑了两声:“那你再亲我一下。”

亲你的头!

林枕书克制住内心的脏话,赔着笑脸道:“这么多人看着呢,有什么事我们回家说哈,先回家。”

“不行!你现在就亲我一下!”乔松撒娇似的抖了两下肩膀,不管不顾地就朝着幻觉中的苏晓冉奔了过去。

“你干吗!你不准过来!我最后一次警告你啊!”

醉鬼不断向自己逼近,林枕书举着包挡在自己面前,双脚不住地往后退。

尽管她大声呼喊着,但只因方才她做戏搭理了乔松,围观的路人只当是小情侣吵架闹矛盾,谁也不想上前多管闲事,任由这个醉鬼朝着林枕书不断逼近。

乔松体格健壮,林枕书打不过他,只能正面提防,后面逃跑。广场的路灯昏暗,夜里本就看不清路,倒退着往后走更是脚下不稳,只能一步一步地慢慢往后退。

而神志不清的乔松穷追不舍,他蓦地张开双臂,一面嚷着一面朝前扑了过去:“来抱一个!”

林枕书被他吓得惊慌失措,一脚磕在了身后的花坛上,登时重心倾斜,整个人向后倒去。

“小心!”

先是一个清朗的声音响起,随后一只坚实有力的手臂在下一秒托住了她的腰。隔着薄薄的一层衣料,温暖的手掌贴在了她的腰侧,护在身后的肌肉猛然收缩,左臂同时发力,将她一把拉进了一个宽阔的怀抱里。

一切发生得太快,乔松醉后反应迟钝,还没意识到发生了什么,眼前的人突然消失,他一把扑了个空,面朝下,整个人栽进了花坛里。他的胡言乱语在刹那间静音。

所有的荒唐闹剧在这一刻戛然而止。

渐渐从方才的天旋地转中回过神,林枕书安静地倚靠在谌珂的怀抱中。她已经太久没有靠近过对方,几乎快要忘记他身上那股熟悉的淡淡药香,泛着薄荷的清凉,嗅进肺里却带着暖意。

她的脸颊贴着谌珂上下起伏着胸膛,对方的心跳声近在咫尺,如同浑厚悠长的钟声,一下又一下,却蕴含着令人心安的力量。

不过……为什么心跳变得越来越快?

林枕书仰起头,谌珂在对上她目光的第一秒便立刻偏过头去。黑夜藏住了两颊的可疑红晕,他的面色还算勉强镇定,只是声音却露了怯。

“你……靠我太近了……”

谌珂伸出两个手指小心翼翼地推开林枕书的肩头。天气已经开始转凉,她却仍穿得单薄,浅色的卫衣焐出了身体的温度,他只是轻轻碰一下就觉得指尖发痒。

林枕书瞧见了他的小动作,却更不安分地往他怀里蹭了蹭,毛茸茸的丸子头扫过他的颈部肌肤,谌珂慌忙后退了两步,与她拉开了距离。

“你男朋友,你不管管吗?”

谌珂嘀咕了两声。尽管他扭过了头,习惯性双手插袋,但紧咬的牙关、鼓起的腮帮子,却叫人瞧出几分委屈来。

林枕书伸脚踢了踢身边半死不活的乔松:“男朋友?你是在说乔松这个傻子?”

他愣了几秒,在听见“乔松”这个名字时将头转了回来,眼眸中点亮了一盏灯,驱散了那阵复杂难言的浓雾。

乔松被这两脚踢出了反应,抽搐了两下,突然“哗”地吐了出来,给花坛施了肥。

洁癖患者谌珂咬着牙说:“我的确没认出来这个……是乔松。”

省略掉的那两个字,可能是想说傻子。

在谌珂的帮助下,林枕书终于将乔松送回了酒店。

乔松自从吐了一场后就变得昏昏沉沉,但凡逮住身边的人就搂搂抱抱。上出租车时,谌珂见他酒醉对林枕书动手动脚很是不快,刚上前阻拦,乔松就转移了目标,一把搂上了谌珂的腰。直到回了酒店,林枕书把抱枕塞进了他的怀里,谌珂方才解脱。

“小蓝……小蓝……”

