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艾略特打电话来,说要接我去布雷德利夫人家,我回绝了他的好意,傍晚时分我独身前往,也照样平安无事地抵达了目的地。出门前有客来访,稍微耽搁了一下。到布雷德利夫人家后上楼,客厅里人声嘈杂,我心想人数一定非常多,可终了意外地发现连我算上总共才有十二个人。布雷德利夫人穿一身绿缎子衣服,戴一串细珠项链,显得仪态万方。艾略特穿的是无尾礼服,裁剪得体,一派儒雅的风度,大有超尘脱俗之风。跟他握手,他身上的阿拉伯香水味直朝我的鼻孔里钻。他把我介绍给一个身材稍胖的高个子,那人是个红脸膛儿,晚礼服穿在身上总显得别别扭扭的。此人就是纳尔逊医生,但当时我听了他的名字一点感觉也没有。其他的来客都是伊莎贝尔的朋友,那些人的名字介绍后,我边听边忘。姑娘们个个年轻,人人漂亮,小伙子则都玉树临风。这些人除过当中的一个男孩儿,其他的没有给我留下任何印象—我记住了那男孩儿,只是因为他个头太高了,身材太魁梧了。说起来,他一定有六英尺三四英寸高,生得虎背熊腰。伊莎贝尔看上去很漂亮,穿白绸上衣和拖地长裙(裙子长,正好遮住她的胖腿);衣服颇显腰身,彰显着她的丰胸肥乳;露在外边的膀子略显肥胖,但脖颈是很可爱的。但见她情绪高昂,一双美眸闪闪发光。毫无疑问,她是个美丽、性感的年轻女子,但是看得出如果不当心的话,她会胖过头的。

吃饭时,我坐在布雷德利夫人和一位腼腆、拘谨的女孩儿中间—那女孩儿似乎是在场的人中最年轻的一个。落座后,布雷德利夫人引出了话头,说那女孩儿的祖父母住在马文,而她曾经和伊莎贝尔是校友。她的芳名叫索菲(这是我听到布雷德利夫人提起的唯一一个人的名字)。席间,客人们插科打诨,大家都可着嗓门儿说话,欢声笑语不绝于耳,人人好像都是知根知底的老熟人。我跟女主人聊天,有个空就想跟邻座的女孩唠嗑,但是却讨个没趣—她不太爱跟人说话。论相貌她不算漂亮,可是脸蛋却很有趣味—小鼻头微翘,阔嘴,眼珠蓝里带绿。她的头发呈沙棕色,式样梳得很简单,身材瘦削,胸部几乎像男孩子一样平坦。别人开玩笑,她也跟着笑,但样子很勉强,叫人觉得她并没有真的被逗乐,开心的样子是装出来的。我猜想她在走过场,应付应付场面。不知她是天性愚钝还是过于拘谨,反正我频频兜起话头均落了个半路夭折,后来实在无话可说,就请她告诉我席间都是些什么样的人。

“哦,纳尔逊医生你是认识的。”她指的是坐在布雷德利夫人对面的那个中年人,“他是拉里的监护人,是马文当地的一个医生,脑子很聪明,发明了许多飞机零件,只是没有人愿意买。无事可做的时候,他喜欢喝上一杯。”

说话时,她那浅色的眼睛里光彩熠熠,我不禁觉得她恐怕并不像我最初猜度的那般缺心眼。接下来,她把那些年轻人的名字一一告诉我,还告诉我那些人的父母是什么样的人。如果说的是男子,她就告诉我对方曾在何处上大学,现在干什么工作。她的介绍平淡无奇,或说“她很可爱”,或说“他高尔夫球打得很好”。

“那个眉毛浓浓的大个子是什么人?”