白色的被子将乔松裹了一层又一层,活似真人紫菜包饭。即便是这样了,他的嘴里仍不停地念叨着别人的名字。

谌珂走出卧室前看了他一眼,昏暗的灯光中似乎瞧见他的眼角闪着泪光。

乔松住的是间套房,除卧室外还有一个大阳台,正对着洪江的无限风光,遥望长江夜景。

热水壶在客厅里煮着水,往外翻腾的腾腾白色水汽发出呜呜的鸣叫。阳台门大开,夜风鼓鼓地吹着,对岸灯火透过米白色的窗帘,将阳台上独立的人影拉得极长极长。

林枕书从冰箱里掳走一瓶啤酒,倚着栏杆望着江景,“刺啦”一声拉开了易拉罐。

身后的脚步声轻缓靠近,谌珂与她并肩而立。

渝城的夜景一向很好看。那不是用高楼大厦强行堆砌的冰冷工业,也不是万家灯火晕染的江南红烛,而是山与水、自然与人的相合,高楼建在山里,行人走在崖上。江水倒映着两岸光亮,**漾着无限荧光。

谌珂陪在林枕书的身旁,远眺对岸风光,彼此沉默了许久。

蓦地,他从她手里夺过喝了半罐的啤酒,动作不紧不慢却很突然,就着她方才喝过的窄小的罐口,啤酒咕嘟嘟下肚,他仰着头,喉结上下起伏,颈部的线条像流动的山脉。

林枕书撑着头,侧过头看向谌珂。瞧见他紧皱眉头的目光便能猜到,他喝不惯啤酒的味道。可她又偏偏喜欢看谌珂这副勉强自己的模样。

其实她也说不准这是为什么,就好像她不明白为什么谌珂总是要把她喜欢的东西都尝试一遍,然后发现他们的口味一点都不相投。

谌珂将空的啤酒罐搁在阳台上,偏过头望着她,一双眼睛像星子一样闪着光。

他问:“小蓝是谁?乔松一直在念这个名字。”

“不是小蓝,是苏晓冉。”林枕书叹了口气,“他听说苏晓冉在渝城,特地跑了过来。”

谌珂回忆了几秒,记起了这个名字。

苏晓冉曾经是他们的同班同学。她是高二那年转来的,彼时乔松早就对讨陶薇这个大小姐的欢心感到厌烦,一眼相中了乖巧内向、长相清纯的转学生,使劲浑身解数来追苏晓冉。又是弹琴又是送花,闹得全年级都知道他们的关系,包括两耳不闻窗外事的谌珂。

两个月后,苏晓冉终究松了口,答应了乔松第三十三次的告白。

“其实我一直都不太清楚,乔松和她,到底是为什么分手的。”谌珂疑惑。

过去的他对身边的事情毫不上心,原先他谁也不关心,遇上林枕书之后便只关心她一个人,只因林枕书和乔松关系好,他才多少知晓一些这些消息。

提起旧事,林枕书仍止不住地摇头:“还不都是因为乔松的亲妈。”

具体的情况她并不知道,不过从当年乔松的哭诉中了解了一二。

虽然曾被林枕书搅黄过一次“联姻”,但是乔母从没放弃,逼着乔松去见各家富商的千金。原先,乔松虽不情愿,但是好歹也会去应付应付,但是不知怎的突然变得非常抗拒,惹得乔母生了疑。

乔母四下打听后,得知儿子竟然在学校喜欢上一个女孩,苏晓冉。

“苏晓冉从小父母离异,跟着妈妈过,家里条件也一般。乔松他妈妈肯定看不上。”林枕书嘲讽道,“原本以为她之前骂我已经很过分了。没想到她竟然还能更过分,直接冲到了苏晓冉的家里,当着街坊邻居的面将她们母女骂得狗血淋头。这谁能忍啊?肯定要分手了啊。”

不是每个人都是灰姑娘,也并非每个故事都能圆满。乔松再怎么在家闹得天翻地覆,终究不过是一个尚未独立的学生,只能眼睁睁看着心爱的初恋转学他地,而他仍要留在乔家,继续做他顽劣的公子哥。

“竟然是这个原因。”谌珂慨叹,“那他是不是还喜欢着苏晓冉?”