“哪个?哦,那是格雷•马图林。他父亲在马文河畔有一所大房子,是我们那一带的百万富翁。我们都以他为荣,他把我们的身份都抬高了。马图林、霍布斯、雷纳和史密斯都是响当当的名字。在芝加哥,马图林是最有钱的了,而格雷是他的独生子。”

她讲到这一连串有钱人的名字时,语气戏谑、刻薄,使我不由得向她投去询问的目光,她见了脸发红,像块红布。

“马图林先生的情况,请你再仔细讲讲。”

“没有什么可讲的。他是个富翁,很受人尊敬,在马文为民众盖了一所新教堂,还捐了一百万给芝加哥大学。”

“他儿子长得很帅气。”

“他是个大好人。从他身上你绝想不到他祖父是个爱尔兰水手,祖母是瑞典人,曾在一家饭馆当服务员。”

格雷•马图林虽然并非英气逼人,却也气宇轩昂。他有着粗犷、豪放的气质,狮子鼻,嘴巴性感,肤色是爱尔兰人的那种红润色,一头浓密的黑发闪着光泽,眉毛粗重,眼睛清澈湛蓝,虽则体格高大,却十分匀称,脱光衣服后暴露出来的一定是健美的身段。一看就知道他力大无穷,雄赳赳的样子给人以深刻的印象。坐在他身边的拉里虽则不过比他矮三四英寸,却比他显得文弱许多。

“崇拜他的人是很多的。”我的这位腼腆的邻座说,“据我所知,有好几个女孩子在拼命追他,就差没弄出人命了。可是她们一点指望都没有。”

“为什么?”

“你一点都不知道吗?”

“我怎么会知道。”

“他爱伊莎贝尔爱得都昏了头,而伊莎贝尔爱的却是拉里。”

“他完全可以争一下嘛,把伊莎贝尔从拉里手中夺过来。”

“拉里是他的铁哥们。”

“这样子可就麻烦了。”

“格雷是讲哥们义气的。”

我吃不准她这话的意思是真切的,还是话中有话,夹枪带棒的。她的态度不卑不亢,一副不显山不露水的样子,而我产生了一种印象,觉得她既不缺幽默又不缺心眼。真不知她一边跟我说话一边在肚子里转什么心思。有一点我倒是知道的:我永远也别想摸透她。显而易见,她有点缺乏自信。我猜想她大概是个独生女,跟比她大许多的成年人在一起过着与世隔绝的日子。她在气质上贤淑静雅,倒是挺招人喜欢的。她常年过着孤独的生活—这一点如果我没猜错的话,那她一定在默默观察着成年人的一举一动,而且对他们形成了根深蒂固的看法。我们这些有些年纪的人很少觉察到年轻人对我们的判断是多么无情,然而又多么深刻。想到这里,我又瞧了瞧她那蓝里带绿的眼睛。

“你多大了?”我问道。

“十七岁。”

“你爱看书吗?”我唐突地冒出了这么一句。

可是,未等她回答,布雷德利夫人要尽地主之谊,跟我搭上了话头,我还没来得及挣脱,晚宴就结束了。那些年轻人转眼走得不知去向,剩下了我们四个人,就到楼上客厅里去坐。

我奇怪的是,不知他们为何要邀请我加入他们的谈话,因为闲聊了几句之后,他们便切入了一个话题—一个我认为他们一定愿意私下谈论的话题。我举棋不定,不知是不是应该知趣地起身告辞,或者作为局外人帮着出出主意。这个话题涉及拉里,说他看法古怪,不愿意参加工作。话题的核心点是:马图林先生(刚才同席吃饭的那个叫格雷的男孩的父亲)答应给他一份工作,让他进马图林家的公司。这可是一个天赐的好机会。进了公司,只要能干和勤奋,拉里最终一定能挣很多的钱。小格雷•马图林一心希望他能接受这个工作。

我记不清那次谈话的具体内容了,但其主旨清晰地印在了我的脑海里。拉里从法国返回,他的监护人纳尔逊医生劝他进大学深造,可是他拒绝了。他一时还不想忙碌起来,这也是很自然的—他毕竟在战争中吃了不少苦,还负了两次伤(虽然伤情并不严重)。纳尔逊医生认为他对战争的余悸还没有消除,休息休息直到完全恢复正常,这也在情理之中。可是,一星期又一星期过去了,一月又一月过去了,如今离他脱下军装已经一年多过去了。他在空军里好像干得不错,回到芝加哥后成了个八面风光的人物,商界人士纷纷向他伸出橄榄枝,邀请他加盟。他先是表示感谢,继而婉言谢绝。他不解释原因,只说自己还没有拿定主意,尚不知干什么好。后来,他和伊莎贝尔订了婚。布雷德利夫人并不觉得意外,因为这两人密不可分,已相处多年,她知道伊莎贝尔深深爱着拉里。她本人也喜欢拉里,认为拉里能给女儿带来幸福。

“伊莎贝尔的个性比拉里强,可以弥补他的不足。”布雷德利夫人说。

尽管两人年纪都这么轻,布雷德利夫人却愿意他们立刻结婚,不过有一个条件—拉里得先有份工作。拉里手头是有点钱的,但即便他的腰包比这鼓十倍,她还是要坚持这一原则。据我猜测,她和艾略特想从纳尔逊医生口中了解拉里的意图,并且希望纳尔逊医生运用他的影响力,劝说拉里接受马图林先生给他的职位。

“你知道我从来就管不了拉里,”纳尔逊医生说,“他小的时候就我行我素。”

“这我知道。你对他是大撒手。他没有变坏,完全是个奇迹。”布雷德利夫人说。

纳尔逊医生喝了不少酒,一听这话,白了她一眼,原本就红的脸变得更红了。

“我没空,有一屁股的事忙不完。当初我收留他,是因为他无处可去。谁叫他父亲跟我是朋友。他可不是个容易管教的主儿。”

“真不知你怎么能说出这种话。”布雷德利夫人尖锐地说,“他的性情是十分可爱的。”

“你叫我怎么办?这孩子从不跟你顶嘴,却想干什么照干什么。你气坏了的时候,他就说声对不起,然后由着你发你的火。他要是我自己的儿子,我下得了手打他。可这么一个举目无亲的孩子,他父亲把他托付给了我,心想我会善待他的,我总不能上巴掌吧?”

“你们净讲些不着边的话。”艾略特说,语气有点气呼呼的,“问题在于:他整日游手好闲,时间已经够长的了,现在有个好机会可以就业,能挣很多的钱;他如果想娶伊莎贝尔,就必须抓住这个机会。”

“必须让他知道,人活在世上就得有工作干。”布雷德利夫人插进来说,“他现在已恢复了元气,身体挺好的。大家都知道,南北战争之后,有些人回来从不做事,成了家庭的累赘,而且对社会毫无益处。”

就在这时,我开口说了话:

“那么多人邀请他去工作,都被拒绝了,那他给出的理由是什么呢?”

“无理由。他只说那些工作不合他的心意。”

“那么,他究竟想干什么样的工作呢?”

“显然没有他愿意干的。”

纳尔逊医生给自己又倒上一杯掺了苏打水的威士忌,喝了一大口,然后看看他的两个朋友。

“你们愿不愿意听听我的拙见?我不敢说自己知人善辨,但毕竟行医三十余年,对人性也许还是略知一二的。这次战争改变了拉里。他从战场归来,已经不再是以前的他了,不仅增长了年岁,不知遇到什么事,连性格也变了。”

“遇到什么事了?”我问。

“这我无从得知。他对自己的战争经历总是讳莫如深。”纳尔逊医生说着,把脸转向了布雷德利夫人。“路易莎,他可跟你谈过他的经历?”

布雷德利夫人摇了摇头。

“没有。他初回来时,我们想让他讲讲战场上的经历,他却总是打个哈哈,说没有什么可讲的。甚至对伊莎贝尔,他也闭口不谈。伊莎贝尔不知问过多少次了,可一点名堂也没问出来。”

谈话就这么进行了下去,效果不尽如人意。过了一会儿,纳尔逊医生看看表,说他必须告辞了。我准备跟他一同走,但艾略特硬把我留了下来。待纳尔逊医生走后,布雷德利夫人向我表示歉意,说拿这些私事搅扰我,恐怕我一定觉得腻味。

“不过,你从中也可以看到,这成了我一件很大的心事。”她最后说道。

“毛姆先生为人很谨慎,路易莎,你不必担心,有什么事只管告诉他好啦。我并不觉得鲍勃•纳尔逊和拉里怎样亲密,不过,有些事路易莎和我都觉得不好开口跟他提。”

“艾略特。”

“话都说这么多了,何不将事情全都兜底讲出来。不知你吃饭时注意到格雷•马图林没有?”