林枕书看着他,不置可否地道:“很多人其实根本就分不清,什么是舍不得,什么是不甘心。”

她将易拉罐捏在手里,轻轻用力便将它压扁变形。

“都三年了,现在的苏晓冉变成了什么样他根本就不知道。也许不过是因为当初分开的理由无法让他接受,所以他才会一直念念不忘—可是,这难道就是所谓的喜欢了吗?”

若是放在几年前,谌珂断然听不懂林枕书这话的意思。这些年他早就学乖,明白了所谓的正常人比精神患者要复杂得多,不爱将真心话直言说出。

她是在问他自己,到底是舍不得,还是不甘心?

谌珂笑了笑,温柔而清朗。

“高一的时候,我第一次出国看医生,临走前你同我说的话,我一直都记得。”

谌珂幼年被诊断为孤独症,他母亲带着儿子在全国各地找过不少专家,大部分也都按这个结论治疗,虽说病情的确逐年好转,但是近年来则陷入了瓶颈期。一是恢复的速度大大减缓,二是长期用药带来的后遗症也日渐显现。

高一那年,谌珂的心理医生向他推荐了一位美国的专家。那位专家是医生的研究生导师,写过不少关于自闭症的重要论文。最近他转而研究艾斯伯格症候群,这对于谌珂来说,或许是种福音。

林枕书了解情况后,自然为他高兴,可是谌珂却明显地在忧虑什么,忧虑着一种连他自己也未必说得清的情愫。

她原本揣测他是害怕或是想家,劝说了一番后对方却仍是紧蹙眉头。

最后,她才听见他说—

“可我会见不到你的。”

他往日说话极度温和,语速不紧不慢,语调没什么起伏。可他方才脱口而出,如同直接把心底的想法给倒了出来,加快的语调里透露着十二分的不情愿。

林枕书呆呆地看着他。

谌珂垂下了头,他眉头微蹙,牙关紧咬。他说不准这种难耐的情绪到底是什么,只觉得心脏好像变成了一颗皱巴巴的柠檬,酸涩的汁液随着跳动流进了血管。

那个人说的每一个字,林枕书都清晰记得。

谌珂说:“出国、治疗,这些我并不害怕。但是要离开一个月,要一个月见不到你。一想到这些,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是觉得很难过、很难过。我已经很久没有体会过这种难过的感觉了。

“可是……我为什么会这样?”

傻子。

林枕书偏过头去,想要嘲笑这个人的愚笨,却怎么也笑不出来。

这世上的难过分为千万种,其中的一种,名为不舍。

“别难过了。”

最后,林枕书抬高了手摸了摸谌珂的脑袋,她的身高只到对方的肩膀,却把对方当作家养小狗一样亲昵地揉着软乎乎的头发。

“你可以跟我打电话、发短信啊。不过一个月而已,我会留在这儿等你回来的。”

谌珂并不抗拒被摸头的动作,他觉得林枕书的手心很温暖,甚至微微弯下腰,好让她不用太累地举着胳膊。

“你一定要等我回来。”

他恳切而真诚地请求。

时过境迁,四年后的渝城月光下,谌珂目之所及,是江潮拍岸、灯火万千,是清风晓月、佳人在畔。

他握着林枕书的手放在自己的胸口,四肢百骸的血液都集中在这跳动的心脏。

“你告诉过我的—这,叫作舍不得。”

风将她的双唇吹得干涩,林枕书只觉得喉咙干涩,苦涩的唾液和腐蚀性的胃酸从腹部往上翻腾,她心头烧着一团野火,被这肆意的江风吹又复生。

隔着血肉和体温,她的手掌能感受到来自胸腔的隐隐震动。

“咚、咚、咚……”

与她的心跳相合。

“你之前问我,当初说喜欢你的话,还算不算数了。”林枕书注视着他,“那你能不能先告诉我,这一次,你明白什么是‘喜欢’了吗?”

—“也许你对谌珂是喜欢的,但是谌珂会懂得,喜欢的意义吗?”

沈淼的话如流星般闪过林枕书的脑海。

—“他长期被家人保护着,没有独立的自我。你所看到的,不过是他的依赖性人格。”

一遍。

—“他依赖你,对你好,可是,那和真正的喜欢,是没有关系的。”

又一遍。

—“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林枕书抽回自己的手。

“等你想清楚了,再来找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