“他块头那么大,谁都会注意到的。”

“他也是伊莎贝尔的一个追求者,拉里不在的时候,一直对伊莎贝尔殷勤备至。伊莎贝尔也喜欢他。假如战争再拖长一点,她很可能就嫁给他了。格雷倒是向她求过婚,但她没有接受,也没有拒绝。路易莎猜她是不愿意在拉里回来之前就决定自己的终身大事。”

“格雷为什么不去参战呢?”我问。

“他因为踢足球,心脏出了点毛病,其实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可是军队硬是不接受他。总之,拉里一回来,他就没戏了,伊莎贝尔完全彻底地拒绝了他的求婚。”

真是清官难断家务事,所以我没发表任何议论。艾略特却滔滔不绝地说了下去。以他那样的堂堂仪表和牛津口音,足可以当一名外交部的高级官员。

“当然,拉里是个好孩子,就他私自溜去参加空军这件事来说也是一种了不起的壮举。不过,我看人只看实质,而且一看一个准……”他颇具深意地微微一笑,说了一句推心置腹的话—这是唯一一句我所听到的揭示他从事艺术品交易发财诀窍的话,“如若不然,我现在就不会拥有一笔数额相当大的金边证券了。依我看,拉里永远不会有大的出息,既不会有钱也不会有地位。格雷•马图林就全然不同了。他那古老的爱尔兰家族声望很好,出过一个主教,一个戏剧家,以及若干个出类拔萃的军人和学者。”

“这些情况你是怎么知道的?”我问。

“反正是该知道的时候就知道了。”他不经意地说,“其实,我是无意中知道的。那天在俱乐部里翻阅《名人大辞典》,看到了这个家族。”

我原本想把晚饭时我的邻座告诉我的情况和盘托出,说马图林的祖父是爱尔兰的穷水手,祖母是瑞典的一个饭馆服务员,可又觉得犯不着多事,便将话又咽了回去。只听艾略特仍在高谈阔论。

“我们认识亨利•马图林已经有好多年了。他人品好,而且非常有钱。格雷正要进芝加哥最好的一家商行,天下的人没有不羡慕的。他想娶伊莎贝尔,替她着想,不能不说是一门很好的亲事。我自己完全赞成,而且我知道路易莎也赞成。”

“艾略特,你离开美国太久了。”布雷德利夫人说道,脸上挤出一个微笑,“你忘记了在这个国家里,女孩子并不因为她们母亲或者舅舅赞成她们的婚姻就去嫁人。”

“这种情况没有什么可引以为自豪的,路易莎。”艾略特针锋相对地说,“根据我三十年的经验,我可以告诉你:一件婚事把地位、财产以及出身环境都考虑在内,要比爱情的结合强得多。法国算是世界上唯一的文明国家了吧。在法国,伊莎贝尔会毫不迟疑地嫁给格雷;婚后过上一两年,假如她愿意的话,可以把拉里当作她的情人;格雷呢,则可以置一所豪华公寓,养一个女明星。那样会皆大欢喜。”

布雷德利夫人不痴不傻,眼睛望着自家兄弟,心里只觉得好笑。

“艾略特,问题在于:纽约剧团来演戏,待的时间有限,明星住进格雷那所豪华公寓里,能够住多久,没个定数。这会让不管哪一方都觉得心里不安宁。”

艾略特听后笑了。

“格雷可以在纽约证券交易所谋个缺。在我看来,生活在美国,除了居住在纽约,别的地方都是不能住的。”

这之后不久我就辞别了。可是,在走之前,艾略特不知出于什么缘故,提出想请我跟他一道吃午饭,去会会马图林父子。

“若说美国的商人,亨利是最优秀的那一类了。”他说道,“你不妨跟他认识认识。他打理我们家的投资业已有许多个年头了。”

我并无结识此人的热情,可是一时又找不到推托之词,于是便答应了下来。